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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藩王(連載五)還有更嚴重的問題(二)

(2008-04-15 19:59:48) 下一個

由景王始作俑,到潞王成慣例,從萬曆朝開始親王們求請索取胃口越來越大,朱翊鈞更是親自帶頭,把朝廷的財政搞得一塌糊塗,最典型的就是朱翊鈞的寵兒福王朱常洵。福王的封地在洛陽,起造邸第,花了二十八萬兩銀子,是常規的十倍。廷臣請王就藩,而神宗和鄭貴妃一直把愛子留在身邊不放。到了萬曆四十年(1613年),福王已二十七歲,首輔葉向高上疏力爭,神宗總算答應第二年春天舉行。到時候卻又失信了,萬曆四十一年正月,禮部奏請東宮開講、福王就國,神宗不報。四月間兵部尚書王象乾複行奏請,神宗的答複是:“親王就藩按祖製是在春天,今年已經過期了。等明年春天再舉行吧。”這算是比較充分的理由,但也到了拖無可拖的地步。於是福王提出要求,也是條件,請撥巨額莊田。福王引景王和潞王為例,要四萬頃莊田。這時候和二十多年前潞王就藩的情況已經大大不同,國家沒有多餘的官田了。葉向高據理力爭,說:“各省的田地,大的郡府才有四萬畝,少的郡府隻有一二萬畝。從太祖開始以來,封國不少,如果每個親王都割一大郡的田地,天下田土已經割完了,非但老百姓沒有田,連朝廷也沒有田了。”又說:“如果田畝夠了才能成行,則要等到那一天就藩?聖旨說明年春天就藩,也是必須做到的!福王奏稱祖製,祖訓中有嗎?會典中有嗎?曆朝的功令中有嗎?.....自古親王開國承家,必須循理安分才能夠長久。鄭莊公的母親武薑愛小兒子太叔段,為他請求大的食邑;漢景帝的母親竇太後也愛小兒子梁孝王,要景帝封以大國,結果都還未傳給下一代就敗亡了。”引用鄭莊公、漢景帝時代的故事,所說的話非常深切,很有警示的意思。
葉向高這些言論使鄭貴妃很不高興,據《表忠記》載,她派太監去看葉向高說:“先生全力為東宮太子著想,請分一些恩惠照顧福王吧。”葉向高正色答道:“這正是老臣全心全意為福王考慮。趁現在皇帝寵愛眷戀的時候啟行,宮中如山之積的珠寶財物,隨心所欲地要求資贈,所得可以比正常的多好幾倍。倘若時勢改變,隻能得到常規的東西,額外絲毫難得。況且曆年來因為福王遲遲沒有就藩,大臣言官對此有很多意見,人言可畏啊!福王一旦就藩,所有誤解都得以冰釋,福王更能夠得賢明的聲譽。老臣怎麽沒有為福王周到細致地考慮呢?”這番話軟中有硬,實際上是提出警告,要福王知趣,皇帝已經五十多歲,年紀不小了,萬一宮中“出大事”, 皇太子即位,那時會發生怎麽樣的事就很難說了。太監回到宮裏,據實回報鄭貴妃。鄭貴妃深感葉向高說的是老實話,決定遣愛子就國,但仍舊提出很苛刻的條件:第一,莊田四萬頃減半,仍須兩萬頃,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的良田湊足。第二,籍沒張居正的財業,尚存官的撥歸福府。第三,從揚州到安徽太平,沿江各種雜稅撥歸福府。第四,四川鹽井的一部分收益劃歸福府。第五,請淮鹽一千三百引。
以上五項,以最後一項影響最為嚴重。福王所得的鹽引,自然照官鹽算,每引四百斤,合計便有五十二萬斤。事實上遠不止此數,《明史》中就說“中使至淮、揚支鹽,乾沒要求輙數倍。”。除這一對國家財政的直接影響外,更嚴重的是破壞了“開中法”。邊境軍糧,如由內地運去,費用甚巨,明朝官營食鹽有一個“開中法”,叫販鹽的商人在邊境糧倉繳糧,給予鹽引,赴指定地區運銷,則公私兩便,所以說“有明鹽法,莫善於開中”。 明朝產鹽的主要地區有六,運銷的地區有明確的規定,洛陽一帶行銷河東即山西的解鹽 。而福王的鹽是兩淮的鹽,因為淮鹽品質最好,鹽價較貴。福王把淮鹽運了來,在洛陽開鹽店,為了讓老百姓隻買他的鹽,奏準洛陽改食淮鹽,而淮鹽隻有“福記”的鹽店才有。這一來解鹽就少了個大市場。既無銷路,自然沒有人願意到隻給解鹽鹽引的邊境糧倉繳糧,邊餉隨之支絀。於是戶部和兵部奏請將福王府的鹽改由河東支給,希望打開解鹽滯銷的局麵,同時請求福王府不可與民爭利。所得到的結果隻有兩個字:“不報”即不予理睬。
第一項條件也非常擾民。因為河南的良田不足兩萬頃,要在山東、湖北另外再找田補充,這下又給那兩省的百姓帶來了極大的災難。福王府的“伴讀”、“承奉”等官,驛騎四出,所至騷動。照會典所載,王府的賜田仍由原來的佃戶耕種,每畝征銀三分,作為租稅,這原是古代封建“衣租公稅”之製,曆代奉行不改。但是福王卻要自己管業,自己派出人去清丈、劃界,借故斷人家田地的水道、挖人家的墳墓,借以敲詐勒索,地方官紛紛奏陳,一概得不到解決。這樣鬧了有半年才大致定局,湖廣的田不足,又減一千頃,福王實得莊田一萬九千頃。正史及野史記載了福王就藩前後神宗和鄭貴妃對愛子的難舍難分的情形。鄭貴妃還想留福王不遣,找到一個理由,說留他過了太後萬壽再走。李太後不領她的情說:“你要留福王為我拜生日,我的小兒子潞王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入朝呢?”鄭貴妃無話可說。根據朱元璋立下的規矩,福王隻能三年一朝,父母惜別愛子,彼此又為此後的會少離多不知哭了多少場。直到崇禎朝,白頭宮女為思宗及田妃話萬曆舊事,說福王已經出宮,神宗及鄭貴妃難以割舍,三次召還,每次都要留好幾天才讓他回洛陽去。朱翊鈞是曆史上最有名的怠工皇帝,親政三十八年有二十幾年不上朝,不要說一般大臣,就是首輔要見他一麵匯報工作,也很困難。而福王留京的王府官員,特準持有通行證通過中左門出入宮廷,如果有所陳述要見皇帝,早上報上去,晚上就可批準。 因為有這樣的特權,在萬曆朝走福王的門路是最靠得住的。
為了使皇帝和鄭貴妃放心,也為了讓福王安心,葉向高動足了腦筋。親王就藩向太子辭行,照規矩,太子坐受四拜;而福王就藩,太子常洛特別客氣,起立辭謝,受了兩拜,又執手送至宮門,殷殷話別。太子這樣做法是受了葉向高的教導,目的是要爭取鄭貴妃的好感,使太子能夠處於比較安全的地位。果然,太子這番友愛,神宗和鄭貴妃都非常高興,而且也頗感意外,想不到太子居然絲毫不念舊惡。
福王在洛陽的生活極其奢華,整天在府中飲酒作樂,他還喜歡嫖娼,並為此揮霍了30餘萬兩。為了滿足其貪欲,他手下的宦官繼續肆意掠奪土地,並用天下最殘酷的手段管理這些掠奪來的莊田。陝西高迎祥、李自成揭竿起義的時候,河南遭遇大旱和蝗災,達到人吃人的地步,大量福王莊田的佃戶餓死在洛陽郊外。河南百姓紛紛傳言:“先帝耗盡天下財力養肥了福王”。當時,一支明軍奉命渡洛河增援正與農民軍作戰的部隊,軍中有人大聲喊道:“王府有金銀百萬,卻叫我們受饑愛餓,死在農民軍的手中。”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當時正在洛陽家中居住,聽到以後非常害怕,以其中利害關係告訴福王,要他注意這情況,行為收斂一點,朱常洵卻毫不在意,依然故我。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河南,洛陽城內的守軍響應農民軍,李自成的軍隊攻入洛陽,福王府被放火燒了三天。李自成殺福王,飲其血,並令將士分食其肉。福王的家人幾乎全部被殺,隻有王妃和王子朱由崧設法逃過黃河,幸免於難。1643年崇禎皇帝讓朱由崧襲福王爵。這位第二代福王,據說同他的父親一樣沉溺於酒色,在生活上荒淫無恥,在政治上是個白癡,被後來史家稱為“愔弱”的典型。當崇禎死訊傳到南京的南明政府時,他的壞名聲甚至使他險些失去了繼承皇位的資格,而且弘光政權這麽快就覆滅的一個重要原因確實是由於他的愔弱。也許一開始就由桂王朱由榔來當南明朝廷的皇帝,後來的情況會好一些,畢竟朱由榔在困難得多的條件下,堅持了長達十六年的抗清複明活動。但是朱由榔的父親朱常瀛是朱常洵的弟弟,按長幼的順序隻能朱由崧在先,曆史就是這樣愛作弄人。
瑞王朱常浩是神宗第五子。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立太子,同一天封福、瑞、惠、桂四王。朱常浩年紀到二十五歲還沒有選婚。群臣紛紛上奏章建議皇帝快點兒完成王子的婚事,朱翊鈞都不予理睬,同時幾乎每天都向戶部索取國庫中的錢為婚費,拿了十八萬兩銀子藏在宮中,還說這點錢連準備冠服都不夠。天啟七年瑞王就藩漢中,賜莊田三萬頃。福王就藩,內廷積蓄都用空了,太監藉口諸王要行成人禮和結婚,向戶部索取國庫中的錢以充實宮中,所需動輒數十萬兩銀子,還要相應的珠寶,一直弄到國庫空虛,戶部沒辦法給為止。惠王朱常潤和弟弟桂王朱常瀛年齡二十了,都沒有選婚。到後來兵荒馬亂,才馬馬虎虎成禮。朱翊鈞這些做法使明朝經濟加速崩潰,所以說明亡於萬曆,一點也不錯。
明朝後期的皇帝逐漸將剝奪目標轉向了更容易對付的小土地所有者。到17世紀初,諸王的地產已十分龐大。1605年,四川巡撫報告說,該省可耕地的70%掌握在諸王和豪紳手中手中,20%為軍屯土地,平民百姓耕種的土地隻有10%。據萬曆時的資料記載,不算皇莊,僅屬於皇室諸王等宗室田莊的土地就達到7268691畝(接近484580頃)。耕種皇族和勳貴田莊的農民是:(1)皇上賞賜的佃戶——即原來在賜給貴族或諸王的土地上耕作的農夫。(2)其耕地被侵奪,並且非正式地淪為新田主永久佃戶的農夫。(3)投身貴族尋求保護的依附農民。(4)受雇為貴族耕作的佃戶。(5)以契約形式依附於貴族並常充當武裝部曲的農夫。在農業社會中,失去土地的農民是社會最不穩定的因素,而諸王無止境地擴充莊田,是農民失地的重要原因。雖然在明朝的中晚期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一些農民成為礦工或織工,但是大多數淪為無業流民,失地的農民最後推翻了明王朝。由此可見,上述明朝宗室的作為是導致明亡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
就是到了已經出現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近代中國社會,農民的失地也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耕者有其地’一直是被近代中國政治家視為解決中國問題的良方,毛澤東和蔣介石不約而同地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先後在大陸和台灣實行土地改革。雖然一個是采用強行剝奪的暴力方式,一個是采用政府贖買的和平方式,但都是要達到耕者有其地的目的。即使現在中國社會已經遠遠不是農業社會,中央政府仍然很重視這個問題,要求各地一定要妥善安排由於經濟建設需要而失地的農民的生活,但有些地方還是出現了矛盾激化的情況,其原因就是當地幹部漠視失地農民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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