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十日記》是日本人偽造的
摘要:王秀楚《揚州十日記》記載了明末清初一場人類慘劇,清軍屠殺十日,80萬人死亡,而數百年後的日本在南京數日用熱兵器屠殺,才不到30萬。《揚州十日記》的政治意義遠遠大於曆史價值,當年辛亥革命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因為《揚州十日記》,被掩蓋的震驚大屠殺被揭露,讓當時很多漢族人對滿清充滿仇恨,也導致了清朝和平退位後,革命黨對滿族在全國報複性三日大屠殺。本文先給出支持《揚州十日記》的資料,再進行反駁,結論是,《揚州十日記》是日本人偽造的,意圖是瓦解和分裂中國。不僅《揚州十日記》是偽造的,而且匯集明朝末期野史的《明季南略》也被別有用心的人篡改,以支持揚州大屠殺的謊言。現在,中國要穩定和諧,而某些主張漢服的人士卻不斷揭開滿漢之間的傷疤,因此,特寫此文澄清事實真相。
一。網上流傳的支持揚州大屠殺的史料
揚州十日記 明·王秀楚
西元1644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分兵亳州、徐州兩路,向南推進,勢如破竹,迅速佔領了徐州、亳州、盱眙,並乘勢下淮安,奪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國水陸各路重圍。守將史可法統率軍民,堅守弧城,同時,向弘光小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城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形勢更為危急。史可法等堅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鐸百般的誘降時,史可法斬釘截鐵地說道:“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態不可屈!”結果被慘遭殺害。史可法的部下在這種情形下,仍率餘部繼續鏖戰,直至流盡最後一滴血。清軍佔領揚州後,縱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稱“揚州十日”。
《揚州十日記》就是這段歷史的忠實記錄,是清兵屠殺中原人民的罪惡見證,它永遠地將野蠻和罪惡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且看經過屠殺的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場景:“..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從其後門直入,屋宇深邃,處處皆有積屍..”整個文本採取雜記形式,筆者自身亦被記錄於筆端,和歷史事件整個地融為一體,在文體上有些近似於筆記小說。在當時看來,則有似是“新聞”。所有這些,似乎與嚴肅的史學著述不太相同,很難列入史地奇書之中。事實上,這種形式的靈活性並沒有影響到所記事實的客觀性,相反,這樣慘無人道的殺戮,由於是筆者的親聞目睹,更增加了它的真實性、可靠性,亦即歷史性。全文就像是一部目擊記。正因為此,《揚州十日記》才成為史地著述中的一“奇”。
以下,是《揚州十日記》外,部分證實揚州十日的史料:
《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偎?Γ?信e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
《明季南略》“廿五日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雍正《揚州府誌》卷34 清軍揚州大屠殺,抗拒清軍姦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誌統計為100多人。這個數字,當然不包括被掠奪走的成千上萬婦女。
《明季南略》卷4 順治二年,清軍實施揚州大屠殺後,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飾俱羅綺珠翠,粉白黛綠。”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 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揚州十日的大劊子手豫親王多鐸,將屠殺中掠奪的“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奉獻給滿清最高酋長。順治帝獲得十名,攝政王多爾袞獲得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
揚州屠城後,目擊者的敘事詩:
明末吳嘉紀有一首詩《過兵行》,描寫了揚州浩劫以後的慘狀:
《過兵行》
揚州城外遺民哭,遺民一半無手足。
貪延殘息過十年,蔽寒始有數掾屋。
大兵忽說征南去,萬馬馳來如急雨。
東郊踏死可憐兒,西郊擄去如花女。
女泣母泣難相親,城裏城外皆飛塵。
鼓角聲聞魂欲死,誰能去見管兵人。
令下養馬二十日,官吏出遏寒栗栗。
入即沸騰曾幾時,十家已燒九家室。
一時草死木皆枯,骨肉與家今又無。
白髮歸來地上坐,夜深同羨有巢鳥。
二。揭穿揚州大屠殺的謊言
(一)。《明季南略》被別有用心的人篡改
計六奇(1622年—?),字用賓,江蘇無錫興道鄉(今前洲、玉祁)人。家境清貧,二次鄉試不中,康熙二年(1663年)後以教學為業,並開始撰寫《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二書。《明季北略》共二十四卷,記錄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努爾哈赤堀起東北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明季南略》凡十六卷,上起清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止於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記述南明史略與鄭成功事跡。《明季南略》與《北略》是同時期編寫的,二書資料來源廣泛,單是標明出處的史料就有《野乘》、《野記》、《江陰野史》等七十餘種。清代抄本由中華書局於1984年出版。1944年甲申年,郭沫若在重慶著述《甲申三百年祭》一文,即大量參考《明季南略》與《明季北略》二書,要求中共高幹記取曆史教訓,不能重蹈李自成覆轍。
下麵是《南略》關於揚州之戰的全文:
史可法揚州殉節
四月甲戌大清兵渡淮如入無人之境二十四日大清兵猝至揚州圍攻新城可法力禦之薄有斬獲恐益急可法書寸紙馳詣兵部代題請救不報丁醜可法開門出戰大清兵破城入可法拔劍自刎原任兵部尚書張伯鯨被執不順身被數創自刎死妻楊氏媳郝氏從之伯鯨標下遊擊龔堯臣被執不屈死
甲乙史雲大清兵渡淮是曉猝至揚州破新城史可法在舊城大清檄雲若好讓城不戮一人也可法不為動丁醜大清兵詐稱黃蜚兵到可法縋人下城詢之雲蜚兵有三千可留二千在外放一千入城可法信之時大清兵在東門約以西門入及進而反戈擊殺可法立城上見之即拔劍自刎左右持救乃同總兵劉肇基縋城潛去或雲引四騎出北門南走沒於亂軍中或雲大清兵銳攻北門可法震大砲擊之死者甚眾再震而愈聚攻益銳已破西門入矣擁可法見豫王長揖不屈遂遇害
予思甲戌渡淮是晚猝至揚州未必如此之速則疑丙子為是至於史公死節其說不一然豫王入南京五月癸卯即令建史可法祠優恤其家是王之重史公必在正言不屈而縋城潛去之說非也更聞江北有史公墓康熙初年予在淮揚見公生祠謚為清惠」父老猶思慕焉憶順治六年仲冬予入城應試有浙之嘉興人同舟自言久居於揚問以大清兵破城事彼雲我在城逃出稔知顛末初揚人畏高傑淫掠鄉民避入城後水土不服欲出城江都令不許遂居於城四月十九日大清豫王自亳州陸路猝至揚州兵甚盛圍之時史可法居城內兵雖有能戰者少閉城堅守不與戰大清以砲攻城鉛彈小者如杯大者如罍堞墮即修訖如是數次而砲益甚不能遽修將黃草大袋盛泥於中須臾填起大清或令一二火卒偵伺守兵獲之則皆歡呼請賞可法賜以銀牌殊不知大清兵甚眾可法日夜待黃得功至圍至六日乃丁醜也忽報曰黃爺兵到望城外旗幟信然可法開門迎入及進城猝起殺人知為大清人所紿大驚悉棄甲潰走百姓居新城者一時譁叫不知所為皆走出城可法不知所終史公短小精悍麵黑在軍中茹麥粞飯食不二味眾共憐之
予按宋恭帝時元右丞相阿傑圍揚州日久無成功築長圍困之城中食盡死者枕籍滿道明太祖將繆大亨克揚州止餘民十八家然則宋元迄今揚民三罹劫矣豈繁華過盛造化亦忌之耶
鼓吹揚州大屠殺的人說:《明季南略》“廿五日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這句話是偽造的,其中的“廿五日”和“屠殺甚慘”是偽造的,隻有“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
入”是真的。如此篡改曆史,如果不檢查原文,很容易被欺騙。
《明季南略》基本是野史的大雜燴。但如此詳盡的野史裏麵,也沒有說有揚州十日屠殺,而別有用
心者卻冒充作者,偽造文章,足見揚州十日的論據有多麽的單薄。在明朝遺民手抄本的野史中沒有所謂的揚州十日,在明朝遺民另一個遺民手抄本曆史中也沒有所謂的揚州屠殺。注意,這裏說的是手抄本,也就是說,這些資料清朝沒有碰過,是純潔的。
(二)。「揚州城守紀略」一卷,原稱「弘光乙酉揚州城守紀略」,略作今名;記史可法守城死節前後事,可與第二四○種「青燐屑」互讀。戴名世,字田有,桐城人;清康熙己醜(四十八年)進士,官編修。生平留心有明一代史事,因綱羅放失、徵訪遺老,考求故事,折衷一是;是編祗是其中之一而已。其述史可法之死,大節凜然,不取諸家傳聞之說,具見特識。後因所著「南山集」用「永曆」年號,竟坐「大逆」受戮。 這種有明顯傾向的人寫的曆史,可靠程度又有多少?而且,揚州城不到一天就破城,根本沒有七天或者十天。
(三)。此文也沒提到揚州有屠殺,卻記錄了明朝軍民之間的自相慘殺
●弘光朝偽東宮偽後及黨禍紀略 桐城戴田有著
揚州城被攻陷:
四月丁醜,大兵破揚州,史可法死之。五月丙戌,趙之龍密遣使賫降書,請大兵渡江。使者遭大風,舟幾覆。庚寅,京師晝晦,大兵抵南岸。壬辰,上如太平,幸得功營,阮大鋮隨之。馬士英奉太後如杭州。明日日中,姦民數百人破中城兵馬司獄,出王之明,稱皇太子,奉之入宮。宮中金帛器玩,掠之幾空。有太學生徐踽,手執表,號召軍民,入宮勸進,無應之者。趙之龍執踽,殺之。乙未,保國公朱國弼入宮,執之明出,幽之別室。大兵至,獻之,不知所終。或曰:主兵者遣之明去,之明不肯,遂留軍中,效僕隸之役焉。百姓又相聚殺士英故所部黔兵及其姻黨,破人家,劫財物。之龍捕數十人,斬之,城門晝閉。帝之出奔也,群臣自盡者十餘人,而吏部尚書張捷、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楊維垣,阮、馬黨也,晚節自盡,人皆異之。錢謙益,本東林黨魁,文章氣節名天下,先帝時為邪黨擠之幾死;及上即位,起禮部尚書,乃與諸邪黨合。大兵之至也,謙益降,且獻阮氏及妃嬪數人於豫王為贄。阮氏者,諸生阮晉之女,謙益選為帝後,與諸妃嬪皆未入宮。至是,獻之;豫王以阮氏賜孔有德。謙益授內院學士,未幾罷歸。乙未,豫王幸於郊壇,之龍率群臣出迎。己亥,豫王入南京,降將劉良佐引兵至蕪湖劫駕如大兵營,黃得功死之。丙午,上至南京。甲寅,北狩。順治丁亥五月初六日,上崩。
(四)。吳嘉紀(1618年—1684年),江蘇泰州人,詩人。出身於一個破落的封建地主家庭,其生活近於貧苦的農民和鹽民,他工詩善書,曾從事抗清的愛國文學活動。晚年隱居東淘(安豐古稱)海濱,以詩歌為武器,揭露社會矛盾。所居老屋,破敗得難蔽風雨,自稱“陋軒”。一千零九十一首詩歌結集即名《陋軒詩》, 曾被清廷列入禁毀書之列(見《清代禁毀書》)。吳嘉紀在《難婦行》、《挽鮑念齋》、《我昔五首效袁景文》、《過史可法相國墓》等詩中,描述了一批愛國婦女、愛國少年、愛國將士的形象。妻子是王睿,是女詞人。
《揚州十日記》的80萬已經被證明是謠言,吳嘉紀的冷兵器時代,幾乎沒什麽抵抗的揚州,卻殺了一百四十萬。熱兵器時代,日本南京大屠殺才不到30萬。吳嘉紀造謠太離譜了,難怪《明季南略》沒有收錄。宣傳揚州屠城的有心人,也覺得這個數字太嚇人,因此,隻引用了《過兵行》,而不敢提他的《李家娘》。這裏請讀者特別注意,他的詩詞被列為禁書,卻得以流傳下來,明朝遺民修的《明季
南略》等書也流傳下來了,為什麽單單《揚州十日記》在中國消失,後由革命黨人從日本帶回中國的呢?《揚州十日記》是真的在中國消失了?還是日本人偽造的,再傳入中國?
吳嘉紀的《李家娘》: 城中山白死人骨,城外水赤死人血。殺人一百四十萬,新城舊城內有幾人活?
(五)。筆記小說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清·戴名世
戴名世(1653年~1713年),安徽桐城人,人稱為南山先生。桐城派文學家之一,著有《南山集》,四十五年舉應天試,四十八年,中進士第一,殿試中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編修,參與明史館的編纂工作。時過兩年,即因行世已久的《南山集》中錄有南明桂王時史事,並多用南明三五年號,被禦史趙申喬參劾,“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遊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逞一時之私見,為不經之亂道,……今名世身膺異教,叨列巍科,猶不追悔前非,焚書削板;似此狂誕之徒,豈容濫側清華?臣與名世,素無嫌怨,但法紀所關,何敢徇隱不言?……” ,以“大逆”罪下獄,又兩年後被處死,死年六十歲。此案株連數百人,震動儒林。這就是著名的“清初三大文字獄”之一的“《南山集》案”。 五十三年三月六日被殺於市。同族人戴衡搜集整理遺文,於道光二十一年(1841)編成《戴南山先生全集》14卷,光緒時刊行傳世。
《弘光乙酉揚州城守紀略》讚頌史可法守衛揚州、寧死不屈的英雄氣概,並對清兵在揚州城破後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 但是,戴名世的說法並不可信,因為,史可法是寧死不屈,但要說他有什麽英雄氣概就誇張了。揚州是曆史上有名的堅城,可是,清朝進攻一天不到就陷落了,不是七天,也不是十日。同時期的其他小城卻可以堅守83天。而且,他手下將領大批投降,史可法自殺竟然不成,清兵入城,他又大喊“我是史可法”,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實在有做秀的嫌疑。有人問,有用自己姓名做秀的麽?當然有,所謂人各有誌,人的醫生,有人為錢,有人為女人,有人為權力,也有人為名聲。
退一步說,所謂的最有權威的《揚州十日記》,聲稱作者是親身經曆,也沒說屠殺七日,而是五天,書中雲“是日(破城後的第五日),聞封刀之語,眾心稍定……初二日(破城後第七日),傳府道州縣已置官吏……初三日,出示放賑。”因此,戴名世的“凡七日乃止”和《揚州十日記》相互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南山集》案是震驚天下的大案子,但他的文章依然保存下來,甚至在光緒時代發行,而影響不大的《揚州十日記》為什麽卻在中國消失了呢?是真的消失了麽?
三。明清之際人口到底減少多少?
清軍從北向南揮師而來,這其中多少明朝的舊軍隊?滿清軍隊加上蒙古八旗入關的總共也就60萬人。滿清主要在江南濫殺,因為江南反抗激烈。其他地方如疾風偃草,開門迎降。 因為不少清軍(王師),都是前明軍。嘉定三屠,即為明降將李成棟一手策劃實施。 無論蒙元還是滿清,殺漢人再多,也沒有漢人自己殺漢人多。一個張獻忠,刀下多少鬼?26史,少數民族當政的不過幾朝,算算帳就知道,自己不把自己人當回事的禍害更大。
誇大清朝殺人的文章說,清初人口下降1億。而明代實際人口無法確認,隻有學術界目前的估算1-2億,就低的一極來說,明代人口隻有1億,與清初1億多的人口差不了多少,何來1億人減員的講法? 所謂1億人減員,是隻取明末人口的最高一極2億為基數;但為何拿2億人為基數?這個中間的論證也沒有,如何讓人信服?隻拿2億人的數字來確認明末的人口,如何交代過去? 下麵的資料來自武漢大學張岩的“對清代前中期人口發展的再認識 ”:
在人口行為一以貫之的情況下,對明末人口估計數字較高,而對清初人口估計或推算突降,且時間跨度為50—100年, 這是以短時段現象推測中時段的結果,因而是不恰當的。 如果中國人口在明末(1600 年左右)已攀升1—2億是基本可信的,那麽清初(1700 年左右)人口在此基礎上即使沒有增長,至少不會大幅度降低,保守地估計,1700年左右的人口總量至少在1.5億左右(同何炳棣說),這就是清代前中期人口發展的基數。
清初人口與明末人口基數直接相關。明末人口經過西方學者的深入研究,已基本令人信服地推翻了明代官方統計數字5000—6000餘萬的可靠性,學者們根據各自研究,推測出早在明代中晚期(萬曆年間,1600年左右),中國人口就已愈億,數字在1.2億—2億之間(注:參見高王淩:《明清時期的中國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 期)和葛劍雄、曹樹基:《對明代人口總數的新估計》(《中國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由於明末農民起義和明清鼎革,清初的人口數字成為一個無法科學計算的難題。中國學者的估計略為保守,一度傾向於“以丁折口”的學者,分別將清初丁、口比例大致定為1∶4、1∶5、1∶6等,從而根據官方對“人丁”的統計數字1063萬(順治8年,公元1651年)分別推算出清初人口當為4000餘萬、5000 餘萬和6000餘萬,這種推算法現已基本為學界否定。
程賢敏先生根據康熙末年至雍正十二年間的人口年均增長率逆推出順治八年的人口當為7000餘萬(注:程賢敏:《論清代人口增長率及“過剩問題”》,《中國史研究》1982年第3期。),但由於其根據的基數仍是“人丁”數, 所以推測數字顯然偏低。高王淩認為康熙20年代(1682 年左右), 中國人口約有7000—8000萬,到1700年大約有9000萬至1 億左右(注:高王淩:《清代初期中國人口的估算問題》,《人口 理論 與實踐》1984年第2期。)。以何柄棣為代表的西方學者,因早已認定清朝前期的丁數隻是賦稅單位,不能代表人口數或成年男子數,所以對清初人口的估計相對樂觀,他們普遍認為,清初人口(17世紀中期至17世紀末,1650—1700 )當在1億—1.5億之間(注:參見高王淩:《明清時期的中國人口》。)。
人口學原理及人口發展史已經證明:人口發展速度是有“惰性”的,即長時期內形成的人口增長速度及其基數,會持久地依慣性向前運行。而在人口史研究中,人們仍然容易過高估計 社會 動亂或朝代鼎革之際所造成的人口損失。事實上,戰爭在某些地區對人口雖然有較大力量的損傷,但同時在當地和其他地區依然有大量新的人口出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著減少了的人口。即使這種彌補不能使人口總量繼續增加,至少在50年至100年的時間長度內,不會出現驚人的倒退, 短期的損失能夠在一段時間內得到恢複。
將時間從清初推後2個世紀, 從晚清到民國近一個世紀的動蕩社會可以幫助我們證明這一判斷。從鹹豐元年(1851年),人口衝至清代最高值4.3億,直至20世紀40年代末內戰結束, 中國社會曆經百年浩劫與滄桑:鴉片戰爭、太平天國和撚軍等部的起義戰爭、八國聯軍入侵中國、辛亥革命、軍閥混戰、八年抗日、三年內戰……大的戰爭曆曆在目,小的戰爭不計其數,尤其是洋槍、洋炮等新式武器的運用大大加劇了戰爭中的殺傷率,若按人們以往的邏輯推斷,100年後的20世紀50 年代左右,中國人口應銳減至3億、2億甚至更少。幸虧近代經常性的人口統計為我們保存了更接近曆史真實的寶貴資料。據內務部的統計,1912年的中國人口為4.058億,排除統計數字中的隱漏、 不實因素, 可以說, 從1851年至1912年中國的人口總量至少沒有減少;從1912年至1949年,戰爭的頻率、波及麵及武器裝備的 現代 化程度均大大增強,葛劍雄先生對此有過簡要論述:“這期間大小戰爭不斷,如護國戰爭、北洋軍閥間的混戰、北伐戰爭、蔣桂戰爭、中原戰爭、五次圍剿與反圍剿、抗日戰爭、解放戰爭。這些戰爭直接造成的傷亡就相當大,如在八年抗戰中中國的人員傷亡至少有2000萬;從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 國民黨軍隊死傷171萬,解放軍方麵死傷131萬,失蹤19萬,平民的損失尚無統計。至於戰爭對人口增長所造成的間接損失就更大。”災害是扼殺人口的另一張巨手,這期間 自然 災害的殺傷亦不容忽視, “如1928 年的大旱,1931年和1935年的長江大水、1932年的華北大旱等都曾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1931年長江大水造成的 經濟 損失達12.89億元, 受災人口有253萬戶;1935年的洪水又使7300萬畝農田被淹,1400 萬人無家可歸,湖北漢川縣29萬人中有22萬人死亡……”(注: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第258—259頁。)。但就是這樣多災多難的37年,中國人口依然在頑強增長,194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中國人口的統計數字甚至直衝5.4億人的新高峰(注:見《中國經濟年鑒》(1981年), 經濟管理雜誌社1981年版,國家統計局:《1949—1979年經濟資料選刊》。1953年中國大陸第一次進行真正的人口普查,公布數字為5.826億。)!把這種現象簡單解釋為“人類抗災能力和社會組織水平的一種進步”(注:趙文林、謝淑君:《中國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6頁。)是不夠全麵的。 試想如果曆史沒有留下如此豐富的人口統計資料,我們會作怎樣的猜測呢?
明清交替比起以前換代的死亡人數,在人口比例上算小的了。這些死亡人口中多少死於當時流行的瘟疫,多少是滿人幹的,多少是農民軍幹的,還有明軍幹的,已不可分了。康熙掌權後很多漢人進入了權力中心,而且很多是江南人。
四。史可法做秀,《揚州十日記》是偽書
弘光帝朱由崧(1607年—1646年,1644年—1645年在位),是福王朱常洵的兒子。洛陽被李自成的農民軍占領以後,朱常洵因體胖不能翻過城牆,而世子朱由崧卻在大臣的護衛下越城而逃,朱常洵被殺後,他世襲福王爵位。明思宗在北京上吊自殺後,他在南京被擁立為皇帝,定年號“弘光”,國號依舊為“明”,史稱“南明”。在位2年,與清軍作戰中被叛將田維乘出賣,後來被押送至北京斬首。弘光帝是一個十分昏庸腐朽的皇帝,整日隻知吃喝玩樂,沉湎於酒色之中,不理朝政,弘光元年(1644)除夕,當清軍南下之際,他卻在群臣麵前感歎“後宮寥落,旦新春南都無新聲”,下令廣選美女。由於縱欲無度,還命人替他捉蛤蟆配製春藥,南京的百姓叫他“蛤蟆天子”。南明政治十分腐敗,內訌不斷發生,風雨飄搖的弘光小朝廷內,又鬧起了一些宮廷疑案,如大悲案、太子案、童妃案等,加速了其滅亡。而弘光帝身邊全是些隻會阿諛奉承的奸臣和宦官,如馬士英、阮大铖等。
史可法(1601年—1645年),字憲之,又字道鄰,祥符人(今河南開封),溧陽侯史崇第49世裔孫。崇禎年間進士。授西安府推官。曆任戶部員外郎,郎中。崇禎八年(1639年),隨盧象昇鎮壓各地農民起義。十年,被張國維推薦升任都禦史,巡撫安慶,廬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廣部分府縣。崇禎十四年總督漕運,崇禎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讚機務。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權建立後,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時稱“史閣部”。時議設劉澤清、劉良佐、高傑、黃得功江北四鎮,以可法為兵部尚書,督師揚州。清兵入關後,曾主張與之議和,共討李自成的農民軍。後被馬士英等人排擠,於是督師淮揚,竭力協調江北四鎮將領,以抵禦清兵。 順治二年四月,左良玉率數十萬兵力,由武漢舉兵東下,要清君側,“除馬阮”,馬士英竟詘史可法盡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隻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磯,以致淮防空虛。左良玉為黃得功所敗,良玉嘔血死,全軍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時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揚州,繼續抵抗清兵。
清朝將領多鐸部由陝西出潼關,直趨揚州,其主要對手是高傑部、劉良佐部、黃得功部明軍。三月間,多鐸奏報:二月十四日已派遣部分兵馬抵達河南,“招降流賊鎮守河南偽平南伯劉忠,旋得平定江南之諭,即於三月初五日率師南征”。同月二十五日又報:“三月初七日,臣統兵出虎牢關口,固山額真拜尹圖等出龍門關口,兵部尚書韓岱、梅勒章京伊爾德、侍郎尼堪等統外藩蒙古兵由南陽路,三路兵同趨歸德。” 四月初五日,多鐸統大軍從歸德府(今商丘)南下,沿途州縣望風歸附。十三日清軍至泗州(今安徽泗縣),明守泗總兵率部南逃,清軍遂在這天晚上渡過淮河。
史可法驚惶失措,應廷吉記載,當時一部分南明軍隊駐於高郵,史可法一天之內三次發出令箭,上午令邳宿屯田道應廷吉“督一應軍器錢糧至浦口會剿”左良玉部叛軍;中午令“諸軍不必赴泗,速回揚州聽調”;下午又令“盱眙告急,邳宿道可督諸軍至天長接應”。應廷吉對諸將說:“閣部方寸亂矣,豈有千裏之程,如許之餉,而一日三調者乎!”
史可法本人在四月十一日趕赴天長,檄調諸軍援盱眙,忽然得到報告盱眙守軍已經投降清朝,他對部隊幾乎完全失去控製,“一日一夜冒雨拖泥,奔至揚州”。十七日,清軍進至距離揚州二十裏處下營,次日兵臨城下。史可法“檄各鎮援兵,無一至者”。實際上史可法節製的劉良佐和原高傑兩藩的將領就在這幾天裏不戰而降。四月十九日高傑部提督李本深率領總兵楊承祖等向清豫親王多鐸投降,廣昌伯劉良佐也率部投降;二十一日總兵張天祿、張天福帶領部下兵馬投降,隨即奉多鐸之命於二十四日參加攻取揚州。
揚州城裏隻有總兵劉肇基部和何剛為首的忠貫營,兵力相當薄弱。由於城牆高峻,清軍的攻城大炮還沒有運到,多鐸派人招降史可法、淮揚總督衛胤文,遭到嚴詞拒絕。
二十一日,甘肅鎮總兵李棲鳳和監軍道高歧鳳帶領部下兵馬四千入城,兩人的意思卻是劫持史可法,以揚州城投降清朝。史可法毅然說道:“此吾死所也,公等何為,如欲富貴,請各自便。”李棲鳳、高歧鳳見無機可乘,於二十二日率領所部並勾結城內四川將領胡尚友、韓尚良一道出門降清。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們出城投降恐生內變為理由,聽之任之,不加禁止。
當清軍初抵城下時,總兵劉肇基建議乘敵大眾未到,立腳未穩,出城一戰。史可法卻說:“銳氣不可輕試,且養全鋒以待其斃。”在城守方麵,“舊城西門地形卑下,城外高阜俯瞰城下,勢若建瓴,且為興化李宦祖塋,樹木陰■,由外達內,絕無阻隔,枝幹回互,勢少得出。諸將屢以為言。公以李氏蔭木,不忍伐也。且言,諸將以此地為險,吾自守之”。
二十四日夜間,清軍用紅衣大炮轟塌城牆,“城上鼎沸,勢遂不支”。入夜揚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眾人擁下城樓,大呼曰:“我史督師也﹗”,多鐸勸降他,但史可法不從,史可法被俘後遇難。
長期以來,許多學者和文人墨客受明清門戶之見的影響,對史可法存在著一種特殊的偏愛,不顧史實作了過分的渲染。史可法的一生,在整個崇禎年間並沒有多少值得稱讚的業績;他的地位和名望迅速上升是在弘光時期。作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錯誤,導致武將竊取“定策”之功,大權旁落;作為軍事家,他以堂堂督師閣部的身分經營江北將近一年,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卻一籌莫展,毫無作為。直到清軍主力南下,他所節製的將領絕大多數倒戈投降,變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勁旅。
揚州戰役,史可法沒有組織有效的抵抗。某些史籍說他堅守揚州達十天之久,給清軍重大殺傷,不符合事實。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寫的遺書中說:清軍於十八日進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來”。多鐸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覺憒憒”,把軍務交幕僚處理。二十四日清軍開始攻城,不到一天揚州即告失守。史可法作為南明江淮重兵的統帥,其見識和才具實在平凡得很。比起江陰縣區區典史閻應元、陳明遇率領城中百姓奮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
順治十年(1653)談遷路過揚州,曾經專程到梅花嶺尋謁史可法衣冠冡,回首往事,不勝感慨,寫道:“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廣陵,城堅濠廣,四野曼延,正利步騎,雄聞晉唐,今西門摧頹,豈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 惋惜之中也指斥了史可法的無能。
關於史可法,有幾個奇怪的地方,他指揮錯亂,無心防守,手下投降他也不製止,他身為一個武將自刎怎麽會不死?難道他所做的一切是在做秀,以便千古留名麽?如果是這樣,他的目的達到了。後世的儒教文人大肆表彰他,乾隆更會做秀,親自給史可法題詞,以拉攏儒教信徒為他“愚忠效命”。 今天的人繼續作秀,曆史就象是一個玩具。但是,史可法的一生值得肯定:他居官廉潔勤慎,在最後關頭寧死不屈。
清軍攻克揚州前後,江北明朝官軍毫無鬥誌,一矢未發即倉皇投降。高傑部官軍在其子興平侯世子高元照、提督李本深、總兵李成棟等帶領下先後降清;廣昌伯劉良佐也率部投降。東平侯劉澤清在清軍南下時,“將原管淮陽十四州縣土地、人民、兵馬、錢糧留交總兵柏永馥”代理,自己同山東總督王永吉、總漕都禦史田仰等帶著一批文武官員乘船逃往海上。這時南京已經陷落,清固山額真準塔統偏師由山東南下,五月十八日占領徐州,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就接管了邳州、宿遷、睢寧、沭陽、桃源、清河等縣,二十八日柏永馥率部投降,淮安失守。六月,準塔和清朝委任的巡撫趙福星派人持書信往海上招降劉澤清等人。劉澤清即在閏六月二十四日赴淮安投降。
據多鐸向清廷奏報,來降的南明總兵多達二十三員、副將四十七員,馬步兵共計二十三萬八千三百名。僅這一批在江北投降清朝的南明兵員數目就超過了多鐸、阿濟格兩路兵力的總和。何況還有左良玉之子左夢庚帶領麾下十五員總兵全軍降清;黃得功部將田雄、馬得功的叛變投降。弘光五大藩鎮這樣望風而降,並不是兵將不堪一戰,而是他們憑借“定策”等原因形成尾大不掉的勢力集團,有挾製朝廷之心,無忠貞報國之誌。他們所關心的既然隻是保住自己的榮華富貴,一旦強敵壓境,自然以歸順“敘功”為上策。後來展開的曆史場麵表明這五藩下的總兵李成棟、李本深、金聲桓、李國英、田雄、馬得功、徐勇等人都擁有相當的戰鬥力,他們為清廷征戰時往往發揮出超越滿軍的作用。
弘光朝廷依賴籠絡藩鎮而立,又以藩鎮叛降而亡,實在很五奈,如果崇禎當年不顧儒教大臣的反對,如南宋的高宗一樣南下,明朝不會敗亡的如此之快。
也因為南明大批的投降兵將,明清易代也是中國曆史上流血最少的一個,所謂滿族入關的屠殺,說來說去就揚州,江陰,嘉定,這些屠殺大部分是漢人自己幹的。至於王秀楚所著《揚州十日記》上說的殺80萬,完全是謊言,因為揚州一天就陷落了,而不是七天或者十天,更有 張德芳的“《揚州十日記》辨誤 ”等書駁斥,此書由中華書局出版。 清朝修的正史和著名明朝遺民私人寫的手抄本曆史,比如談遷的《國榷》,都沒有提到“揚州十日”。揚州根本沒有什麽頑強的抵抗,大批軍兵投降,一天不到就破城,而且,清朝軍隊還有下一個更最重要的進攻目標南京,為了一統中國,清朝根本沒理由沒必要搞所謂的大屠殺。此外,有人說,因為頑強抵抗而清朝軍隊屠城,也是謊言,江陰縣典史閻應元、陳明遇率領城中百姓奮勇抗清八十三天,怎麽沒有所謂的屠城?
五。《揚州十日記》是日本人偽造的
(一)。明末清初,揚州有王秀楚這個人存在麽?
王秀楚身為史可法的幕僚,為什麽大量的南明史料沒有他生死年月日記載?
王秀楚,明末清初揚州人,曾任史可法的幕僚,《揚州十日記》作者。“其間皆身所親曆,目所親睹,故漫記之如此,遠處風聞者不載也。” 查焚屍薄載其數,前後約計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戶自焚,及深入自縊者不與焉。”《尚書》、《左氏春秋》、《山海經》、《史記》、《漢書》、《水經》、《大唐西域記》、《資治通鑒》、《百夷傳》與《揚州十日記》被評為“史地十大奇書”。
(二)。《揚州十日記》為什麽是革命黨從日本帶回來的?上述的種種禁書禁詩,為什麽沒有在清朝失傳?揚州十日的記載主要來自《揚州十日記》,這是一本僅八千字不到的小書;但此書長期被清廷禁止無法流通,導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對此屠殺事件一無所知。直到清末有心人士將此書由日本帶回,“揚州十日”事件才廣為世人所知,陳天華在《獅子吼》寫道:“有當時一個遺民,於萬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揚州十日記》,敘述殺戮之慘。”可說是為辛亥革命的成功造就了輿論準備。《揚州十日記》在史學界影響很大,一些書籍如:《清代通史》、《辭源》、《辭海》,《中外曆史年表》、《清史編年》等皆予引用。
(三)。1894年,日本人幫我們“驅除靼虜、恢複中華”
1894年
6月11日——清軍指揮官葉誌超不戰而走,致使日本軍隊占領平壤。
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是中日甲午戰爭的開始。
11月24日——孫中山在夏威夷檀香山建立了中國第一個革命政黨--興中會(即今日中國國民黨之前身)
很多日本資料中,包括間諜報告,都有如何利用滿漢矛盾的詳細分析和計劃。日本和清政府談判中,甚至不同意清政府用中國自稱。 甲午戰爭,日本一則安民告示《開誠忠告十八省之豪傑》:
“先哲有言曰:‘有德受命,有功受賞。’又曰:‘唯命不於常,善者則得之,不善者則先哲有言曰失之。’滿清氏元(原)塞外之一蠻族,既非受命之德,又無功於中國,乘朱明之衰運,暴力劫奪,偽定一時,機變百出,巧操天下。當時豪傑武力不敵,吞恨抱憤以至今日,蓋所謂人眾勝天者矣。今也天定勝人之時且至焉。
熟察滿清氏之近狀,入主暗弱,乘簾弄權,官吏鬻職,軍國瀆貨,治道衰頹,綱紀不振,其接外國也,不本公道而循私論,不憑信義而事詭騙,為內外遠邇所疾惡。曩者,朝鮮數無禮於我,我往懲之,清氏拒以朝鮮為我之屬邦,不容他邦幹預。我國特以重鄰好而敬大國,是以不敢強爭焉,而質清氏,以其應代朝鮮納我之要求,則又左右其辭曰,朝鮮自一國,內治外交,吾不敢關[聞]。彼之推辭如此也。而彼又陰唆嗾朝鮮君臣,索所以苦我日本者施之。昨東學黨之事,滿清氏實陰煽之而陽名鎮撫,破天津之約,派兵朝鮮,以遂其陰謀也。善鄰之道果安在耶?是白癡我也,是牛馬我也。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我國之所以〈舍〉樽俎而執旗鼓,與貴國相周旋也。
抑貴國自古稱禮儀國,聖主明王世之繼出,一尊信義,重禮讓。〈今〉蔑視他邦,而徒自尊大,其悖德背義莫甚〈矣〉。是以上天厭其德,下民倦其治,將卒離心,不肯致心,故出外之師,敗於牙山,殲於〈豐〉島,潰於平壤,溺於海洋。每戰敗衄,取笑萬國。是蓋滿清氏之命運已盡,而天下與棄之因也。我日本應天從人,大兵長驅。以問罪於北京朝廷,將〈迫〉清主麵縛乞降,盡納我要求,誓永不抗我而後休矣。雖然,我國之所懲伐在滿清朝廷,不在貴國人民也;所願愛新覺羅氏,不及聳從士卒也。若謂不然,就貴國兵士來降者證之。
夫貴國民族之與我日本民族同種、同文、同倫理,有偕榮之誼,不有與仇之情也。切望爾等諒我徒之誠,絕猜疑之念,察天人之向背,而循天下之大勢,唱義中原,糾合壯徒,革命軍,以逐滿清氏於境外,起真豪傑於草莽而以托大業,然後革稗政,除民害,去虛文而從孔孟政教之旨,務核實而複三代帝王之治。我徒望之久矣。幸得卿等之一唱,我徒應乞於宮〈而〉聚義。故船載糧食、兵器,約期赴肋。時不可失,機不複來。古人不言耶:天與不取,反[而]受其咎。卿等速起。勿為明祖所笑!”
此後,日本繼續兜售“驅除靼虜”的靈丹妙藥。
六。《揚州十日記》錯誤百出
最致命的錯誤是,王秀楚身為史可法的幕僚,《揚州十日記》說,“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但是,史可法當時並未到白洋河。應延吉《青磷屑》卷下。
“揚州十日”被清兵屠殺八十萬人的由來,此說極不可信。《明季南略》卷三雲:“揚州煙爨四十八萬,至是遂空。”,根本沒有八十萬。據《〈揚州十日記〉證訛》》作者考證,揚州城當時人口不會超過十萬人(作者羅列詳細的數據和圖表);吳子輝著《揚州建置筆談》(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中,有專門介紹曆代揚州府縣人口的篇目,其中萬曆六年(1578年)揚州各州縣的總人口為81萬人,當時揚州所轄州縣十座。明末揚州城池不大,容納不下80萬人。
按照上述記載,結合《揚州府誌》所刊揚州府城池圖,複製當時揚州府城池的示意
虛線內為舊稱宋大城處,原來周長2280丈,經明朝張德林改築後為周9裏,計1757丈5尺,即稱為府城處
市河東部為新城區,係明嘉靖乙卯築以防倭寇者,周長約10裏, 計為1541丈9尺。府誌提供了城的周長,城池圖提供了城為四邊形的,但未說明邊長。在四邊形中以正方形麵積最大。
按照正方形進行計算,其結果是:府城區麵積約2144760.25平方米。新城區麵積約1651255平方米。整個揚州府城的麵積約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圖估算,城內的民房、官廨、寺廟、學校、廳堂樓閣、園院場橋等建築物及河渠所占地約為60%。假如王秀楚所記被殺人數“八十萬餘”是實,不把清軍、揚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計在內,這“八十萬餘”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麵積僅4.7平方米,如將建築物所占麵積減去,則人均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後要象柴禾一樣地碼起來。人在這樣環境裏是不能夠進行生存活動的。更何況揚州的實際形狀不是正方形的,其麵積平方米數必定要小於上述數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萬”這個最小數字。如果把城內麵積數字減少而把“八十萬”以外的數字加上,那麽在清軍入城前,揚州府內人一個挨一個也容納不下了,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揚州府領屬三州七縣,它們是高郵州、泰州,通州,江都縣,儀真縣、泰興縣、寶應縣、興化縣、如皋縣、海門縣。縣附府治揚州府和江都縣在同一境內。 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迄萬曆六年(1578年)的185年中,揚州府所領三州七縣的編戶丁口,除成化十三年外,變化都不大。無論整個揚州府還是江都縣一縣的編戶數與人口數的比例,基本是在1:5這個數字上下浮動。這和我國的多數比較發達地區編戶丁口人數的比例基本一致。
萬曆六年(1578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的近百年內,揚州全府丁口減少約42萬人。萬曆以來,災禍頻仍,崇禎以來,戰亂加劇,人民死走逃亡,人口大量減少是必然的。由於揚州府衙始終和江都縣在同一處,就人口數字而言,府縣為一。從江都縣一縣的登記來看,康熙前期和洪武時期的丁口數字基本持平而稍稍低於成化、嘉靖二朝。約減少了三萬左右。
百年左右時間裏,江都縣減少人口約三萬,揚州全府在百年左右時間裏減少人口約42萬。揚州府所領三州七縣共十個單位,平均起來,每個單位減少約四萬人。江都縣所減少的人口數字也是接近的。
自洪武以來,全府丁口最多時是萬曆六年(1578年),也僅有81萬餘人。揚州府和江都縣同在一城,府屬除政府機構外,並不另有自己直轄編戶丁口。就人口而言,府縣為一,而江都縣全部人口(包括郊外)從未達到過十萬。
王秀楚在《記》中記述的是揚州城內的大屠殺,不是揚州府全境的大曙殺,而揚州城內從來沒有過這麽多人,也容納不下這麽多人,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即使把全城殺光,也不會超過十萬人,更何況事實上不可能殺光。
《揚州十日記》一文自身的矛盾
(一) 順治二年(1645年)三月十二日,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因皇上“一日之間,萬機待理,必習漢文曉漢語,始上意得達而下情易通”,遂奏請選派滿漢詞臣向皇帝進講六經。昭連在《嘯亭雜錄》卷二《啟心郎》條記載說:“國初滿臣不解漢語,每部置啟心郎一員,以通曉國語(按即滿語)之漢員為之,職正三品,每議事坐其中。”這都反映了清政權在北京建立之後,實行全國範圍的統治,在語言文字上遇到的困難。1644年以前,清軍雖曾數次入關,但停留時間都比較短暫,滿漢語言障礙不可能迅速超越。迨豫王大兵進入江南地區,戰事緊迫,沒有學習漢語的條件,而且清軍從未到過江南地區,江南(揚州)話比北方話更難於聽懂,即便是講漢語,用漢文的漢人,也不易聽懂,更何況剛過淮河的清軍。另外一方,即揚州人,多數人聽北方話也會感到困難,時至今日,在南方和北方人之間,不是仍然存在著互相聽不懂的情況嗎?,更何況清軍講的是“滿語”呢!王氏卻在文章中多次提到聽“滿兵”講話和他與“滿兵”對答如流的講話情節。如“一騎獨指予呼後騎曰:“為我索此藍衣者”。“卒固囑我於諸婦曰:“看守之,無使逸去。””王秀楚不僅能聽懂滿語,並且能和“滿兵”相問答,現將這段話摘抄如下:
紅衣者熟視予,指而問曰:“視爾非若儔輩,實言何等人”?予念時有以措大而獲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斃者,不敢不以實告,紅衣者遂大笑謂黃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蠻子非常等人也。”(引者按:清朝服飾製度,普通人是不準也不敢穿黃色,包括明黃、杏黃和金黃的衣物的,這裏卻是說是穿黃色衣服,豈非大謬)複指洪嫗及予問為誰,具告之。紅衣者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斃。”命隨人付衣幾件,金一錠問:“汝等幾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則曰:“隨我來”。
從這段流暢的對話中,怎能感覺到這是“滿兵”用“滿語”於江南人第一次見麵時的直接交談呢!揚州人講的話,不但清軍將官可以聽懂,“滿卒”也聽得懂。如記一“滿卒”對其兄進行敲索時,其兄哀懇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當取獻。”又如在“滿卒”汙辱婦女時,被辱婦女說:“此地近市,不可居”。在他妻將受辱時,他對“滿卒”說:“婦孕多月,昨乘屋墜下,孕因之壞,萬不能生,安能起來?”而這個從未到過江南地區的“滿卒”對各類內容的揚州話都聽得懂,是令人難以理解的。諸如此類的談話,還有多處,不一一例舉。
此處須說明一點,《記》中所能講漢語的“滿兵將”係指滿州旗之兵將而非漢軍旗之兵將。因原著通篇未涉及漢軍旗兵將,同時《記》中多處明確寫道:“領此者三滿卒也”,“突遇眾騎至,中一與卒滿語一、二,遂舍予婦去”、“自相奮擊,內一卒勸解,作滿語”等。
(二) 揚州城破後,南明總兵劉肇基曾率兵進行巷戰,史書不乏記載。而王秀楚根據自己的“目睹”記二十五日城破時情況是:“予複至後窗窺城上,則隊伍(指清軍)稍疏,或行或止。俄見有擁婦女雜行,闞其服色皆揚俗。”緊接著他從家中出來,又看見“北來數騎皆按轡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在硝煙彌漫、喊殺震天的戰鬥之際,清軍競攜帶婦女從容地走在城上,將士們挨戶索錢,這是有悖情的。
按軍事常識論,清軍既奪取揚州,戰役的目的已達到,自然應彈壓保守之,而王氏在記敘五月初一的情形時,除描述了清軍的搶殺外,並記有:“是日,興平兵複入揚城而寸絲半粟盡入虎口。”到初二日,府州縣均已任命了官吏,而記述初五日情形時,城內仍然是“往來打糧者日不下數十輩……,初不知為清兵為鎮兵為亂民也。”勝利之清軍競能容忍“興平兵”和土匪之流任意進出府城,對其肆意搶掠也不聞不問,這也予情理不合。
(三) 王氏在其書中有三處提到清軍將領,記敘亦頗詳明。其一,四月二十八日,記其兄之遭遇時雲:“伯兄亦來,雲是日被動雲負擔,賞以千錢,仍付給令旗放還。”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清軍並非毫無軍紀的野蠻之師。其二,在同一天裏還發生了另外一件事:“複聞有王姓將爺,居本坊昭陽李宅,以錢數萬日給難民。”還些清軍既是強盜--任意搶殺,又是菩薩--救貧賑災,先當強盜,後做菩薩。以搶來的錢再施舍給原主。這樣的記載不禁使人懷疑。其三,二十九日與他談話的紅衣青年將領,曾勸慰他“幸勿自斃”,還給他“幾件衣服”和“金一錠”,當知道他家人已五天未吃飯後,就親自將他帶到一宅院,命人給他家燒魚做飯,他吃飯後,還允許他把魚和飯帶走去喂受傷的哥哥。這又叫人怎麽理解呢?
(四) 王氏在四月二十六日記事中引用“滿卒”話說:“我輩征高麗,擄婦女數萬人,無一失節者”。這裏不談他何以能如此透徹的理解滿語,就征朝鮮一事,史書記載頗詳,後金(清)與朝鮮共發生戰爭二次。第一次是在天聰三年(1627年)正月,由貝勒阿敏率兵遠征,距1645年已十八年,第二次是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這次是由清太宗親征,兩次征戰,均無“擄婦女數萬人”之事,即《李朝實錄》也無此記載。且當時稱“朝鮮”,不稱高麗。
(五) 自古以來,兵火相連。揚州烈火,王氏屢屢述及。令人不解者,如此空前的兵燹之後,城中竟然還存有“督鎮(史可法)所儲軍糧,如丘陵,數千石。”未受任何損失,供清軍用它來賑濟災民。《記》中甚至還有這樣記述:“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紛紛傳說洗城之說。城中殘黎冒死縋城昔大半。舊有官溝,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晝伏,以此反罹鋒,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輒結伴夜入官溝盤詰,搜其金銀,人莫敢誰何。”觀此,給人印象是清軍隻在城外活動,隻是在白天活動,夜晚競無守城之兵,城外不知為誰家之天下,競會有人在清軍“屠殺”的時候,夜入城內送死。這哪裏是戰爭尚未完全結束的揚州城?
上述幾點,僅舉犖犖大端者,給觀全文,矛盾重重,破綻百出,這樣的記錄,怎能成為嚴肅的史料?
《揚州十日記》錯漏百出,而且是孤證。曆史研究講究“孤證”不為證,這和自然科學研究類似,要有可“重複性”。但是,中外史學家竟然集體失明,曆史是為政治服務的,這話應用到這裏實在最合適不過了,太對了。醜化清朝,激化民族矛盾是外國人分裂中國的目標;而民國的國民黨要講究政治正確,更要宣揚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揚州十日記》這個文章被捧為經典,也就可以理解了。《揚州十日記》的錯誤實在太多了,遠不止上麵提到這些,有興趣的可以研究一下,相信經過互連網真假文章洗禮的網友們,一定會發現《揚州十日記》偽造的有多麽拙劣。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南京大屠殺在中國和亞洲可以說是盡人皆知,可在西方卻沒幾個人知道;猶太人被屠殺,人人都知道;鄭成功在漳州大屠殺73萬人,史料豐富,我們卻沒幾個人知道。為什麽是這樣的呢?
附:《揚州十日記》
正文·揚州十日記 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堅閉城以禦敵,至念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內,各有兵守,予宅西城,楊姓將守焉。吏卒棋置,予宅寓二卒,左右舍亦然,踐踏無所不至,供給日費錢千餘。不繼,不得已共謀為主者觴,予更謬為恭敬,酬好漸洽;主者喜,誡卒稍遠去。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娛軍暇;是夕,邀予飲,滿擬縱歡,忽督鎮以寸紙至,主者覽之色變,遽登城,予眾亦散去。
越次早,督鎮牌諭至“內有一人當之,不累百姓”之語,聞者莫不感泣。又傳巡軍小捷,人人加額焉。午後,有姻氏自瓜洲來避興平伯逃兵,[興平伯高傑也,督鎮檄之,出城遠避。]予婦緣別久,相見唏噓;而敵兵入城之語,已有一二為予言者。予急出詢諸人,或曰:“靖南侯黃得功援兵至。”旋觀城上守城者尚嚴整不亂,再至市上,人言洶洶,披發跣足者繼塵而至,問之,心急口喘莫知所對。忽數十騎自北而南,奔馳狼狽勢如波湧,中擁一人則督鎮也。蓋奔東城外,兵逼城不得出,欲奔南關,故由此。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突有一騎由北而南,撤韁緩步,仰麵哀號,馬前二卒依依轡首不舍,至今猶然在目,恨未傳其姓字也。騎稍遠,守城丁紛紛下竄,悉棄胄拋戈,並有碎首折脛者,回視城櫓已一空矣!
先是督鎮以城狹炮具不得展,城垛設一板,前置城徑,後接民居,使有餘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畢,敵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亂下,守城兵民互相擁擠,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傾,人如落葉,死者十九;其及屋者,足蹈瓦裂,皆作劍戟相擊聲,又如雨雹挾彈,鏗然「金訇」然,四應不絕,屋中人惶駭百出,不知所為?而堂室內外深至寢闥,皆守城兵民緣室下者,惶惶覓隙潛匿,主人弗能嗬止,外廂比屋閉戶,人煙屏息。
予廳後麵城,從窗隙中窺見城上兵循南而西,步武嚴整,淋雨亦不少紊,疑為節製之師,心稍定。忽叩門聲急,則鄰人相約共迎王師,設案焚香,示不敢抗,予雖知事不濟,然不能拂眾議,姑應曰唯唯。於是改易服色,引領而待,良久不至。予複至後窗窺城上,則隊伍稍疏或行或止;俄見有擁婦女雜行,闞其服色皆揚俗,予始大駭。還語婦曰:“兵入城,倘有不測,爾當自裁。”婦曰諾。因曰:“前有金若幹付汝置之,我輩休想複生人世矣!”涕泣交下,盡出金付予。值鄉人進,急呼曰:“至矣,至矣!”予趨出,望北來數騎皆按轡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是時,人自為守,往來不通,故雖違咫尺而聲息莫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然意頗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問,或有不應,雖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後乃知有捐金萬兩相獻而卒受斃者,揚人導之也。
次及予楣,一騎獨指予呼後騎曰:“為我索此藍衣者。”後騎方下馬,而予已飛遁矣;後騎遂棄餘上馬去,予心計曰:“我粗服類鄉人,何獨欲予?”已而予弟適至,予兄亦至,因同謀曰:“此居左右皆富賈,彼亦將富賈我,奈何?”遂急從僻逕托伯兄率婦等冒雨至仲兄宅,仲兄宅在何家墳後,「月付」腋皆窶人居也。予獨留後以觀動靜,俄而伯兄忽至曰:“中衢血濺矣,留此何待?予伯仲生死一處,亦可不恨。”予遂奉先人神主偕伯兄至仲兄宅,當時一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婦一子,二外姨,一內弟,同避仲兄家。天漸暮,敵兵殺人聲已徹門外,因乘屋暫避;雨尤甚,十數人共擁一氈,絲發皆濕;門外哀痛之聲悚耳懾魄,延至夜靜,乃敢扳簷下屋,敲火炊食。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餘處,遠者不計其數,赤光相映如雷電,辟卜聲轟耳不絕;又隱隱聞擊楚聲,哀顧斷續,慘不可狀。飯熟,相顧驚怛不能下一箸,亦不能設一謀。予婦取前金碎之,析為四,兄弟各藏其一,髻履衣帶內皆有;婦又覓破衲敝履為予易訖,遂張目達旦。是夜也,有鳥在空中如笙簧聲,又如小兒呱泣聲者,皆在人首不遠,後詢諸人皆聞之。
念六日,頃之,火勢稍息。天漸明,複乘高升屋躲避,已有十數人伏天溝內。忽東廂一人緣牆直上,一卒持刃隨之,追躡如飛;望見予眾,隨舍所追而奔予。予惶迫,即下竄,兄繼之,弟又繼之,走百餘步而後止。自此遂與婦子相失,不複知其生死矣。諸黠卒恐避匿者多,紿眾人以安民符節,不誅,匿者競出從之,共集至五六十人,婦女參半,兄謂餘曰:“我落落四人,或遇悍卒,終不能免;不若投彼大群勢眾則易避,即不幸,亦生死相聚,不恨也。”當是時,方寸已亂,更不知何者為救生良策?共曰唯唯,相與就之。領此者三滿卒也,遍索金帛,予兄弟皆罄盡,而獨遺予未搜;忽婦人中有呼予者,視之乃餘友朱書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發露肉,足深入泥中沒脛,一妾猶抱一女,卒鞭而擲之泥中,旋即驅走。一卒提刀前導,一卒橫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數十人如驅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撻,或即殺之;諸婦女長索係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從其後門直入,屋宇深邃,處處皆有積屍,予意此間是我死所矣;乃逶迤達前戶,出街複至一宅,為西商喬承望之室,即三卒巢穴也。入門,已有一卒拘數美婦在內簡檢筐篚彩緞如山,見三卒至,大笑,即驅予輩數十人至後廳,留諸婦女置旁室;中列二方幾,三衣匠一中年婦人製衣;婦揚人,濃抹麗妝,鮮衣華飾,指揮言笑。欣然有得色,每遇好物,即向卒乞取,曲盡媚態,不以為恥;予恨不能奪卒之刀,斷此淫孽。卒嚐謂人曰:“我輩征高麗,擄婦女數萬人,無一失節者,何堂堂中國,無恥至此?”嗚呼,此中國之所以亂也。
三卒隨令諸婦女盡解濕衣,自表至裏,自頂至踵,並令製衣婦人相修短,量寬窄,易以鮮新;諸婦女因威逼不已,遂至裸體相向,隱私盡露,羞澀欲死之狀,難以言喻。易衣畢,乃擁之飲酒,嘩笑不已;一卒忽橫刀躍起向後疾呼曰:“蠻子來,蠻子來!”近前數人已被縛,吾伯兄在焉。仲兄曰:“勢已至此,夫複何言?”急持予手前,予弟亦隨之,是時男子被執者共五十餘人,提刀一呼,魂魄已飛,無一人不至前者;予隨仲兄出廳,見外麵殺人,眾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縛,忽心動若有神助,潛身一遁,複至後廳,而五十餘人不知也。
廳後宅西房尚存諸老婦,不能躲避,由中堂穿至後室,中盡牧駝馬,複不能逾走;心愈急,遂俯就駝馬腹下,曆數駝馬腹匍匐而出;若驚駝馬,稍一舉足,即成泥矣。又曆宅數層,皆無走路,惟旁有弄可通後門,而弄門已為卒加長錐釘固;予複由後弄至前,聞前堂殺人聲,愈惶怖無策,回顧左側有廚,中四人蓋亦被執治庖者也,予求收入,使得參司火掌汲之役,或可幸免。四人峻拒曰:“我四人點而役者也,使再點而增人,必疑有詐,禍且及我!”予哀籲不已,乃更大怒,欲執予赴外,予乃出,心益急,視階前有架,架上有甕,去屋不甚遠,乃援架而上,手方及甕,身已傾仆,蓋甕中虛而用力猛故也。無可奈何,仍急趨旁弄門,兩手棒錐搖撼百度,終莫能動,擊以石,則響達外庭,恐覺;不得已複竭力搖撼之,指裂血流,淋漏兩肘,錐忽動,盡力拔之,錐已在握,急掣門「戶及,“及”在“戶”下,意為門閂,下同」,「戶及」木槿也,濡雨而漲,其堅澀倍於錐,予迫甚,但力取「戶及」,「戶及」不能出而門樞忽折,扉傾垣頹,聲如雷震,予急聳身飛越,亦不知力之何來也。疾趨後門出,即為城腳。時兵騎充斥,觸處皆是,前進不能,即於喬宅之左鄰後門挨身而入;凡可避處皆有人,必不肯容,由後至前,凡五進皆如是。直至大門,已臨通衢,兵丁往來絡繹不絕,人以為危地而棄之。予乃急入,得一榻,榻顛有仰頂,因緣柱登之,屈身向裏,喘息方定,忽聞隔牆吾弟哀號聲,又聞舉刀砍擊聲,凡三擊遂寂然。少間複聞仲兄哀懇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當取獻。”一擊複寂然;予此時神已離舍,心若焚膏,眼枯無淚,腸結欲斷,不複自主也。旋有卒挾一婦人直入,欲宿此榻,婦不肯,強而後可,婦曰:“此地近市,不可居。”卒複攜之去,予幾不免焉。室有仰屏,以席為之,不勝人,然緣之可以及梁,予以手兩扳梁上桁條而上,足托駝梁,下有席蔽,中黑如漆,仍有兵至,以矛上搠,知是空虛,料無人在上,予始得竟日未遇兵;然在下被刃者幾何人?街前每數騎過,必有數十男婦哀號隨其後。是日雖不雨,亦無日色,不知旦暮。至夕,軍騎稍疏,左右惟聞人聲悲泣,思吾弟兄已傷其半,伯兄亦未卜存亡?予婦予子不知何處?欲蹤跡之,或得一見;且使知兄弟死所。乃附梁徐下,躡足至前街,街中枕屍相藉,天暝莫辨為誰?俯屍遍呼,漠無應者。遙見南首數火炬蜂擁而來,予急避之,循郭而走。城下積屍如鱗,數蹶,聲與相觸,不能措足,則俯伏以手代步,每有所驚,即仆地如僵屍,久之始通於衢。衢前後舉火者數處,照耀如白晝,逡巡累時,而後越,得達小路,路人昏夜互觸相驚駭,路不滿百步,自酉至亥方及兄家。
宅門閉不敢遽叩,俄聞婦人聲,知為吾嫂,始輕擊,應門者即予婦也。伯兄已先返,吾婦子俱在,予與伯兄哭,然猶未敢遽告仲兄季弟之被殺也。嫂詢予,予依違答之。予詢婦何以得免?婦曰:“方卒之追逐也,子先奔,眾人繼之,獨遺我,我抱彭兒投屋下不得死,吾妹踢傷足亦臥焉。卒持我二人至一室,屋中男婦幾十人皆魚貫而縛之。卒因囑我於諸婦曰:‘看守之,無使逸去。’卒持刀出,又一卒入,劫吾妹去;久之,不見前卒至,遂紿諸婦得出。出即遇洪嫗,相攜至故處,故幸免。”洪嫗者仲兄內親也。婦詢予,告以故,唏噓良久。洪嫗攜宿飯相勸。哽咽不可下。外複四麵火起,倍於昨夕,予不自安,潛出戶外,田中橫屍交砌,喘息猶存;遙見何家墳中,樹木陰森,哭音成籟,或父呼子,或夫覓妻,呱呱之聲,草畔溪間,比比皆是,慘不忍聞。回至兄宅,婦謂予曰:“今日之事,惟有一死,請先子一死,以絕子累;彭兒在,子好為之!”予知婦之果於死也,因與語竟夜,不得間,東方白矣。
念七日,問婦避所,引予委曲至一柩後,古瓦荒磚,久絕人跡,予蹲腐草中,置彭兒於柩上,覆以葦席,婦僂居於前,我曲附於後;揚首則露頂,展足則踵見,屏氣滅息,拘手足為一裹,魂少定而殺聲逼至,刀環響處,愴呼亂起,齊聲乞命者或??嘶虯兮湃耍揮鮃蛔渲粒?先瞬宦鄱喙眩?源故蹤敕???筆莧校?摶桓姨誘擼恢劣詵追鬃優??倏誚惶洌????兀??蘼垡櫻∪障蛭紓?甭佑?酰????啵???鹽牛?坎蝗淌櫻?灸嘶誄胛糝?梗?笥柩暈此酪病H恍一裰料Γ?璧儒已滄叱觶?磯?ㄎ澡焉希?猿?聊海?惶洳謊裕?嗖揮?常?蚩視???∑?咿涔鄧?籩??躍?蛉運?ィ?潦嗆糝?眩?в刖閎ィ緩殄?嘀粒??嶸┯直喚偃ィ?嶂對隈唏倬故??塚?睾敉叢眨「θ?斬?稚┑苤兌淹銎淥模?灄滏菀耪擼?璨?旨壩韙咀鈾娜碩?∠嚶朊倬手鏽琶祝?壞茫?煊氬?終砉扇碳⒋鐧?J且褂韙久偎蘭副校?島殄?鵲妹狻?BR>
念八日,予謂伯兄曰:“今日不卜誰存?吾兄幸無恙,乞與彭兒保其殘喘。”兄垂淚慰勉,遂別,逃他處。洪嫗謂予婦曰:“我昨匿破櫃中,終日貼然,當與子易而避之。”婦堅不欲,仍至柩後偕匿焉。未幾,數卒入,破櫃劫嫗去,捶擊百端,卒不供出一人,予甚德之,後仲兄產百金,予所留餘亦數十金,並付洪嫗,感此也。少間,兵來益多,及予避所者前後接踵,然或一至屋後,望見柩而去。忽有十數卒恫喝而來,其勢甚猛,俄見一人至柩前,以長竿搠予足,予驚而出,乃揚人之為彼鄉導者,麵則熟而忘其姓,予向之乞憐,彼索金,授金,乃釋予,猶曰:“便宜爾婦也。”出語諸卒曰:“姑舍是。”諸卒乃散去。喘驚未定,忽一紅衣少年摻長刃直抵予所,大呼索予,出,舉鋒相向,獻以金,複索予婦,婦時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予紿之曰:“婦孕多月,昨乘屋墜下,孕因之壞,萬不能坐,安能起來?”紅衣者不信,因啟腹視之,兼驗以先塗之血褲,遂不顧。所擄一少婦一幼女一小兒,小兒呼母索食,卒怒一擊,腦裂而死,複挾婦與女去。
予謂此地人逕已熟,不能存身,當易善地處之;而婦堅欲自盡,予亦惶迫無主,兩人遂出,並縊於梁;忽項下兩繩一時俱絕,並跌於地。未及起,而兵又盈門,直趨堂上,未暇過兩廊。予與婦急趨門外,逃奔一草房,中悉村間婦女,留婦而卻予,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積連屋,予登其顛,俯首伏匿,複以亂草覆其上,自以為無患矣。須臾卒至,一躍而上,以長矛搠其下,予從草間出乞命,複獻以金;卒搜草中,又得數人,皆有所獻而免。卒既去,數人複入草間,予窺其中,置大方桌數張,外圍皆草,其中廓然而虛,可容二三十人。予強竄入,自謂得計,不意敗垣從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為他卒窺見,乃自穴外以長矛直刺;當其前者無不被大創,而予後股亦傷。於是近穴者從隙中膝行出,盡為卒縛,後者倒行排草而出。
予複至婦所,婦與眾婦皆伏臥積薪,以血膏體,綴發以煤,飾麵形如鬼魅,鑒別以聲。予乞眾婦,得入草底,眾婦擁臥其上,予閉息不敢動,幾悶絕,婦以一竹筒授予,口銜其末,出其端於上,氣方達,得不死。戶外有卒一,時手殺二人,其事甚怪,筆不能載。草上諸婦無不股栗,忽哀聲大舉,卒已入室,複大步出,不旋顧。天亦漸暝,諸婦起,予始出草中,汗如雨。至夕,複同婦至洪宅,洪老洪嫗皆在,伯兄亦來,雲是日被劫去負擔,賞以千錢,仍付令旗放還;途中亂屍山疊,血流成渠,口難盡述。複聞有王姓將爺居本坊昭陽李宅,以錢數萬日給難民,其黨殺人,往往勸阻,多所全活。是夜悲咽之餘,昏昏睡去。次日,則念九矣。
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紛紛傳洗城之說,城中殘黎冒死縋城者大半,舊有官溝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晝伏,以此反罹其鋒。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輒結伴夜入官溝盤詰,搜其金銀,人莫敢誰何。予等念既不能越險以逃,而伯兄又為予不忍獨去;延至平旦,其念遂止;原蔽處知不可留,而予婦以孕故屢屢獲全,遂獨以予匿池畔深草中,婦與彭兒裹臥其上,有數卒至,為劫出者再,皆少獻賂而去。繼一狠卒來,鼠頭鷹眼,其狀甚惡,欲劫予婦;婦偃蹇以前語告之,不聽,逼使立起,婦旋轉地上,死不肯起,卒舉刀背亂打,血濺衣裳,表裏漬透。先是婦戒予曰:“倘遇不幸,吾必死,不可以夫婦故乞哀,並累子;我死則必死子目,俾子亦心死。”至是予遠躲草中,若為不與者,亦謂婦將死,而卒仍不舍,屢擢婦發周數匝於臂,怒叱橫曳而去。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地,環曲以出大街,行數武必擊數下。突遇眾騎至,中一人與卒滿語一二,遂舍予婦去。始得匍匐而返,大哭一番,身無完膚矣!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墳前後多草房,燃則立刻成燼;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網者,為火一逼,無不奔竄四出,出則遇害,百無免一。其閉戶自焚者由數口至數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積骨多少矣!大約此際無處可避,亦不能避,避則或一犯之,無金死,有金亦死;惟出露道旁,或與屍骸雜處,生死反未可知。予因與婦子並往臥塚後,泥首塗足,殆無人形。時火勢愈熾,墓木皆焚,光如電灼,聲如山摧,悲風怒號,令人生噤,赤日慘淡,為之無光,目前如見無數夜叉鬼母驅殺千百地獄人而馳逐之。驚悸之餘,時作昏眩,蓋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間矣。
驟聞足聲騰猛,慘呼震心,回顧牆畔,則予伯兄複被獲,遙見兄與卒相持,兄力大,撇而得脫,卒走逐出田巷,半晌不至;予心方搖搖,乃忽走一人來前,赤體散發。視之,則伯兄也;而追伯兄之卒,即前之劫吾婦而中途舍去者也。伯兄因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予僅存一錠,出以獻卒,而卒怒未已,舉刀擊兄,兄輾轉地上,沙血相漬,注激百步。彭兒拉卒衣涕泣求免,[時年五歲]卒以兒衣拭刀血再擊而兄將死矣。旋拉予發索金,刀背亂擊不止,予訴金盡,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卒牽予發至洪宅。予婦衣飾置兩甕中,倒置階下,盡發以供其取,凡金珠之類莫不取,而衣服擇好者取焉。既畢,視兒項下有銀鎖,將刀割去,去時顧予曰:“吾不殺爾,自有人殺爾也。”知洗城之說已確,料必死矣。置兒於宅,同婦急出省兄,前後項皆砍傷,深入寸許,胸前更烈,啟之洞內府;予二人扶至洪宅,問之,亦不知痛楚,神魂忽瞶忽蘇。安置畢,予夫婦複至故處躲避,鄰人俱臥亂屍眾中,忽從亂屍中作人語曰:“明日洗城,必殺一盡,當棄汝婦與吾同走。”婦亦固勸餘行,餘念伯兄垂危,豈忍舍去?又前所恃者猶有餘金,今金已盡,料不能生,一痛氣絕,良久而蘇。
火亦漸滅,遙聞炮聲三,往來兵丁漸少,予婦彭兒坐糞窖中,洪嫗亦來相依。有數卒擄四五個婦人,內二老者悲泣,兩少者嘻笑自若;後有二卒追上奪婦,自相奮擊,內一卒勸解作滿語,忽一卒將少婦負至樹下野合,餘二婦亦就被汙,老婦哭泣求免,兩少婦恬不為恥,數十人互為奸淫,仍交與追來二卒,而其中一少婦已不能起走矣。予認知為焦氏之媳,其家平日所為,應至於此,驚駭之下,不勝歎息。
忽見一人紅衣佩劍,滿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爽,隨從一人,衣黃背甲,貌亦魁梧,後有數南人負重追隨。紅衣者熟視予,指而問曰:“視予,爾非若儔輩,實言何等人?”予念時有以措大而獲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斃者,不敢不以實告,紅衣者遂大笑謂黃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蠻子非常等人也。”複指洪嫗及予問為誰?具告之,紅衣者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斃。”命隨人付衣幾件,金一錠,問:“汝等幾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則曰:“隨我來。”予與婦且行且疑,又不敢不行,行至一宅,室雖小而貲畜甚富,魚米充軔,中一老嫗,一子方十二三歲,見眾至,駭甚,哀號觸地。紅衣者曰:“予貸汝命,汝為我待此四人者,否則殺汝,汝此子當付我去。”遂挈其子與予作別而去。
老嫗者鄭姓也,疑予與紅衣者為親,因謬慰之,謂子必返。天已暮,予內弟複為一卒劫去,不知存亡?婦傷之甚。少頃,老嫗搬出魚飯食予;宅去洪居不遠,予取魚飯食吾兄,兄喉不能咽,數箸而止,予為兄拭發洗血,心如萬磔矣!是日,以紅衣告予語遍告諸未出城者,眾心始稍定。次日為五月朔日,勢雖稍減,然亦未嚐不殺人,未嚐不掠取;而窮僻處或少安;富家大室方且搜括無餘,子女由六七歲至十餘歲搶掠無遺種。是日,興平兵複入揚城,而寸絲半粟,盡入虎口,前梳後篦,良有以也。
初二日,傳府道州縣已置官吏,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屍;而寺院中藏匿婦女亦複不少,亦有驚餓死者,查焚屍簿載其數,前後約計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戶自焚,及深入自縊者不與焉。是日,燒綿絮灰及人骨以療兄創;至晚,始以仲兄季弟之死哭告予兄,兄頷之而已。
初三日,出示放賑,偕洪嫗至缺口關領米;米即督鎮所儲軍糧,如丘陵,數千石轉瞬一空。其往來負戴者俱焦頭爛額,斷臂折脛,刀痕遍體,血漬成塊,滿麵如燭淚成行,碎爛鶉衣,腥穢觸鼻,人扶一杖,挾一蒲袋,正如神廟中竄獄冤鬼;稍可觀者猶是卑田院乞兒也。奪米之際,雖至親知交不顧,強者往而複返,弱者竟日不得升鬥。
初四日,天始霽,道路積屍既經積雨暴漲,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內潰。穢臭逼人,複經日炙,其氣愈甚,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室中氤氳,結成如霧,腥聞百裏。蓋此百萬生靈,一朝橫死,雖天地鬼神,不能不為之愁慘也!
初五日,幽僻之人始悄悄走出,每相遇,各淚下不能作一語。予等五人雖獲稍蘇,終不敢居宅內,晨起早食,即出處野畔,其妝飾一如前日;蓋往來打糧者日不下數十輩,雖不操戈,而各製挺恐嚇,詐人財物,每有斃杖下者;一遇婦女,仍肆擄劫,初不知為清兵為鎮兵為亂民也?是日,伯兄因傷重,刀瘡迸裂而死,傷哉,痛不可言!憶予初被難時,兄弟嫂侄婦子親共八人,今僅存三人,其內外姨又不複論。計揚之人如予之家水知凡幾?其數瀕於死,幸死而不死,如予與婦者甚少,然而愁苦萬狀矣!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曆,目所親睹,故漫記之如此,遠處風聞者不載也。後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無事之樂;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閱此當驚惕焉耳!
揚州十日譯文
王秀楚
1645年清順治2年己酉夏4月14日,督鎮(官名)史可法公從白洋河失守,倉皇退卻到揚州,隨即緊閉城門,死守揚州城。
滿洲軍隨後而至,四月24日開始用大炮攻城,當日未攻破城池。此時的揚州城內,守備森嚴,各個城門都有士兵把守。
我家住在西城,屬於一個姓楊的將領所管轄的區域,其手下官員、士卒等散布於各處。左鄰右居都有兵卒進住,我家也住了兩個士兵。可是這些軍人住在他人家裏毫無規矩可言,踐踏禍害無所不為,我每天還要供給他們上千的錢幣。時間一長,漸漸的感覺難以為繼,不得已與左右鄰居商量,一起請他們的楊將領吃頓酒飯。
酒席宴間,我強做恭敬不斷討好這位楊將領,終於討得歡心。這頓飯吃的效果不錯,楊將領指示那幾個士卒離這兒遠點,別再搗亂。楊將領看來還很喜歡聲色之娛樂,會彈琵琶,對我們表示很想找一名高檔次的揚州妓女,最好是當地名妓,以便在軍務閑暇之時休息娛樂。
由於酒喝得融洽,當天晚上,他又回請我一起喝酒。本來一心要縱情歡樂一晚,但忽然督鎮史可法的一張紙條傳到酒席宴上,楊將領展開一看,為之臉色大變,急忙起身登城而去,我們大家也隻好散了。
第二天25日早上,傳出督鎮史可法的告示,裏麵有“此次守城,一切由我一人擔當,不會連累百姓”的話,聞者無不欣慰,無不感激涕零。此時又傳來了巡邏的明軍小勝敵軍的消息,人人都喜笑顏開,互相慶賀。
午後,我的一個娘家人由於躲避投敵叛亂的興平伯(明總兵)高傑的亂兵,自瓜洲逃來揚州投奔我家,(興平伯高傑投敵叛亂,史可法張榜通緝他,所以遠遠逃離揚州)亂世之中久別重逢,與我妻二人相見不禁唏噓不已(我妻當時已有九個月的身孕)。
此時外麵盛傳敵兵已經入城,已有一兩個人專門來告訴我此事。我於是急忙到外麵打聽消息,又聽有人說:“並非敵軍入城,而是靖南侯黃得功(黃蜚)的援兵已經到了。(此時清軍正是假冒黃蜚援軍的旗號騙開城門攻入揚州,史可法輕信上當)”再看城牆上守城的軍隊,仍然保持嚴整不亂,才稍放寬心。但剛到了大街上,已是人言洶洶,一片混亂。眾人正皇皇之際,突然一片塵土飛揚中,披頭散發光著腳的逃難者狂奔而至,問他們,全都心急氣喘誰也無法講清到底發生了什麽。
忽然,有數十騎自北而南奔馳,狼狽逃竄而去,其勢如波湧,人群紛紛躲避。其中眾人護擁著的一個正是督鎮史可法。原來他們是想奔東城突圍,由於滿軍防衛嚴密無法突破,才向南狂奔,欲出南關突圍。由此才知道敵兵入城是無疑的了。正在此時,又有一騎由北而南,撤韁慢步,緩緩而來。馬上之人仰麵哀號不止,馬前二士兵依依拉著馬韁繩不舍離去。此景至今猶在眼前,隻是恨當時未能前往問其姓名。此騎稍稍遠去後,守城的兵丁全都拋棄兵器和盔甲軍服,紛紛從城牆上跳下逃命。有人因此摔碎了腦袋而死,還有摔折了腿骨的。再回頭看看城牆上已空無一人了。
城破之處的情形更為混亂。此前,督鎮史可法由於城牆上過於狹窄,炮具無法放置,令在城垛上設了一塊木板,一頭搭在城牆上,一頭搭在民居上,使城牆寬度擴展,得以放置大炮。而工程一直未完工。在此處敵軍率先登城的士兵揮舞兵器,白刃亂下,守城兵民紛紛奔逃躲避,互相擁擠踐踏。城牆上的道路很快被人流堵塞,於是人們跳上所置木板,匍匐攀援,企圖逃上民屋。但此木板並不堅固,人數一多,隨即傾覆,人如落葉般墜下,摔死的有十之八九;到達了民屋頂上的人,在屋頂上奔走,腳踩瓦裂,鏗然有聲,其聲如同劍戟相擊,又象雨雹挾彈,四應不絕。屋中之居民駭然不已,驚惶萬狀而出。而其客廳、堂室內外以至臥房之中,早已有了從城牆上攀屋而下的守城兵民,全都驚惶失措地尋覓縫隙和隱蔽之處欲潛匿下來,主人大聲嗬斥也無法阻止。此時揚州城全都已經關門閉戶,人人屏息靜氣而待,不敢有任何行動。
我家後廳正對著城牆,從窗隙中向外窺視,見城上滿兵由南向西行進,步武嚴整,即使淋雨也絲毫不亂。我私下合計,認為這是軍紀嚴明且有節製的軍隊,不會對百姓如何。心裏稍微安定。
突然聽到叩門聲急,原來是鄰人相約一起設案焚香迎接滿軍到來,以示臣服和不敢抗拒,我雖然知道這樣做不會有什麽作用,但此形勢下也無法立即改變眾人的決議,姑且唯唯相應。於是眾人換衣服,排好隊列站立,等待滿軍到來。但等待良久也未見滿軍。
我於是又到屋內後廳窗上窺視城牆,見到滿軍隊伍比剛才有些稀疏,停停走走。突見滿軍士兵中間擁有婦女雜行,看其服色,都是揚州本地女子。我才開始大為恐懼,回頭對老婆說:“敵兵入城,倘有什麽不測,你就當自裁以免受辱。”妻悲泣著說:好吧!隨即又涕泣交下,對我說:我以前積攢了好多私房錢,交給你處置吧,若我死了,永無複生人世之可能,留此財物何用?於是把所有錢財盡數拿出交給我。
正在此時,有人進來大聲喊叫:來了!來了!我急忙跑出。遠遠的望見從北來了數騎,都緊拉馬韁緩緩前行,遇到了迎接的隊列,俯首對下邊等待的人好像在說什麽。這時候,揚州全城人人人自危,各自為守,所以雖然相隔不遠但往來消息不通。人們焦急地等待他們靠近,才知道他們正在逐戶要錢。然而也並不十分苛求,稍有所得,就不再多問,即使有不服從的,雖操刀相向恐嚇,尚未傷人。到後來才知道有人捐金萬兩相獻,而頃刻之間遭到殺戮,是因為有當地揚州人做滿人的臥底。
滿兵逐次地到了我家門前,一騎馬滿兵獨指著我對後麵的騎兵說:“給我找這個穿藍衣的人要錢。”後麵的滿兵剛下馬,而我已飛快地逃遠了。滿兵也就棄我不顧上馬而去。我心裏捉摸:“我的服飾粗鄙象個鄉下人,為什麽單單找我要錢?”恰好這時我的大哥、弟弟也來了,於是一起謀劃:“我住的房子左右都是富商,他們是不是認為我也是富商呢,這可怎麽辦?”大家都十分焦急,最終決定盡快轉移。於是托付大哥率領家裏的婦女等人從偏僻小路冒雨來到二哥的住宅。二哥住處在何家墳後麵,左右均是赤貧之人,應該比較安全。我一個人獨自留在後麵以觀動靜。不一會大哥忽前來說:“大街上滿軍已經大開殺戒了,還留在此處何用?我們親兄弟無論如何應在一處,同生共死,雖死也可以無恨了。”
我於是拿好先人神主與大哥一起來到二哥住宅處。當時有我和大哥二哥弟弟、一嫂一侄、懷孕的老婆和五歲的兒子、兩個娘家小姨、一個內弟,共12人同避二哥家中。
天漸漸黑了,敵兵殺人聲已響徹門外,眾多家人都不敢呆在屋裏,心驚膽戰地躲在房頂上。而雨越下越大,十多人隻有一條氈子共蓋,全身都被雨淋濕。外麵哀痛之聲撕心裂肺,懾人魂魄。直到夜深滿兵漸稀,才敢抓住房簷下來,敲石取火做飯。
這時,城中到處起火,近的就有十餘處,遠的更是不計其數。揚州城內火光相映如雷電照耀,辟卜聲轟耳不絕。又隱隱聽到被擊傷未死者痛苦呻吟的聲音,哀顧斷續,其慘不可形容。
飯熟,眾人相顧驚懼,竟沒人能下一筷,也沒人能出一個主意。我妻子取出前麵交我的私房錢,打碎為四塊,兄弟各藏一塊,藏在發髻、鞋子、衣帶內的都有,以備不時之需,或可以救人一命。妻又找了一件破衣服和爛鞋子給我換上,裝扮成窮人。於是眾人整夜不眠,直到天明。
就在這個晚上,有很奇怪的鳥在空中發出笙簧一樣的叫聲,又象小兒在啼哭,似乎就在離人不遠的地方,後來問大家都聽到了。
26日,很快地,城內火勢減弱。天色漸明,大家再次爬高上到屋頂躲避,發現已有十多人伏在房頂與房頂之間的天溝內躲藏。忽然,東廂有一人爬牆上房逃跑,一士兵持刀緊追,也速度如飛般地上了房,一下就看到了我們這些人,隨即舍棄所追之人向我們而來。我當時嚇得惶恐失措,立即跳下房頂,大哥二哥也隨我跳下,弟弟也跟上逃命。我們快跑了百餘步才逃脫追逐。但與其它家人失散了,不知他們的生死。
這時,幾個狡猾的滿兵怕藏匿的人太多不好找,就詭稱紿眾人以安民符節,不再殺人。於是藏匿的人爭相出來跟隨他們,共集中了五六十人,其中婦女參半。二哥對我說:“我們隻有區區四人,若遇到強悍不講理的士兵,肯定不能幸免。不如跟著大家,人多勢眾則容易逃命,即使遭遇不幸,也是大家一起生死相聚,無所恨了。”這個時候,我們都已亂了方寸,更找不到其他的救生良策,唯有默默相許。於是大家一起出來跟隨眾人。帶領這群人的是三個滿兵。他們首先對所有人挨個索要金帛錢財,幾個兄弟都罄盡所有財物給他拿走了,隻我一個人幸運地被他們忘了搜查。突然聽到婦人中有人叫我,一看是我的好友朱書兄的兩個小妾,我急忙製止她們。此二人都披頭散發,衣不遮體,小腳踩入泥中一直到沒脛的深度,狼狽不堪。一妾還抱著一個女嬰,滿兵發覺了,就揮舞鞭子抽打嬰兒,一下搶過來扔到泥中,旋
即把婦人趕走。
一滿兵提刀在前引導,一滿兵橫槊在後驅逐,一滿兵居中在隊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滿兵驅趕數十人如驅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撻,或立即殺掉。婦女們還被用長繩索係在脖子上,繩索拖掛,累累如貫珠,女人們由於小腳難行,不斷跌倒,遍身泥土,一步一蹶。此時街上但見滿地都是被棄的嬰兒,或遭馬蹄踐踏,或被人足所踩,肝腦塗地,泣聲盈野。路過一溝一池,隻見裏麵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為五顏六色,池塘都被屍體填平了。
三滿兵把人群趕到了一所宅子的門前,原是廷尉永言姚公的居所。眾人從後門直入,隻見屋宇深邃,處處都有屍體,我想,這大概就是我的死處了吧。眾人又被驅趕逶迤前行到達前屋,出到街上進了另一處住宅,原為西商喬承望之宅第,這裏就是三滿兵的巢穴了。
進了門,見到已有一滿兵看管著幾個美貌女子在裏麵翻檢堆積如山的彩緞服飾,見到三滿兵到,該滿兵大笑,隨即把我們數十男子驅趕到後廳,隻留下女人在旁室中。前廳房中有二方幾,三個製衣女人,另有一個中年婦人正在挑揀衣服。此婦是揚州人,濃抹麗妝,鮮衣華飾,指揮言笑,一副欣然自得的樣子。在其挑揀的物品中一遇值錢之物,就向滿兵乞取,曲盡媚態,不以為恥。我恨不能奪滿兵之刀,斬斷此淫孽。聽滿兵後來曾對人說:“我們當年征服高麗的時候,曾擄掠高麗婦女數萬人回滿洲,其受盡屈辱而無一人投敵變節,何以堂堂中國,竟然無恥至此?”嗚呼,這正是中國所以大亂之原因。
三滿兵隨即命令所有婦女從外到裏,自頭到腳,全部脫光濕衣,並令製衣的婦人以尺量每人的長短寬窄,再給她們換上新服飾。這些婦女由於滿兵威逼不已,隻好裸體相向,隱私盡露,其羞澀萬狀,痛不欲生,難以言喻。換完衣服,幾個滿兵乃挑選婦女左擁右抱,飲酒做樂,嘩笑不已。
不久,一滿兵突然提刀起身,向後廳的眾男子大叫:“蠻子,過來,蠻子,過來!”我旁邊的數人已被縛住不能動,其中有我大哥。二哥說:“勢已至此,夫複何言?”緊握住我的手往前走,我弟弟也跟著眾人走,這時被他們看押的男子共有五十多人,而滿兵提刀一呼,眾人魂魄已飛,無一人敢違抗不往前走的。我隨弟兄出廳,見外麵滿兵挨個殺人,眾人都次第等待著被殺。我最初亦想甘願就死,但若有神助一般,忽然心中一動,趁人不備,潛身後逃,又回到後廳,而所有五十多人都沒有發現。
廳後宅西房還有幾個老婦,不可能躲開她們,所以無法通過。於是由中堂穿至後室,發現裏麵盡是馬匹牲口,也不能從這兒逃走。此時心中愈發焦急,就趴在馬肚子底下,從一匹匹牲畜腹下匍匐而出。若此時驚動牲畜,它們一亂起來,我很快就會被踏成肉泥。逃離此處,又過數間房屋,都沒有逃離之路,隻旁邊有一個屋間的小道可通往後門,而小道上的門已被滿兵用長釘釘死。
我又從後屋來到前邊,聽到前堂殺人的聲音,愈加惶怖無策。環顧左側,發現一間廚房,裏麵有四個人大概也是被抓來做飯的。我求他們把我收留下來,讓我也一起幹點燒火做飯的活,說不定也可以幸免。但四人嚴詞拒絕說:“我們四個人隻不過是抓來幹雜活的,如果滿兵發現增人,肯定懷疑有詐,你會秧及我們!”我哀求不已,他們開始惱怒起來,要把我拉到外邊,我隻好離開。
這時心中愈發焦急,發現台階前有個架子,架上有個大甕,離屋頂不很遠。於是抓住架子往上爬,手剛剛到達甕的位置,架子突然傾倒,身子已經摔到地上,是由於架子重心太高而我用力過猛。
無可奈何,隻好急忙回到小道門處。雙手抓住釘門的大釘子拚命搖撼,怎麽也無法打開。用石頭敲擊,聲音之大一直傳到外庭。怕被滿兵發覺,不得已再竭力搖撼,直到手指裂開,血流不止,血水順著胳膊一直流到到兩肘。這時長釘鬆動,用盡全力往外拔,終於把釘子拔出在手中。急忙拉門閂,但由於木頭門閂遭雨水浸泡而漲,其堅澀難開更數倍於拔長釘。我愈發心急,奮力猛拔門閂,用力之下,門閂未開而門框突然折斷,整個門傾斜倒下連旁邊的牆壁都塌了大一塊,聲音之大如同雷鳴。我急忙聳身跳過爛門,都不知道哪裏來的那麽大力氣,迅速從後門出來。
外麵就是城腳。這裏到處都充斥著滿兵和馬匹。根本無法通過。於是立即又擠身鑽入了喬宅之左鄰的後門,但發現這裏凡可避人處都有人藏匿,而且都堅決不肯容他人進入。由後至前,五間大屋子都無一例外如此,直到大門口,這裏已與大街相臨。
街上滿兵兵丁往來絡繹不絕,可能大家都認為此地很危險所以沒有人在此躲藏。我急忙進入,見裏麵有一床,此床上方有仰頂,於是抓住支柱登到仰頂之上,屈身向裏躺下。喘息方定,忽聽到隔牆我弟弟的哀號聲,又聽到舉刀砍擊的聲音,一共砍了三下聲音才沉寂下來。不一會,又聽到二哥的哀叫懇求,說:“我有錢財在家中的地窖裏,放了我吧!我去把錢取出來給你。”隻聽到一刀砍下的聲音,一切又歸於沉寂了。我此時神已離舍,心若焚膏,眼枯無淚,腸結欲斷,不能自主。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滿兵挾持一個女子直入此屋中,欲在床上奸淫此女。女子一開始堅決反抗不從,後來在滿兵的暴力脅迫下隻好屈從。完事後,女子說:“此地靠近大街太不方便,有可能被其他人發現,不可在此處久留。”滿兵於是又把她帶走離去。其間我幾乎被發現。
此屋頂上有竹席做的隔斷,不能經受人的重量,但順著它可以抓住房梁。我用手扳住梁上的桁條爬上去,用腳踩住駝梁,下麵有席子遮擋,房梁以上漆黑一團,不易被發現。
後來仍有滿兵前來,用長矛往上搠,發現裏麵是空的,料想無人在上,我才幸運地整日沒有遇到滿兵。然而外麵大街上每有滿人兵馬過,必有數十男女哀號隨其後,被屠殺的有多少人不得而知。
這天雖然不下雨,但也沒有太陽,我躲在裏麵不知時間是早是晚。到了夜裏,街上軍騎稍稍稀疏,左右隻聽見有人悲泣的聲音。想我弟兄四人已經有二人遇難,大哥還生死未卜,我的妻兒還不知在何處。我不能在此久留,必須去尋找他們,說不定能得一見,告訴他們兄弟被殺死的事情。
於是順著房梁慢慢下到地上,躡足走到前街。街中屍體橫陳,互相枕藉,天色昏暗無法分辨死者是誰。在屍體堆中俯身呼叫,漠漠無人聲應答。遠遠地看到南麵有數火炬蜂擁而來,我急忙躲避,沿著城牆而走。城牆腳下屍體堆積如魚鱗般密密麻麻,我幾次被屍體絆倒,跌在屍堆上與屍體相觸。由於到處是屍體,無放腳之處,我隻好趴下以手代步,一有風吹草動即趴在地上裝作僵屍。這樣爬了很久才到達大街之上。
大街上有幾處火光照耀如白晝,有滿兵巡邏。我長時間在街上逡巡等待機會,趁間隙,越過大街,得以到達小路。路上曾遇到其他逃難者,身體接觸互相驚駭。不滿百步之路,自酉時至亥時方到及二哥家。
二哥家宅門緊閉,我不敢立即敲門。一會兒聽到婦人聲,是我大嫂,才開始輕輕敲門,開門的正是我妻。原來大哥已被滿兵釋放先返回了,他尚不知二哥和弟弟的死。我的妻子兒子也在。我與大哥抱頭痛哭,而仍然不敢立即告訴二哥和弟弟已經被殺的事情,嫂問我,我隻好騙她。我問妻子如何幸免,妻說:“開始滿兵追逐的時候,你先跑了,其他人也跟著都逃走了,隻剩下我,我抱孩子跳到屋下幸虧沒有摔死,我妹則傷了腳也趴下不能動彈。滿兵把我們二人帶到一間屋子裏,屋中有男女幾十人都挨個被繩子綁起來了,但沒有把我綁起來,滿兵對幾個當看守的女人交待說:‘看著她,別讓她跑了。’滿兵就持刀出去了。後來,又有一個滿兵進來,把我妹妹劫走了。很久也不見前一個滿兵回來,就紿幾個看守的女人點財物而得以出
來。出門就遇到洪老太,我們相攜來到這裏,所以幸免。”洪老太是大哥的娘家親戚。妻子問我逃跑的經過,我如實相告,我們一起唏噓良久。洪老太拿出點剩飯勸我吃。我哽咽著難以下咽。
外麵又開始四處火起,更倍於昨晚,我難以安定下來,偷偷摸出戶外,隻見附近田中橫屍交砌,一些未死之傷者喘息猶存。遠遠看何家墳方向,樹木陰森,哭音成籟,有父親呼喚兒子,有丈夫呼喚妻子,在草畔溪間,嬰兒呱呱啼哭之聲比比皆是,慘不忍聞。回到大哥住宅,我對妻子說:“今日之事,惟有一死,屆時請讓我先走一步,以免連累了你們母子,有彭兒在,你日後好自為之吧!”
我知道妻子性格果敢,生死無畏,在這生離死別之際,當夜與妻子竟夜私語,整晚未眠,直到東方發白。
27日,天亮了,問妻子我們應該到何處躲避?妻子拉著我曲折繞行到一個棺材後麵的一片廢墟中。這裏古瓦荒磚,久絕人跡。我蹲在一堆荒草中間,把彭兒放置於棺材上,用葦席覆蓋。婦蜷縮著躲在前麵,我彎腰蹲於後。不敢伸展,上身直起來則露出頭,下身伸直則露腳。也不敢發出任何聲響,屏住氣息,四肢抱緊,身體縮成一團。
剛剛驚魂少定而殺聲又一次逼至。隻聽見附近刀環響處,淒慘悲愴的呼叫聲四處不絕,眾人齊聲求饒乞命的有時數十人,有時百餘人。遇到一個滿兵,可憐的漢人不論人數多寡,全都垂首匐伏,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至於紛紛子女,百口交啼,哀鳴動地,其悲慘的場麵更無法描述!將近中午的時候,滿軍殺掠愈甚,積屍愈多,耳所難聞,目不忍視。妻甚至後悔疇昔之夜,誤聽了我的話沒有當時就死掉。然而我們僥幸未被發現,捱到夜幕降臨。
我們小心試探著出來,見彭兒酣睡於棺材上,自早至晚,不啼不言,也不要吃的或渴了喝水。我們拿了一片瓦掬溝水喂他,隻是稍驚之後仍然睡去,於是把他叫醒,抱著離開回到二哥住宅。洪老太也已經到了,才知道大嫂未能幸免又被劫去。我的小侄子尚在繈褓之中,竟已經不知其所在,嗚呼痛哉!隻三天時間而兄嫂弟侄四人已經全失去,煢煢孑遺之人,隻是我大哥、我和妻子兒子四人了!
我們一塊尋找臼中的餘米,但米已經沒有了,隻好與大哥枕股忍饑達旦。當夜妻子差點尋短見而死,幸虧洪老太太救了她一命。
28日,我對大哥說:“今日還不知誰能活過來?偌大哥幸而無恙,求你保護我的彭兒,哪怕隻是苟延殘喘於一時。”大哥也是垂淚勸慰,終於告別,各自逃往他處。
洪老太太對妻說:“我昨天藏在一個破櫃子裏,整天都很安全,今天就跟你換個地方躲避吧。”但妻堅辭不肯,仍然與我一起躲到棺材後麵。
這一天沒多久,幾個滿兵就衝進屋中,打破櫃子,把洪老太劫了出來。他們拳腳相加,對老太太百般捶擊毆打。但洪老太太咬緊牙關,始終沒有供出一人。對此我甚為感激她的大恩大德,後來我把二哥的家產百兩銀子,我家剩下的也有數十的金銀錢財,一起給了洪老太,酬謝她的救命之恩。
之後,滿兵來的越來越多,到我藏匿地點的滿兵前後不斷,接踵而至,但都是一到屋後,看見棺材就走了。忽然,有十數個滿兵恫喝而至,來勢甚猛,瞬間見有一人直奔棺材而來,用長竿搠我的腳。我大驚而出,一看,發現原來是有本地揚州人為滿人當向導尋找藏匿之人,估計是要敲詐錢財。滿人的向導有些麵熟但忘了他的姓名。我使勁向他們求饒乞憐,這些人果然向我要錢,就給他們點錢,他們也不過多為難於我,說:“因為她懷孕,便宜你老婆了。”最後幾個滿兵對其他人說:“暫且放了他吧。”這些人才散去。
我正驚魂未定,忽然一個穿紅衣的滿人少年手持長刀快步直抵我所在處,大叫著要我出來。我隻好出來,他也不說話,舉起兵器對著我。我拿錢給他,他收了錢,還不罷休,看見妻子就要帶走她。妻挺著九個月的大肚子,拚死伏地不起。我再拿給他財物求他:“我妻子已經懷孕多月,昨天從屋頂摔下,又傷了身體,坐起來都萬萬不能,又怎能走路?”紅衣少年不信,於是掀起衣服察看妻的腹部,又看到了先前已經染血的褲子,才悻悻地走開。
我看到這個滿人少年劫持了一個少婦,一個幼女和一個小兒。小兒叫著媽媽要吃的,惹惱了他,於是揮刀一擊,小兒腦裂而死。再押著少婦與幼女離去。
我對妻說此地已經被人發現,不能存身,當再找好的地方躲藏。而妻子堅決要自盡,我實在也是惶迫無主,我們兩人就走出來,在房梁上係了繩子,一起自縊於梁。
但正在半途之中,兩人脖子上的繩索一起斷裂,我倆雙雙跌落於地。還沒起身,許多滿兵又已經衝進了大門,直趨堂上,所幸還沒來得及過兩廊。我與妻急忙逃到門外,奔向一草房。
草房裏麵盡是村間婦女,她們同意留下妻子,但不讓我進去。我急忙奔南首的另外一間草房中,裏麵的草堆積連屋,我爬到草堆頂上,趴下身子藏匿,又用亂草覆蓋在身上,自以為可以無憂了。
但沒一會滿兵就到了,他們一躍而上草堆,用長矛向下亂搠。我隻好從草堆出來乞命,給了很多錢。滿兵拿了錢再搜草堆,又找出數人,都拿錢給他。滿兵於是滿意離去,數人又一次鑽入草堆裏。
我觀察此屋,靠牆有數張大方桌,方桌外圍都是稻草,方桌下方空曠無物,可容二三十人。我強行竄入桌下,自以為得計,不料桌子邊的牆體已經腐朽,突然從半腰高處塌下一大塊牆體,露出一個大洞,外麵正好有滿兵,他們從洞中看見裏麵有人,就從洞外用長矛直刺。正當洞口前麵的人無不被刺傷,我大腿後麵也被刺傷。靠近洞的人不得已隻能從洞中膝行爬出,立即全部被滿兵所綁。我和離洞遠的幾個人急忙向外爬出草堆。
我隻好再次到了妻藏身的地方。妻與眾婦女都趴在柴草堆裏,用血塗滿身體,用煤灑在頭上,沫在臉上,形如鬼魅,通過聲音才找到妻子。我肯求眾婦人,終於得到許可,鑽入草底,眾婦擁臥在上麵,我屏息靜氣不敢動,幾乎被憋死。妻子把一竹筒交給我,讓我用口含住末端,另一端在上麵,通過竹筒才能出氣不被憋死。
當時戶外有一個滿兵,殺死二人,其事甚怪,筆不能載。
草上的這些婦女無不驚恐戰栗。突然聽到外麵哀叫的聲音增大,原來是滿兵開門入室。但隨即滿兵又大步走出,再不回顧。
天亦漸暝,女人們起來,我才能從草中出來,已經是汗如雨下。到了晚上,同妻至洪宅,洪家二老都在。大哥也來到這裏,說是白天被劫去挑東西去了,後來滿人還賞了他一千錢,並放他回來。今日一路上到處見到亂屍如山一般堆疊,血流成渠,慘狀無法描述。又聽傳聞說有姓汪的將爺,住在本坊昭陽李宅,把數萬錢財每天救助難民,其部下殺人,往往勸阻,所以難民保全性命的很多。這一晚悲咽之餘,昏昏睡去。次日,已經是29日了。
自25日起,至此已五日,心中暗暗盼望能有幸遇上赦免。外麵紛紛傳言滿軍要殺光全城,人心更加慌亂。護城河由於壅塞不通到現在已成坦途,於是城中殘留的黎民百姓有一大半冒死縋城而出,夜行晝伏,企圖逃往城外,但因此反遭禍害。城外有很多亡命之徒,眼紅城中財物豐富,就趁火打劫,結伴在夜間難民逃亡之要道設伏盤詰路人,搜刮金銀,逃亡之人誰都不敢起而反抗。
我和妻子合計,還是不應該冒險逃走,大哥也為我之故不忍心獨自離城。到了天明,逃走的念頭就沒有了。
原來躲避的地方肯定不可再留了。由於妻懷孕之故屢屢化險為夷,於是我隻一個人藏匿於池畔深草中,妻與彭兒不再躲藏,隻是裹臥於草堆之上。有數次滿兵來了,把妻搜出,都隻稍給了一點錢就放她而去。
後來,一個十分凶狠的滿兵來了,此人鼠頭鷹眼,其狀令人厭惡,意欲劫走妻子。妻倒地不起,把前麵說過的話告訴他,滿兵不聽,一定要逼妻站起來。妻拖著肚子旋轉於地上,死不肯起,滿兵舉刀背亂打,血濺衣裳,表裏漬透。之前,妻曾告戒我說:“倘遇不幸,我必死無疑,你不可因為夫婦之故出來哀求,這樣還會連累兒子;我死則一定死在你眼前,這樣也就使你死心,不必掛念我了。”所以我遠躲在草中沒有出來。我看到妻死不跟他走,也認為必死於該滿兵之手了。但滿兵沒有殺死她,始終不放棄要把她帶走,他揪住妻的頭發在手臂上繞了數周,把妻拖在地上橫曳而去。這樣反複幾次,曲曲彎彎地由田陌至深巷走了一箭地遠。其間每走數步必然用刀背在妻身上狠擊數下,一邊怒聲嗬斥,這樣一直到了大街上。突遇到許多滿軍騎兵趕到,其中一騎兵與滿兵用滿語說了什麽,滿兵才舍妻而去。妻始能慢慢
匍匐返回,大哭一番,此時已是體無完膚了!
忽然,再次烈火四起,何家墳前後多草房,點燃會立刻燒成灰燼。其間的寸壤隙地尚藏有一兩個漏網的人,被火一逼,無不奔竄四出,但一出來就立即遇害,無人幸免。更有些人則死也不肯逃出火海,一屋之中閉戶自焚的由數口多至數百口,真不知每一間房屋之中有多少冤屈積骨!
偌大的揚州城內大約此時已經無處可避了,也不能避,避則一旦被抓住,沒錢死,有錢也是死;隻有老老實實地出來等在道旁,或與屍骸雜處,生死反而不可預知。我隻好與妻、子並往棺材後麵,用泥塗滿臉和全身繼續躲藏。互相看看已無人形了。
此時火勢愈來愈熾列,墓中的棺木都被引燃,光如電灼,聲如山崩,悲風怒號,令人生噤,赤日慘淡,為之無光。眼前如見地獄中無數夜叉魔鬼馳逐驅殺千百人間生靈。驚悸之餘,時而昏眩,恍惚之間我已不知此身是否還在人世間了。
霎時間,突然聽到腳步聲騰猛而來,慘叫聲震蕩心肺。回頭往牆邊看,原來是大哥又被滿兵抓住。遠遠的看見大哥正與滿兵相持,大哥力大,撇開對手而得逃脫,滿兵在後麵奔跑追趕出田巷,半晌都不回來。我正在內心搖搖,突然看到一人赤體裸體,披頭散發來到我藏匿的地方。仔細一看,竟是大哥,而追趕大哥之滿兵,正是前麵欲劫我妻而中途舍去的相貌凶惡者。大哥因為被滿兵所逼,不得已向我要錢救命。我身上僅剩下一錠銀子,拿出給那個滿兵。而滿兵怒氣未消,拿了錢即舉刀砍向大哥,大哥立即輾轉倒於地上,血水噴射數步之遠,血水與地上的沙土相浸漬。
我五歲的彭兒拉著滿兵的衣服涕泣求饒大哥一命。滿兵停下來拿彭兒的衣服擦拭刀上的血跡,突然又再一次砍向大哥,直至將大哥置於必死之地。隨即又拉住我的頭發要錢,一邊還拿刀背往我身上不斷的亂打。我說錢財已盡,你一定要錢那我隻有一死,但我還有其它財物可以給你。滿兵於是拉著我的頭發走到洪宅。我妻的衣飾放在兩個大甕中,我把它們倒置階下,取出所有東西供其選取。滿兵開始挑揀,凡金珠之類值錢之物沒有不要的,而衣服則撿好一些的拿。挑完,又看到彭兒項下有銀鎖,用刀割去。走的時候,惡狠狠地盯著我說:“我不殺你,自有人殺你。”我才知滿軍欲殺盡全城的說法確實,料想是必死無疑了。
我把兒子放回宅中,同妻急忙出來看大哥。大哥的脖子前後都被刀砍傷,刀口有一寸多深,胸前的傷更重,撥開傷口都可以看到五髒六腑。我們二人把他扶至洪宅,問他,他也感覺不到疼痛,神魂忽瞶忽蘇。安置完畢,我們夫婦再回到原處躲避。
附近鄰人有許多都裝死臥在亂屍之中,忽然從亂屍中發出人語,原來是相熟的鄰人,對我說:“明日必然是最後洗城,所有人都要殺盡,你還是丟下老婆跟我一起逃出城走吧!”妻也堅持勸我與他一起逃走,我念及大哥生命垂危,怎能忍心離去?又想:以前逃命所依的是尚存錢財,現如今錢財一空,料不能繼續生存了。一痛之下我暈倒在地,幾乎氣絕而死,過了良久才蘇醒過來。
大火漸漸熄滅了,偶爾遙聞幾聲炮響,往來兵丁漸少,我與妻、彭兒又找了一個糞窖躲在裏麵,洪老太也過來與我們相依。
後來見到有數個滿兵擄四五個婦女同行,其中兩個年紀大一些婦女的不停悲泣,而兩個年紀小一點的則不以為意,嘻笑自若。有兩個滿兵追上他們要搶這幾個女子。以至幾個滿兵自相奮擊,撕打在一起,後來其中一個用滿語勸解才罷。隨後,一個滿兵將一個少婦抱至樹下野合,其餘二女也被奸汙,老婦哭泣懇求不要,而兩少婦竟然恬不為恥,不加拒絕,被數十人奸淫後,仍與追來二滿兵淫亂,而其中一少婦此時已經不能起身走路了。我認識此女為焦家的兒媳婦,追想其家平日之所作所為,遭此報應並不為過,驚駭之下,不勝歎息。
這時,忽然見一滿人官吏來到我麵前。此人紅衣佩劍,滿帽皂靴,年紀不到三十,姿容俊爽。旁邊一個隨從,穿著黃衣和盔甲,相貌魁梧。後有數個漢人身負重物相隨。紅衣人對我熟視良久,指著我問:“看你並非與這些人同類,老實告訴我你是什麽人?”我心中合計,時常有因為裝大而獲得保全,也有因為裝大而立即斃命的,所以我不敢不以實相告。紅衣者於是大笑著對黃衣隨從說:“你服不服?我就知道此蠻子不是尋常人等。”又指洪老太問是誰?我都以實相告,紅衣人說:“明日王爺(多鐸)下令封刀,你等可以保全性命了!這幾天小心,千萬別自己送死。”命隨人給我幾件衣服,一錠銀子,問:“你等幾日未食?”我答以五日,他於是說:“隨我來。”我與妻子邊走邊感覺疑惑,但又不敢不行。
到了一處住宅,屋子雖小而柴火、魚肉、糧米等物資俱全,裏麵有一個老婦,一個小孩子也就十二三歲。見我們到了,老婦大為驚駭,哀號觸地求饒。紅衣者對她說:“我暫且饒了你的性命,你給我好好伺候這四個人,否則就殺了你,你的這個兒子就跟我走吧。”於是拉住小孩子與我告別而去。
老婦姓鄭,懷疑我與紅衣人是親戚,所以對我們招待周到,認為這樣她的孩子就可以返回了。天晚了,傳來消息說我的妻弟又被一個滿兵劫走,不知生死,妻傷心不已。不一會兒,老婦搬出魚飯給我們吃,此地離洪宅不遠,我拿了食物給大哥送過去。大哥喉傷不能咽食物,隻吃了數口就不吃了,我給大哥梳頭,洗去汙血,心如刀割!
這天,我把紅衣人的話遍告許多未出城的人,眾人心才放寬了一些。
次日為五月30日,滿兵屠殺之勢雖然稍減,但也不是不殺人,不是不掠取,隻是窮僻之處還稍微安全些。揚州城內的富家大室被搜括一空,其子女由六七歲至十餘歲被盡數擄掠無遺。這天,興平伯高傑叛亂投敵的漢奸兵也進入揚州城內,其掠奪比滿兵更甚,最後僅剩的寸絲半粟,也被搜羅一空,盡入虎口,前梳後篦,真是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
五月初二這天,傳來官府公告說府道州縣已設置官吏,有官執安民牌到處告知百姓,不用再有驚懼。又通知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屍,寺院中藏匿的婦女也有不少,還有很多因為驚餓而死的。查焚屍簿記載的數目,前後共計約八十萬餘,還有落井投河,閉戶自焚,及在偏僻處自縊的都沒有計算在內。
這天,我燒綿絮灰並用人骨灰給大哥療傷。晚上,才把二哥、弟弟的死訊哭著告訴大哥,大哥神誌已經逐漸黯淡,隻點點頭而已。
五月初三,官府貼出布告開倉放糧賑濟災民。我跟洪老太到缺口關領米,米實際是史可法督鎮所儲的軍糧,堆積如丘陵。但數千石轉瞬一空,往來負載領取糧米的人,無不是焦頭爛額,斷臂折脛,刀痕遍體,血漬成塊,滿麵如燭淚成行,碎爛鶉衣,腥穢觸鼻。很多人都手持拐杖,挾著一個草袋,正如神廟中的竄獄冤鬼。有一點樣子能讓人看得進去的倒是那些乞丐。
眾人爭搶糧米之時,你爭我奪,互不相讓,即使是至親知交也絲毫不顧。那些身強而凶悍的人一次次地往來搬運糧米,而弱者竟日也得不到一點糧食。
五月初四,天開始晴朗,道邊的積屍經過雨水浸泡而暴漲,皮膚呈青黑色如蒙鼓皮,血肉在裏麵潰爛,穢臭逼人,再經過太陽暴曬,氣味愈加濃烈。揚州城內,前後左右,處處都在焚灼屍體,即使在屋內,也是煙氣氤氳,結成如霧,腥臭氣味傳出百裏之遠。
嗚呼!此地百萬之生靈,一朝橫死,雖天地鬼神,亦不能不為之愁慘!
初五那天,藏匿於幽僻處的人才開始悄悄走出,每每相遇,都落淚不能說一句話。
我們幾個人雖處境較好,但仍然不敢久居宅內,早上吃過飯,就避到野外,服裝打扮一如前日。因為每天往來趁火打劫的人不下數十人,雖然並不手持兵器,但也明火執仗,威脅恐嚇,敲詐財物,常有人被他們手持木棒毆打至死。這些人一遇到婦女,仍不放過,擄劫奸淫無惡不作,真不知是滿兵是明軍還是亂民?
這天,大哥終於因傷重,刀瘡迸裂而死。傷哉,痛不可言!
回憶我們最初遭難時,兄弟嫂侄妻子親人共八人,今僅存三人,妻之姐妹還沒有算在內。揚州人類似我家之遭遇者知有多少?我們數次瀕臨於死亡,死了也倒是幸事,然而不死,像我與妻子這樣能僥幸不死的應該還算是極少數,而我們仍然還是愁苦萬狀!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前後十日,其間都是親身經曆,親眼所見,才如實紀錄。如果是從別處風聞而未經證實之事則根本不紀錄於此。我希望後人若有幸生於太平之世,享受無戰亂之快樂生活;如果不加強自身修養,一味暴殄天物、享樂無度,讀了此記應當驚醒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