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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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統複興社印尼抗日之風雨

(2025-04-27 07:25:40) 下一個

軍統複興社印尼抗日之風雨

台北國史館收藏的一份檔案卷宗,為我們揭開了一段軍統人員於太平洋戰爭期間在荷屬東印度(現印度尼西亞)抗戰的往事。下麵,便是根據這份檔案,為我們展示出來的軍統在當地華僑中推動和開展抗日活動的風風雨雨,以及相關人員死亡和獲得中國軍方撫恤褒揚之始末。其中所揭示的,也是在當時的西方殖民地開展抗日活動的複雜性及其命運。

一、一封撫恤救濟電文引出軍統在印尼抗日往事

中國抗日戰爭及太平洋戰爭期間,海外華人出錢出力,予以支持,也在日軍侵占南洋期間,以各種形式反抗日軍侵略。戰爭結束後,中國駐外機構便著手調查和收集資料,對參與抗日活動的華僑,包括那些殉難和死亡的各界華僑人士,予以救濟和褒揚。這樣的舉動,是一個曆經劫難終獲成功的國家對其堅守前線完成使命的將士及支持其致勝的民眾與華僑的應有之道。

1946年4月9日,中國駐巴達維亞(即今雅加達)總領事館向中國外交部轉交了一份撫恤申請,是當地華僑吳欽明報告其子吳立信作為軍統諜報員在印尼從事情報工作期間歿亡,請求褒揚並撫恤其家人。外交部將此事轉交國防部,並將吳立信進入印尼前後的情況予以調查摸底,厘清了軍統派人進入印尼開始情報工作推動當地抗戰的一段往事。

日本全麵侵華之後,其南進的意圖也日益明顯。到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鑒於英國和荷蘭在東南亞的殖民地馬來亞和荷屬東印度(印度尼西亞)即將成為日軍南下的主要目標。正在與日軍纏鬥的中國,就與英、荷、美等成為盟國。當盟國在1942年1月於新加坡召集會議商討抵抗日軍的防禦計劃及安排,軍統局副局長鄭介民就成為中國軍事代表,前往與會。鄭介民是海南人,長期主管對日軍事情報,且在進入黃埔軍校二期就讀之前曾在英屬馬來亞吉隆坡工作多年,故舊較多,也早就在馬來亞華僑中有所布置,開展情報工作即推動華僑參與抗戰。在成為此次盟軍會議的軍事代表期間,他也爭取到了擔任中國駐荷屬東印度的軍事代表,目的是派遣一個軍統情報小組進入印尼,從事情報工作和在華僑中展開抗敵活動。吳立信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成為軍統局進入印尼的三人小組成員,在鄭介民於1942年1月底在新加坡開完盟軍的軍事會議後,便跟隨他進入印尼的首府巴達維亞(即今雅加達)。鄭介民在印尼短暫停留後返回中國,以林川(組長)、吳立信(諜報員)和李應翔(報務員)組成的該小組便留下來立即開展工作。

二、軍統複興社與吳立信之死

日軍在1942年2月便開始侵入爪哇,3月占領之。軍統小組尚未能奠定工作基礎,便被迫撤往中爪哇。當年5月,為便於開展工作,該小組通過當地華僑,建立複興社,吸收當地華僑和僑領加入,以便完成其抗敵使命。吳立信是在印尼出生的華僑,原籍廣東梅縣。1930年代在直葛(Tegal)中華中學畢業後返回中國,進入廣州燕塘軍校,畢業後分發到粵軍炮兵部隊任職。抗戰爆發後,他隨部隊到汕頭防衛港口長達一年之久。1938年被選調進入軍統,隨後幾年軍銜升至少校。1941年,被派往新加坡擔任情報工作。隨後便成為派赴荷印的軍統小組副手,於1942年1月31日抵達巴達維亞。該小組成立的複興社設在中爪哇的普禾加多埠(Purwokerto),兩位主官大多情況下是分頭活動。

吳立信在爪哇長大,對當地熟悉。在執行任務期間,他去到爪哇各地進行地下活動,收集情報,推動華僑的抗日活動,並定期返回複興社總部,與林川會麵並指導複興社成員的活動。作為在敵占區進行地下工作的情報團隊副手,事實上也負有監督主官行動的責任。1942年11月中旬,吳立信在普禾加多複興社總部與林川會麵後,便告失蹤。11月月底,當地複興社成員顏清江及司徒巴生和司徒眉生兄弟奉林川命令返回原先租住的複興社房舍取回留置在那裏的文件及手槍和電台等武器設備時,為日警發現被捕,並在房舍所屬園子裏發現被埋在地下的一具屍首,後經證實此即為失蹤的吳立信。

據當時複興社成員透漏的信息顯示,吳立信之死是因其對林川財務不公開及其生活不檢點,加上二人工作方式上的不合,而被後者暗殺。換言之,即因工作開展不順而致內訌,自相殘殺。但駐巴達維亞總領事館的報告中,對於此說未有確認,而此後國防部對此說也沒有予以回應。也有說是因漢奸出賣,而致吳立信被殺及複興社的瓦解。惟此說未有實據,亦未能指出所謂出賣者的身份和地位等,故難以確信。但無論如何,吳立信的死亡,也導致了林川和李應翔的被捕和死亡,複興社的相關工作停頓。

三、林川之死

林川亦是印尼華僑出身,家在西婆羅洲的坤甸(Pontianak)。該地華僑多為來自廣東嘉應州(梅縣)的客家人,如此,他顯然與吳立信都屬於在印尼的客家人族群。但他比吳立信早幾年返回中國,在1927年進入黃埔軍校,成為第七期學員。畢業之後,一直在情報部門工作,到其擔任軍統印尼情報小組擔任負責人時,軍銜已是中校,加入複興社的當地華僑也稱其軍銜是上校,或者是其銓敘軍銜是中校,但職務軍銜則為上校。無論是中校還是上校,都表明其在軍統局的資曆較深,是獨當一麵的人物。

作為肩負重要使命的情報小組負責人,同時也是曾在印尼成長起來的華僑,林川同樣對這裏比較熟悉,也與吳立信一樣,走訪各地,以執行任務完成使命。按照慣例,擔任該情報小組報務員的李應翔自然就跟林川一起活動,必要時就會根據林川命令與重慶發報聯絡。吳立信屍體被發現,導致複興社暴露,林川在潛藏多地之後,於1943年1月與李應翔先後被日本憲兵逮捕,這期間也包括大批當地複興社成員被陸續逮捕。在隨後日軍對這些抗日人員的審判名單中,李應翔名列其中,被判死刑遇難,但林川則不在其中,於1943年年中被解送到了新加坡。其後,當地複興社的成員中對其去向及結局皆不得要領,而吳立信的父親則根據傳說,認為林川去到新加坡後投降日本,戰後便潛匿到了香港,在那裏經商。

林川的妻子名張淑貞,與子女及家婆等居住在坤甸。因林川父親已過世,她們在戰爭期間財產損失嚴重,生活困頓。在林川被接送到新加坡後,便音信全無。戰後,她們多方打聽,也沒有任何林川的消息,隨在1946年10月通過駐巴達維亞總領事館查詢,並請求撫恤。後經國防部和外交部等部門多方查詢,也通過荷印及英國軍方,查詢在巴達維亞和新加坡軍事審判法庭時被審訊的日軍戰犯,最終確定林川被解送到新加坡後,關押在戰俘營中,後被日軍槍斃於新加坡北部的亞曆山德娜醫院,但不知被埋葬於何處,其屍體無法尋獲。

最終的結果,林川、吳立信都受到了褒揚並給予撫恤,也包括李應翔和遭受苦難和死亡的複興社成員。

四、被難的複興社成員

隨著吳立信屍首發現,日軍在複興社總部也發現了複興社成員的名單。日軍由此按圖索驥,逮捕了四十多名當地僑商和工、教、學生等各界華僑人士,全部當時複興社成員。這些被捕的當地華僑中,有一人因拘捕自殺,二人因日軍酷刑在獄中身亡,其餘則被判不同刑期,或在遭受各種酷刑後獲得釋放。

例如,被捕者當中的司徒巴生和司徒眉生兄弟,當時還是十幾歲的中學生,就已經積極投身於這場反抗日本侵略的偉大運動當中。實際上,他們雖然年幼,但追求民族解放和自由、匡扶正義的信念則是自幼形成,並追隨父輩的足跡而行。他們的父親司徒讚,是印尼著名的華人教育家,自1920年代進入印尼各大埠任教,曾任多所中學的校長,以及辦報和擔任華校公會主席,在僑界具極大的影響力。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司徒讚積極推動各種籌款捐物活動,支持中國抗戰,甚至選派華僑青年及專業人士回國參與抗戰,一直堅持不懈,不遺餘力。故在1942年3月日軍完全占領爪哇後,司徒讚就是被日軍抓捕關押的500多名印尼僑領和抗日活躍人士之一。而司徒兄弟的母親劉金瑞,是在由是馬來亞出生的華僑,也是中學教師,一直和丈夫一起致力於在華僑中傳播中國文化、參與各項推動支持中國抗戰的活動。這次複興社被日軍摧毀的事件中,劉金瑞也是被捕人員,且名列被判刑最重的那一組人員之中。司徒眉生後來在1955年的萬隆會議期間,成為印尼總統蘇加諾與中國總理周恩來之間的翻譯,在中國與印尼關係發展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此為後話。

下麵是這些被判刑和遭受日軍酷刑的複興社成員名單:

五、殃及池魚的受害者

範小石此前新聞從業人員,屬於文化人,1945年充任巴達維亞時報總編輯。早在1920年代末1930年代初,範小石思想左傾,屢屢觸犯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信條,而遭受通緝。後轉赴荷印,在巴達維亞仍然從事新聞與文化事業。根據國史館檔案中與其相關的檔案來看,抗戰前就已擔任巴達維亞時報總編輯的範小石,仍然是被通緝對象。換言之,範小石符合那個時期在海外文化人傾向於憂國憂民熱心中國的民主自由活動的整體形象。在中國抗戰期間,範小石也都積極參與籌款捐助中國的抗戰等活動,一個例子是1940年初在巴達維亞為劉海粟籌辦“中國現代名畫賑災展覽會”,籌款支持中國抗戰。然而,1945年10月,範小石在巴達維亞被刺殺。刺殺者是吧城三民主義青年團的李映青,理由是範小石作為僑領,未在日軍占領爪哇後成為被捕和關押的印尼僑領之列,而被當地僑界一些人視為漢奸,由是,李映青以肅清漢奸為責而采取行動。然中國駐巴達維亞總領事館認為範小石漢奸證據不足,即便是戰時為日本人做了些事,也不至於到被自己人殘殺的地步。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鬱達夫。戰時鬱達夫在印尼,也被日本人叫去幫忙做了許多事,當時隻是為了自保,並在做事過程中盡可能地保護當地人,使其免受不必要的傷害。照這樣來理解當時的情勢,範小石在戰時的做法並沒有什麽可被指責之處。而且在大批僑領和抗日活躍人士被日軍逮捕關押之後,在外通過各種途徑為他們爭取權益、籌款捐藥、使其獲得釋放,也是當時許多不在被關押之列的僑領和其他人士努力的重點,範小石也是在這些人當中,如果被關押起來,實際上就無法進行此類活動。李映青那種出於非黑即白的觀點對範小石采取的刺殺行為,實則是那個時代的悲劇。而李映青與普禾加多埠複興社成員亦即當地僑商李金漢有關係,吧城三民主義青年團又與複興社是同類組織,故範小石之死,可視為複興社事件殃及池魚的受害者。

下麵是範小石遺孀範葉芝致李金漢的公開信,對於了解複興社事件真相及範小石之被刺殺,不無裨益。

檔案資料來源:《印尼華僑林川吳立信家屬請卹》,國史館,典藏號:020-01080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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