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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七六):香山鄺華鍾、鄺華璋兄弟

(2024-12-27 00:34:01)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七六):香山鄺華鍾、鄺華璋兄弟

香山小毫衝村

鄺華鍾(Kwong Wah Jong)和鄺華璋(Kwong Wah Jeong)是兄弟倆,前者出生於一九○八年五月二十日,後者一九○九年六月十三日出生,是香山縣小毫(濠)衝村人。小濠衝村屬於鬥門,民國時期還是屬於香山(後來是中山)縣,隻是後來一九六十年代鬥門縣成立,其後又成立珠海市,才最終從中山劃了出去。

申請他們哥倆赴澳留學的監護人是George Ah Chee(佐治亞池,或者是“鄺亞池”,譯音),生於一八七八年[1]。對於佐治亞池是在中國出生,還是澳大利亞出生,不太清楚,但有一份檔案表明他在一八八四年便歸化澳籍[2]。此外,另一份檔案也說明,他的父親名叫Quong Chee(鄺池,譯音),一九○三年曾帶著夫人和在澳出生的六個孩子一起返回中國探親,其中的一個出生於一八九五年的兒子威利亞池(Willie Ah Chee),在中國呆了十二年後,於一九一五年重返澳洲[3]。如此看來,佐治亞池與他的這些弟妹們亦即前述其父親的那六個子女年齡懸殊太大,極有可能並非為同一個母親所生。而據另一份澳洲檔案記錄,他在年方十八歲(一八九六年)時再從雪梨(Sydney)登陸入境,可能也就是他在多年前被父親送回鄉間生活接受中國文化習俗教育,此時是應父親之召重返澳洲[4]。十年後,他再返回中國探親,就有可能是回鄉娶妻生子,到一九○八年十月才又返回雪梨[5]。此後,他在雪梨史密斯街(Smith Street)三十三號開有一間生果雜貨鋪,具體商鋪名稱叫什麽,檔案沒有說明。根據當時大多數華人的做法來判斷,可能就是以他的英文名字作為店名。從上述複雜的關係,還看不出來鄺華鍾和鄺華璋與佐治亞池之間究竟是兩輩人的關係,抑或是同輩的關係,因為在本文涉及的檔案宗卷中,最後有兩份官方文件稱他們是兄弟關係[6]。如果這個關係成立的話,推測起來,那就極有可能是鄺池在一九○三年帶著六個孩子回國探親後,又在國內娶了二房,鄺華鍾和鄺華璋便是由其偏房所生。在清末民初的廣東僑鄉,華僑回國娶有二房和姨太太是很常見的事,不足為奇。而從鄺華鍾和鄺華璋哥倆的出生日期隻相差一年來看,他們二人甚至可能都並非同母所生,也就是說,也許鄺池的偏房還不止一人。

一九二二年中,鄺華鍾已經十四歲,鄺華璋也已滿十三歲,應該是家人為其未來有所規劃的時候了。於是,這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佐治亞池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名義,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為鄺華鍾和鄺華璋辦理赴澳留學生護照和簽證。他以上述自己所經營的生果雜貨鋪作保,承諾每年供給這哥倆膏火銀各七十五鎊,負擔鄺華鍾和鄺華璋哥倆前來雪梨留學念書的所有費用,包括船資。當時,他為哥倆選擇的學校是位於雪梨沙厘希區(Surry Hills)的庫郎街公學(Crown Street Public School)。

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總領事館在接到上述申請後,可能因種種原因,在審理上有所耽擱。直到五個月後,即這一年的十一月十六日,總領事魏子京才最終給鄺華鍾和鄺華璋簽發了中國留學生護照,編號分別為201/S/22和202/S/22;二天之後,也為他們獲得了澳洲聯邦政府內務部所核發的赴澳留學入境簽證。拿到簽證的次日,中國駐澳總領事館便將兩人的護照和簽證寄往香港的金山莊強華公司,由其負責安排這兄弟倆的赴澳船票及旅途上的監護人,並在其前往香港乘船赴澳前將護照交還給他們。

不過,接到獲準赴澳留學的消息之後,鄺家兄弟倆並沒有立刻摒擋一切馬上出發,而是跟當時的許多小留學生一樣,在家鄉又耽擱了幾近二年的時間,最終,他們才去到香港,在此乘坐“丫拿夫拉”(Arafura)號輪船,於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抵達雪梨港口,開始其在澳留學生涯。此時,鄺華鍾十六歲,而鄺華璋也已經十五歲了。這種拿到護照和簽證之後的磨蹭拖延,並非僅僅發生在鄺氏兄弟二人身上,而是那個時期許多小留學生的共同現象。這或許是他們年齡太小,因無人陪伴難以成行;或者是家人在確認其可以赴澳留學之後,抓緊時間送他們學習國文,以便讓他們出國後不要忘了根本;也可能是母親舍不得他們遠行而希望他們在家多呆些日子;或者是正在進入青春期的少年,性格上反叛,家人需要時間予以調整;或更有甚者,就是他們本身並不想出國留學,而是因家人安排不能不來,故而能拖就拖,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總之,原因不一而足,但也反映了那個時期的現狀。

進入澳洲後,鄺華鍾和鄺華璋並沒有如期注冊入讀庫郎街公學,而是等到當年的學年結束,因為此時距學年結束隻有不到二個月的時間。直到次年新學期開始,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他們哥倆才正式注冊入讀庫郎街公學。也許他們在這段未注冊入學的三個多月時間裏,由佐治亞池付錢請人來家教,惡補英語,以便能盡快地適應澳洲的學習環境;或者是在佐治亞池的店裏幫忙經營生意,因為接近年底聖誕節,通常生意較忙,店裏確實需要幫手。從入學後海關的報告和校長提交的例行報告可以看到,鄺華鍾和鄺華璋的在校表現都還算令人滿意。在這裏,哥倆讀滿了一個學年。

從一九二六年的新學年開始,哥哥鄺華鍾繼續留在庫郎街公學讀書,期間雖有幾天請了病假,但總體而言,學校對他的在校表現和學業都給予好評。而弟弟鄺華璋則轉學到了靠近雪梨唐人街的中西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其學業和表現皆與在庫郎街公學時毫無二致。隻是這一年上半年他缺課達十幾天之久,引起內務部的關注。隨後由其監護人鄺亞池解釋說是因為他哥哥害眼病,無法自理,故那幾天他都呆在家裏照顧哥哥,因而導致缺課。除此之外,鄺華璋都能按部就班,也沒有其它的違規報告。盡管如此,內務部還是對他強調說,碰到此類情況要及時向學校報告,以免造成太多曠課,導致被取消簽證,遣返回國。然而,與此後三年多的時間裏在庫郎街公學一直都認真讀書繼續保持好評的哥哥鄺華鍾不同的是,弟弟鄺華璋在中西學校還是屢屢違規曠課,這樣的狀況一直延續了三年之久。到一九二九年十一月,還沒有到放假的時候,他不去學校上學,就徑自跑去昆士蘭省(Queensland)首府庇厘士彬(Brisbane)造訪朋友,導致曠課累計有二十天的時間。內務部接到學校的報告後,對他進行了嚴厲的警告,但因監護人鄺亞池求情,內務部最終放了他一馬,仍然讓他獲得了下一年度的留學生簽證展簽。到了一九三○年上半年時,鄺華璋又有二次曠課記錄,共達十八天之久。為此,內務部要求他解釋是怎麽回事。他回答說,二次都因患腸絞痛而導致他無法上學。換言之,這是由於不可抗拒的外力導致他曠課。對於這樣的回答以及還有醫生的證明,內務部未予深究,權當病假處理。由是,他一直在中西學校讀到一九三○年底。

一九三一年初,佐治亞池的母親和兩個兄弟因在雪梨探親結束,佐治亞池經一番努力申請無法使之長期留居雪梨[7],便在三月十四日,與他們一起乘船返回中國探親[8]。而鄺華鍾和鄺華璋兄弟倆在年初請了幾天假幫忙收拾行李,送別他們之後,則繼續留在雪梨讀書,仍然是在各自的學校裏正常上課。這一年,哥倆在學校裏一切正常,無論是在校表現還是學業都還算得上令人滿意,故在年底都順利地拿到了展簽。

到了一九三二年十月,原來平靜的局麵被打破。雖然鄺華璋還是拿到了展簽,但鄺華鍾就遇到了麻煩。內務部翻查他的檔案,發現他早在當年的五月二十日便已年滿二十四周歲,超過了當時澳大利亞準允中國留學生在澳留學的最高年齡限製,因此,他的展簽申請就被拒絕,並責令他必須按照規定立即離境回國。

就在這個關鍵時刻,事情有了轉機。當年十一月三十日,佐治亞池致函內務部秘書,對過去十年裏澳洲當局準允鄺華鍾前來澳大利亞留學表示深深的謝意;但他也同時說明,去年初他的另一個兄弟威利亞池去往中國探親,按計劃還要一年才能返回雪梨,在此期間,威利亞池在另一個兄弟吉米亞池(Jimmy Ah Chee)所經營的生果雜貨店裏的職位無人替代,而鄺華鍾具備了中英文嫻熟的優勢,希望能讓他暫時留下來頂替上述工作,直到威利亞池結束探親返回雪梨為止。與此同時,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陳維屏也致函內務部秘書,為鄺華鍾申請這個替工簽證。內務部接到上述申請後,通過海關了解到,此時的佐治亞池已把自己經營的生果雜貨鋪遷到了雪梨的探眉士街(Thomas Street)二百零九號,年營業額為六千一百八十三鎊;而他的兄弟吉米亞池的生果雜貨鋪就在其隔壁(二百一十一號),生意做得比他要大好幾倍,年營業額已達到三萬鎊。雖然他們的商鋪都沒有從事進出口貿易,但能做到上述規模還是具有一定實力的。於是,一九三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內務部長批複了上述申請,準允鄺華鍾轉為工作簽證,為期一年,有效期從去年他的學生簽證失效期(即十月二十四日)起算,但條件是:他必須在威利亞池返回雪梨後的一個月內,訂好船票離境回國。由是,鄺華鍾得以繼續呆在澳洲;而實際上,早在去年下半年留學簽證到期後,他就已經離開學校進入上述店鋪中做工了。與此同時,鄺華璋則繼續在學校裏讀書,以完成最後的學業課程。

看起來一切都按照佐治亞池設定的軌道運行,但半年後,事情卻起了很大的變化。一九三三年七月,鄺華鍾突然離開了雪梨,不知蹤影。據佐治亞池向內務部報告,在鄺華鍾離開後,清點店鋪中的存款,發現少了一千鎊,這算得上是一筆很大數額的錢,他當然對此很著急,也對此事的發生深感失望。內務部接到這個報告後也覺得事態嚴重,也明白佐治亞池對鄺華鍾竊取或者挪用巨額資金一事的憤怒,據反映說鄺華鍾是去了美利濱,遂動用海關力量前往尋找。在美利濱和雪梨兩地之間找了兩個月,但鄺華在就像跟海關人員捉迷藏一樣,雖然總是被海關人員發現蹤影,但卻總是慢了一拍,不能將其逮個正著。由是,內務部長下令,一旦發現他,就立即予以逮捕,驅逐出境。

沒有文件說明最終鄺華鍾是被逮捕了還是他自首的,也沒有文件透露出最終那筆巨款的去向。隻有一條信息顯示,當年十月十四日,他在雪梨登上駛往香港的“天咑”(Tanda)號輪船,返回中國去了。與他一起走的,還有弟弟鄺華璋,他也算是結束了在雪梨的課程,正好跟哥哥同行;而他也因這一年達到二十四周歲,已經無法再申請展簽在澳進一步深造,由是,走為上[9]

鄺華鍾和鄺華璋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他們兄弟倆從進入澳洲到離境的留學生涯,隻差十天便滿十年;在此期間,他們從未回國探親。

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George Ah Chee以監護人身份,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鄺華璋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簽發給鄺華璋的中國留學生護照。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簽發給鄺華鍾的中國留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Kwong Wah Jong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3/87; Kwong Wah Jeong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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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ee Kee Chong, Lee Wong, George Ah Chee, Ah Lung, Buck Gong, Beer Singh or Bir Singh, Wong Fung Jung or Wong Hung Chong, Gee Sam, Omar Deen and Sunder or Sundra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99], NAA: ST84/1, 1927/427/31-40。

[2] Ah Chee, George – naturalisation, NAA: A712, 1884/A11655。

[3] Willie Ah Chee - Readmission, NAA: A1, 1915/15427。

[4] George Ah Che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c. 1896. Box 17], NAA: SP11/2, CHINESE/CHEE GEORGE AH。

[5] George Fong, Sie Long, Sow Sam, Wong Chong, George Loo Ching, Loo Mine, George Ah Chee, Ah Yoon, Mak Wak and Ak Look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3], NAA: ST84/1, 1908/541-550。

[6] Kwong Wah Jong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3/87。

[7] George Ah Chee and family [application by subject on behalf of his mother for permission for her two sons (his brothers) to remain permantly in the Commonwealth] [box 239], NAA: SP42/1, C1929/6749。

[8] Gunga Singh, Nund Sing or Nand Singh, Booga, Ah Tem or Mow King, Hin Mow, Tarkar (Dayboro), Sundar Singh (Sunder or Sunda Singh), Sundar Singh (Sunder or Sunda Singh), Lee Lie and George Ah Che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26], NAA: ST84/1, 1931/487/61-70。

[9] Kwong Wah Jeong - Departure Sydney per "Tanda" October 1933, NAA: B13, 1933/1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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