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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六六):高要蔡榮光

(2024-08-03 08:52:12)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六六):高要蔡榮光

廣東高要

George Joy(蔡耀光)是廣東人[1],生於一八六九年,來到澳大利亞發展時,年僅十七歲(一八八六年);他從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首府雪梨(Sydney)登陸入境後,便一直在該埠的亞力山打區(Alexandria)定居[2]。從一八九十年代初開始,他在臨近的嘩打嚕區(Waterloo)占士街(James Street)上開設一家名為“天利”(Tin Lee)的木廠,專事家具製造,另外也經營一家商鋪。在這條街上,還有另外一家名叫“俊豪”(John Hoe)的木廠,大股東是一八六七年出生的冼俊豪(John Hoe),他來到澳大利亞發展的年份,比蔡耀光要早五年[3]。他們都是在澳洲結的婚,太太和子女皆與其同住,而且蔡耀光娶的妻子還是在澳華人黃姓第二代,即土生華女。從蔡耀光的名字來看,Joy的粵語發音比較相近於冼俊豪的“俊”字。如此推測起來,很有可能他們二人是兄弟或宗親關係,因為這符合粵人當年赴澳發展的特點,即父兄輩先來此,立下腳跟後再將年幼的嫡親或宗親兄弟逐一帶出來,且在澳大多從事同類營生,抱團發展。雖然檔案中沒有標明其籍貫,但考慮到俊豪木廠是由高要縣籍人士所創[4],那麽,蔡耀光似也應是高要人。

蔡耀光開設的天利木廠,雇有三十二名工人,有一位他早已從中國帶出來的兄弟名叫Mathew Choy Chee(馬修·蔡誌,譯音),與其一起經營。但他在中國家鄉還有一個弟弟,名叫蔡榮光(WingQuong),生於一八九六年,比他要小三十歲。這一年齡差距,可能是因他們為不同母親生養所致。一九一一年,蔡蔡榮光已經十五歲,在國內也接受過新式教育,蔡耀光便打算將他申辦來澳大利亞留學;因此時蔡耀光的兄弟蔡誌正在中國探親,一旦蔡榮光獲準赴澳留學,就可以在結束探親返澳時將其一並帶來。四月六日,他致函外務部秘書,申請小弟弟蔡榮光前來雪梨留學,期限為三年,他以自己經營的天利木廠作為擔保,承諾負擔弟弟的所有留學費用,並按規向海關繳納相應的保證金,希望外務部盡快批複為盼。

外務部受理上述申請後,通過海關和當地警察派出所了解到,蔡耀光經濟實力雄厚,其木廠、住宅和商鋪的股份價值超過二千鎊,財務自主。商業銀行經理也表示,過去二十年裏,蔡耀光的木廠都是銀行的重要客戶,很守信用,足見其經營有道。待上述情況被一一核實,顯示出蔡耀光各方麵都符合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條件之後,當年五月五日,外務部長批準了上述申請,準允蔡榮光前來澳洲留學三年;簽證的核發則是自其入境起每次隻給一年,到期再行申請展簽,直到三年期滿。蔡耀光在接獲批複後,立即寫信告知在國內探親的二弟蔡誌,讓其通過香港的相關金山莊協助辦妥蔡榮光的出國文件。

到一九一二年二月,蔡榮光的出國文件已經大致辦妥,蔡耀光也準備回國探親及辦理相關的業務,因此,他想讓小兄弟來到澳洲後不再去讀書,而是進入他的天利木廠協助工作。他表示,一旦他離開澳洲回國探親,木廠的運營就隻能依賴在澳洲出生長大的妻子管理,故小兄弟來協助經營的話,就可以保證其業務的順利進行。為此,他希望將蔡榮光的留學簽證改為工作簽證,為期一年,待其本人結束從中國的探親回來後,蔡榮光再改回留學簽證,進入學校念書。為辦妥此事,他於二月二日委托雪梨迪恩商會(Deane Chambers)的律師約翰·麥克拉南(John McLachlan)向外務部正式提出申請。可是外務部一眼就看出,蔡耀光申請小弟弟來澳的目的並非真正是想讓他進入學校讀書,而是誌在協助經營生意,遂於二月十三日斷然拒絕了上述申請。

既然無法改變簽證性質,蔡榮光就隻能按照原計劃赴澳留學。當年六月五日,蔡榮光搭乘從香港起航的“太原”(Taiyuan)號輪船,與二哥蔡誌一起抵達雪梨,入境澳洲。海關接到外務部的指示,知道蔡耀光此前曾經申請轉變蔡榮光簽證而遭否決的事,因此在入境處核發給蔡榮光一年期有效的簽證時,特別強調說,他隻能全日製上學讀書,不能打工。由此可見,澳洲當局從一開始就對其可能打工的事嚴加防範。

在上一年申請蔡榮光的留學簽證時,蔡耀光打算讓小兄弟來到雪梨後進入位於城裏辟市街(Pitt Street)的基督堂學校(Christ Church School)就讀,但從他所住的亞曆山打區去到城裏讀書還是遠了一點,加上抵澳後蔡榮光的眼睛受到感染,嚴重影響視力,大哥蔡耀光便將其就近安排入讀華打嚕公立學校(Waterloo Public School),於七月三日正式注冊上學。但二個月後,蔡耀光準備離境回國探親了,但還是不死心,還想再搏一下,便再次通過上述麥克拉南律師,於九月十六日向外務部提出申請,希望將蔡榮光的留學簽證轉為工作簽證。申請的理由有兩點:一是蔡榮光的眼病導致其視力減弱,嚴重影響學習,但工作則不受太大影響;二是二弟蔡誌雖然也從中國回來了,原本他就是協助大哥管理木廠的,但其身體狀況差,健康堪虞,無法全力以赴地工作。外務部早就嚴防蔡榮光轉變身份進入天利木廠打工,對此申請依然像年初一樣,於九月二十一日嚴辭拒絕。由是,蔡榮光隻能在學校裏進行上學。

然而,從九月二十七日開始,蔡榮光就沒有再去學校上學。根據雪梨醫院眼科專家馬赫醫生(Dr Maher)開出的證明,蔡榮光的眼底因長有肉芽組織,影響到視力,需要治療,為此,他就此到年底都沒有重返華打嚕公立學校念書。但直到年底,外務部才從學校提供的例行報告得知此事。派人去了解的結果是,稽查人員雖然看到這位年輕的中國學生在木廠裏幫忙幹活,但也觀察到他眼睛浮腫,害眼病之事則是確實的。此時蔡耀光尚未離境回國探親,他向稽查人員表示,將會讓蔡榮光去看另外一個眼科專家,待治愈後再行返校上學,而他此時在木廠幹活隻是業餘幫忙性質。但外務部對此卻有不同看法,認為蔡榮光是來留學讀書的,不是來治眼病的,何況他還利用這個治療機會幫大哥打工,這本來就是外務部此前就嚴加防範的事。為此,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外務部作出決定,取消蔡榮光的留學簽證,責令他搭乘最近一艘駛往香港的輪船,離境回國,即便治療眼病,也應當回國去治。

蔡耀光見事情到了這個程度,遂施展公關能力,通過政界的朋友說情,力挽危局。此前,他與太太就與鳥修威省財長達西(Hon. J.R. Dacey)交情很深,再經由後者介紹,得與當時鳥修威省政壇著名的風雲人物托馬斯·布朗認識,而此時的布朗還是聯邦國會議員,說話有相當的份量。布朗得知蔡榮光被責令離境的消息後,於二月四日致函外務部長,先告知這位中國學生現正在雪梨醫院眼科住院治療;他接著表示,在住院治療期間趕人走是很不地道的,建議至少在其治療期間應該暫緩其離境,待治愈後看效果如何再做進一步決定。他也強調說,蔡耀光夫婦都是信譽良好的企業家,一定會配合政府的行動,如在此事上需要他們再繳納額外的保證金,他們是會遵守規定的。一句話,他相信這一對中國人夫婦的誠信。高人出手,效果顯著,這封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二月二十六日,外務部長同意暫緩執行遣返令,但仍然表示一旦蔡榮光身體適合旅行時,就應該回國;並強調說,這位中國學生在目前不能去上學的情況下,如果仍然保留其學籍,顯然也是對學校不公。

三月六日,蔡榮光出院。外務部得知消息後,立即跟還沒有離境回國探親的蔡耀光聯絡,讓他立即安排最近的船隻,讓蔡榮光回國。但布朗先生從蔡耀光那裏得到上述信息後,再次站出來,為蔡榮光仗義執言。三月十一日,他再次致函外務部長,表示蔡榮光隻是出院,但仍然需要經常去醫院接受定期治療,並沒有完全康複。他強調說,經其與醫院眼科聯絡,得知蔡榮光的眼病並不具傳染性,隻要給予時間,是可以逐步康複的。為此,他進一步向外務部長提出,取消上述遣返令,讓蔡榮光重新返回學校念書,以完成原計劃中未完成之學業。同樣,布朗的信再次起了作用。外務部長作出指示,對蔡榮光再次作了一次全麵檢查,以便其對此事之進退作最後決定提供依據。檢查的結果,確認蔡榮光是因顆粒性結膜炎亦即沙眼導致的眼病;專科醫生的意見是,隻要堅持治療,是會逐步痊愈的。得到這樣的結果,外務部長遂不好再堅持前議,便接受了布朗的建議,於四月十五日同意蔡榮光重返學校上課,也就是說,取消了此前發出的遣返決定。於是,蔡榮光便一邊去醫院接受治療,一邊返回華打嚕公立學校上學。

根據校長提交的學校例行報告,雖然蔡榮光正常到校上課,但在學業上進步緩慢。校長認為,最主要原因,是他生性沉默,學習上比較懶惰,不主動,老師要花更多的精力去輔導他,才能有一點兒提高,再加上他已經十七歲了,跟比他年少五六歲的孩童一起上課也比較難為情,讀起書來比較沉悶。即便這樣,因他上學和完成課業都算正常,並沒有什麽不妥之處,故在一九一三年六月份,外務部按例給其展簽。到一九一四年年中,蔡榮光的嫂子蔡黃氏向外務部提出,自去年丈夫回中國探親後,至今未回,何時能回來亦遙遙無期,特向外務部申請將蔡榮光的簽證改變性質,讓其在雪梨留多幾年,協助她經營木廠生意。但外務部長強調說,此前就已經明確告知,蔡榮光此來澳洲留學,隻允許讀書,不允許打工,再次否決了這一申請,但仍然按例核發了蔡榮光最後一年的留學簽證。雖然此後有幾個月時間他需要住院治療眼疾,但出院後仍然回到學校,一切又恢複到原樣。

到了一九一五年六月,蔡榮光的三年留學簽證到期。按規定他應該就此停學,然後回國,但華打嚕公立學校校長認為,雖然他覺得十九歲的蔡榮光已經不適合在他的學校裏繼續讀書,但就此放棄學習是很可惜的,也深感對不起過去三年該校老師在他身上所花費的額外精力。為此,他建議,應該準允蔡榮光白天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然後利用晚上時間,去附近的繼續教育學校讀夜校課程,從而完成學業。外務部秘書意識到校長所說的白天做工,事實上能合適他的工作自然就是他大哥經營的天利木廠,而這是過去三年中外務部極力反對和阻撓的事情;除非他仍然進入全日製學校念書,外務部可以再核發一年的額外展簽給他,不然蔡榮光就隻能選擇離境回國。在這樣的情況下,華打嚕公立學校校長隻好同意仍然讓蔡榮光回到學校來讀書,跟小學高年級班學生一起上課,以便能完成其在澳的學業,而外務部也如諾於六月二十一日批複了蔡榮光額外一年的展簽。在餘下了的一年時間裏,蔡榮光按時到校上課,英語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可以閱讀小說了,校長對此予以很高的評價。

簽證有效期一到,蔡榮光沒有遲疑,立即選擇離境。一九一六年六月十日,這位二十歲的中國學生告別了過去四年裏對他極度耐心施教以努力提高其英語能力的華打嚕公立學校校長和老師,也告別了獨立支撐天利木廠管理經營的嫂子(大哥蔡耀光仍然在中國未回,直到一九一七年初方才返澳),在雪梨港口登上駛往香港的“依時頓”(Eastern)號輪船,返回中國。

一九一二年六月五日抵澳入關時,蔡榮光提交給海關存檔的照片。

一九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蔡耀光返回澳洲入關時提交的個人照片。

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華打嚕公立學校校長給外務部的例行報告,說明蔡榮光因眼疾已有二個多月未到校上課,其學業表現亦未有多大進步。

雪梨醫院在一九一五年五月十七日開出的證明,表明蔡榮光仍然需要每周二次去醫院接受眼睛治療。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Wing Quong - Ex/Cert. Educational Purposes, NAA: A1, 1916/16215


[1]George Joy之中文名為蔡耀光,來源於:“緊要告白”,載雪梨《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一五年三月六日,第六版。

[2]George Joy [includes 2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and left hand print] [box 92], NAA: SP42/1, C1917/208。

[3]John Hoe and Jessie Hoe, NAA: SP42/1, B1905/1863。

[4]見:“雪梨中華商會職員履曆冊”,藏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of New South Wales, Noel Butlin Archives Centre, Open Research Librar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s://openresearch-repository.anu.edu.au/handle/1885/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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