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六五):廣東黃燾
廣東
廣東人Wong Men Chee(也寫成Daniel Wong Men-chee,黃綿始),生於一八六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但具體籍貫是哪個縣邑,因檔案未有提及,無法得知。一八九六年,黃棉始從家鄉來到澳大利亞發展,從美利濱埠(Melbourne)登陸入境[1]。不到二年的時間裏,他便受洗皈依了基督教,成為長老會的信徒;也很快就就在這裏立下腳跟,申請獲得了永久居留資格。最主要的是,他大約是在一八九八年左右加入以美利濱城西街市為基地的大型蔬果批發商和經銷商企業——添楊果欄(Tim Young & Co.),是這個商行的五位股東之一。在二十世紀最初的幾年裏,該果欄的年營業額達到一萬二千鎊,算得上是業績卓著的商行。得力於此,黃綿始也屬於當時美利濱華埠中較為成功的人士,財務狀況良好。
在背井離鄉前往澳大利亞發展之前,黃綿始便已結婚。告別妻子赴澳時,他們的兒子Wong Teo(黃燾,譯音)已經一歲,也就是說,黃燾是一八九五年十月出生。到一九○六年,已經在美利濱創下了一份基業的黃綿始,便想為十一歲的兒子創造一個有利條件,計劃將其辦理來澳洲留學,在自己的身邊學習成長。為達成此目的,他委托在美利濱頗負盛名的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Fink, Best & Hall Solicitors)作為全權代表,代為向澳洲外務部申請兒子黃燾的入境簽證。當年十月二十二日,該律師行致函外務部秘書,將黃綿始的情況作了一番介紹之後,便申請外務部核發給黃燾簽證,準允其赴澳留學,以五年為期,表示要將他送入位於美利濱城裏東山區(Eastern Hill)的聖疋書館(St Peters School)上學。律師行在申請函中表示,黃綿始有足夠的財政能力支持兒子在澳留學,也準備好一旦獲批,便按照規定向海關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擔保兒子學成之後返回中國。同時,申請函中也特別寫明,近期正好有一位與黃綿始交好的美利濱華商要回國探親,願意在其結束探親返回時順便將黃燾一起帶來,為此,律師行希望外務部能盡快審理並批複這項申請,以便那位即將離境回國探親的華商心中有數。
澳大利亞聯邦於一九○一年成立,在此前後,僅有極少數的幾位中國學生赴澳留學。也就是說,聯邦政府尚未就中國學生赴澳留學訂出相應的規則來執行,隻能根據申請者的背景和相關的條件決定批複與否。因此,接到上述申請後,外務部立即著手處理。通過海關和警察局的調查,確認了黃綿始上述經商的事實,也得知添楊果欄除了在西街市的主店外,還在城裏有兩個分店,具備一定的規模,為此,他每年分紅至少有三百鎊的進項;同時,他在社區中也是一位很體麵的人,朋友眾多,熱心公益,在警察局記錄裏沒有任何汙點。根據這些報告,從各方麵衡量,都沒有對黃綿始不利的信息。因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在提交申請一個星期後便頻頻發函催問結果,外務部在評估完有關黃綿始的報告後,於十月三十一日批複了上述申請,完全接受了上述律師行提出的要求,給予黃燾五年的留學簽證。當然,這項簽證將會在其入境時先核發一年,然後在每年到期時申請展簽,可年複一年地累積,直到五年期滿。
看來還是律師行給力,得到上述批複,黃綿始自然非常高興,這給了他足夠的時間來安排兒子的赴澳船期。通過香港的金山莊,他用了大半年左右的時間為兒子出國辦理好了所需的各項文件,也訂好了船票,然後由上述結束探親的華商朋友帶著黃燾去到香港,搭乘“奄派”(Empire)號輪船,於一九○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抵達美利濱口岸,順利入關。
兒子來到美利濱後,黃綿始沒有讓他直接去原先就已預訂好的聖疋書館上學,因為此前黃燾沒有學過英語,一下子進入到當地學校中,語言不通,可能無法適應,他決定先給十二歲的兒子聘請家教。於是,他延請了一位很有學養的英裔女士作為家庭教師,付以高薪,以每周一鎊的學費,讓黃燾跟著她先把英語學好。他的目標是在兒子克服語言障礙之後,再進入當地學校念書,目標是最終進入澳洲的大學念醫學課程。因黃綿始本人也是美利濱聖公會的教徒,與該教會的牧師相熟,當一年半後兒子因接受家教突破了英語障礙,他便爭取到美利濱華社中頗具名望的牧師張卓雄(Cheok Hong Cheong)[2]為其代言,去到外務部秘書辦公室,直接陳情,希望也批準他的太太即黃燾的母親前來探親,以照顧兒子的起居,讓他可以全心全意完成學業。但此舉未能奏效,申請被否決,黃燾也被要求送到正式學校裏讀書。在這種情況下,鑒於自己本身與聖公會的密切關係,從一九○九年四月份開始,黃綿始便將兒子送入由聖公會下屬的英格蘭教會主辦的聖多馬文法學校(Church of England Grammar School)念書。從學校提供的報告看,黃燾每天按時上學,各項表現都令人滿意。他在這裏一直讀到一九一○年底學期結束。
一九一一年新學年開始,黃燾轉學進入三一文法學校(Trinity Grammar School)學習。該校位於美利濱東部的邱埠(Kew),距市中心約五公裏,為此,他成了住校生,直到一九一二年七月。根據學校的報告,黃燾在學校裏努力用功,進步顯著,學校對其評價很高。
在過去的五年中,外務部一直嚴格按照此前的承諾,年複一年地給予黃燾展簽,到一九一二年八月,他的五年留學簽證就要到期。按照正常做法,簽證到期,就意味著簽證持有者必須在到期時或者之前就乘船離境回國,即從哪裏來,就回哪裏去。為此,當年七月二十九日,外務部秘書便指示美利濱海關,讓其與黃燾聯絡,敦促其盡快在簽證到期前離境。黃綿始得知信息後,再次通過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向外務部長陳情,希望能讓這位十七歲的中國青年完成在這裏的中學課程,並能夠達成其上大學的願望。因該律師行名氣大,所陳述理由也合情合理,上述努力獲得成功。八月十九日,外務部長批準再給黃燾展簽十二個月。由是,這位中國留學生得以繼續留在三一文法學校念書。
一年時間很快就過去。一九一三年八月,又到了黃燾決定去留時節。這一次,黃綿始找到當時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代理總領事麥錫祥(William Ah Ket),請其幫忙申請兒子的展簽,以便讓其能繼續在澳讀書,完成學業。麥錫祥是澳大利亞出生的第二代華人,也是澳大利亞華人中的第一位大律師,積極維護華人權益,是當時華洋兩界的風雲人物,此時因新任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尚未到任,被任命為代理總領事,處理與在澳華人相關的事務[3]。麥錫祥對黃燾的境遇很同情,自然想盡力幫助這位中國留學生。八月十四日,他致函外務部秘書,希望對方能為這位中國學生著想,讓他讀完在澳課程。因此時是由中國政府在澳最高機構出麵,因而很具權威性,外務部長給予了充分的考慮。九月四日,外務部長再次批複黃燾展簽一年。到次年中國總領事曾宗鑒為其申請下一年度的展簽,又獲得了批複。而在一九一四年底學期結束後,黃燾便從三一文法學校退學,於次年新學年開學時,轉學進入更靠近城區的考飛文法學校(Caulfield Grammar School),但仍然是住校生。他在這裏的學習一仍其舊,校長認為他各方麵表現都非常令人滿意,因而在年中也順利地拿到了下一年度的展簽,但外務部長強調說,這是最後的展簽,以後不再批複。
一九一五年底,黃燾參加了美利濱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的入學考試,但結果並不是很好,有一門沒有通過。第二年上半年,他繼續在考飛文法學校完成餘下的中學課程。到學期快結束時,他把自己想讀大學的想法跟校長說了。通過去年底的考試,黃燾明白了自己在英語的說和寫方麵盡管已經很流利,但仍然距離美利濱大學的入學要求甚遠;但以他在其它方麵的學習成績和程度來看,進入級別低一點的美利濱工人學院(Working Men’s College,或者寫成Workingmen’s College,亦即後來的美利濱工學院[Melbourne Technical College]暨RMT大學之前身),就讀該學院的采礦專業課程,卻是沒有問題的。校長對黃燾的學習成績及能力都有所了解,也覺得他即便再參加一次大學入學考試也未必能通過,但若隻是進入工學院讀上述專業課程文憑,則是完全可以勝任的,並且其成績也符合該學院的入學條件。更重要的是,校長也對這個來澳不到十年的中國學生刻苦學習努力達成目標的精神所感動,決心幫他一把,希望他能在上述工學院讀完四年的大學專業課程,再回國效勞,屆時他應該會大有作為。為此,一九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校長致函外務部長,將上述情況一一擺明,希望能特別給予這位中國學生額外的四年簽證,以便他能讀完擬定的采礦專業課程。
但是,考飛文法學校校長的信沒有打動內務部長。後者認為,他在過去三年裏已經格外照顧這位中國學生,給其年複一年地核發展簽,已經助其完成了在澳大利亞的中學課程,並且在上一次批複展簽時已經完全知會黃燾,他應該明白當時批複展簽的條件意味著什麽。為此,他在七月二十一日指示外務部秘書,要他拒絕校長的說情,並重申黃燾必須盡快安排船期離境回國。可是,經過秘書和內部幾位官員的斡旋,認為還是可以給這位中國學生一個考試的機會,看看他到底是否符合進入大學的標準,於是,外務部長改變了想法。四天後,他批複了校長的申請,但隻給予黃燾一年的展簽,並且強調說,在這一年裏,黃燾隻能在校複習,準備在年底重新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如果他真能達成目標,意即通過了大學入學考試,屆時可以考慮再給他展簽,讓他完成大學課程。
可是,在接到上述決定後,黃燾並不高興,因為這實際上無法讓他圓夢入學去拿到他心目中的采礦專業文憑;而如果再次考試的結果失敗的話,實際上是在浪費他額外一年的時間。於是,在和父親商量後,他決定不再參加這裏的大學考試,而是離開澳大利亞,去美國投奔那裏的親戚,在那裏進大學讀采礦專業課程。為此,他決定在九月二十一日先去雪梨(Sydney),在那裏拜會親友後,便乘坐十月四日起航的“範杜拉”(Ventura)號班輪直航美國。走之前,他寫信給外務部長,把自己的計劃和行程都一一告知,感謝內務部和美利濱海關在過去幾年中對自己的寬容和厚待,讓他得以完成中學課程;他在信中也進一步表示,無論如何,在澳大利亞讀書的這幾年裏,自己已經深深地愛上了這個國家。
當然,二十一歲的黃燾是按照計劃從雪梨乘船去了美國,但他到了那裏的口岸是否被準允入境,以及是否得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進入相關大學就讀喜歡的專業,因沒有進一步的檔案資料,不得而知。根據另外的同類性質的檔案顯示,一位香山(中山)籍名叫劉壽如(Lowe Sou Yee)的赴澳中國留學生,一九二六年底從澳大利亞赴美,但一直呆在夏威夷,無法進入美國大陸,一年後想回澳洲繼續讀書也被拒[4]。因沒有資料表明黃燾事先已經獲得了美國入境簽證,很有可能,他的結果也不會很好,在美國即便沒有被拒絕入境,也沒有呆多久就轉而回到了廣東家鄉。另一項文件顯示,他的父親黃綿始當時已經從添楊果欄退股,將美利濱另一間頗有曆史和名望的“福益果欄”(Hook Yick & Co.)全盤收購,成為其大股東,雇有四名華人和一名歐裔白人,年營業額有一萬五千鎊。一九一八年中,他向內務部申請在中國的兒子黃燾前來美利濱協助他經營。而此時,距其兒子離開澳大利亞僅僅一年半左右的時間,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即便黃燾得以順利進入美國,他也無法在如此短短的時間裏完成大學學業。黃綿始在申請函中表示,因果欄裏的一位小股東回國探親,加上另外一位雇員也因簽證到期離境回國,他的果欄經營麵臨人手短缺,希望當局能準允中英文俱佳的其子黃燾前來美利濱,核發其一年工作簽證,協助他維持果欄的最初運營。但在九月十九日,這項申請被接管外僑事務的內務部否決。此時,距黃燾離境不到兩年時間。
一九二一年,黃綿始繼續向內務部提出申請,希望準允兒子黃燾攜帶其妻子和兒子一起前來美利濱探親,順便協助他經營福益果欄。而且,這次申請也包括了他自己的妻子梁彩(Leong Choy)。同樣,這次申請仍然失敗,內務部長於十月十七日再次拒絕核發簽證。而這一信息亦表明,黃燾從美國回到家鄉後,很快就結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並生養了一個兒子。由於有在澳洲經商父親的接濟,加上自己本身在澳大利亞多年留學打下的英語基礎,可以推測,黃燾在廣東家鄉,甚至可能是在省城廣州,有著非常平穩順利的人生。因為此時的黃綿始,經濟實力雄厚,擁有美利濱城裏的威廉大街(William Street)四十七至五十九號的物業,購買時的價值為二萬五千鎊,幾年後其物業升值很多;此外,他個人還在聖科達區(St Kilda)的坎特伯雷路(Canterbury Road)上擁有一棟豪宅,價值三千一百鎊。僅物業一項,就可見其已擁有豐厚的財產。黃燾是其唯一的兒子,作為父親,他對兒子的資助和發展是可以想見的。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黃燾在廣東突然死亡,留下年輕的妻子和三歲的兒子。五月初,在澳大利亞的黃綿始得到兒子的凶訊之後,決定立即返回廣東,處理兒子的後事,同時決定將兒媳黃德貞(Tak Ching Wong,譯音,小名“阿好”[Ah Hoy])和孫子黃永盛(Young Sing,譯音,英文名Henry Wong[黃亨利])接來美利濱一年,以便讓他們能平穩地度過喪夫失父的最艱難時期。為此,他委托美利濱的米爾氏與歐克利律師行(Mills & Oakley Solicitors)為其代理,代為兒媳和孫子申請來澳探親的入境簽證,期限為一年。該律師行於五月三日向內務部提出申請,除了說明黃綿始是福益果欄的大股東之外,也列舉了他在美利濱城裏所擁有的物業,並特別說明他此舉隻是因獨子去世而對兒媳和孫子所能做的一點補償措施,讓他們母子前來,純屬旅遊探親性質,絕對不會利用這個機會讓兒媳打工,同時他也願意為此向海關繳納相應的保證金,即便支付雙倍的金額,亦不會有任何問題。由於上述申請的理由值得同情,加上黃綿始也在財務上確實具備很多人沒有的能力,內務部遂網開一麵,二天後批複了上述申請[5]。
黃綿始拿到上述批複後,迅即將生意做好安排,然後訂妥船票,返回中國。一年後,他陪著兒媳和孫子從香港搭乘“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回到了美利濱。兒媳和孫子在美利濱生活了大半年,期間也去澳大利亞其它地方旅遊了一遍,便於一九二五年二月六日,登上“丫剌夫剌”(Arafura)號輪船,離開澳大利亞返回中國[6]。
黃燾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
一九一一年十月五日,三一文法學校校長提供的例行報告,顯示黃燾在學校裏努力用功,各項表現令人滿意。
一九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在離開澳大利亞奔赴美國之前,黃燾寫信給澳大利亞內務部長,對過去近十年裏給予他的幫助和厚待表達衷心的謝意。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Teo, Wong -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25/4672
[1] WONG Daniel: Nationality - Chinese: Date of Birth - 22 July 1869: Date of Arrival - 1896: First Registered at Middle Park – Victoria, NAA: MT269/1, VIC/CHINA/WONG DANIEL。
[2] 關於張卓雄牧師生平,參見:劉路新:“張卓雄牧師小傳”,刊於澳洲基督教衛理公會懷恩堂網站(http://www.cmcp.com.au/portal/index.php/2017-07-02-08-38-01/14-2017-07-02-10-30-30);另見:Ching Fatt Yong, “Cheong Cheok Hong (1853–1928)”,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National Centre of Biograph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adb.anu.edu.au/biography/cheong-cheok-hong-3198/text4803, published first in hardcopy 1969, accessed online 2 April 2020。
[3] 詳見:John Lack, “Ah Ket, William (1876–1936)”,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National Centre of Biograph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adb.anu.edu.au/biography/ah-ket-william-4979/text8267, published first in hardcopy 1979, accessed online 2 April 2020。
[4] Lowe, Sou Yee - Education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28/11614。
[5] Daniel Wong Men Chee, Applies for a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from Dictation Test [Contains 6 photographs], NAA: B13, 1923/11424。
[6] Mrs Tak Ching Wong and son, Henry Wong - Arrived per "Victoria" 27.6.1924 - Left Melbourne per "Arafura" 6.2.1925, NAA: B13, 1925/3490。
黃燾是早期來澳的中國留學生的一個代表,而能像他這樣讀完中心準備進入大學的則較少。在當時白澳政策下能夠進來澳洲並堅持讀下來,是非常不容易的。
有關他的檔案就這一個,而與其父親黃綿始相關的檔案也不多,無法將其生平經曆搞清楚。早期澳大利亞的華人基本上來自四邑和珠三角的幾個縣邑,而黃姓在這裏屬於大姓,分布較廣,但從一些已知著名華商的籍貫基本上是新寧(台山)和香山(中山)來看,黃綿始是台山黃氏宗親的可能性較大。當然,如果能在四邑查到有黃綿始的出處,就可以確認其籍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