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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五):增城劉振凱

(2023-10-25 08:14:54)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五):增城劉振凱

增城唐美村

劉振凱(John Hai)生於一九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廣東省增城縣唐美村人。其父名叫劉萬軒(L. Man Hin),大約出生於一八六九年。從他在一九○四年就申請回頭紙返鄉探親的情況來判斷[1],按照當時粵人赴澳謀生至少須呆上三、五年之久才能回鄉探親的慣例,大致可以推測出,他應該是在一八九十年代甚或更早一些時候便已買槕桴海南渡,抵達澳大利亞發展,在雪梨(Sydney)地區尋找機會。最終,他落腳於雪梨西部地區的啪冧孖咑(Parramatta)埠,與同村同宗兄弟(可能是堂兄甚或親兄弟)劉橋昌(Cue Chong)[2]合股,在該埠教堂街(Church Street)一百○五號開設一家果蔬雜貨商鋪,以劉橋昌的名字命名,叫做“橋昌”號。

一九二一年,得知澳大利亞開放教育給中國學生之後,盡管這一年兒子尚未滿九歲,劉萬軒覺得這是讓兒子來澳學習西方文化知識的絕佳機會,就積極準備相關材料,以兒子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於當年上半年填表,向負責審理中國學生前來澳洲留學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請領兒子劉振凱的護照和簽證。為此,他以自己參股經營的“橋昌”號商鋪作保,允諾每年供給膏火“擔任供足”鎊,即需要多少便提供多少,作為兒子在澳留學期間所需之學費、生活費、醫療保險等所有一應開銷之費用。鑒於其所在地區既有公立也有私立學校,但他為兒子選擇的是公立學校——啪冧孖咑學校(Parramatta School),後來將其調整為啪冧孖咑埠高等公立學校(Superior Public School)。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很快就按照流程審理完畢,於當年六月二十七日由總領事魏子京給劉振凱簽發了號碼為60/S/21的中國學生護照,並在次日也獲得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務部批複,在護照上鈐蓋了入境簽證印章。隨後,中國總領事館按照劉萬軒提供的地址,將護照寄往香港的金山莊厚德祥號洋行,由其負責安排劉振凱的行程並將護照轉交給他。

通過上述金山莊的聯絡,約好了與新會縣的小留學生黃益(Wong Zik)同行[3],也聯絡好一位赴澳做生意的粵商在旅途中作為其監護人。待一切安排妥當後,厚德祥號便為其購妥船票,劉振凱則由家人送往香港,在此會合上述同行人,搭乘駛往澳洲的“依市頓”(Eastern)號輪船,於一九二二年一月五日抵達雪梨港口,入境澳洲,由父親劉萬軒接出關後便去到位於啪冧孖咑埠的商鋪中住下。

進入澳大利亞沒有多久,正好趕上當地學校新學年開學,劉振凱便按照父親此前的安排,於二月一日正式注冊入讀啪冧孖咑埠高等公立學校讀書。剛入學時,劉振凱給老師的印象就很精神,衣冠整潔,精力旺盛,遵守校規。此後,可能是年紀輕,適應性強,學習新的語言上手快,加上他也很用功,老師對其學業進步表示滿意。此後,他一直都在校表現良好,成績也令人滿意,尤其是很快就熟練地掌握了英語的聽說讀寫能力。

到一九二七年八月,劉振凱順利地從啪冧孖咑埠高等公立學校畢業,升入啪冧孖咑公立商業中學(Intermediate Commercial High School, Parramatta)繼續念書。當在這間中學讀了二年左右時,即從一九二九年七月底到九月二十日的這段時間裏,因父親劉萬軒被汽車撞傷住院,他不得不請假缺勤達二十四天之久,一方麵是要到醫院照顧看望父親,另一方麵也要兼顧代理其商鋪的經營。當然,此事經學校報告給內務部之後,後者的直接反應是這位中國學生利用上學時間打工,屬於違規行為;但核查的結果是,這期間實際上有三周是處於學校放假期間,他真正意義上的缺勤也就幾天而已,並且這也是事出有因,可以理解,學校也給出其請假的證明,內務部對此也就不再追究。而他從九月二十日之後,又返回學校,像以前那樣,正常出勤,再無缺勤現象,且仍然學習努力,保持良好記錄,一直讀到十二月中旬學期結束。

此時的劉振凱已經十七歲,他決定就此終止在澳留學,離開澳大利亞回國。為此,他將決定知照了學校,但沒有申請再入境簽證,表明他不打算重返澳大利亞繼續完成餘下的中學課程。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他告別父親,也結束了在澳的八年留學生涯,在雪梨港口登上駛往香港的“太平”(Taiping)號輪船,與晚他一年半左右來澳留學而剛剛完成在啪冧孖咑埠高等公立學校小學課程的堂弟劉振興(Lowe Ching Hing)結伴同行[4],一起返回中國,去開始他新的人生。

一九二一年上半年劉萬軒填表向負責審理中國學生前來澳洲留學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辦理兒子劉振凱赴澳留學護照。

劉振凱護照相片。

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簽發給劉振凱的中國學生護照。

一九○四年劉萬軒向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務部申請的回頭紙。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Hai, John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8/1213


[1] 劉萬軒一九○四年申請回頭紙回國探親,直到一九○九年才返回澳洲。見:Ah Gee, Ah Tong, Toy Lee, Mew Get, Mew Hong, Goon Lun, Chong Bung, Ah Zuong (Wallsend NSW), Man Tiy and L Man Hin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5], NAA: ST84/1, 1904/231-240; 以及Ah Foon, Tommy Ah Dick, Sam Kit, Goon Lin, Ah Sung, Joe (Jor) Sing, Tommy Gow, Keifars Yokouchi and L Man Hin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9], NAA: ST84/1, 1909/22/81-90。

[2] Cue Chong [also known as Chu Chong] [includes 2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left finger prints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182], NAA: SP42/1, C1926/1716。

[3] 黃益的檔案,見:Zik, Wong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8/4388。

[4] Lowe Ching Hing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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