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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八三):香山方賜
香山隆都
香山縣隆都的方賜(Willie Fong Sing),出生於一九○七年十一月一日。他的父親名叫方生(Fong Sing),一八七六年出生,大約是在一八九十年代末離開家鄉,來到澳大利亞發展,在昆士蘭省(Queensland)登陸入境[1];後幾經輾轉,最終定居於該省北部濱海重鎮湯士威爐埠(Townsville),在該埠南部白馬街(Palmer Street)上開設一家商鋪,就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叫做“方生號”(Ah Sing Store)。
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一日,方生填表遞交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兒子方賜的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他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以自己擁有的“方生號”商鋪作保,允諾每年供給膏火完全擔任鎊(亦即足鎊),作為兒子來澳留學期間所需之費用,希望將兒子安排入讀他所在的南湯士威爐區的公立學校,即南湯士威爐公立學校(South Townsville State School)。中國總領事館受理上述申請後,審理比較順利。八月九日,總領事魏子京簽發了號碼為86/S/21的中國學生護照給方賜;四天後,也從澳洲內務部為他拿到了入境簽證。
在家鄉便做好了赴澳準備的方賜,接到中國總領事館從澳大利亞寄來的護照和簽證之後,便立即行動,通過香港的相關金山莊訂好船票及做好其它安排後,便去到那裏,搭乘駛往澳洲的輪船“依時頓”(Eastern)號,於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抵達湯士威爐埠,入境澳洲。父親方生去到海關將其接出來,住進了他的商鋪裏。
方賜抵達澳大利亞的日子,適逢當地學校放暑假時期,無法上學,便等到次年二月一日新學年開學時,他才正式注冊入讀南湯士威爐公立學校。從學校提供的例行報告來看,此前方賜未曾學過英語,但入學後他顯得要學好英語的心情很急迫,因而在這方麵很用功,不到半年,英語進步很大。到一九二三年,他已經在英語學習方麵沒有太大的阻力了,而算術是他另一個表現優異的科目。到一九二四年底,他已經在這間學校讀完了四年級。
因父親方生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返回中國探親[2],故從一九二五年開始,方賜便轉學到基督兄弟會書院(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讀書。書院的報告顯示,他在校表現和學業都令人滿意。到這一年的年底,考慮到他已經十八歲,他希望有關方麵能準允他臨時離開學校幾個月的時間,讓他去到修車行學習修車技術,以便他讀完書回到中國就業時有一技傍身。他先將此意告訴基督兄弟會書院院長,後者對此大力支持,覺得他到了這個年齡,知道如此考慮未來職業之事,值得讚賞,便自告奮勇地與內務部聯絡,代自己的學生提出上述申請。但內務部並不這樣看,認為如果他真想學習汽車機械等方麵的知識,可以去讀工學院或技校的正式課程,但不能離開學校去做這種學徒工式的工作,因而否決了上述申請。
既然無法如願,方賜隻好繼續留在基督兄弟會書院讀書。在餘下來的一年裏,他學習成績優異,總是受到好評。在結束一九二七年第一季度的學習後,他便辭別學校,於四月十九日在湯士威爐埠登上駛往香港的“吞打”(Tanda)號輪船,回國去了。
離開澳大利亞之前,方賜沒有知會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後者還是在內務部從海關的例行報告中得知這位中國留學生離境之後,才將消息反饋過來讓其備案。但在回國後不久,方賜就跟中國總領事館取得聯係,告知自己是因回國探親度假,還想再回來澳大利亞讀書,並且是仍然回到基督兄弟會書院繼續未完成的課程。因按照一九二六年實施的修訂過的《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在此之後來澳留學的中國學生,包括那些之前在澳留學但在這一年之後回國探親而需重返澳洲留學之中國學生,都必須就讀私立學校,而基督兄弟會書院屬於私立學校性質,完全符合規定。由是,中國總領事魏子京於一九二七年六月十六日致函內務部秘書,代方賜提出再入境簽證申請。內務部秘書檢索此前的記錄,顯示出方賜在校表現和學業都令人滿意,且其它方麵都符合要求,遂於六月二十日批複,準其在一年內返回澳洲,條件是不能打工,隻能全日製上學讀書。
一年之後,方賜還沒有返回,但在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日那天,內務部秘書卻接到了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的一封工作簽證申請函。魏總領事在申請函中表示,方賜正準備返回澳大利亞繼續完成其學業之際,湯士威爐埠的商人雷泗(Louie See)[3]因其商鋪“雷泗記”(Louie See Kee and Coy)的發展,需要新增一名店員,因方賜此前在這裏留學達五年之久,英語嫻熟,也對當地情況很了解,故希望內務部能核發給他商務簽證,前來這裏的雷泗記商行工作。接到申請後,內務部通過海關了解到,雖然雷泗號有兩個股東,三個雇員,年營業額有六千鎊,按規定是還可以從中國申請一名店員來協助工作,但該店並不做出口貿易,進口貨物價值才四百八十鎊左右,數額太小,基本上該店隻專注於當地生意,並不一定要特別從中國雇請一名店員來協助工作,在本地也能夠找到合適的人選。也就是說,當時澳洲政府根據“白澳政策”原則,是盡可能地限製中國人赴澳,主要能找到拒絕華人進入澳洲的理由,就會否決華人的入境申請。為此,當年八月四日,內務部秘書複函中國總領事館,拒絕了魏子京總領事的上述申請,但表示如果方賜繼續回來讀書的話,他仍然可以用去年核發給他的留學再入境簽證重返澳洲[4]。
接到內務部的拒簽函後,中國總領事館沒有回應,而方賜本人也沒有任何入境的動靜。就是說,方賜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他再也沒有回返澳洲。
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一日,方生提交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兒子方賜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的申請表。
一九二四年方生回國探親的回頭紙。
一九二一年八月九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簽發給方賜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Sing, Willie Fong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8/6550
[1] Sing, Fong - Nationality: Chinese [DOB: 1876, Occupation: Carter] - Alie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o 192 issued 20 October 1916 at Townsville, NAA: BP4/3, CHINESE SING FONG。
[2]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Fong Sing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China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EASTERN 15 October 1924 returned Townsville per AKI MARU 6 August 1926, NAA: J2483, 384/64。
[3] 雷泗出生於一八七六年,廣東省香山縣人,也是在一八九十年代末來到澳大利亞發展,定居於湯士威爐埠。見: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Louie See (of Townsville)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KUMANO MARU on 20 April 1914, returned to Brisbane per EMPIRE on 26 April 1916, NAA: J2483, 146/43。
[4] Louie See Kee, Willie Fong Sing, NAA: J2773, 62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