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台山篇—伍華炎
伍華炎(Wah Yim),台山縣朝陽村人,生於一九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是伍華瑗(Wah Noon)的堂弟,伍鬆(Charlie Tong)是他的伯父。伍鬆大約是在十九世紀末年來到澳洲,最終定居於鳥修威省(State of New South Wales[現譯“新南威爾士州”])的雪梨(Sydney[現譯“悉尼”]),在沙厘希(Surry Hills)區庫郎街(Crown Street)二百九十六號開設一中草藥雜貨鋪,以自己的名字為鋪名,是為“伍鬆”號商鋪,生活穩定。
當伍鬆在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兒子伍華瑗來澳留學時,也一並為其侄兒伍華炎提出申請。根據伍鬆的說法,此時他的兄弟亦即伍華炎的父親已經去世(他未有提及其兄弟是跟他一起來到澳洲發展而在這裏去世還是在台山家鄉去世),因而他有責任照顧這個侄兒。為此,他仍然是以自己經營的伍鬆中草藥雜貨鋪做保,承諾每年為伍華炎提供膏火五十鎊,作為其在澳留學期間的學雜費和生活費等開支。鑒於伍鬆為兒子伍華瑗聯係入讀的學校是庫郎街公學(Public School Crown Street, Sydney),伍華炎自然也不例外,也是入讀這家學校。毋庸置疑,他希望這堂兄弟倆同校,可以一起去上學,好互相有個照應。
既然是跟伍華瑗的申請一同遞交上去,其審理過程也就一樣,中國總領事館同樣是耽擱了約半年的時間才有了結果。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也就是伍華瑗獲得簽發學生護照的同一天,中國總領事魏子京也為伍華炎簽發了中國學生護照,號碼是290/S/23。即魏總領事是同時為伍氏兄弟簽發的護照,先簽發號碼289/S/23給伍華瑗,然後就是伍華炎的。自然,伍華炎也是在第二天便獲得了澳洲內務部核發的入境簽證。二個月後,他便由家人的安排一道購好船票,然後與堂哥伍華瑗趕赴香港,在這裏匯合了與之結伴同行的惠陽縣的曾振聲(Jan Sing即曾生,該留學生從澳洲回國後不久便投身於學生運動,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戰爭中成為著名的東江縱隊司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先後擔任廣東省副省長和國務院交通部部長),搭乘“聖阿爐濱士”(St Albans)號班輪,於當年八月二十五日抵達雪梨,開始其留學澳洲的曆程。此時,他剛滿十周歲。
跟堂哥伍華瑗一樣,伍華炎也是在抵達澳洲之後的第二天,未及休息,就一起到庫郎街公學上課去了,但他正式辦理注冊入讀手續則是在九月三日。根據十月下旬校長提供的例行報告,顯示出伍華炎在校表現與學習都很令人滿意;此後的例行報告,校長也都認為他是個認真讀書的好學生。這樣,次年的八月,他就很順利地從內務部拿到了展簽。在學校裏,伍華炎也給自己取了一個英文名,叫做Arthur Ming(亞瑟明)。
但從一九二四年下半年開始,伍華炎就因身體不適,多次請病假。比如,從六月二十四日開始到十月十日,在五十八天的上學日裏,他就請病假長達十天,超過六分之一的時間是看病和病休在家。接下來的學校報告顯示,即從十月十日至一九二五年二月十六日,總共六十二天上學日裏,伍華炎看醫生和病休在家就達二十四日,其請病假的時長較之上一季度倍增。而從一九二五年三月五日開始,伍華炎因病情嚴重,最終被送進了雪梨的皇家亞力山德拉兒童醫院(Royal Alexandra’s Children Hospital)住院治療。為此,到這一年八月申請例行展簽時,就隻有他堂哥伍華瑗一人獲簽。因伍華炎的病情一時無法出院,內務部就將其申請擱置,沒有處理他的展簽事宜。
最早將伍華炎送進去雪梨皇家亞力山德拉兒童醫院時,是因為他當時才十二歲,正是該醫院理所當然的病人。可是,兒童醫院對他的病情卻束手無策,因其臉上長滿孢疹,病因不明,用藥毫無效果。最後,醫院懷疑伍華炎患上的是傳染病,便緊急將他轉送入濱海醫院(Coast Hospital)隔離治療。雪梨濱海醫院是傳染病醫院,設立於一八八一年,最早是為了治療並隔離天花等死亡率極高的傳染性疾病而設,地點是在雪梨布達尼灣(Botany Bay)外的小灣(Little Bay),遠離居民區。伍華炎進去後,被確診為麻風病。這就意味著,這是一種極具傳染性的疾病,他所攜帶的衣物等都需要定期消毒甚至焚毀。在西方,雖然此時麻風病已經不再是無法根治的絕症,但要康複亦非易事,不僅是需要大量藥物,更重要的是所費不菲。
對於經營一間中草藥小雜貨鋪的伍鬆來說,想方設法為侄兒伍華炎治療是其責任,但龐大的住院和醫療費用則是壓在肩上的重擔。與此同時,伍華炎的治療和康複將是個很漫長的過程,不知道要拖到什麽時候。作為在澳大利亞多年的居民並且也娶有澳籍歐裔妻子的伍鬆來說,他深知手持合法的在澳居留證明,將是伍華炎繼續在澳接受治療的有力保證。因此,為治療中的侄兒爭取獲得一年的展簽,就成為伍鬆極力為之奔走的一件事。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伍鬆就差遣其歐裔妻子伍傅若蕊(Mrs Florice Tong)前往聯邦議會南雪梨選區議員愛德華·芮利(Edward Riley)的辦公室,向這位聯邦議員求助。伍太太將目前其侄兒伍華炎罹患麻風病、全臉皮膚受損嚴重的情況向芮利議員作了詳細的介紹;她表示,因治療需時,她和先生二人目前最迫切希望的是,先給伍華炎申請到一年的展簽,以便其能有足夠時間在此治療康複。她同時強調說,他們的侄兒剛來澳大利亞讀書時,身體健康,在校表現良好,是勤學上進的好學生;而他現在的患病情況很讓人揪心,作為長輩,他們已經為此想了很多辦法。由於伍華炎的母親就隻有這一個兒子,家裏經濟拮據,就指望著這個兒子能學成歸國,使之有所依靠;如果以伍華炎現在的狀況,而將其遣送回中國,讓他的母親看到如此殘酷的現實,那情景將是何等的悲哀。設身處地為她想一想,其結果不能不令人不寒而栗。因此,她希望芮利議員本著基督耶穌悲天憫人之精神,協助伍華炎,使之能在澳洲多待一段時間,獲得足夠的醫療救助。
芮利議員是出生於蘇格蘭的澳大利亞資深政客,隻有小學文化程度。一八八三年,他在二十四歲時移民澳大利亞,先以泥瓦匠身份維生,然後成為泥瓦匠工會職員,最終於一八九一年成為澳大利亞工黨的創建人之一。澳大利亞聯邦建立之後,他便投身政治,於一九一0年接替澳大利亞首位工黨總理亦即澳大利亞聯邦第三任總理克裏斯·沃森(Chris Watson)所遺空缺,當選南雪梨選區議員,此後一直連任,前後達二十一年之久。因其出身於草根,加上伍鬆太太伍傅若蕊又是歐裔白人,芮利議員在聽取了有關伍華炎的遭遇報告之後,對他目前的病情及其家人的境遇深表同情。當天,他便按照伍傅若蕊的要求,致函聯邦參議員兼內務部部長喬治·皮爾斯(Senator George Pearce)先生,請其根據上述情況,給伍華炎展簽一年,就算將此作為一件善事。他特別強調說,實際上,許多雪梨的市民在得知伍傅若蕊一家的遭遇後都深表同情,也呼籲政府能盡其所能,提供方便,為這位中國小留學生做點什麽。也就是說,他希望利用民意來促使其同僚作出有利於伍華炎留在澳洲治療的決定。
看起來,這封信還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皮爾斯部長接到信後,就交代辦公室處理,即需要搞清楚伍華炎所得的病確診為什麽病,病情程度如何,需要多長時間可以控製或者康複,以及其監護人是否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等等,以便其對此作出一個決定。八月十四日,內務部將了解到的相關情況通報給芮利議員。鑒於伍華炎被確診為麻風病,治療費時,藥費與住院等開支不菲,預計到其康複將是一筆數額巨大的費用,故內務部希望芮利議員能夠協助當局與伍華炎的在澳親戚溝通,支付這筆巨額費用,直到其順利康複可以出院。換言之,內務部長是有給伍華炎核發展簽之意願,但前提是其親屬能為其負擔醫療費用。待接到芮利議員轉達的內務部上述要求後,伍傅若蕊便於八月二十日寫信給他,對其協助過問此事表示感謝;同時,她告訴芮利議員說,迄今為止,她已經為伍華炎支付了六鎊六先令的費用,主要作為住院費和為他購買更換的衣物。她表示,她和伍鬆將伍華炎辦理來到澳洲讀書,就是想著為他好。盡管他們自己的經濟狀況並不是很好,但隻要在合理的範圍內,她會支付每一項應付之費用。事實上,每年她也會花費大量的時間為醫院幫忙籌募大筆費用。就目前情況而言,她認為,一個季度支付六鎊六先令應該是足以應付醫院的相關費用了。隨後,芮利議員將此信轉給了內務部長皮爾斯。
經過內務部與海關及檢疫部門等機構的多次溝通,最終在十月初搞清楚了伍華炎的整個醫療救治費用。伍華炎是在三月十二日從皇家亞力山德拉兒童醫院被轉送到濱海醫院的,即在他於兒童醫院住院五天之後,因病情嚴重,臉上皮膚起皰疹感染受損,無法控製,遂被送進這間傳染病醫院隔離治療。待確診為麻風病後,計算起來,其醫治與住院費用全年將為二百零八鎊。截至八月三十一日止,總計費用已經累積為九十一鎊十九先令九便士。伍鬆太太此前已經支付的上述那筆六鎊六先令的費用,距此需要繳納之數,尚差太遠,而且上述的總數中已經扣除了這筆費用。而她所承諾的每季度繳納的同樣數額之費用,亦完全無法填補這其間的巨大差額。聯邦政府衛生部檢疫局總監亦即濱海醫院院長芮德醫生(Dr. C. W. Reid)認為,對伍華炎的治療以及使其康複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其間花費巨大。為此,從各方麵因素考慮,也是對各方麵都為有利的解決之道,就是讓伍華炎出院返回中國,回到家鄉那裏進行治療和康複,這樣費用會低廉很多。當然,在此之前,他的監護人應該將上述所欠濱海醫院的治療費用結清。十月九日,內務部將上述情況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進行了通報,希望這位中國留學生的主管機構能妥善地為其安排船期離境回國,同時,也要協助其監護人看以何種方式來結清上述醫院的相關費用。二周之後,在還沒有得到中國總領事館回複的情況下,內務部也將上述內容向芮利議員轉述,實際上亦是對其關注此事進展的一個答複。
一個月過去了,中國總領事館一點兒回音也沒有。內務部遂於十一月二十日再次致函中國總領事館魏子京總領事,詢問上述兩項事情的具體安排是否已經落實。三天後,魏子京總領事終於複函,雖然對上述遣送伍華炎回國的決定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但在如何落實船期方麵並沒有帶給內務部什麽好消息。魏總領事在函中告訴內務部,這一段時間裏,中國總領事館曾經跟所有經營澳洲至中國(主要是香港)船運業務的船行接觸過,希望在其前往中國的輪船上為伍華炎預留一個艙位,但這些船行在得知伍華炎的情況後,紛紛拒絕為其施予援手,這也是在接到內務部公函後未能及時回複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中國總領事館目前隻得繼續努力尋找,希望不久能有一個肯定的答複。而有關醫療費用之事,中國總領事館已經跟伍鬆商妥,由他自己與醫院直接結清。魏總領事在信中表示,這筆費用一定會在伍華炎辦理出院乘船離開澳洲回國之前予以結清。
等了一個多月,竟然是這樣的結果,而且按照中國總領事館的說法,還不知道要等多長時間才能將伍華炎送走。顯然,這是內務部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由是,內務部覺得應該采取有力措施,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在查閱到下個月十六日“聖阿爐濱士”號輪船將要離開雪梨前往香港的船期之後,內務部就於十一月二十五日指示雪梨海關,由該機構直接出麵跟“聖阿爐濱士”號輪船商談,請其根據澳洲移民法的相關規定,務必給伍華炎出境返回中國預留一個艙位,因為這位中國留學生當年就是乘坐該船進入澳洲的。內務部同時指示,海關在與該輪船直接商談此事的同時,也可明白無誤地告之,伍華炎的船資,將由其在澳洲的監護人伍鬆全額負擔。海關的辦事效率高,一出馬就將此事辦妥,該輪特為伍華炎設立一隔離其他旅客的船艙。五天以後,內務部致函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告知此項安排,並特別叮囑其轉告伍鬆,由其支付此項船資。既然澳方能如此順利地聯絡到能將伍華炎帶出澳洲的輪船並解決艙位問題,而且伍華炎經治療後病情已經得到控製並且也很穩定,中國總領事館自然是樂見其成,對此事的處理給予積極的配合。而作為監護人的伍鬆,眼見伍華炎在澳洲治療所花費的巨額賬單已經遠超自己能夠承受的程度,同時也不知道他何時才能得以康複,種種因素交織的結果,也就使他對遣送其侄兒回國沒有什麽異議,順其自然。另一方麵,對家鄉具有同類康複設施的了解,或許也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他對侄兒的遣返樂觀其成。在他的家鄉台山縣隔壁新會縣的崖山,自清末開始便有法國天主教神父在那裏開設了麻風病院,接收周邊的麻風病人予以治療。而從一九一八年美國瑪利諾天主教傳教會接管江門教區開始,該院規模更加擴大,並且有該教會選派的誌願者專職醫生給他們免費醫治,遠近聞名。因此,即便伍華炎回到台山家鄉,如果需要繼續治療的話,進入新會崖山麻風病院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聖阿爐濱士”號輪船如期駛出雪梨港,前往香港。伍華炎順利地登上該輪,隨船返回中國,結束了他在澳洲不到二年半時間的留學曆程。而他的堂哥伍華瑗則因尚未完成學業,繼續留在澳洲念書。
就這樣,遣送伍華炎回國之事順利地解決了。因這一結果確實符合各方的利益,故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碰到多大的障礙。然而,事情遠遠沒有結束,因為在此之前為其治療所遺下的大筆費用並沒有如期給付。
一九二六年二月十五日,聯邦政府衛生部檢疫局總監芮德醫生致函雪梨海關,告知濱海醫院迄今尚未曾收到醫治麻風病人伍華炎所產生的費用,希望海關協助收取這筆不菲的金額。根據濱海醫院的最終核算,伍華炎的救助治療及住院費用,除了此前的九十一鎊十九先令九便士,自一九二五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六日他出院離境,還有另外產生的六十一鎊三先令,二者相加,總計為一百五十三鎊二先令九便士。可是,當海關與伍鬆聯絡商討他如何結清該項費用時,得到的回答卻是無力支付。雪梨海關無奈,隻好在三月十五日向內務部如實報告,請示如何處理此事。內務部當天便致函中國總領事館,提及去年十一月該館給內務部的複函中已經表示,在伍華炎出院時,其所有在醫院產生的費用將由他的監護人伍鬆代為付清,為此,內務部敦請中國總領事館采取措施,促使伍鬆盡快付清上述款項。但是,內務部的上述信函發出去之後,仿佛泥牛入海,沒有一點兒回響。事情一拖,又將近半年。到七月二十二日,芮德醫生再次致函海關,敦促其協助結清上述欠款,因為這筆費用是由鳥修威省衛生廳先行墊支的,此時必須解決此問題,以平衡帳目。八月五日,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現譯“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派了一位副領事前來雪梨,專程麵見伍鬆,商談如何讓其付清這筆費用。因伍鬆一時間拿不出這一大筆錢,副領事與他談妥一個延期按周支付的辦法,即每周支付給醫院一鎊,直至此項費用結清為止。隨後,中國總領事館將此項安排通告內務部。看來,此事的解決有了一個初步的眉目。
但事情並沒有按照上述設定的軌道進行下去。這一次,問題來自伍鬆。可能是在中國總領事館的副領事跟他商談之後,過了六天,該副領事曾經給伍鬆寫過一信,稱如果按照此前的商談按周支付給濱海醫院的費用,總共應該是四十周。八月十七日,伍鬆致函中國總領事魏子京,對此事提出異議。他在信中澄清說,伍華炎臉上皮膚出現問題時,他最先是找私人醫生治了二個月的時間,為此,他按每周一鎊支付醫療費給衛生部門。因治療不見效,醫生建議他住院到雪梨醫院,去那裏可以得到更好更有效的治療;但雪梨醫院表示,這類患者的治療應該送去兒童醫院。在交涉過程中,後者建議還是回到雪梨醫院更為適宜些,然後雪梨醫院才決定將伍華炎轉到濱海醫院。剛轉去濱海醫院時,醫院當局曾經問過他是否可以負擔得起所需的醫療費用,他表示每周至少可以支付十先令。由是,華炎住進這間醫院接受治療,前後共三十二周的時間。當華炎接受治療到十二、三周之時,盡管此時伍鬆的個人財政狀況並不是很好,但他還是為此一次性地支付了六幾尼(金幣,每個幾尼值一鎊一先令)的費用。但此後的結果卻是最終接到賬單所需費用達每周四個幾尼,全部的費用高達一百五十鎊。對此,他深感詫異,因為對他來說,這是完全不可能支付得起的費用。他承認,華炎是個孤兒,父親早逝,隻是與母親相依為命,家境非常不好。作為伯父,他隻能做到給他提供盡可能好的教育,以便他日後有光明的前程。但不幸的是,他所患上的由皮膚病發展起來的麻風病斷送了所有的這一切,他不得不被送回中國。對於這樣的結果,作為孩子的伯父,他沒有什麽好抱怨的,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連累其子伍華瑗的展簽申請及在澳求學。伍鬆表示,作為華炎的監護人,他已經盡了一切努力將其辦理到澳大利亞學習,支付所有的費用;而現在,他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墜入深淵,甚至可能最終死在那裏。目前來說,他已經為此承受了巨大的財務重擔。在伍華炎醫療費用問題上,他並不想推卸任何責任,但已經以最大的誠意按每周向濱海醫院支付一鎊的費用來承擔應盡之義務,以支付那三十二周的費用。扣除他以前已經支付的那筆六個幾尼的費用,他還應該支付二十六鎊。即便如此,他也不能一次性地付清這筆數額,仍然需要按照此前所應承的每周一鎊的協議來支付這些費用。他聲稱,他的年度財務報表顯示,即使是按照這樣的安排,他的財務都是處於透支狀態。如果真要逼著他支付更多的費用的話,他唯有訴諸破產法,以求解脫。為了不走到這一步,伍鬆強調,他需要獲得外界尤其是官方的幫助。
伍鬆在信中進一步說,他們夫婦常年以來都致力於為醫院籌款當義工,為此耗費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在過去的四年裏,雪梨義興會(即“共濟會”Chinese Masonic Society,亦即此間洪門的正式名稱)也無記名地選擇他們夫婦倆作為醫院周六基金會(Hospital Saturday Fund)籌款活動的組織者,為醫院籌集經費,也為警察和消防員募集基金,為此,他們夫婦不辭辛勞,備嚐艱辛地完成任務。伍鬆認為,所有這些都表明,他已經為這個社會的發展及市民的健康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當局應該將他的這些服務和努力放到支付華炎醫療費用這件事情上予以通盤考慮,給予通融。實際上,為了表明自己已經為社會、為這個國家盡了很大的力,伍鬆還在九月二十七日直接致函內務部長,表明自己過去曾經為協助內務部及海關緝私及抓獲走私鴉片的罪犯等方麵出力,並作為目擊證人出庭等等情由。所有這些,都是想讓官方知道,他是一個守法公民,希望在其上述付費安排上,給他支持,提供方便。
在接到伍鬆上述信函一個星期後,中國總領事館於八月二十四日複函表示,希望他進一步說明,如果按照每周一鎊的安排,他到什麽時候可以將上述濱海醫院的費用付清,以便跟衛生部溝通。而對於伍鬆信中所述伍華炎隻有三十二周在醫院治療之說,中國總領事館也撇清關係,表示這個說法並非來自總領事館本身,而是根據衛生部的記錄計算,即從伍華炎入院到出院,前後總計為四十周。
但是,到九月十五日,伍鬆致函中國總領事館,告知他自己此前去找過衛生部門的人,想商談安排付錢之事,但最終什麽也沒有做到。他在信中表示,為支付伍華炎治療費用,他先去了鳥修威省衛生廳,就此事與迪克醫生(Dr. Dick)見麵,但迪克醫生並不接受這筆費用,並引導他去濱海醫院找院長芮德醫生。然而,芮德醫生也不接受他付錢,並說明他與此事無關,讓他去找醫院秘書洽談此事。可是,醫院秘書表示,他對此事一無所知,無能為力,要他去找上述二人處理。就是說,這一圈走下來,見到的這些人都不辦事。為此,伍鬆強調,以目前能夠承擔的能力,他隻能按照每周不高於一鎊的額度來逐步支付上述費用,直到付清為止。
六天之後,魏子京總領事致函內務部,通報了上述事情的進展,並建議此事應由伍鬆和濱海醫院直接聯絡接洽其付費安排,這樣事情就可以最終得以解決。最後,魏總領事在上述信中還特別告訴內務部,前述中國總領事館的副領事在八月份與伍鬆的會麵交談中得知,伍華炎回到中國之後,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和康複,結果經醫院檢查,其麻風病的症狀已經消失。亦即說,其原先所患麻風病已經痊愈。魏總領事之所以告訴內務部伍華炎的最新動向,也許是想讓他們也分享得知他康複消息的喜悅;但其潛台詞或許也是說,如果這位中國小留學生繼續留在澳洲治療的話,或許此時也可以康複出院,恢複上學了。但遺憾的是,魏總領事在信中未有提及伍華炎在家鄉是如何治療並康複的。
在接到中國總領事館的上述信函得知伍鬆的財務狀況以及他對付款的態度之後,內務部就在其內部各部門之間交換意見,商討辦法,然公牘往還,幾個月不知不覺就過去了,都沒有結果。到一九二七年三月十五日,鳥修威省衛生廳給聯邦政府內務部發出一封公文說,因伍華炎的治療費用是該省衛生部門墊支的,雖然幾經協商,伍鬆也答應支付四十鎊,但仍然無法平衡帳目;衛生廳根據海關的說法,原以為其餘額可以由上述留學生在入境時繳納的一百鎊保證金中撥付,這樣就大體接近平衡。可是,當衛生廳最終與海關協商準備撥付此款時,才發現海關的說法有誤,伍鬆此前並沒有繳納該項保證金。因為按照澳中兩國有關中國學生入澳留學的有關規定,隻要是按正常途徑入關者,事實上並不需繳納這筆保證金。而上述欠賬也無法由聯邦政府撥付,以平衡帳目。由是之故,鳥修威省衛生廳通過該省當局建議聯邦政府采取措施,以避免日後再出現此類問題。四月十九日,聯邦總理對此作出決定,由內務部長跟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協商對《中國留學生章程》進一步修訂,即增加一項條款,即監護人需簽字應允支付其擔保之學生在澳期間的所有醫療費和住院費,並且由另外一位在澳居民作為副署作為該擔保人之保證人,從而保證在該學生離開澳洲回國之前,結清所有這些欠費。由此,伍華炎欠費所引起的法律層麵的問題得以解決。
而在此期間,前述鳥修威省衛生廳責成濱海醫院直接與伍鬆就其付費安排進行協商,以收取其允諾繳納之四十鎊費用。但因伍華炎檔案到此中止,我們無法知道伍鬆於何時支付完畢這筆欠費,或者說是否繳納了這筆費用;而伍華炎回國康複之後,是繼續求學,還是做工謀生,也找不到任何線索。
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伍鬆為侄兒伍華炎來澳留學填寫的中國護照申請表。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伍華炎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前為對伍華炎患病表示同情伸出援手的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南雪梨選區議員愛德華·芮利(Edward Riley)照片;後為一九二六年八月五日內務部告知中國總領事館副領事去雪梨見伍鬆談付費之事。
前為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芮利議員就伍華炎住院要求展簽給內務部長的信;後為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日伍鬆太太就伍華炎住院費用問題給芮利議員的信。
檔案資料出處:Wah TIM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27/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