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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五六):香山劉棣怡
作為被領養的孩子,要想在一九二六年之後申請赴澳留學,基本上都會被拒簽。劉棣怡就是這些被拒簽的申請者之一。
劉棣怡(Thomas Henry Quay),一九一六年正月十六日出生,香山縣谿角村人。其父劉裔蕃(Charles Quay)大約是在民國成立之前二年,即一九0九年左右,桴海南來澳大利亞,最終定居於新南威爾士州的Narromine鎮,經營有一店鋪。一九二九年,劉棣怡十三歲了,劉裔蕃希望將其接來澳大利亞讀書,遂於當年六月五日,向仍然位於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交申請,申領劉迪怡赴澳留學的護照和簽證。他以自己的生意即名為C Quay的店鋪做保,承諾每年為劉棣怡供給膏火七十八澳鎊。這筆費用主要包括學費、醫療保險和生活費以及往返中澳之船資等。同時,他為兒子選擇入讀的學校是當地的教會學校,名為慈愛會修道院(Convent of Mercy),該校校長亦出具證明,表示會錄取劉棣怡為該校學生。
當時正好是擔任中國駐澳總領事十餘年之久、由北京的北洋政府任命的魏子京因國民政府統一全國而去職,新到任的總領事是宋發祥,他在接手館務之後,便著手處理劉裔蕃的申請,於七月二十六日為劉棣怡簽發了中國留學生護照,編號547/S/29;同時。宋發祥總領事當天就將劉棣怡的護照和申請資料寄送澳洲內政部,請求其按照規例給這位中國少年發放入境留學簽證。
在接到劉棣怡的簽證申請之後,內政部循例對這位申請者的監護人亦是他的父親劉裔蕃的相關情況予以調查,以確認其提供之資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經過一個半月左右不同部門的反複公文往來及調查,認為劉裔蕃在Narromine經營之店鋪規模還不算小,資本達一千澳鎊,生意狀況良好,當然,口碑也不錯,品行端正;但問題在於他與劉棣怡的親緣關係,當局持否認態度。鑒於劉裔蕃是一九0九年十一月一日才來到的澳洲,自此之後,澳洲海關記錄表明,他總共返回中國探親二次:其一,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到一九一三年十月三十日;其二,一九二一年十月一日到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返回澳洲。而申請表中寫明的劉棣怡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一六年正月十六日,根據出入境記錄,這段時期的前後年份,劉裔蕃壓根兒就沒有回去過中國,他怎麽能生出這個兒子呢?顯然,澳洲當局認為他們之間的親緣關係不成立,故決定不予提供簽證。
宋發祥總領事在接獲內政部的決定之後,經谘詢劉裔蕃,遂在十月七日再次致函內政部,澄清劉棣怡是劉裔蕃領養的兒子。他強調說,根據中國的傳統,領養的兒子是被視為家庭的親生兒子對待的,換言之,他們的父子關係是成立的,希望澳洲當局能考慮到這種情況,給予重新考慮,給劉棣怡發放簽證為盼。但宋發祥總領事的這一努力未能奏效,一個多星期之後,內政部複函,堅持前議,這次的拒簽理由是,根據中國留學生條例,年齡在十至十四歲之間的中國小留學生,來澳時必須有其父母陪同,或者該生之父母已經是定居澳洲之永久居民。而劉棣怡並不符合上述條件。
然而,宋發祥總領事沒有放棄,還想就此事作進一步的努力。十月十八日,他再一次致函內政部秘書,就其拒簽理由提出異議。宋總領事表示,根據他所掌握的資料,劉棣蕃原先出生於一十分貧窮之家庭,在其出生僅僅幾個月之後,就為劉裔蕃(由其老家之親屬具體代辦)所領養。就其本身而言,劉棣怡實際上並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他將劉裔蕃視為自己的親生父親。而劉裔蕃對這個領養的兒子也視為己出,感情極深。現在劉棣裔已經十三歲,而劉裔蕃本人作為他的父親就居住在澳大利亞,鑒於事實上他們之間的這種父子關係,是完全符合上述這個留學生條例的。因此,宋總領事懇切希望內政部考慮到這種實情,改變前議,為劉棣裔能留學澳洲提供方便。這一次,內政部幾個不同層級的官員,經過認真的討論,於十一月十四日複函宋發祥總領事說,最終還是認為,他們不能把中國留學生條例中的有關法律上認可的父子關係延伸到領養的父子關係上,換言之,他們不能在此事上法外開恩。
宋發祥總領事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他還想作最後的努力,十一月下旬,他從雪梨前往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專程拜會內政部長,陳述此一領養兒子來澳留學的專案,提請部長重新考慮他拒簽的決定。對此,內政部長表示如其所請,隨後,宋總領事又於十一月二十九日,以私人信函的形式,寫信給內政部秘書堃瀾(F J Quinlan)先生,告知他與內政部長溝通的情況,請他協助辦理此事,並隨之以中國駐澳總領事館的公函知照,以期雙管齊下,達成目的。可以看出,宋總領事為了能幫僑胞將此事辦妥,已經竭盡全力,契而不舍地溝通各方。
十二月二日,堃瀾先生致函宋發祥總領事,告知內政部長一仍其舊,維持前議。這說明,盡管宋總領事就此事專程拜會他,他也表示要重新考慮給予劉棣怡入境簽證,那極有可能是在敷衍中國外交官而已。最終,劉棣怡無法來澳留學,但宋發祥總領事為此事奔波幾個月,還是盡了中國外交官最大的努力,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1929年6月5日,劉裔蕃為兒子劉棣怡來澳留學事宜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1929年7月26日,中國駐澳總領事宋發祥為劉棣怡簽發的中國留學生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