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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五十):中山馬惠齡

(2014-12-18 06:36:12)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五十):中山馬惠齡
 
 

自民國建立之後赴澳留學的中山人不少,但女性卻極少,馬惠齡(Mah Way Ling)就是這極為有限的女留學生之一。

馬惠齡是中山新村人,出生於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其父馬就(Mah Jeo)大約在澳大利亞聯邦成立之年(即一九0一年)的前二年來到澳洲,在雪梨打工,一番奮鬥之後,最終在由中山人開辦的澳洲永安公司任店員。在澳洲打拚三十一年之後,眼見女兒亦過十二周歲,就要進入十三歲了,因此,馬就於一九三0年二月四日,向中國駐澳總領事館申請辦理其女馬惠齡的護照和簽證,希望她能從中國來到澳大利亞留學。當時,他打算讓女兒入讀雪梨唐人街上的華人英文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並為此征得了該校校長戴維絲小姐的同意,後者也為此於馬就遞交護照申請的當天致函中國駐澳總領事,表示願意錄取女生馬惠齡到該校念書。

在接到馬就提供的申請材料之後二天,中國駐澳總領事宋發祥就為馬惠齡簽發了編號為568/S/30的中國留學生護照,並當天就將材料寄送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為這位中山籍的女留學生申請簽證。

在宋總領事致內政部的公文裏,提到馬就乃雪梨著名的永安公司成員,因而,為馬惠齡來澳留學作保者,自然也是這個永安公司。可能是馬就在向中國總領事館申請時表述的是其本人乃永安公司店員,也就是雇員,按照中國人的習慣和理解,將其稱為永安公司的一員亦不為錯。但他在公文裏所用的”a member of the firm of Wing On & Co,”(永安公司之一員)一詞,則讓內政部對此有不同的理解,以為他所說的馬就是永安公司董事會成員。最終,經一番口舌與公牘往返,方才澄清馬就之永安公司店員亦即雇員身份。

內政部的調查表明,作為店員,馬就之周薪為四澳鎊。申請護照時,馬就曾表示,他除了從永安公司領取的每周四澳鎊薪水外,實際上還借貸給該公司二百五十鎊。內政部通過海關向永安公司經理郭朝求證此事,後者表示確有其事,但已經用在了公司的經營之中,惟無法提供確鑿的證據以證明此說。但鑒於永安公司的經理郭朝本人就是馬就財政的擔保者,且馬就本人品行方麵無瑕疵,因而內政部方麵對此沒有疑義。

雪梨海關的記錄表明,馬就此前返回中國探親的次數隻有二回:第一次從澳洲回國探親的時間是一九一五年五月二日,從雪梨乘坐“常德”班輪回中國,到一九二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乘坐“維多利亞”號班輪返回澳洲,在中國呆了五年之久;第二次則是,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從雪梨乘坐“東方”(Eastern)號班輪離境,到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才乘坐“曇達”(Tanda)號班輪,返回雪梨,在中國盤桓幾近三年。其女兒馬惠齡生於一九一七年,正是他首次回國探親期間,其父女關係毋庸置疑。

現在的問題是馬惠齡到底入讀什麽私立學校。在申請護照時,馬就為女兒注冊入讀的學校是華人英文學校,但當內政部初審通過,雪梨海關想再次向馬就確認其女兒入讀之學校時,馬就改變主意了。他此時表示,要將女兒送到鳥修威省(新南威爾士州)北部靠近昆士蘭州的一個名叫因弗雷爾(Inverell)的小鎮,與當地的一個華人店主Low Chock Joe(劉作舟)的家庭住在一起,在那裏讀書。這樣一來,內政部自然需要了解這個華人家庭的情況,以及當地是否有私立學校可以接受馬惠齡入學。這項核實之差事首先就落到了中國總領事館的頭上,需要其對此予以解釋並確認。

三月二十六日,中國總領事宋發祥致函內政部,更正前麵提及的劉作舟的英文名實為Lowe Jack Joe,而非前述之Low Chock Joe;同時,馬惠齡要去的小鎮不是因弗雷爾,而是天架(Tingha)。馬惠齡在此與劉作舟一家同住,並注冊入讀當地的聖約瑟夫書院(St. Joseph’s School)。為此。宋總領事還附上了該書院校長的錄取信。為了核實這些,內政部責成鳥修威省警察局天架派出所提供劉作舟的個人情況以供參考。四月十七日,天架派出所報告說,劉作舟是天架鎮之殷實商人,人品操行皆為人稱道。劉氏已婚,有五子女,其妻年四十有三,一家人住在店裏,即前店後家之格局。劉氏子女之姓名和年齡依次如下:埃德加·劉(Edgar Lowe),十六歲;瑪卓莉亞·劉(Marjorie Lowe),十五歲;梅薇思·劉(Mavis Lowe),十二歲;羅納德·劉(Ronald Lowe),十歲;凡登·劉(Verdun Lowe),九歲。馬惠齡來此,將和劉家住在一起。盡管馬惠齡此前不暗英語,但聖約瑟夫書院校長表示可以接受該生,期假以時日,必能融入此間學習與生活。

在確認各項條件皆符合標準之後,內政部於五月十七日正式為馬惠齡簽發了入境簽證,並通知中國總領事館。

從提出申請到最終獲得簽證,前後折騰了三個月之久。這時,馬惠齡可以準備行囊,束裝赴澳了。但檢索檔案的結果,並沒有發現馬惠齡入境澳洲之記錄。換言之,馬惠齡最終是否赴澳留學,仍屬未知。


因弗雷爾(Inverell)小鎮在新南威爾士州的位置。


193024日,馬就為女兒馬惠齡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1930324日,聖約瑟夫書院校長手書錄取馬惠齡之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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