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有所思,有所感,從曆史的時空中來,再回到曆史的時空中去。
個人資料
正文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四六):中山黃海澄、黃海燕兄弟

(2014-11-25 06:59:38)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
(
四六):中山黃海澄、黃海燕兄弟

中山黃氏兄弟同樣也是在一九二十年代末拿到留學簽證,但最終也未見其踏上澳洲大陸之蹤影。

黃海澄(James Wong) 生於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十六日,黃海燕(Walter J. Wong)生於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為兄弟倆,皆中山縣青崗村人。

黃氏兄弟的父親黃舜(Thomas Wong)大約在一八九八年前後從家鄉浮海南下,幾經磨難,終於在雪梨與鄉人或宗親Arthur Wong合夥開辦了一家名為茂生號(Mow Sang & Co.)的果欄,並同時兼做船票等其它中介代理。到了一九二八年,他的兩個兒子已分別十二歲和十一歲,他覺得不能再耽擱他們的教育了,要把他們帶到身邊,提供給他們較好的西式教育,遂於五月八日入紙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為其子申請來澳留學生護照及在澳留學簽證。他以其擁有一半股份(股本1000澳鎊)的茂生號(位於雪梨唐人街附近之歐田模路[Ultimo Road])作為擔保,並得到他的合夥人Arthur Wong的加持,承諾每年供給倆兒子膏火各六十澳鎊,安排他們入讀位於雪梨唐人街附近的私立英文學校,即唐人英文書院(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

因為當時香山縣剛剛改名為中山縣,黃舜就能即刻在申請表上填寫籍貫為中山而非香山,足見他還是非常與時俱進之人物,也很可能是以作為國父孫中山的同鄉而自豪。故而一知家鄉改名,便立即采納。

此時的中國總領事仍然是魏子京。他在接到黃舜為倆兒子的來澳申請之後,遂即就為黃海燕和黃海澄兄弟倆簽發了中國護照,編號分別是511/S/28510/S/28。五月十八日,他將這些申請資料附在一起,致函內政部秘書,為黃氏兄弟留學澳洲申請入境簽證。

內政部對待這樣的申請很認真,也很仔細核查。通過調查,他們得知,黃舜和Arthur Wong在茂生號公司各擁有一半股份,公司雇有三個員工,年銷售額為三萬澳鎊,年淨利潤為七百五十鎊。黃舜還在東區孖霖罷(Maroubra)埠有二棟別墅,而Arthur Wong也在馬力圍(Marrickville)埠自置有住宅,與家人同住在那裏。看起來,他們都是有一定資產的華商。黃舜曾於一九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離開雪梨返回中國探親,一住就是五年,到一九二0年八月十二日才返回澳洲。因此,在他探親期間,上述二位兒子出生,與其回國探親日期是相吻合的,可確認黃海澄和黃海燕皆為黃舜之子無疑。上述種種,皆與一九二六年實施的中國學生入境新條例相符,故內政部於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核準了黃氏兄弟的入境簽證。

但黃氏兄弟的留學檔案到此就中斷了,無法查找到他們最終是否前來留學以及(如果來澳的話)何時到達澳洲的任何信息。就是說,盡管黃海澄和黃海燕兄弟在家鄉接獲了中國總領事館的護照和入境簽證,但他們顯然就沒有來澳洲留學。因為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中國戰亂頻仍,黃家在家鄉遭受變故是有可能的;而澳洲自二十年代末受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在三十年代初也重創工商業,也許黃舜由此而返回中國也說不定。當然,這些都是推測。因無資料,我們實在無法得知,到底是何原因導致黃氏兄弟未能赴澳留學。


192858日,黃舜為其子黃海燕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申請表上所貼之黃海燕之照片。


192858日,黃舜為其子黃海澄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申請表上所貼之黃海澄的照片。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