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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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方的最後自行銷賬——《南太平洋祭》(56)

(2012-01-22 04:19:47) 下一個


第六章
          
最後的遣返(7)

        遣返遠未結束——拖延十餘年的遣返賬務()

2、最後的銷賬

        然而,澳大利亞人並沒有忘記上述這些欠賬。

        從目前找到的檔案資料看,在前述中國政府各相關部門為那些欠賬公牘往還相互扯皮之時,澳大利亞各部門也都試圖通過中國駐澳大使館追討欠款,但一直也得不到實質性的答複。此事一直拖延到1961年,其間澳方各部門幾經會商,才最終決定銷賬了事。

        在前述中國幾個部會還為所欠澳方的賬目劃分責任以求了請結案之時,1948年和1949年間,澳方的幾個部門,主要是外交部和海外領地部,仍然一如既往地履行遣返職責,協助中國政府將在亞包服刑期滿的8名前廣東民眾大隊的平民,經澳洲本土,運送回中國。為此,1949725日,中國駐澳大使館致函澳外交部,希望澳方能盡快將遣送費賬單送交,以便安排歸墊。這筆遣返費,總數為74317先令9便士。但到了年底,中國大使館於1114日致函澳方,中國方麵已將此費用提交給國際難民組織香港辦事處,亦即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繼任機構,由其負責支付。此後一直到1950731日,澳外交部也沒有聽到中國駐澳大使館對此事的任何進展消息,不得不備文詢查,但不得要領。[1]這是在前述中方因遣返亞包中國軍民欠下澳方一大筆錢之後,又增添的一筆費用。

        此後幾年,對於亞包中國軍民遣返中所積欠的上述幾筆費用,澳方屢經催問,中國大使館始終以已提交政府考慮處理為詞,予以回避。澳軍部是為中國軍民在亞包居住期間及遣返航行中墊付費用最多的債主,經幾年的不斷催問,仍毫無結果,已感氣餒,遂於1953106日與澳外交部會商此事,表示因多年來無法向中方追討此債,要回欠款,目前唯一辦法,隻能宣布自行銷賬,以清此案。但當時澳外交部對此持有異議,主張繼續向中方追索積欠。其後,因外交部是主張追索債務最力的部門,遂不得不比軍部和海外領地部更為積極,頻頻致函和發送備忘錄給中國駐澳大使館,代其催索欠款。但從1948年到1957年,中方幾乎是十年如一日,始終在那裏打太極。也不知道涉及此事的那些中國政府部會是怎麽想的,根本沒有回應。因此,對於澳方的催款,大使館每次皆以“已交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一詞應之,搪塞澳方。[2]

        1957827日,澳外交部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致函澳軍部,鑒於自1955年以來,中方已表現出無意歸墊上述款項的願望,而且中國大使本人也曾直接對澳外交部表示,中國政府無意歸墊,外交部也已感到無力追回中方積欠,故而決定放棄此前的努力,知會澳軍部將所有賬目整理,以適當的時機提交聯邦政府內閣會議,決定自我承擔這些費用,以銷掉此賬。[3]

        為此,澳軍部根據要求,提供了中方所欠之下列費用:在亞包待遣返期間中國官兵的糧食給養生活費及醫療費382567先令6便士,中國平民的糧食生活給養費及醫療費2405413先令3便士;海軍部為羅門河號輪運送中國官兵而安裝各項設施的費用78515先令,Turner少校護送羅門河號輪來回香港的旅費90鎊以及羅門河號輪的附加費379先令5便士;護送Reynella輪衛隊費用17083先令9便士,以及搭乘該輪在香港上岸應由中國政府負擔的4名平民旅費80鎊。所有這些費用相加,總計624019便士。

        1958623日,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閣會議通過了外交部長的提議,決定由外交部會同軍部及財政部商討具體辦法,銷掉這筆已經拖延十餘年而無法追討的呆賬。經過上述部門隨後之幾輪協商認定後,19611127日,財政部致函澳軍部,知照由財政部在1961-62年戰爭與遣返費專款下,將上述這筆費用劃撥給軍部財務署墊付,並請軍部將此賬注銷。[4]

        至此,亞包中國官兵的遣返回國及其善後才算正式結束。



[1]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the Territory of Papua and New Guinea, A518, MX112/1

[2]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3]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the Territory of Papua and New Guinea, A518, MX112/1

[4]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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