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有所思,有所感,從曆史的時空中來,再回到曆史的時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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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張發奎上將回憶錄》的不實流言之澄清 / 胡誌偉

(2010-01-30 06:55:41) 下一個


針對《張發奎上將回憶錄》的不實流言之澄清
——兼論傳記作者的職業道德與法律責任


胡誌偉

  

   《張發奎上將回憶錄》中文版在香港麵世近年,作為譯注者,我收到不少賀信與讚許,其銷量也長踞香港機場暢銷書榜榜首,其台灣版因故延宕,至今仍未出版,但卻在台灣引起連串風波。張上將辭世已二十九年,他不能再開口自辯,為這位百戰功高的抗日名將(我見台灣網友曾投票選他為十大抗日名將之一)辯誣,便成為我義不容辭的責任。

   曆史絕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傳記文學第561期刊出一篇周湘漢、湘琦姐妹函件,斷言張發奎口述自傳「失實」,來函者既然自稱從未閱讀過此書,我不妨把 張故上將的口述回憶錄(見中文譯本頁476-477,英文謄本頁923-924,原文是用雙括弧圈起的,張上將言明括弧內字句在他有生之年不得發表)中涉及周遊的段落轉載如下:

   ((負責餘漢謀部與駐在贛南的中央軍之後勤供應的周遊**周遊(1894-1959),廣東陽春人,廣東陸軍速成學校畢業。北伐時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十二師連、營、中校團附。一九三六年任廣東軍管區司令部副參謀長、中央陸軍官校四分校(廣州)少將高級教官。抗戰爆發後,任四戰區兵站部少將分監。一九四四年七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次年八月免職。一九四六年任廣州綏署第三處少將處長。一九四九年任海南防衛總司令中部後勤司令部中將司令。一九五年去香港。周遊被通緝後,常被流亡香港的軍人敲詐,其不義之財散盡後,在太平山下以寫稿維生,是《天文台》報的長期作者。)也同許××一樣,卷款來港。由於中央不能從廣州補給這些部隊,當局給了他大筆美元、黃金與銀元讓他隨軍就地采購。當然,為了報賬他隻使用金圓券,在金圓券急瞬貶值之下,來回倒騰的巨額差價都落入他自己的腰包。周遊趕不上後撤的速度,在他的後勤官兵到達指定地點前,應受補給的部隊已經後撤,有些部隊已被共軍繳械,其他部隊則投降了。周遊便攜钜款來港。在台灣的行政院以李宗仁的名義發布了通緝令。周遊沒有心肝又沒有腦筋。倘若他天良未泯,他本應攜款去海南然後隨軍撤台。他可把手執的金圓券按原來麵值交還有司,就這樣,他仍能藉一瀉千裏的金圓券貶值而發一筆財。

   腳注*的周遊簡曆主要是依據200512月團結出版社印行、陳予歡主編的《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撰寫的,此書編列曆史人物21458人,共713萬字,倘若各該傳主的孝子賢孫都要纏訟、為其先人「爭名譽」,那麽法院開成鏈鎖店也不夠用!當年的軍人,戎馬倥傯,多數時間不能帶家眷隨軍,所以稚齡的周家姐妹對乃父的了解絕不會多於他的頂頭上司張發奎,甚至不會多於後世的曆史學家。張發奎的回憶錄富有曆史價值,因為他是在香港而非大陸、台灣,向洋人口述的,全無政治壓力,而且他是國軍數十名上將中唯一將軍旅生涯的全部軍史檔案完整地轉移並保存在自由地區者;陳予歡編輯的辭書則是根據國軍遺留在大陸的檔案編寫的,二者十分吻合,尚在幼年的周家姐妹自然不會知道乃父任過海南防衛部中部後勤司令,這個職務使他到手大量金銀,到了海南也未交付駐軍,這同周家姐妹來函所述大相徑庭。周家姐妹聲稱乃父「在五十年代就獲平反」,請問「撤銷通緝令」是五十年代哪一期「行政院公報」刊載的?何以終其一生不敢踏上寶島國土?既然說在湖南的「廣大官兵無辜,誰無子女?誰無兄弟?停糧餉即無衣食,做人要積德。」那麽,駐紮在海南島的官兵難道個個都無子女、無兄弟嗎?扣發他們的糧餉卷逃到香港就能積德?既然甘冒殺頭危險也要將軍餉交給叛意已明的陳明仁部,為何沒勇氣到台北向陸軍總司令部交代巨額軍餉之下落?周氏姐妹的函件隻能讓讀者們知曉,周遊是故意把軍餉交給叛軍,以求給自己留一條後路的。所以,那年頭中共特工在香港連續狙殺了三名國軍少將(1),卻放過了這位對中共眉目傳情的周中將司令,讓他在英國殖民地慢慢消耗與享用中華民國的國有資產。周家姐妹來函說乃父與陳銘樞交往密切、深知其政治傾向,而陳銘樞在香港又策反了一批國軍將領,這更證明了周遊厚此(湖南叛軍)薄彼(海南國軍)是有其小算盤的。直至一九五一年春,鎮反運動大張旗鼓展開,一批批國軍「起義」將領被槍決,周遊才斷了投共之念。那時台灣方麵在香港勢力微弱,對這類貪官鞭長莫及,也隻好聽之逍遙法外了。

   至於張發奎到殯儀館為老部下弔唁以及周遊與李濟深陳銘樞王造時彭文應作徹夜長談能否解讀為周遊並未貪汙巨額軍餉,這是任何人都能分辨的;周遊托親友買飛機票從海南赴香港,隻能證明他有公務赴海南,不能證明他沒有貪汙!這些冗詞與所謂「匡正」風馬牛不相幹,隻是欲蓋彌彰,越描越黑。

   曆史人物的是非曲直須由曆史學家裁定

   記得幾年前,劉峙的後人曾在傳記文學登出了他「藏之深山」四十年的長文〈皮裏春秋〉,同他先前出版的《我的回憶》口氣迥異。劉峙對先總統 蔣公憋了一肚子怨氣,但知情人認為劉峙對大陸國土的淪陷負有一定責任,於是便有《傳記文學》484期唐誌華口述、廖作琦筆記的〈我追隨劉峙二十年〉,廖文認為:「通觀劉峙全文,隻有責人而全未反躬自問。」責劉峙「營私舞弊,好色貪財」「蔣雖負於天下,但未負劉,任何人均可評蔣,然唯獨劉峙先生不該也不能評蔣之過」。我也援引劉峙舊部艾經武、劉耀揚、李仙洲、鄒高競、譚定遠等人的回憶錄,揭露劉峙在大陸時如何利用方麵大員之特權貪汙中央撥付的政費、其妻賣官鬻爵、僅在漢口一地就買下兩條大裏弄,其中一條就有三百間房,在南京置了整整一條胡同;挪用重慶國防工事專款開辦私營銀行、在黃河渡口走私戰略物資圖利、運用前線勝敗消息操縱重慶棉紗、煙葉市價,囤積居奇等等。這個貪官,葬送了徐蚌戰場五十萬國軍,這類貪官怯將共同喪失了一千萬平方公裏的大陸國土,非但不深刻懺悔,還要怨天尤人,甚至責怪最高長官,他們怎能博取後世百姓的諒解?時隔六、七十年,軍閥、漢奸、貪官的後裔紛紛跳出來為其先人喊冤叫屈,他們以為普通百姓不諳史事。然而,隻要曆史學家沒有被殺光,想一手遮天是不容易的,糾纏的結果往往是原形畢露,鬧得遺臭萬年。

   中國近代史、現代史的灰色地帶甚多,光是中共黨史就兩次要倚仗中共中央全會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去修正,而許多黨政軍要人的恩怨情仇在生前解決不了,就往往遺留給他們的子孫後代。近幾年,名人後代因回憶錄、口述曆史纏訟的案件,已層出不窮。我手頭有一份北京市兩名高幹子女纏訟的民事判決書。原告黃公芬控告楊虎城手下西安綏靖公署軍法處長米暫沉1986年撰寫《楊虎城將軍傳》,指黃父、西安綏署交通處處長黃念堂是「軍統潛伏特務」,侵害了其父的名譽權。米暫沉已故,黃公芬(紡織工業部司級高幹)將整理此書的米暫沉之子米鶴都與中國文史出版社列為被告,她還通過本單位黨委去公安部檔案保管處查明軍統名單中並無黃念堂名字;被告米鶴都則聲辯,一九三七年「二二事變」時,是楊虎城下令槍決黃念堂的,如果這是錯殺或侵害名譽,那隻有已故的楊虎城將軍才能負這個責任。原告找了原鐵道部長、曾任張學良機要秘書的郭維城,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副院長、曾任楊虎城部警衛團團長的閻揆要以及曾任東北軍騎兵軍軍長何柱國秘書的李鬱棻等人作證,被告則找另一位做過鐵道部長、曾在東北軍任團長的呂正操作證。雙方各執一詞,纏訟十二年之久。從一九九三年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一九九五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裁定直到二○○五年十二月廿六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民事行政檢察裁定書,都表明,該案涉及對曆史人物在西安事變這一重大曆史事件中的評價問題,不屬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故決定不予立案。法院聲稱,曆史人物的是非必須交由曆史學家裁定。


  
「孝子賢孫」必須注意利益衝突的迴避

   上述個案扯出一個「死人有沒有名譽權」的問題。在法治社會,死人是沒有名譽權的,倘若死人有名譽權,秦檜石敬塘吳三桂汪精衛的後裔早就把海峽兩岸三地的曆史學家統統「砸爛狗頭」或關進大獄了,國史館的纂修與教育部的編審恐怕天天都要被揪上法庭。周氏姐妹可能援引一九七六年台灣發生的一宗騰笑國際之「誹韓案」:有個文人郭壽華撰文指唐代文學家韓愈因染上風流病而死,韓愈第卅九代孫韓思道在韓氏宗親會支持下,一怒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以郭氏誹謗罪成立而判處罰金三百元。難道周氏姐妹仍然活在戒嚴的年代嗎?設若周氏姐妹認為張發奎自傳有誹謗之嫌,她倆可以入稟香港法院或張將軍兒子張威立所在的夏威夷地方法院興訟,也可以控告出版張將軍回憶錄的香港文化藝術出版社,為什麽要在台北傳記文學月刊發難呢?這是因為她們明知張、周兩造均已作古數十年,此案已脫離法律範疇,故隻能寄望於不明真相的讀者,欲利用民粹主義思潮來博取同情。然而561期的編輯室手記中,成社長已經指出:「以人子身份為親人伸冤討公道的文章要麵臨很難迴避的局麵,那就是『為尊者諱』,容易言過其實……個人情感偏見等的影響」。換言之,曆史人物的後代要為其先人叫屈,有一個利益衝突應該迴避的問題。傳記文學刊過的曆史人物論述何止萬千,如果他們的後代都要傳記文學提供免費園地藉以歌功頌德,這本刊物還會有人購閱嗎?茲建議社方對於這類「孝子賢孫」的喊冤叫屈文字,一律收取普通版麵廣告費的一千倍,寓禁於徵,這才能剎住這股無理取鬧的歪風。

   張發奎上將回憶錄的英文謄本在哥大珍本與手稿圖書館沉睡了四十多年。七年前,張之丙女士影印了其中一章給我試讀,我感覺這是一部經曆二十世紀重大事件的政軍要人具體且坦率的回憶,毫無自傳、回憶錄作品隱惡揚善的通病,所以耗六個寒暑的業餘時間將其譯成中文,且依據128種典籍作了533條注釋。在翻譯過程中,我發覺十二年前楊某人在傳記文學譯述的該書第六章之一部份,幾千字譯文竟有幾十處硬傷,對原文作了有違學術道德的刪節、改寫以及歪曲,故在第554期《傳記文學》提出質疑。這在自由世界本是稀鬆平常的一篇文評,不料竟有人暴跳如雷,給我扣上「強烈的反共情緒」「惡語傷人」「煽動仇恨」等罪名。這些「彌天大罪」,若在四十年前的大陸,足以把我押上刑場。然而,對我所指出他誤譯、誤刪(根本就是不會譯)的實例隻字不提。對於紅衛兵暴徒式的惡言辱駡,對於一個連此書訪問學者的名字都搞不清(夏連瑛的丈夫夏威廉已授權我為其亡妻正名)的不學有術之徒,本無必要置理,但楊某對我誣衊不實之詞,流毒甚廣,我必須直指其謬以正視聽。


  
秦皇的封建社會一去不返了

   楊某接受韋慕廷的餽贈,隻是一套張發奎口述之英文謄本縮微膠片而已﹔我親赴哥大(在自由世界,誰都可從大學圖書館聯網上查明藏品目錄與價格,見票付貨,根本不必依靠楊某的「建議」)購買這部口述史的中文版權,是連帶張發奎曆年日記、戰報、函電、戰區文件、作戰地圖、作戰方案、私藏相片、訪談草稿以及相關文件檔案一攬子買下的,這同洋人大掃除丟棄的所謂「贈品」不可同日而語。張發奎全檔是一部完整的文獻,在翻譯過程中,凡合適的資料都應該插入有關章節,盡管這麽多錄音帶在製作英文謄本過程中被刪去了一半多,但我仍是竭力把刪去的部份補還去,深信這是任何一位成熟的曆史工作者責無旁貸的。曆史本身乃是客觀存在過的事實,然而總有一小撮人要故意隱瞞、毀滅或曲解這些事實。秦始皇燒毀除秦國史記以外的曆史記載、文學、詩書和百家語以及民間屬於政治性質的書籍,「有偶語詩書者棄市,有以古論今者滅族」,就是這類毀滅曆史的始作俑者;滿清乾隆帝監修四庫全書時,銷毀了對滿清不利的書籍583種,非但記述明清兩代史實的書,連牽涉到遼金元的曆史紀事都被刪或改得麵目全非,便是繼承與發展秦皇暴政的典型;楊某人的所謂「摘要」「節譯」當也可作如是觀,其客觀效果便是扭曲、竄改、毀滅史料。

   從譯錯的句子來看,楊某的英文程度,大致是香港小學二年級的水準(按:大陸高教部門規定:博士生須懂兩科外文,博導要求更高),連簡單句都譯得語意全非,皆類似於呂叔湘教授所著《中國學生常見的英語錯誤》一書中的例句。然而他在歪曲字義方麵卻頗為老練。譬如Nanchang Revolt,他一定要偏離中國現代史的既定名稱,故意譯為「南昌起義」。他可能會詭辯說,Revolt有多義性,可譯成暴動、反叛,也可譯為起義;那我可以告訴他:英文napkin可譯為餐巾、手帕,也可譯為尿布,如何定奪則端視上下文的語義。從張發奎自傳的第六章可知,叛軍殘酷殺害了北伐軍總司令部特使李某、軍參謀長陳圖南、團長柏家厚與廿軍(滇軍)的趙副營長;在廣州,暴徒用大炮殺死了大量警察總隊官兵與公安局文職人員,還命令五百多個人力車伕到全市各處放火,要讓廣州市陷入一片火海。根據文獻記載,南昌參叛的兩萬匪徒在三天半內殺死上萬人民、燒光七百多家店鋪、強姦了九千多婦女,把小小南昌城弄得哭聲震天;在兩湖,十一天殺了四萬三千七百多人,強姦一萬一千名婦女,焚毀房舍三萬八千多間,搶劫十三萬次﹔在廣州,燒毀了三十多條繁華街道,毀屋一千五百十三棟,殺死無辜民眾一萬五千多人、搶劫三十一萬二千五百多宗、強姦婦女一萬七千多人。這樣令人發指的暴行能說是「起義」嗎?國民黨前身同盟會領導的辛亥革命,鬯匕不驚,連武昌清兵的最高指揮官黎元洪都被推舉為大都督,殺害秋瑾的滿清官吏貴福也未受追究,這才稱得上「起義」。中共建政初期,其史籍一直稱「南昌暴動」「兩湖秋收暴動」「廣州暴動」,到五十年代中期,為了遮羞,才易名「起義」,楊某是知道這一段過程的,但他未忠實於張發奎原著的語意。

   我們研究曆史,是為了探索史實真相,使悲劇不再重演。如果任憑楊某的「煽動仇恨」說自由氾濫,那麽《史記》作者司馬遷、《揚州十日記》的作者王秀楚、《嘉定屠城紀略》的作者朱子素,豈不是統統可以被誣為「煽動陝西民眾與其他三十個省市自治區民眾的仇恨」「煽動滿漢仇恨」嗎?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葉劍英曾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指出,十年文革死難兩千萬人、迫害了兩億多民眾﹔最近中共民政部公開了三年災荒(59-61)期間非正常死亡(餓斃)的統計數字——三千多萬人,楊某是否要給葉劍英與現任民政部部長扣上「反共反華」「惡語傷人」「煽動仇恨」的大帽子呢?現在不少曆史學者鍾意選擇上古史,那是因為天地玄黃,宇宙洪荒,一切都憑神話傳說,怎樣解讀都不會產生是非恩怨,不會得罪惡人﹔但現代史截然不同,步步都有陷阱,遍地皆是荊棘,一不小心就會被有心人批倒批透、鬥垮鬥臭。這幾年大陸逐漸開放,有些學者走出國門,接觸到美、日、台灣等地的原始史料,他們漸漸明白:重提「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並不等於抹煞清初的乾 嘉盛世;回溯中共草莽時期的暴行也並不意味著抹煞三十年來改革開放的巨大成果,如果時時、事事、處處要以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的尺寸來衡量曆史學家,豈不大家都要重回「焚書坑儒」的黑暗年代?這可能實現嗎?


  
依附草木者 其人格不足觀

   清初史學名家章學誠在〈史德〉一文中指出:「蓋欲為良史者,當慎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也」,慎辨於天人之際,是指治史者應當慎辨自己主觀與史實客觀之間的關係,劃清哪些是自己的主觀意圖,哪些是客觀史實;盡其天而不益以人,則是要求治史者盡量尊重客觀史料,如實反映客觀史料,不要隨心所欲地把自己的主觀意圖摻雜到客觀史料中去。楊某苟無倖進之心,也就不會把張發奎的口述自傳抄本(僅一處就)大刪特刪677字之多。楊某侈言「新聞法令和管理規定」「社會環境風習」,我相信在改革開放年代,他若不刪張發奎原文絕不會成為「現代崔杼」(2)。君不見那個在陳炯明文集扉頁題詞「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的妄人彭禹賢還不是高踞中共汕尾市委書記的寶座嗎?那本把堅持民族氣節抗清三十年的鄭成功父子誣為「民族敗類」的《文史精華》月刊至今未受停刊整頓處分﹔為殺害數十萬愛國官兵的大漢奸施琅修建紀念館的晉江龍湖鎮地方官不也平安無事嗎?我不知楊某人的生涯規劃,但我確信宋代大儒陸象山的名言:「人不可依草附木」。一有依附,其人格價值便不足觀。胡適大師生前就把這種刪書行逕喻為「塞住耳朵吃海蟄的辦法」。楊某所崇拜的唐德剛先生曾披露,顧維鈞回憶錄耗資25萬美元譯成600萬字13巨冊,但是被洋人編輯刪除投籃棄之如敝屣的遠遠多於最後的謄本。唐先生在本刊471期大作中說,抗戰初期一名俄國外交官酒後吐露真言,稱斯大林擬訂的戰略是:乘中國敗退時,迅速派蘇軍侵入蒙古、新疆,繼而占領我西北、西南國土,同侵占東北、華中、華南的日寇妥協,一舉瓜分中國。幸虧當年 蔣公堅持抗戰、誓不低頭,這條奸計才未得逞。顧維鈞從其他俄國、東歐、土耳其外交界數十年的老友中證實確有此計,這確是斯大林「援華」的底牌。顧大使將這些資料都寫入其回憶錄,可惜哥大的洋人編輯為節省謄錄、打字費用,把這段珍貴史料全部刪掉了。陶希聖的《八十自述》也記述了日本以潼關為界,與蘇俄瓜分中國國土的奸謀。

   如果有人將這一段鮮為人知的奸謀補充寫入《中俄關係史》,楊某會不會指其「大逆不道,反蘇反共」呢?恢複其原狀難道不是曆史工作者應盡的職責嗎?難道除了抄襲吳相湘、梁敬錞等人的原作,曆史學者就無所事事了嗎?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有關楊某誣指我「均為原文所無」的周士第一段,在張發奎口述錄音帶、日記與其他著作中都出現過,隻是在編輯過程中被洋人刪了。我倘若出示原件,楊某又會咆哮一番,好在這一段言語也出現於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印的《文史資料存稿選編》第19輯第865頁所刊謝膺白文〈張發奎傳略〉(見附圖),而這部叢書的顧問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葉選平、楊汝岱,編委會副主任是龔育之、宋堃,編委與編審等多達212人。倘若楊某斷言這部叢書是「反共反華的偽書」,那我就無話可說了。事實上,去年四月十三日,在去惠州的時速一百公裏遊覽車上,海豐幫李 ×奎、袁×時、趙×人等突然發難批鬥我,逼我承認「陳炯明偉大、孫文是賣國賊」,還說「政協文史資料全不可信,全是假話」,我當即向帶團的外派幹部劉某提出抗議。我在惠州,見陳逆炯明墓旁的聶榮臻題字碑上鐫著黃埔軍校師生東征敉平陳炯明叛亂的字句並未被剔除,頓悟這先前在旅遊車上的一幕是個別人對我施行「私刑」,當晚即電告大陸史學界的最高權威、中國史學會會長金衝及老先生。他否認那場批鬥會有官方背景,認為各人須為自己言行負責。我說:如果孫中山也被醜化成壞人,那麽這個國家根本就不值得愛了,兩岸的統一是不可能的了。

   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楊某不僅應老老實實承認不知道,而且要敢於說「不知道」。美國著名物理學家費曼說過:「對一位學者來說,承認自己的無知,使自己的結論留有被質疑的餘地,是科學發展所必須的。學人隻有秉持這樣的科學態度,才能不斷地格物致知,獲得新知識,達到新境界。」實際上,要某些學閥承認錯誤,是比駱駝穿過針孔更難的。

   至於楊某誣衊我「托庇於一國兩製,想罵誰就罵誰」。我想指出:在阿輝與阿扁主政的二十年去中國化浪潮中,楊某每年享有台灣的公費赴寶島白吃白喝,大放厥詞,是否可以講他「托庇於台獨陣營」呢?反而我這個自由撰稿人,綠營一直對我杯葛,有一次綠營女將葉菊蘭當眾罵我:「你是共匪!」台灣從未邀我出席曆史或文學研討會,反而是大陸各省市每年邀請我出席國際學術討論會多次,楊某是否要扣我一頂「托庇於中國共產黨」的大帽子呢?

   《張發奎上將回憶錄》的譯文水準如何?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殊不能光憑楊某一根棍子就把我打死。中國曆史學會會長金衝及老先生對此書譯文讚不絕口。《黃埔軍校將帥錄》《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現代中國著名軍校將領傳記書係》等2600萬字現代史人物辭書的主編陳予歡先生出差香港購閱此書後來函說,此書「不僅內容廣泛,情況具體,許多史事與人的回憶更是細緻入微,最為難得的是細節具體。我認為是一部少有的回憶錄典範……功不可沒」「為你付出的辛勤耕耘與學術價值,由衷地欽佩與景仰」。(見圖)。曆史畢竟是人民寫的,不容個別妄人顛倒是非。還有中、港、台、海外不少讀者為我打抱不平,紛紛投書指責楊某以勢壓人,蠻不講理,並把副本電郵給我,使我感到欣慰。


  
傳記文學若為政治服務就會變成速朽文學

   把傳記作品當作偽造曆史的工具,這樣的妄人古今中外不勝枚舉。例如,刻正在秦城監獄服刑的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對紀實小說《天怒》的作者陳放所說的一句真言提供了最佳例子:「曆史是勝利者寫的,曆史書是知識份子按照勝利者的要求寫的」(3)。然而,大陸著名學者蕭關鴻教授有一句名言「傳記文學如果淪為政治鬥爭的奴仆,就會失去自己獨特的生命價值和藝術價值,而變成速朽文學。」(4) 寫曆史、寫傳記文學,古代統治者是為了「資治」,革命者是為了給自己尋出路,一般作者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見解與愛惡,太史公則說為「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是「述往事、思來者」。朱重聖教授進一步指出:「曆史學家的責任是一定要想辦法去尋找真相,去探討曆史,甚至重建史實;在研究過程中,一定要嚴守客觀超然的立場,不存任何的成見,不受任何人或政黨的左右。至於曆史學家如何才能尋找出曆史的真相,那不僅是方法學上的問題,也是曆史學家個人才、德、學、識等素養上的問題以及對曆史認知與釐清能力上的問題。」(5)

   中國古代傳記文學是有反腐敗、反暴政、追求光明的思想;愛國家、愛人民,勇於獻身的思想;俠肝義膽、見義勇為、扶弱鋤強的思想以及昂揚奮進、追求事功、百折不撓的奮鬥精神,這是曆代傳記文學的主流,也對五千年中華文化傳統、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的形成大有影響。是故今天的傳記文學作者與口述曆史訪錄者,不應脫離反映社會、反映人生、積極幹預現實的主流而狹隘地描述個人、內心等枝節。我們今日從事與推動傳記文學著述工作,是要為這個時代留下它的蹤跡,留下它應該給後人留下的鮮活史實,而絕不是為壞人遮醜、為奸佞文過飾非、欺世盜名。

  

   注:

   1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譚政文的遺孀、北京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薑鵬在其三萬五千字的回憶錄〈我和譚政文〉(見北京群眾出版社20065月出版之《曆史瞬間》第415-416頁,此書由公安部部長王芳題寫書名)中透露,「1950年春,廣東省公安廳(當時譚政文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兼廣州警備區政委)報請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葉劍英批準,決定打掉敵特在港澳的指揮機構,給敵人一次釜底抽薪的致命打擊,展開了代號為『港澳鎮反』的特別行動。首先,原(國府)廣州偵緝處處長要出走西班牙的前兩天,被擊斃在澳門的街道上。不久,又處決了軍統澳門站和港澳穗站的站長……半年後,在香港處決了軍統華南站站長。至此,一連剪除了軍統在港澳的三名少將級特務,使原來比廣州公安機關編製還大的港澳特務機關,一度陷於癱瘓,遭到摧毀性的打擊,並一蹶不振。台灣軍統特務頭子、保密局長鄭介民為之驚惶失措。」

   2)春秋時,齊國大夫崔杼設伏殺死齊莊公,齊太史直書「崔杼弑其君」。崔杼命令太史改寫為病死,太史堅持不改,結果被殺。其弟繼任太史,仍不肯用曲筆,又被殺;後來再換一個幼弟為太史,還是不願改,崔杼對小弟說:「你兩個哥哥都死了,難道你也同他們一樣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小弟答:「寫曆史的人,應該根據事實寫,這是史官的責任,倘若不能盡到責任,倒不如死了的好。」崔杼隻好釋放了他。

   3)江迅〈陳希同假釋反擊江澤民〉,載香港亞洲周刊第18卷第6期,200428日出版,頁14

   4)蕭關鴻編《中國百年傳記經典》序,頁7,上海東方出版中心,19991月版。

   5 《國史館館刊》,複刊第28期,頁14,國史館副館長朱重聖著〈曆史真相的省思〉。

原載《胡誌偉文集》www.peaceh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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