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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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粵桂戰爭的因果 / 黃旭初 (2)

(2009-05-28 07:19:11) 下一個

十六年粵桂戰爭的因果 / 黃旭初 (2)

捕黃大示威、為汪造聲勢

    黃紹竑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出席臨時軍委會例會。當晚十一時半,他在吉祥路公館已經就寢,忽然馮祝萬來訪。侍從人說,主人已睡,可否明早再見?馮說:「無論如何,要立刻叫醒一見!」黃在樓上聽見,知有要事,即披衣下來,兩人在扶梯上碰麵。馮不及上樓,就說:「得到確實的消息,他們今天晚上將有舉動,目標完全在你身上,不管確實與否,今晚一定要避開為妥。我深夜冒險到來,就是為了告訴你這兩句話!」說了便匆忙下樓回去。黃平日很敬信馮,於是急急改裝出門,連妻子都沒有好好的安頓。他跑到西關很僻靜處石楚琛秘書家中,靜聽消息。淩晨四時後,各處槍聲響起來了,確有變故,石家也難免被搜,因再改裝為一鄉下人,想向北江逃到自己的部隊處,但和石楚琛到了西村車站一問,說是今天火車停開,才知道他們早已防備,三水一路當然也是一樣了。沒奈何,轉到南澳石的朋友胡家耽擱了大半天,決定設法逃向香港。走到十八甫,有一班警戒兵檢查坐汽車通過的人,黃一手夾雨傘,一手提一包藥材,土頭土腦,士兵毫不注意,遂揚長通過。但距離省港輪船下午四時開行時間還遠,西堤耳目眾多,不宜久留,隻好在馬路低頭慢步,一麵察看他們對社會是怎樣表示的。行經永漢路,見政工人員正在張貼五顏六色的標語,大部份是宣布黃的罪狀的,他覺得好氣又好笑。他轉回西堤,在離碼頭不遠的水果攤上彿徊著等侯船上開船的號令。就在要抽吊橋的時候,三步併作兩步的,跨上了泰山輪,船離了岸,黃宛如籠中鳥驟得淩空自在。在船上他遇見熟人甘心衛,秘密領他到一房間見著他的妻子,悲喜交集。他的夫人蔡鳳珍,當公館被圍攻時幸未受傷,因捉不到黃,她仍被監禁著。後來她說服了看守的連長,又將首飾現款交給連長保管,才準她母子出外,乃得上船。黃到了香港,初住在港商陳佐衡家中,旋遷前廣州市公安局長鄧彥華家,後又自租房屋,半個月內,遷移四處,以秘密行蹤,免再被廣州方麵暗算。黃到港後三日內,廣州政治分會委員戴傅賢、邵元衝、李濟深各親信幹部,都避到香港來。並有飛鷹艦長舒宗鎏乘艦武裝衝出虎門要塞。於是黃氏把這次事變的前因後果作了一篇很長的談話,在香港各報發表,社會人士才知道事實的真相,各方麵對汪兆鉻的反感,便日甚一日。

    我率第七軍五個團在韶,準備入湘,先頭已在出發,知黃主席到穗,因趕來一見有所請示,住長堤東亞酒店。十七日淩晨,友人周君到來通知發生事變,引我急避。我想回韶而火車已停開,隻得逃往香港。一日在街上偶然遇見蔡夫人,才知道黃主席寓處而往見,知在韶部隊,已電令韋副師長雲淞率領繞道湘南轉回廣西。我即搭船先回梧州,十一月廿三日到達。

    黃紹竑是國民黨候補中央監察委員,關於這次廣州事變的經過情形,他事後曾向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送遞報告書,有極詳盡的敘述。以下是其原文

   「廣州十七日之變,其原因與經過,報紙所載,各異其詞,實使社會人士無法了解。謹坦率舉其前因後果,詳細說明,以釋群疑焉。」

將事變因果、具報告中央

   「(一)留粵生活

    紹竑於去年十月,因病來粵就醫,本年三月,病愈回桂。在此短暫時間,對粵省政治軍事,並無絲毫關係。本年四月,被任為廣州政治分會委員,是為參預粵省政治之始,然以清黨問題為主要責任。曾奔走滬寧二次,曆時兩月餘;旋罹肺膜炎症,為病魔所纏,又兩閱月;迨葉挺、賀龍叛亂之際,率兵討賊,出征一月有奇;葉賀肅清後,回至廣州僅兩周,即行返桂;至十一月十五日,始再來粵。綜計紹竑自參加政治分會以來,曆時雖五閱月有餘,而出席不及十次。此即個人在粵之生活經過與政治工作也。

    (二)第七軍來粵之原因及經過

    四月間,清黨問題發生,奉總司令命令,飭由廣西調動兵力八團到粵,鎮壓反動派,以兩團駐紮欽廉,六團屯守北江一帶。旋因桂省剿匪之故,即將駐在欽廉之兩團調回。其他各團,則以葉賀叛變,派往北江擔任防禦征討工作,沿途經由贛州、梅縣、豐順、潮安、汕頭等地,一氣將葉賀叛部肅清。嗣由海道經廣州回桂,其先頭第四師兩團業已抵達梧州。適有討唐之役,奉臨時軍委會令,以後續部隊五團集中韶關,開入湖南。集中完畢後.於十一月十六日向樂昌出發。

    在粵第七軍之糧餉問題,當奉令出師時,預計如調遣八團人,則廣西須增補三團兵力,始能維持治安,故此三團之糧餉,須請中央補助。繼奉總司令部核準,三團人每月糧餉為八萬九千元,外加作戰臨時費,合計十七萬餘元,由中央補助之。奉調以來,不特絕無入駐大都會大市鎮之事,即小市鎮亦停留不久,每日皆在行軍作戰中,毫無片刻暇晷。此即第七軍入粵之原因與經過也。

    紹竑在粵職務,除政治分會委員外,尚擔任第八路軍前敵總指揮,然僅限於出征指揮而已,作戰一月,葉賀肅清後,即行通電解除矣。迨臨時軍委會成立,紹竑以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資格,為當然委員之一,兼任副參謀長。但自臨時軍委會成立後,僅出席三次,即已回桂,諸事皆由主席與參謀長處理。討唐軍興,奉臨時軍委會任命為北路總指揮,事前並未徵得本人同意,迄未就職。此為紹竑在粵擔任軍職之經過。

   (三)第二方麵軍與臨時軍委會

    第二方麵軍於葉賀分裂後經吉安、贛州回粵,時紹竑正在潮梅代行總指揮,從事肅清葉賀。當時本人為統一指揮起見,曾主張由政治分會令飭第二方麵軍歸第八路軍總指揮李濟深節製,乃決議由政治分會產生臨時軍委會,以駐在寧漢之政治分會內各軍事委員組織之。十月十五日正式成立,本人先後到會計三次,決議若幹重要議案,其中如取消第八路、第二方麵軍名義案,各軍劃分防地負責肅清土匪案、動員集中出兵討唐案等,皆經出席委員一致通過者。

   (四)汪兆銘回粵與李主席聯袂赴滬經過

    歡迎汪氏回粵電文,係李任潮、張向華等所拍發,事前與紹竑並無任何商談,既未參預其事,亦未表示反對,即於十月廿四日回桂。汪於廿九日抵廣州,即與何香凝、甘乃光等設計,以麵商政務為由,電約紹竑赴粵;卅日,汪之代表電約中央執監委員召集第四次全體會議於廣州。此兩電皆於十一月二日在南寧接到,三日覆電告以俟將桂省政務略事處置後,即來粵。同日又接汪致予個人電,大意敍述寧漢合作之波折,且表示此次回粵之主張,並詢予意。即覆電申述數點:一、可於南京召開第四次中央執監委員全體會議,主張恢複中央黨部;二、南京方麵之討唐事件,不能認為係代表特別委員會對武漢中央同誌示威之舉,中央同誌亦不可因討唐而使第四次全會不能召集;三、中央同誌任何是非爭論,皆不讚成,須努力促成第四次會議,以裁判雙方是非;四、第四次中央全會為恢複中央權力之最高機關,係解決一切糾紛之總樞紐,若因討唐而停止召集,即為中央自行放棄其最高權力,中央委員自行分裂黨權;五、討唐軍事行動既已發生,可置不問,如將來第四次全會時有反對者,皆應聲明其事;六、盼汪以領袖資格指導同誌,不避艱難險阻,前往南京。六日接廣州來電,謂汪即赴滬,電詢汪有無其事,且乞稍待,以便來粵麵陳一切。九日得汪覆電,告以在穗候晤。紹竑乃於十一日由南寧出發,十五日到達廣州,其時汪與李任潮已整裝戒道,候輪出航赴滬,匆促間未能多談而別。紹竑與李主席自民十二年相從於西江,其間經過未遑盡述。此次本人由粵回桂後,李主席曾迭電促到北江,擔任討唐之北路指揮職務,因料理桂省諸事,十五日始到廣州,適值李主席有上海之行,即命以軍委會事宜交由參謀長陳可鈺代為主持,北路軍事由紹竑負責,本人當場予以婉辭,仍請由軍委會直接指揮。

   (五)十七日事變經過

    紹竑於十五日正午到達廣州,聞汪李兩主席正待出發赴滬,乃往葵園匆匆晤談後,乘南強號小火輪至軍艦上送行歸寓,是日午後五時政治分會會議亦未出席,晚十時,汪李以軍艦須帶潮水起方能出港,回至葵園休息。二時左右,再乘車送彼等在江幹別歸。十六日午前九時,赴軍委會例會,因不足法定人數而流會。夜十一時半,突得急報,謂十二時將有事變發生,希即避開。同時,見第二區警察局派出所門前,停放汽車數輛,繼即緩緩巡行於予之寓所附近。心知有異,乃化裝潛赴友人家暫避。到四時亦無動靜,自覺神經過敏,即囑從者回寓,安慰家屬,並轉告衛士等,萬一有事,即繳械,勿抵抗,以免驚動人民,擾亂地方,擬俟天明後即還家。從者去後不久,奔告以各處槍聲勃發,確有變故,遂又化裝離友人家,經濠江南岸,折入西關市內。軍警戒備森嚴,槍聲斷續不輟,究不知係何原因?嗣經西堤出永漢路,探詢真象,則見有五光十色之標語,四言一句之布告,以及三五成群之宣傳員,散布市區,其說如左:

    實現汪主席救黨主張,

    從速召開第四次中央執監委員會議,

    打倒破壞救黨運動的黃紹竑,

    打倒占領廣東的黃紹竑,

    打倒把持廣東政治的黃紹竑,

    打倒迫走汪主席,威脅李主席的黃紹竑,

    打倒勒索商民一千萬元的黃紹竑,

    打倒威脅友軍的黃紹竑,

    反對非黨的軍事行動。

    此一大風潮,似係完全因紹竑個人而起者。所列罪名如果不虛,則予實屬罪該萬死,駐軍辦事處與住宅雖被包圍劫掠,衛兵槍械被繳,皆所應爾。惟當時槍聲四發,並不限於兩地,心竊疑之。迨至文德路,見李任潮公館亦被劫掠繳械;士敏土廠之臨時軍事委員會,亦遭同樣災害;繼聞黃埔軍事政治學校、石井兵工廠、工兵團、工程教導隊、虎門要塞警備部,其他各友軍駐省垣之機關部隊等,所有武器盡被收繳無餘,真象乃已大白。蓋此一事變,殆藉予個人為口實,而欲發揮其他意義耳。予於日暮途窮之餘,乃乘泰山號商輪離粵。此為十七日在廣州所身經目擊之情節也。予誠不解因何故而使若輩重視至此?自予離粵後,竟至名揚全國,殊非夢想所及!至其眾之為罪為功,固非所措意,但予不願徒負虛名,謹就事實根據,略予辯正之。

    全國同誌所公認之救黨主張。即為在南京召開第四次中央執監委員全體會議,恢複中央黨部是也。汪氏之救黨主張,究欲召開四中全會於南京以恢複中央黨部?抑欲在廣州舉行乎?若屬前者,則不獨予個人十二分讚成,即全體同誌中,亦甚少反對之人。若據汪氏代表通電所言,集合於廣州,予必不至即時來粵。倘予對汪氏主張不表讚同,始得謂之為破壞也。事實上,其通電發出後,中央委員中,讚成者有幾人?來粵者又有幾人?何以竟不對彼等聲討耶?此種私人通電,固非中央決議案,豈得強人以絕對服從,而毫無商洽之餘地?理論上,召開四中全會於廣州之說,即使違法實行,亦無異破壞國民革命,使革命勢力總退卻,且不顧惜兩年來為革命而犧牲之人民生命財產與軍中戰士,而將既得利益欣然奉還敵人也。既以其在事實上與法理上均無實現之可能性,更無反對之必要矣。

    指予占領廣東、把持粵省政治雲雲,此非於軍民財政及黨務上具有相當力量者莫辦。試問第七軍部隊,除在韶關準備出發入湘之步兵五團,及駐省辦事處暨予私宅有槍數十支外,何處見有第七軍之蹤影否?寢假而將李任潮寓所之新四軍部、八旗會館駐軍、臨時軍委會衛兵、工兵團、工程教導隊、警衛團、黃埔軍校、虎門要塞警備隊、十一師、十三師、省防軍、卅二軍、十三軍、十六軍等,皆視為黃某部隊,庶可指其為占領廣東,然上述諸部隊非已被繳械肅清耶?粵省府委員、各縣長、財政處長、統稅局長中,更無一人與予有關係者。廣東每月軍費支出號稱六百萬,然予僅知在粵之第七軍月支不到十八萬元而已,其餘或在前方、或在後方支出之情形,予概不聞問,一無所知也。至於廣東黨務,予更不知黨部在何處?執監委員究有若幹人?此外,尚有所謂CPCY. LVKY.以及左右派之鬥爭。千奇百怪,難以究詰。此種狀況,亦得謂予占領把持粵省乎。

    又指予威脅友軍,密謀消滅第二方麵軍,實則不知孰為威脅者?誰欲消滅誰?予應汪氏電招來粵後,汪於先一日離去,次日事變即起,孰事陰謀?誰欲陷害耶?第二方麵軍號稱二萬人,李、薛亦有數千眾,乃不自覺其以眾暴寡,而謂予之五團兵力為威脅友軍,則友軍在後方之新四軍、十一軍,及在前方之第四軍,皆可謂為予所欲消滅之對象矣。其餘部隊如十三、十六、卅二各軍與省防軍,各有其曆史淵源,人所周知,亦妄指為予之部隊,或謂與予有關係,而擬將其消滅改編,殆欲欺騙友軍,欺騙社會,以期達成妄想,各友軍豈能默認改編,而不奮起抗拒討伐乎?

    所謂迫走汪主席,威脅李主席雲雲,予隻知汪李赴滬,係代表在粵之中央同誌前往商洽第四次中央執監委員全體會議問題,或尚有其他附帶任務。是否予所迫走,詢之汪李,即自明也。

    謂予勒索商民一千萬元之說,諒係指政治分會與廣東省府聯席會議決議,派募公債一千萬元以維持中央銀行一事。予為政治分會委員之一,當時亦表讚成者。然此種公債並非歸於個人使用,其是非之責,應由政治分會與粵省府擔負,豈可歸讞於一人之身?

    至謂非黨的軍事行動雲雲,不知其究何所指?若係指討唐之役,則粵省出兵討唐,固為奉行黨部命令,蓋討唐乃臨時軍委會所決議,軍委會為政治分會所產生,而政治分會又係中央黨部所產生也。凡此皆為合法機關,其次議自屬合法,固不待言。若指此事為非黨的軍事行動,試問十七日廣州之軍事行動,又係何黨之主張與決議?係奉何黨之命令而然耶?予唯知通常代表本黨者,僅有合法之中央黨部耳。如以少數幾名中央委員之個人意誌代表全黨,則無論任何地方之中央黨部,皆所反對也。

    總之,十七日之廣州變亂,實為故意藉題發揮,以期實現其消滅友軍,殘殺同誌之陰謀。其主要原因,乃少數灰色共產黨徒,為破壞寧漢合作,阻撓第四次中央執監委員會議,使已經到達長江黃河流域之國民革命軍,實行總退卻,而欲於廣州建立小朝廷,以清除異己。打倒某某,擁護某某。殆掩耳盜鈴,欺騙民眾之所為也。』

善分析情由、使洞明鬼蜮

    雷嘯岑氏在其「卅年動亂中國上冊」中,對十七日廣州事變有極精當的分析,特引錄如下:

   「這次事變的情由很顯然。汪兆銘初以不得誌於寧漢滬合作運動,在南京中央的黨政方麵,皆未占有領袖的權位,憤而往武漢依唐生智,揭出反對特別委員會的旗幟;特委會不理汪的意見,下令討唐。他見情勢不佳,乃計劃赴粵依張發奎。適粵省軍政首長李濟深又來電歡迎,他即欣然回到廣州,希望說服李濟深,一致主張在粵召開國民黨四中全會,恢複中央黨部,同時即通電各方中委徵詢意見。這事如果實現,不論會議是否能足法定人數,既有李張這一些實力派支持,他即不怕被遺棄了。嗣因李濟深不肯表示真實態度,雖經張發奎再三建議解說,依然不置可否。汪即擬利用黃紹竑來影響李氏,一麵私人密電黃,提示黨務主張,約黃來粵麵商,一麵由其他在粵中委另電黃氏,說要在廣州召集四中全會,以采黃氏意旨。詎黃覆電不讚成在粵開會,且勸汪與南京同誌合作。黃本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對黨務發言的地位很薄弱,而汪極力見好拉攏,目的隻在因黃氏以取得李濟深的支持而已。今黃既不入彀,李又深沉莫測,他隻有另玩手腕,對黃紹竑之來粵與否,已無所謂,而以促進四中全會之召開為名,把李氏誆赴上海,讓張發奎等演一幕反特別委員會的兵諫戲劇,表示他背後有力量,黨政事宜,非教他占有一席領導地位不可!尤其是這時蔣中正已由日本回到上海,汪認為蔣亦必不讚成特委會的,張發奎等以反對特委會的名義稱兵,當不致引起反感,且可乘機實現他的四中全會主張,所謂利用矛盾以達成目的是也。試看汪氏明明知道黃紹竑業已首途來粵,然竟迫不及待,急遽拉著李濟深出發的情形,即可知其用心所在了。他知道黃氏對其主張既不同意,已無商談之必要,且害怕黃到廣州後,可能阻滯李氏的上海之行,以致計劃落空,他素知李任潮之為人,『優點在無成見,缺點是無定見』,所以要趕快拉著李氏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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