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34)
2021 (2)
2024 (1)
作者 : 西風
最近《國家郵報》刊登了一篇報道。大致內容是:一名加國婦女起訴政府對她護照審查不當所造成的劫難。事情起因於今年 5 月份,已入加國國籍的蘇愛德 • 海格 (Suaad Hagi Mohamud) 女士,前往肯尼亞探親。當她在肯尼亞的內羅比機場準備登機返回多倫多時,機場的一名加國工作人員懷疑她護照上像片與登機者非同一人,因此拒絕她登機。加國駐內羅比公署也認定她冒充身份,理由是她的嘴唇和眼鏡與護照像片不同,為此吊銷了她的護照,將她報告給肯尼亞當局。她被當做無國籍人士,在肯尼亞被捕。
事件發生後,蘇愛德 • 海格出示了自己的安省駕照、醫療保險卡、公民證以及一張在多倫多雇主的便條,但無濟於事。最後,加國政府為她做了 DNA 測試。結果證明了她的真實身份。
現在,海格女士已經返回多倫多並受媒體注目。 據《國家郵報》透漏,她向渥太華政府索求 250 萬賠償。
首先,我們相信這個事件屬於個別小概率事件,而且完全可以得到避免。因為事發當時,加國駐外公署可以對蘇愛德 • 海格重新拍照 聯係當事人所在公司核準真偽。這樣做一番工作,必定是另外一種結果。我們同情蘇愛德 • 海格的不幸遭遇,讚成政府為此事道歉並檢查工作中存在的疏漏。
不過,我想說的是: 250 萬索賠,也許是出自律師意見。因為海格女士說:“我不想我的案件是關於錢,我隻想表達給我的政府,不要再讓其他人有這樣的經曆了。”從境界上講,蘇愛德 • 海格女士的說法有水平。政府從業人員多一些敬業,少一點官僚,可以避免當事人的磨難。
但筆者不甚讚同 250 萬索賠,因為假設蘇愛德 • 海格女士乘坐的航班失事,遭遇了生命不幸,航空公司的賠償也不會有 250 萬。一個人生命價值的賠償都不會有 250 萬,那麽海格遭遇的麻煩要 250 萬賠償,算不算獅子大張口的胡攪?蘇愛德 • 海格若果不是憑空臆想,這主張必出自律師的建議。律師要從中收取多大一筆費用,非我們所能知道。看來在加拿大,律師是一個很牛的職業,要比討債公司、保險公司的 CEO 還厲害,一件政府職員工作失誤的索賠竟開出 250 萬天價,我真想說:“千萬小聲點,別嚇著咱們的政府了。”
2009-08-29 刊於現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