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風-多倫多

西 風: 多倫多華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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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職業道德

(2008-11-13 15:55:53) 下一個

閑話職業道德

作者:西風

我應朋友之托寫如下一點文字。

在任何領域都存在著職業道德一說。從政有政治理念,經商有商業信譽。農、工、商、醫、律有很多成文規則,不用說得太玄,具體地說應該是“拿人錢財為人消災”,原話大概出自江湖術語。實際上商業術語叫“等價交換——受人錢財就要為別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這是商業行為的特性之一。”

有沒有光拿錢不辦事的混蛋,我說肯定有。這種光拿錢不辦事的混蛋就是那種缺乏職業道德的痞子。他們的行為不僅為江湖人所不齒,更為消費者所痛罵。在加拿大華人圈子裏有些人做事缺乏自律,喜歡幹收錢不辦事的買賣。

受人錢財漠然處置的個別房產律師、房產中介,不管你有多高的學位和來頭,也不管加拿大為你提供了多麽有保證的商業盈利模式,如果你拿了消費者的錢但沒有替消費者花費時間做應該的功課,你就是為大家所不齒的騙子。

最近朋友告訴我這麽一件事。 A 先生自己在 Markham 買一處新的房產,因為他有自己的工作,比較忙,沒有時間研究有關購買新房的很多合同條款,因此請房產代理買房子和請律師周先生替他做相應的服務,周律師據說在華人圈還頗有些知名度, A 先生按著廣告慕名而來,周先生在收費上可不含糊,先交 500 圓定金把客戶套上,然後恐怕就再也沒有花時間研究這個 case 裏建築商製定的合同條款。也從沒有向 A 先生講過以後建築商在房子完工後還要另外收取的費用。 A 先生像一個天外來客,房產代理和律師這兩個為他買房子的服務商沒有一個給他詳細解釋合同條款裏的隱含收費細則,就是一個勁讓他在擺好的合同簽名處簽字。等房子交工前,律師催他交一筆近 1 萬圓的額外款子, A 先生是很老實的自控技術專業人員,在加拿大沒找到專業工作,聯係在為國內的一些項目做工作。 A 先生掙錢顯然沒有律師那麽容易。錢更不是大風刮來的,他所買的房子價值 50 萬,在首期付款裏的投入已經所剩無幾,忽然的一大筆款項的確也很緊張,他就問律師這都是些什麽收費?周律師顯然就沒花時間看 A 先生的 case, 至於收費內容符合不符合原則,有沒有依據等等都是一問三不知。周律師僅僅把建築商轉來的收費單具轉給 A 先生而已。當問到一些收費內容時,周律師現看原來的合同,這樣以來 A 先生感覺律師太不夠意思了,收取 1000 好幾百個刀了,感情他什麽也不管,就管轉達要錢任務。於是 A 先生托朋友詢問其他律師,才得到每一個項目的詳細解釋。這裏邊有比如:水表,電表,閥門等很多儀器的單獨收費, A 先生更生氣了,他覺得: 50 萬買的這個房子不包括一些基本附帶儀器設施算哪門子事啊。房子隻包括四麵牆和樓板麽?太邪乎了。太不可理俞了。最後讓 A 先生更生氣的是:周律師在交接房門鑰匙的時候居然又要單獨收取加急費 30 刀。 A 先生告訴我說,加拿大太邪乎了,感情有些華人做買賣是光收錢不幹事,其中律師就是一種。

我認為 A 先生說的太偏激,但實際上我們一些做房產的華人律師的確應該修行一門職業道德的功課。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當消費者這樣憎恨為自己做過房產代理的律師,他們肯定辦了:光拿錢不幹事的虧心事了。要不然收到的應該是鮮花而不是謾罵。大家以為然否?

(寫於 2008 年 11 月 8 日)

如果你有訴說的要求,請聯係 jiagr_jack@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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