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一下自己犯的錯誤吧。
婚姻,和任何事物一樣,都有先天後天之分。先天足,給一個好的開始,良好的地基,雖然不能保證一路順風,至少象沒有毛病的新車,你即使不好好保養,它也能開上很久,不給你鬧脾氣。我當初錯就錯在因噎廢食,覺得沒有完美的愛情,我就幹脆摒棄愛情。殊不知對一個異性如果起不了那種感覺,其實說明我和他不是一類人,磨合好的可能性相當低;我們勉強磨合,少了那些情啊愛的做潤滑劑,就得把他和自己磨損了。我又慶幸又慚愧地認為,他的損耗大概是多於我的損耗。聯想到最近經常在網上小說裏看到的理論:誰先愛上了,誰就輸了;誰愛得多一點,就輸得慘一點。嗯,是有些道理的。不過有聯想到偶像加實力派明星王菲所說(大意,在菲鵬戀那會兒):如果這一輩子不能放開去愛,得防著人,保護自己,那我多虧啊。嗯,也蠻和我意。故此,將來要找一個不但是愛我的,更重要的是還得我愛他的。有了情愛,附加值才是碳,能長時間燃燒;否則,身外的條件隻是紙張,可以一時間燒得花團錦簇,卻沒有多少熱量,甜蜜也隻能曇花一現。
後天的保養和維修其實比先天更重要。一個車子在使用之後,價值是肯定要下降的,仿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結婚,情就在掉價。可是維護得好,過了那磨損貶值的階段,到了那古董車的階段,那婚姻就是金不換了。回頭看看,這維護保養期可真長,也真累人啊。我當初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犯了大大小小N多錯誤。
首先,生孩子太早,沒有做好結婚初期的避孕工作。夫妻還沒怎麽磨合,環境還沒適應,孩子就有了。“第三者”的過早介入,轉移了婚姻的重心,造成了我的嚴重短視,迅速地扔掉了本來就不多的情啊調的,把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感情掐死在萌芽狀態。
然後,好象是不應該和父母同住。其實當初好象也沒得選擇,隻是不知道後果的嚴重。父母的確幫了我們很多很多的忙,我們幾乎自己過不去的坎,借著父母的力,我們平平安安過來了。父母承擔相當一部分我們自己該承擔的東西,同時,我們也失去了共同為小家一起抗壓,一起成長的機會。我們好象也沒有把省下來的資源放到促進夫妻關係上去,估計還是本性憊懶,目光短淺,給浪費了。
和父母同住的好處,地球人都知道;不好的地方就見仁見智了。涉及到夫妻關係,我個人體會有兩點:
1)多一層輩份,家裏就多了好幾層關係。兩對夫妻的,父女,父子,翁婿,母女, 母子,丈母娘和女婿,祖孫的,緊密的一個小家,立刻成了一個家庭關係網。我作為這兩個家,三代人的中心,在分配有限資源的時候,很方便也很愚蠢地把小家的核心基礎,夫妻關係,給放到最後去了。
2)容易客觀視察LG。不是說結婚前睜大眼睛,結婚後睜一眼閉一眼嗎?我結婚前眼睛倒是睜了,可看的不是地方;結婚生子後,到也沒有太盯著他看(光注意自己了),可和父母一住,我不得不以媽媽的角度時不時地觀察一下LG。也就是說,我不但沒有閉一眼,我睜著兩眼還戴了放大鏡來看。這還了得!LG毛病多了去了。客觀是沒什麽,看到錯也沒什麽,問題是毛病看多了,要一點都不嫌他,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們一邊享受著父母的好處,一邊自己拆自己的牆角而不自知。等到意識到了,已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了。
我還錯在無視他的能力培養,而光顧自己的成長。有蠻長的一段時間,我討厭“能者多勞”的評語。我能,不等於我願意多勞!可是當我的確比他能的時候,我不得不多勞。我是越鬥越強,把他的鍛煉機會全搶掉了,他當然就不鬥而日漸變弱,我們的差距就越來越大,對他的尊重也越來越少。後來,我認識到了這一點,就是我不能獨立撐死,得給他機會鍛煉。我前思後想,還是不能放手,原因很簡單:我不能忍受生活水準的下降!天塌下來,有個子高的頂著,我個長高了,我不頂,誰頂呢?兩個人的高低差太多,連換手的可能都沒有,否則,天就得塌一下。我很累,他很鬱悶。
他鬱悶,更是因為我要的生活不是他要的。夫妻若要長久,畢竟是一同過日子,過什麽樣的日子,得有個共識才行。我自我中心慣了,而他又不善表達和爭論,基本上什麽樣的日子由我定。想起來這生活該多隨心所欲啊,可事實上,我還是要個伴兒,拿捏不定的時候很需要找人商量,達到目的時需要有人分享。當他和我不同心的時候,當然也沒法商量,也很難分享。我不滿意,可他更委屈。他是頭上有瓦,桌上有麵包,還有本隨便什麽書看看,就能知足的人;我非要搞點小資情調,社交娛樂,再加點虛榮什麽的。孩子教育也有分別,他覺得孩子可以自然成長,我覺得要素質培養。故而十多年來,他被逼著埋頭苦幹,為了超出他欲望的我的目標,我還不給叫好,好苦啊。
這樣想想,一路走來,他不和我離心離德的,搞個把紅顏知己,人品還真是不錯的。
最後一條,不是錯誤,是心得:凡事人品第一。朋友也好,伴侶也好,合不合得來,有運氣,但人品端正為基礎,你永遠不要擔心對方的背叛或故意使壞。我們能好合好散,就因為雙方都是好人(自己誇一下)。
“隻要你天天陪著我,吃糠咽菜也開心的女人”,天天陪侍高興的,吃糠咽菜暫時性的還行,長期的,無盡頭的我還真受不了。
要得就是你的支持:) 知道什麽支持我嗎,就是想著7年就放棄,那就是無痛呻吟了,你肯定也是努力了再努力的,不然不會堅持這麽久的。
大力支持!一度我也是秉著這種精神:如果我不能work out這個婚姻,下一個我也會失敗,所以還是努力過的。到最後,撐不下去了。希望你有個好結局。
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還是很自私的,仰視的時候是熱切的,是衷心的,是愛的(反正我是這樣定義的)。平視的時候就失望了,俯視那就是不能容忍了,其實他們可能真的什麽都沒有做錯,就是我們不肯接受先行,我們必須有個領航的人,這樣的生活才來的有意義。其實大多數人都願意被帶著走,起碼是在一個階段裏,其實我們該多給一點這樣的時間段,這樣交替才公平的。我打算再努力一下,直到我真的沒有力氣為止了,我的一路上基本跟姐姐的一樣就是是縮小版的,我們婚齡是你們的一半,孩子(1個)也是來得太早,也同親愛的母親一起住過,但是,我願意再試試,如果我們放棄了,還是要從中得到教訓的,這教訓還是要在“下一個”身上試試的,怎樣都要試,還是再原配上試試吧。
是啊,同感歎!當年太幼稚,可是,從頭再來,可能還是一樣的選擇。因為人看不到那麽遠,當初也是盡力做了最好的選擇。沒人會故意選不好的,或把婚姻當兒戲的
人呢,真是千變萬化啊,這一生的追求真是變了有變,2個人一起生活已經很難了,要是一個沒有跟上另一個的步伐,那就真的沒得玩了,說道 哪兒都是難過,可惜,為孩子,為對方,也為自己。其實我們當初剛開始的時候不是也驚喜萬分的抓住了他們的,敬重他們的人品,覺得在這物欲橫流的眼下還能有這樣“平和,堅持,純真”的心靈,咳,怎麽到後來看過去滿是自閉,被動,,,,
其實,精要都在這裏了。原文賁長,又沉悶,讓人情緒低落,不看也罷。
經過了,才懂得,25歲時誰告訴我這些,都沒用,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因無知而無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