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我標準太高, 我從來不相信愛。少年時,也曾幻想,做夢。外表開朗的我,心底裏總有一絲悲觀,懷疑任何戀愛故事的純粹。這一猜測隨年齡的增長,逐步變成我的理念。
我總覺得,愛是無私的,奉獻的,是願意把被愛對象的利益放在自己利益之上。可是人做不到這一點。以我自身的體會,以及朋友間私聊戀愛故事 (我有幸常能聽到同一對雙方的感情細節)看來,我們愛的,抑或是愛人的感覺,抑或是被人愛的感覺。每每在付出的同時,明的暗的,算計著效果或回報。這裏的付出與回報,包括了高尚的,卑鄙的,理性的,情欲的林林總總。我們常就籠而統之把成功的歸為緣分, 不成功的歸為有緣沒分。即便我為人母,我也不認為我對我的孩子有真愛。父母對孩子還是有期待,要回報 (可能精神多於物質)。當父母的利益與孩子的利益有衝突時,父母也未必能每次以孩子的利益為重。我把愛的標準定得這麽高,所以我總不相信人之間真的有愛。
但我是相信情的,因為每個人一生中,都不可避免的有過戀和被戀的經驗。人到了一定的年齡,身體自然會產生欲, 遇到適合對象就由欲生情。 因情很難上升為愛,所以戀愛會有破裂,又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情愛是燃燒人生資源的,所以婚姻磨練人, 夫妻雙方一旦有一人停止投入,夫妻關係立刻受損。
但沒有情欲和情愛的生活又是多麽乏味啊! 所以我戀而不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