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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理工研究,卻頗好曆史,總覺得一個人曆史了解越多,理解今天的能力才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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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小人陳水扁的前半生 (圖)

(2008-08-15 16:42:07) 下一個

受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影響,棄商學法當律師

現年57歲的前台灣領導人陳水扁,用共產黨的話來說,是貧農出身。小時候,家中的米錢、菜錢、小孩上學的注冊費都是向親友借支、告貸而來,家中積欠的債務總是在好多年後才能還清。但陳水扁從小學到大學成績一直優異。

1969年底,受著名“黨外”人士、已故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競選演講的影響,陳水扁決定棄商學法。

“美麗島”事件發生前,陳一直做商法律師,靠一嘴伶牙俐齒,頗為知名。

“美麗島”事件為昔日偶像辯護,從此登上政治舞台

“美麗島”事件,是1979年黃信介、許信良、張俊宏等人辦的一本《美麗島》政論雜誌。由於他們在高雄“國際人權日”集會遊行時發表演講,與會 3000多名群眾情緒激昂,不斷高呼“打倒特務統治!”“反對國民黨專政!”等口號,引發暴力衝突,被國民黨當局逮捕,並控以“為中共統戰”和“台獨叛亂”罪名。

事件後,張俊雄找上陳水扁,請求其擔任黃信介的辯護律師。

陳水扁當時說,他們隻是“表達了民主政治主張,居然是犯了‘二條之一’(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唯一死刑的叛亂罪,實在是憤怒極了。”他決定接下案件,他的妻子吳淑珍也鼓勵他說,“這是曆史大案,如果連這個案子都不敢接,當律師還有什幺用?”

最後審判結果是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後,陳水扁由一個“海商律師”轉變為一名“刑事律師”,也開始了他的政治之路。他的台獨思想逐漸形成並迅速膨脹。

1980年,陳水扁在為黃天福參選立委助選時,公開提出“台灣前途由台灣民眾決定”的“自決言論”。

辦雜誌“誹謗”入獄,人稱“台灣第一勇”

1981年11月,他以台北市第一高票當選市議員。自1983年起,陳水扁還先後擔任黨外雜誌《政治家》、《自由時代》和《蓬萊島》的社長,積極推動組黨。

1984年,《蓬萊島》雜誌刊登文章,稱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蔣經國的英文秘書)的論文《新馬克思主義批判》是“以翻譯代替著作”,結果被馮滬祥控告誹謗,從而引發了名噪一時的“七字官司”。而現民進黨主席,第二號利嘴蘇貞昌,正是當時陳水扁的辯護律師。

1986年5月,宣判陳水扁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附帶民事賠償200萬元新台幣。 為表示抗議,陳水扁宣布辭去台北市議員職務,拒絕上訴。

1985年9月,陳水扁以“台灣第一勇”獲得黨外推薦,參加台南縣長選舉,最終落敗。他的妻子吳淑珍遭不明身份的人開一輛大卡車撞倒,導致半身癱瘓。

1986年5月陳出任“黨外公政會”台北市分會理事長,並參加了要求當局解除軍事戒嚴統治的“五·一九綠色行動”。

1986年6月9日,黨外組織在台北議會大廈前集會,為陳水扁舉行“入獄歡送會 ”。會後,陳水扁等人本來想步行到法院以示抗議,但遭到警察阻攔,黨外人士隨即在市議會門口靜坐,與警方對峙17個小時。直到次日淩晨,陳水扁等人才做出讓步。同年9月28日民進黨宣告成立。

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成立。同年年底,吳淑珍“代夫出征”,競選“立委”獲勝。1987年2月,陳水扁出獄,擔任吳淑珍的“特別助理”,並重操舊業做起了律師。

高調加入民進黨,成為台灣政治明星

1987年2月,陳水扁公開宣誓,加入民進黨。3月當選民進黨第一屆補選中執委,同年底當選民進黨中常委,正式進入黨內的決策圈。同時他作為立委妻子的特別助理,第一個成立了“國會議員”的專屬辦公室,並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要目標的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力圖培養自己的人際關係和未來的從政班底。

而身為鄭南榕的追隨者和助手,借助鄭的巨大聲望,陳水扁的形象也日漸高大,特別是1989年發生的震驚全島的鄭南榕自焚事件。鄭最初辦刊的宗旨是“言論自由第一優先”,由於其始終如一地身體力行,對台島的言論自由、組黨自由、集會自由貢獻巨大,後來其辦刊重點逐漸轉移到鼓吹“台獨”,他認為隻有向最大的禁忌挑戰才能實現真正地自由,並公開在台北集會上演說。

到1989年1月,台灣高等檢察署以叛亂罪嫌疑傳訊鄭南榕,但他拒絕出庭並撰文宣稱:"他們抓不到我的人,隻能抓到我的屍體"。4月7日,鄭南榕為抗拒警察強製拘提,在辦公室自焚身亡,死時安坐椅上,身體筆直,可見其意誌堅決。雖然鄭生前不屑加入民進黨,認為其妥協與投機,民進黨卻趁機以此大事宣揚,奉他為"靈魂黨員",民進黨籍"立委"尤清與吳淑珍等,趁機造勢,稱鄭南榕是被警察打死後焚屍滅跡的,而台南的民進黨更是直指"國民黨活活燒死鄭南榕",大舉遊行,煽動民意。

由於與鄭南榕的特殊關係,加上妻子的全力輔選,陳水扁年底以高票當選"立委",開始了重返政壇之路。自此至1999年7月,陳連選連任民進黨第二至九屆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執行委員。

為了提高問政效率,陳特地組織專業助理群,成立“立委辦公室”,以揭發當局的軍政弊案而聞名。1992年12月當選第二屆“立委”。1993年3月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1990年11月,時任台灣“立法委員”的陳水扁在“立法院”質詢中,提出兩岸以東西德“基礎條約”的模式簽定“兩岸基礎條約”,強調兩岸是兩個國家。

1990年,陳水扁擔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這一年台灣麵臨第八屆"總統"選舉之時,陳水扁迎來又一個政治生涯的轉折期。

本來李登輝“總統”任期屆滿,國民黨內部對李登輝連任意見一致,而“非主流派”意欲推舉行政院長李煥,或國安會秘書長蔣緯國,出任副總統,遭到李登輝的抵製,李以黨主席身份強行提名親信、總統府秘書長李元簇為副總統人選。這引起李登輝為首的"主流派"與"非主流派"的反目,雙方鬥爭激烈。

負責選舉總統的表決機器"國民大會"代表(多為國民黨在1946年首次選舉出來從未改選過,被譏為"萬年國代")平日養尊處優,這時想趁機擴大職權,提出利己的待遇改善案,激起民憤。3月14日,台灣大學部分學生組成"民主行動聯盟",到國民黨中央黨部請願,台北市民也連日上街示威遊行。

16日,學生們聚集到台北市的"中正紀念堂"廣場靜坐,19日有10餘名學生開始絕食。李登輝害怕局勢失控於己不利,於21日出麵接見學生,承諾解散"國民大會"、實施"總統"直選、提出政治改革日程表等。陳水扁在這風雲激蕩的3月,在"立法院"質詢時,推倒時任"國防部長"的"非主流派"郝柏村的發言台,轟動朝野。

李登輝承諾學生以後,陳又順勢領頭提出261號釋憲案,推動終結"萬年國會"("國會"包括"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各有很多第一屆選出後從不改選的"萬年議員",包括"萬年國代")。1990年10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負責釋憲的機構)終於作出"第一屆國會議員的任期,到1991年底為止"的解釋,宣布了"萬年議員"即將壽終正寢。

改造在野黨理念,從“立委”到“總統”之路

陳水扁由此被記者推為整體表現第一的增額"立委",聲望大增。他於1990年10月公開宣布,不再"為反對而反對",將以政策辯論代替政治抗爭,這是民進黨走向執政黨的重要一步。陳水扁在立法院的表現鋒芒畢露,李煥之女考試舞弊案、國防部尹清楓命案等的曝光都是他的傑作,美國《時代》雜誌甚至將他列入"全球未來百位領袖人物"。

1991年1月,陳水扁再次提出“一國兩國”的口號,說兩岸是“一個文化中國,兩個分治國家”。

1992年5月,陳水扁提出“十大行動綱領”。“十大行動綱領”集中地說明了陳水扁的大陸政策。其後陳水扁的大陸政策看法也都是以此軸心發展而成。“綱領”宣稱兩岸政治談判,將是政府對政府的談判,而非黨對黨的談判;將是中央對中央談判,不是中央對地方的談判。

1994年1月,陳宣布參選台北市長。他一方麵闡述其“市民主義”主張,提出“快樂、希望的城市”等具有誘惑力的口號;另一方麵,則竭力與民進黨暴力形象劃清界線,以爭取中間選民的支持。長榮等大財團對陳水扁也提供了相當大的物力支持。陳在12月的市長選戰中以領選對手十幾個百分點的票數當選,成為民進黨在台灣重大選舉中的最大贏家。

市長任內,陳采取提高行政效率、加強市政建設、取締違章建築、整頓社會治安、解決交通擁擠等措施,其施政滿意度較高。後來由於在“國家認同”、台獨、省籍等問題上的態度,使其在1998年的競選中敗給了國、新兩黨一致支持的馬英九。

丟掉“市長”職位後,陳水扁全力投入“總統”選舉,與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展開黨內提名人之爭。

民進黨為了自身生存發展,全黨為陳抬轎,在黨內199位有資格推薦者中,有168人連署推薦陳水扁,最後許信良被迫退黨參選。獲黨內提名後,陳開始努力展現和全力塑造其“成熟領導人”的形象。他否認自己年輕、政治經曆不夠、談吐不夠雍容大度的說法,大言不慚地與克林頓、布萊爾、施洛德相提並論。為爭取擁護自稱“摩西”的李登輝的票源,他不惜以“約書亞”自居,稱隻有他才能繼承李的路線。

他還表示,李隻做到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他忽略了民主的品質和實質,所以“憲政改革”、“國會改革”等民主運動沒有真正完成,必須政黨輪替,年輕活力的新政府才會來臨。

2000年國民黨又一次分裂,原國民黨籍的宋楚瑜,及代表國民黨參選連戰皆參與這次的選舉,選舉過程中候選人宋楚瑜(後來的親民黨黨主席)爆發興票案醜聞。選舉結果最終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當選總統,並於5月20日就任,實現中華民國的首次政黨輪替與政權和平轉移。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國民黨和親民黨的組合在2003年2月14日確定連宋配。2004年3月19日,陳水扁與其競選搭檔呂秀蓮於台南遊行造勢途中,遭到刺客以槍暗殺,幸隻受到肚皮擦傷。槍擊案請到國際知名鑒識專家李昌鈺博士回國成立鑒定小組。

對於此次槍擊案的偵查,李昌鈺的鑒識報告指出,陳水扁的傷口是土製槍枝造成,並建議以子彈追槍,以槍追人的調查方向。

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陳水扁競選連任成功,以0.228%之差距擊敗對手連戰,群眾遊行表達抗議,更衍生出邱毅等立法委員開車衝撞地檢署,撞傷多名維持秩序之員警的案外案;連戰並在落選的群眾講話上疾呼,提出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台灣高等法院於2004年11月4日下午4時2分正式宣判,陳水扁當選無效之訴駁回,連戰敗訴,民進黨籍候選人當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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