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問問各位基督徒怎麽看。

(2007-02-26 14:16:48) 下一個
一直有個問題,無意冒犯,確實不懂。
“耶穌本為無罪,因為猶大的出賣,他為世人的罪付上代價,讓一切不信神公義與慈愛的人無可推諉。”大概每個基督徒都會同意這段話。
但我不明白,基督(或神)被人(猶大)所害,被人所殺,結果洗清了人(?)的罪,讓人能回到神的身旁(?)。神通過走到人的身旁,讓人紮上一刀,結果為了人贖罪。
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