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認識張小白那年,她三十二歲。後來我看到她十六歲時和父親在一棵香樟樹下的合影,不得不感歎時光對這個女人的仁慈,因為三十二歲的她看起來和照片上實在沒什麽兩樣。
關於我和她相識的故事,我盡量用最簡潔的語言敘述。
我的一場外遇,導致三年的異國婚姻走到盡頭。在打了一場醜陋的離婚官司後,我淨身出戶。當我終於在城裏某個逼仄的公寓安頓下來的時候,開始倒數下一個發薪日。發薪日早晨,上司讓我去見人事部經理,然後我失業。
生活的麻醉劑很多,比如寫字、比如性、又比如旅遊。我的外遇對象失蹤太久,以至於我懷疑他存在的真實性,可是他留在我左胸上的齒痕仍然清晰可見。之後我決定用補償金做一次旅遊。我走了很遠的路,來到中國西南一個叫寺登的小鎮。我住在一家叫五十六號的客棧裏,每天清早台灣老板簡跟我結算房費,她身後總跟著隻叫吉吉的博美犬,一副無辜的小模樣。
火把節過後的某一天,逢寺登趕集,我一早出去,胡亂在集市上行走。在一家涼粉攤邊見到個女孩子,麵前擺了花花綠綠一堆紙,上麵印有簡陋的墨色線條。與周圍的人相比,她過於蒼白,似乎久不見太陽;身材單薄,象發育不良的中學女生。我問紙張用途,她說:祭神祭鬼祭人。她的嗓音與外貌不很相稱,太粗。我在努力裝出不吃驚的禮貌之餘,想起當天是我媽媽的周年,一年前她死於癌症。我說:我想祭我媽。她抬起頭打量我一番,挑了疊黃色的紙給我:六十。我沒有與她討價還價的勇氣,我怕她懷疑我祭奠母親的誠意。等我付完錢,才發現紙上印著清晰的巨大的男性生殖器。她笑笑說:別的你要嗎?三角錢一張。她笑起來不再象個中學生,倒象是七十多歲的老婦人。
我出城到溪邊,燒了那些紙,淌了幾滴淚。
晌午,我再回到集市上時,她還在那兒,歪靠著涼粉攤的一條桌腿在打瞌睡,脖子上有一塊白色的不知道是癬還是胎記的東西。我剛哎了一聲,她已經又是清早剛見到她時的模樣,仿佛打瞌睡的另有其人。我問:你有沒有床位出租?她說:三十。我回:二十。然後她開始收拾東西說:走吧。
我離開五十六號的時候,簡不太高興。這一個多月,我是她唯一的房客,她每天收我八十塊錢,卻不能讓我舒舒坦坦洗個熱水澡。賣紙的女孩子背個背簍站在客棧門口,見我出來就轉身引路,並無半點替我拿行李的意思。我悻悻跟上去,吉吉在我身後叫得惹人心煩。
我們出城門,過橋,穿過豐收之後狼狽不堪的稻田,有豬在泥潭裏打滾,幾個半大小孩光著屁股在河裏玩水,遠處的山巒看起來比她紙張上的墨跡還要黑。我歇腳力的時候,她就在前方停下,背簍還是在背上,站得筆直。
我們走到那個叫長坪的傈僳族村寨時,天已經全黑了。她在堂屋裏沒有生火的火塘邊給我簡單鋪了張床。我這個時候後悔似乎也不是什麽明智之舉,我記不清楚我跟著她到底翻了幾個山頭。夜裏,我一直做夢,夢裏全是媽媽和一個陌生男子的歡愛場景。這是我認識張小白的第一夜。
以下故事,或者出自張小白的親口講述(基於她的沉默,這個推斷的可信度有待商榷),或者出自我混亂想象的不相幹碎片。總之在我離開長坪的那一天,我對整個故事時間序列的連續性,對各個事件行駛和消逝的軌道,產生了真切的懷疑。而你,頭一次遇到故事裏的這些人物,也極有可能早已成百上千次遇見過他們。你聆聽他們的往事、別人的回憶。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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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重寫了。
小白,5555~~小白終於回來了!
最後一段太有趣了。有時田野訪談後整理材料的時候,是會有幻聽或者疑心自己幻聽的感覺。少數時候會惴惴不安於研究倫理是否被我破壞,多數時候是自我安慰:“管TMD,有本事來置疑我!”寫故事麽,天馬行空,跑唄!
燒的就是甲馬
有風格比沒有好,就是不要太影響現實生活就好,快樂太重要了。
哪來的那麽多陰霾? 回想你寫的東西,很喜歡看,但看完了心裏不舒服。 希望你多看到光明,少看到黑暗。 無論你是寫還是改, 我都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