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鄰居女孩說過每當我們長一歲時也就是我們離自己的末日更近一年。當時雖然覺得怪怪的,倒也想不出有什麽錯。所以從小對過生日就沒有什麽特別起勁過。既不在意自己的生日,也常不記得他人的生日。
一個西雅圖的朋友和我是同一天生日,過去幾年裏都是他先打電話來祝賀生日快樂的。因為過意不去,這次終於讓我搶了個先。
隨後電話裏開聊,聊到了微軟和蘋果的產品。提到蘋果公司的服務很好,說他女兒的iPHONE不小心摔了條裂縫。按理不在保修條例中的,但還是給他換了個新的。說還有個人都過了保修期了,結果讓多付一點費用追加了一年的保修期。我頓時眼睛一亮,因為我正為著一件事而在糾結著呢。
那是兒子iPOD Touch《失而複得》後的另一‘劫’:兒子的小朋友不小心將它給摔壞了。因為不在保修範圍內,小朋友的媽媽非要買個新的作賠償,TT要退還她一半的費用她也不收。
聽了朋友的經曆,星期天和TT去了最近的一家蘋果店(Apple Store),結果人滿為患沒談成,預約了第二天晚上。星期一晚上店裏不忙,很快就和一個服務生見上了麵。一番寒暄後我就如實陳述了情況,表示才六個月就得重買一個新的有點惋惜。服務生表示同情,說可以支付99美金的更換費(Replacement Cost)而換一個新的。我當然一口答應。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服務生注意到iPODTouch背麵的磨損情況。我說那是屬於另外的一個故事了。令我驚喜的是聽完我兒子《失而複得》故事後他竟然願意免去我們更換費了。
回家後大家都很高興,第二天將另一個iPODTouch還給了兒子小朋友的媽媽,她也非常的高興。
沒想到生日的一個電話讓我得到了一個意外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