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薩戒嚴時的胡錦濤
(2007-02-06 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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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薩戒嚴時的胡錦濤
這是我寫十六大隨筆之三中的一段,關於胡錦濤在拉薩戒嚴是的情況。這裏不適合談政治,貼也貼不上,這一段也算和軍事有關,政治上我覺得沒問題,如不行斑竹就刪!
在胡錦濤的從政路上,有一件事情可以說明這個人的能力的。這就是西藏戒嚴,比北京戒嚴差不多要早一年。作為共青團係統的人,隨著胡耀邦下台,胡錦濤從團中央位子上被發落到貴州省當書記,而後又調到西藏當第一把手。
在西藏任上,由於身體不適合高原等原因,他大多數時間是呆在成都,他清楚地知道中央對西藏的要求是穩定而不是發展經濟。藏獨分子一搞藏獨,並發展到武裝暴動,他敏感的意識他應該幹什麽。所以,西藏那邊報告一過來,說藏獨鬧得很凶,在八角街都打出藏獨的“雪山獅子”旗了,而且武警和當地部隊都沒壓下去。他立即請求成都軍區調用野戰部隊,並一邊向中央請示報告。等批示下來,關於武裝鎮壓的一切工作他都已準備就緒,十八軍老部隊步兵第一四九師被全副武裝空運拉薩。他親臨一線,讓一個甲種師把機槍大炮架了十幾公裏,對著藏獨分子就要打。當時,無論其他地方大員還是軍方都對這樣猛打感到心怵,擔心打死人太多影響民族團結,吃不了要兜著走。這時候胡錦濤表現出驚人果敢,說“打出了問題一切有我負責”。所有的槍炮抬高了開打,隻見天紅地紅幾十裏地一片火海,響聲震天動地,那些鬧事的藏獨分子哪見過這陣勢,拔腿就往後撤,繞到後麵的武警一兜,除了故意放跑的,悉數落網。
據說,六四後胡錦濤要求中央常委中應有五十上下的“年輕人”,同時要求這個人要有在中央和地方工作經驗,並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經驗。拿這幾條標準一套,全黨也大概也就胡錦濤符合條件了。
但是,有一個史實我沒寫出來,這裏補遺。
當時,藏獨分子第一次衝擊公安機關時,胡請示中央能不能動槍,但是的總書記趙/紫/陽耍滑頭,回複要製止動亂和暴亂,但要注意民族政策,對能不能動槍不置可否。第二次衝政府機關,上報請示,趙的回答與第一次一樣。第三次安全部門得到情報,藏獨分子要衝擊自治區政府和黨委,再不製止共產黨機關和政府門口就要升雪山獅子旗了!但趙還是不直接回答能否開槍,實際是怕承擔責任,萬一壓不下去,出了問題可以逃脫,把責任歸到地方大員身上。胡召開軍政聯席會議時,果斷決定藏獨分子衝政府,武警、解放軍可以動槍,出了問題由他負全責。這是拿身家性命作出的決斷,大家可以想,那是八九年啊,如果局勢控製不住,上頭肯定要拿他開涮的。
不過我們內部有內殲,胡在會上一說可以開槍,當天下午圍在政府周圍的藏獨分子,拒不見蹤影了。接著就是我寫的上麵那一段,胡要斬草除根,開跑時留一條路,讓協從分子出境流亡,名單上的首惡分子,狙擊手練兵,在他們逃竄路上共幹掉**人,省的法院審判囉唆。
我寫這個,當時胡剛剛上台,讓大家注意這個人,外柔內剛,多做而少說的風格。那次以後,胡在軍內獲得極高的評價,當時的成都軍區一把手,現在也是軍委委員,早就合作過了。鄧當時為什麽選中他進中央,也是與此事件有關,“有處理突發事件的經驗”。
這種東西,看過就算,謝謝別轉出去了,這裏看的人少,我才敢寫出來。
1989年3月7日 國務院發布拉薩戒嚴令
1989年3月7日,國務院總理***發布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實行戒嚴的命令:鑒於少數分裂主義分子不斷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製造騷亂,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不受侵犯,根據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89年3月8日零時起在拉薩市實行戒嚴,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需要采取具體戒嚴措施。
據報道,1989年2月13日以來,分裂主義分子曾在拉薩製造了4次遊行,有關方麵一直采取了克製的態度,進行勸阻和教育,維護了社會治安,避免了正麵衝突。其中以3月5-6日兩天最為嚴重。
3月5日是星期天,富有民族特色的八廊街上非常熱鬧。大昭寺前香煙繚繞,手搖瑪尼輪轉經朝佛的人流不斷。
12時剛過,大昭寺廣場的人群中突然一陣騷動,隻見十幾個喇嘛、尼姑和青年呼喊著“西藏獨立”的口號,一人手舉著一麵標誌“獨立”的“雪山獅子”紙旗舉行非法遊行。接著,隊伍突然增至500多人。這些人多數戴著口罩,一些喇嘛、尼姑穿著便裝,氣勢洶洶,呼喊叫罵。街上頓時大亂,商販倉皇收攤,商店迅疾關門,一些行人慌忙離開。
在八廊街派出所門口和治安服務站門前,騷亂分子向公安人員投擲石塊,當場有兩名公安幹警腿部被擊傷。圍攻公安人員的騷亂者越聚越多,石塊從大昭寺樓頂向附近的派出所飛去。為了維持八廊街的治安,公安人員施放了幾顆催淚彈,將圍攻和圍觀的人群暫時驅散。但騷亂者三番五次地鼓動群眾向八廊街派出所和治安服務站衝擊,用犛牛繩拋甩石塊。街心廣場的路燈、廣場周圍藏式樓房的玻璃大多被擊毀,平時人們休息、散步的大昭寺廣場一片狼藉。
下午3時許,騷亂者重新糾集隊伍,分別在八廊街、北京東路、吉日路三處遊行。記者看到,這些騷亂者狂呼口號,打、砸、搶、燒,先後有20多個單位、旅館、飯店的門窗被砸。在光明路北段,騷亂分子將清真益民飯館和毗鄰的3家飯店內的床、椅、自行車、行李及其它服務設施拖到大街上燒毀。當時,大街上濃煙滾滾,烈火升騰。在北京東路,騷亂者聚集500多人,用石塊砸碎一所小學、醫院和附近個體戶的門窗玻璃。大約有300個戴著大口罩的人,將城關區機關門口掛的機關牌子摘下砸毀。與此同時,在北京東路,一夥暴徒毆打救護人員並搶劫了一輛救護車,然後站在車頭揮舞“雪山獅子旗”。記者看到,夾雜在圍觀人群中的騷亂分子威脅群眾跟他們一起鬧。
下午5時許,北京東路方向,被暴徒點燃的糧店大火熊熊,風助火勢,很快就會蔓延到附近的居民住房和商店。拉薩市城關區消防隊的37名隊員趕至現場奮力滅火。但300多名騷亂分子在路口用垃圾桶設置路障,阻止滅火。他們還從附近居民樓上向消防隊員射擊、打石頭,當場有10名隊員受傷,其中兩名受重傷。
在這次騷亂中,騷亂分子第一次公開使用槍支,在北京東路附近的樓上向公安人員和武警射擊。有3名武警受槍傷,其中一名因子彈穿透心髒而犧牲。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騷亂分子使用的槍支,有的是從國外偷運進來的。
3月6日繼續發生騷亂。這天上午10點多鍾,大昭寺廣場四周、藏醫院門診部前、衝賽康、北京東路、北京中路、丁字路口等地,身著藏裝、戴著新藏帽和穿普通裝、頭係白條帶的暴徒,三五十人一夥,見行人就起哄、謾罵、追打。暴徒搶過行人騎的自行車就燒,一些行人被打得頭破血流。一夥暴徒在丁字路口將一名行人耳朵撕裂,按在地上又打又踢。
下午2點鍾左右,暴徒聚集成一二百人一夥,在北京東路和北京中路以及朵森格路拉鋸式地打、砸、搶、燒,被燒毀的商店有20多家。自治區歸國藏胞接待辦公室的宿舍和拉薩市城建局辦公樓臨街窗戶被暴徒用石頭砸碎。市城關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大門和一些住房被燒毀。
因此,國務院隻有采取戒嚴措施,以保障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不受侵犯。
對拉薩市的戒嚴在1990年5月1日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