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公園撿到的那部16G-3GS- iPhone,其實當天晚上就還了。失主是個黑人小女孩,估計年齡不超過18歲。
促使我們將這部iPhone還給失主的主要因素有兩個:
一是投票結果:2票還,1票留。有言在先,少數服從多數。
二是我們剛投完票不一會兒,人家的電話就打過來了。告訴她我們在什麽地方,5分鍾後她和一個小女伴就來了。
但預想中失主千恩萬謝的場麵沒有出現。小黑孩兒的一句“Thank you very much”就把iPhone拿走了。
也許,事情就應該這樣自然地過去了。撿了,還了,也就結束了,好像什麽都沒有發生一樣。
之所以又提起這部iPhone,之所以認為有必要寫篇短文,都是因為後麵發生的事情:
第二天上班後,我和我妻都與各自的同事們談起昨晚的故事。沒有想到的是:多數人都認為我們應該留下iPhone。少數人認為應該還,也是有條件的:先玩兩天再還;等失主打來電話再還;失主付點酬金再還等等。
弄得我們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了什麽似的。
這樣,我才寫了前一篇短文,想聽聽網友們的意見。
網絡的確與現實不同:多數網友都認為應該歸還iPhone。而認為應該留下的,加拿大網友比較含蓄,國內網友直接了當:留唄,這還想啥。
記得在2007年,著名的《讀者文摘》雜誌,在全球32個城市各放了30部手機,進行了一項誠實測試。測試結果:960部手機中的654部被送了回來。(詳情請讀海東博文:誠實,是人的第一美德)
假設3年後的今天,同樣放960部iPhone的話,會有多少被送回來呢?我想結果肯定與上次不同。
時代變了,價值變了,人們的誠實也變了嗎?
想想也是,假如再撿一部iPhone的話,我們還會再還給失主嗎?老辦法,投票決定。
投票結果依舊:2票對1票!不過這次反過來了:2票留,1票還。
其實,多一部或少一部iPhone,都不會影響海東一家的幸福生活。大兒子依舊喜歡用他的普通手機,小兒子依舊快樂地玩他的遙控器。
當然,變化還是有的:我們一家晚飯後不再去公園“散步”了。取而代之的是:
“走哇!兒子們!我們到公園撿iPhone去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