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一下:我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偷吃”-偷偷地吃到嘴裏。和坊間流行的那relationship中的“偷吃”沒有任何關係。
我家有個“健康男”-兒子從小不吃活物,長大了不吃紅肉、不吃內髒、不喝可樂、不吃甜食、不吃薯片,等等等等。當然也不是完全不吃,在外麵和同學party啥的,他也會吃一點,但堅決反對這些食品進門。環保、動物保護、健康生活、不殺生、綠色、政治正確-他到底為那般我也不知道,反正多年來把我控製地夠嗆。
所以,我們家的飯桌是最中立的-具有任何宗教或理念的人都不會在這裏找到任何忌諱。當然,也可能太無趣了,我們家門可羅雀,從來無人提出要來吃飯或party,嗬嗬。
這下,大家知道我為什麽中午從來不自帶午飯了吧?一是為了社交,喜歡和同事老板們一起在飯桌上八卦鬼扯;二是為了偷吃,家裏不進門的東東我中午吃個夠!吃三明治,配一包大號薯片,咯吱咯吱那個香;七成熟的牛排,來一塊18盎司的!吃pasta,再來一杯大號飲料,完了還有地方?那就再整塊蛋糕!
不過,在兒子的熏陶下,我偷吃的同時,罪惡感也是很深的。所以,別看我現在說得歡,大多數午餐時間我還是吃得比較健康的。
活的龍蝦、螃蟹是無福消受的,當然,冷凍的龍蝦尾巴還是會買。“卡死扣”有時會賣Kings Crab legs,我們也會買。雖然那價錢也是“帝王水準”,不過它的肉很鮮美,兒子很喜歡用它拌沙拉。
今天思想鬥爭很久,買了一條小鱸魚。上次吃活魚還是去年夏天,和朋友去渡假,每天去釣魚,然後就下肚了。渡假的事告訴兒子了,釣魚的事就略過了。
既然偷吃了,就留個紀念吧。吃得還挺全乎啊:有餐前的水果、頭抬(那幾塊鴨腿)、餐後的甜點也準備了(那盒餅幹)。魚清蒸,再來個蒜蓉芥藍,齊活了。
吃完了,說一下排遣一下罪惡感吧。
後天回去,先跟你道別吧。行李還沒收拾呢,得去了。:)
是啊,長發,就是這麽大!我一鍋都燒不下。:)
龍蝦要吃刺身——什麽意思啊?說來聽聽。
哈哈,誇一句,菜不錯。
從上個星期五開始沒在家吃過飯了,星期五忙兩個孩子的last day of school,然後周末去了趟Disneyland, 昨天半夜才回家~~太太太太太想吃清蒸魚了!
一霖, 5磅多, 好大的龍蝦. 龍蝦要吃刺身哦. :)
活螃蟹我也經常買。我家都愛吃活物。:)
聽你說的夠可憐,不過你“偷吃”得也夠豐盛的哈~~~
我今天是粘在默默這兒了,先談"色",再聊食, 順帶說點衣服化妝品shopping什麽的,女人話題齊了,周末侃這些挺有意思:)
給個小tips: 清蒸魚鋪幾片豆腐在魚下,營養很搭的,蒸魚的汁液也會滲到豆腐中,很鮮美的
今天也抱著櫻桃,翹著腿在網上看電影,當季的美國櫻桃真是肥美,完全跟國內櫻桃是兩回事,每次櫻桃季節都不離口,總覺得多吃一點臉色也會如櫻桃般有pinky hue:) 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