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語言教學中的一些趣事
(2009-03-12 09:39:25)
下一個
出老師記得,在我讀初一的時候,英語課本的第一課,給了我們四個單詞。貌似為“bike”,“bee”,“bed”和“apple”。如果你也是70年代生人,估計你對那薄薄的初一英語課本也有記憶呢!
我讀初一的時候,教我們的是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小夥子,帥不帥就不太記得了,但是高,瘦,白,很有點書生樣子,再加上年輕,粉嫩粉嫩的,吹皺了一幫初一初二情竇初開的小女孩的一池心水……回頭,回頭,話說這位年輕的男老師,在給我們上了第一課以後,要求我們當晚記住這四個單詞,第二天要聽寫。說句實話,出老師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來記這四個單詞,楞是記不住!第二天老師看名單抽同學上黑板聽寫,我一直在心中默默的祈禱“不要抽到我啊不要抽到我啊……”結果自然不用說……我買彩票從來沒中過獎,但是那次居然被抽到了,在黑板上磨了半天,頭天晚上勉強記住的四個單詞,居然全部忘記了……最傷心的是挨了罵“怎麽不學習!”我心裏那個委屈啊!簡直比竇娥還冤!
這個故事,在我現在搞對外漢語教學的時候,經常被我當作例子講給我的學生聽,來安慰他們被漢語打擊的小心心。因為學生在剛開始接觸漢語時,會發現中文和英文是截然不同的兩種語言,從一種語言過渡到另一種語言,是很需要一段時間的。對漢字的記憶和掌握,在最初階段,實在和天分與勤奮無關,你就是需要時間去熟悉這種語言。包括在我給學生做聽寫的時候,看到他們寫的漢字,那筆畫簡直不是筆畫,但你要說它不是筆畫吧,又確實是那一筆一劃,可就是歪到了一個奇怪的角度!從這點來說,對於繁體和簡體孰優孰劣的問題,我想我的學生們會舉雙手和雙腳讚成“簡體!簡體!!簡體!!!”
我總覺得我們應該學習簡體,特別是對於外國人來說。你要用繁體字去解釋每個字的形成與含義等等是不可能的。許慎都總結出象形字,會意字和指示字隻占漢字的很少一部分(如果我記憶不錯的話,象形字占4%,指示字占13%左右,而要懂得指示字,你還得先去看象形字),而大部分漢字都是形聲字。你沒有辦法去從象形的角度解釋為什麽湖是三點水加胡景濤的胡,正如你沒有辦法去解釋在法語裏胡子和桌子為什麽都是陰性詞一樣。那麽從這個角度而言,簡體比繁體在記憶方麵就多了很多優勢。但出老師本身很喜歡繁體字,比如看褚遂良的字帖,或者隸書字帖等等,而我也相信大部分和我同樣年紀的人都有小時捧著繁體書看《三國演義》或者《悲慘世界》的經曆,對繁體的認識,就是在連蒙帶猜的閱讀過程中獲得的。所以我覺得繁體字有它存在的地方和理由。對繁體字的認識,反思,從不接受到無可無不可到主動去學習,需要時間和閱曆。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鑽進錢眼裏的,有很多中國人就是喜歡文學,喜歡文字,喜歡語言學,對傳統的傳承,從來都是靠士大夫,而不是靠平民大眾(無貶義)。再退一萬步說,上google搜一下“繁體簡體轉換”,多少網頁出來!所以擔心繁體的丟失,實在大可不必。反過來說,如果把繁體簡體上升到這樣的高度,那橫排豎排是不是也得上綱上線?我自己是看不慣豎排版本的,前段時間買了一套袁宏道,好像是中華書局的,那局子專愛出豎排版,看得我那叫一個呲牙咧嘴啊!到現在都還沒怎麽開讀呢!
說到這裏就想到了一個語言教學中的趣事:教學生寫漢字筆畫的時候,告訴他們總原則就是先左後右,從上而下。給了幾個例子,然後小測驗,給了他們一個回家的回字,讓寫筆畫順序,結果一孩子給我先來四道豎杠——從左到右嘛!再來四條橫杠——從上到下嘛!一時絕倒。這些十幾二十歲的孩子給了我一個感受漢語和漢字的新體驗,非常有意思。
有人說從唐代始很多大書法家就開始生造字,且被作為經典傳承了下來,我覺得這很有意思。比較法國,法國大文豪一些錯誤的文法,隻要他是大家,那一概都被Acamedic francaise接受並作為語言實例寫入字典。語言是不斷更新的,我們在不斷丟失一些傳統的同時,也在不斷創造一些被後世所接受的經典:從時間長河來看,所謂“傳統”之丟失為必然。
剛看到下麵有人說“法國人,你到底有多少種做法”,不禁一笑,想當年學法語時,這個做,還有無數動詞,實在給自己找了不少麻煩。但是反過來一說,中文也有特麻煩的地方,比如為啥非得在數詞或指示代詞與名詞之間加量詞?為什麽我們不能用老外的做法,一個學生就是一學生,三封信就是三信?兩張照片為啥不能是二張照片,為啥說一個星期而不能說一個天或一個年?前幾天和學生做Conversation table,一孩子帶來一本中文量詞字典,我無比敬畏的翻了翻,充滿同情的看了看這個一臉苦相的孩子,我想在查字典的時候,他們一定非常痛恨中文,正如我當時一邊背法語虛擬式的四個時態一邊嘴裏罵罵咧咧的情形,哈哈。
但是,當然了,學習語言並非總是這麽枯燥的。很多時候這些可愛的孩子都會讓我情不自禁的會心一笑。有一次,我給學生說故事,講到“腳踩兩條船”,就說了,字麵意思呢,是“one foot on 2 boats”,那引申意是啥呢?一孩子就說了“我知道!意思是bisexuel!”一時昏倒!然後教他們怎麽說“同性戀”“雙性戀”“人妖”等等,並且根據自己的經驗武斷的對這幫學生說“我敢打賭,這幾個詞你們不用回家背都會記在腦海裏”,果然!還有一些不太粗的粗口,比如k-a-o,t-m-d什麽的,什麽叫“小姐”什麽是“妹妹”(三聲),那簡直是……說一遍都不帶重複的!而當我苦口婆心的教他們“聽懂”和“聽得懂”和“沒聽懂”和“聽不懂”之間的區別,我就覺得自己需要有一千零一夜的耐心去征服這些國王。
說道這裏忽然想到一個完全和上麵不搭架的事情。我一個學生叫劉璃,她男朋友叫李思霆。原來都在我班上學中文,她男朋友很帥,黑黑的頭發,高高的個子,嘴唇是像教父裏說的“丘比特一樣弓起來的性感的上唇”。有一次劉璃給我寫信“老師啊,不能來上課了,我男朋友下禮拜第一次講道,我要去為他鼓勁。”我這個俗人,雖然從小是基督徒,還是覺得有點可惜……這個,可惜了這幅好皮囊。但是反過來一想,這可不就是文化差異嘛!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看到美男都覺得那是用來供起來YY的,從沒想過他們居然可以做牧師這樣的行業。但是在古代呢?比如明朝?好皮囊的男人做道士和尚的多得是!那個趙什麽文宣還是趙什麽子龍演的法海,至今想來還是口水滴答的。還有前段時間天涯上看到的那些明星活佛……哎,不說了,找張紙擦擦口水先……
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個性,比如上麵說的那個劉璃,女孩子高高瘦瘦的,一抬頭先送個微笑上來,性格特別好,特別可愛,還有一個叫潘劍的學數學的男孩子,也是瘦瘦的,一臉聰明樣子,很享受他們對我那種信賴的感覺,有的時候特別想伸手摸摸他們的頭,好像拍拍小狗狗一樣,但是怕給人說性騷擾,隻好悻悻作罷。
互相探討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