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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為了複活而複活(1mustbe1推薦的這本書真好,謝謝)

(2007-10-04 13:22:37) 下一個
《走出聖經》

第四章 耶穌真假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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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耶穌受難記
  耶穌的死與複活比他的誕生和言行更讓廣大基督徒產生心靈的震撼,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信條。保羅在歌林多前書15:14中說:“若基督沒有複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就像有些信徒強調的,如果基督自己死後都不能複活,那麽信他的人又怎麽會有永生的盼望呢?但令人失望的是,各福音書對耶穌的死及複活的記述,就像對他的誕生及傳教經曆的記述一樣,隨處是可疑的內容,似乎都是為了某個預設的目的而編寫的故事。

(一)為了出賣而出賣

  在三<對觀福音>中,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分餅給門徒們吃,說那是他的身體,再拿葡萄汁給大家喝,說那是他為人類流的血,盛血的杯則是與人類立的“ 新約”,然後他指出門徒中有人將要出賣自己。在猶大走後,他心情極其悲傷地獨自做長時間的禱告,一直到門徒們疲倦入睡。接著,猶大領著許多拿刀棒的人前來,並以親嘴為暗號出賣耶穌。

  而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是為每個門徒洗腳,完全沒有提及他用“血”與人類立“新約”這個極其重要的事件。在猶大走後,他心情平靜地給門徒們作了一次馬拉鬆式的教訓(約13:31-18:1)。後來,猶大領著一隊兵來,並沒有以親嘴為暗號出賣耶穌,而是耶穌兩次主動問他們找誰,並且主動說明自己的身份。

  在具體描述耶穌如何指明猶大將要出賣自己時,各福音書不僅相互之間不一致,而且無一合乎情理。

  <馬太福音>記載:正吃的時候,耶穌宣布門徒中有一個人將要出賣他。於是門徒們都很憂愁,個個問是不是自己,似乎沒有一個是心境坦然而問心無愧的。當猶大問是不是他時,耶穌明確地回答說“是”,而門徒們聽後竟然沒有任何反應--突然從憂愁、疑惑狀態變得麻木不仁。猶大聽後既不認罪, 也不辯護。耶穌則繼續給大家分餅敬酒,就像什麽都沒有發生一樣(太26:20-30)。

  <馬可福音>對此的描述卻與<馬太福音>不尋常地一致,比如,馬可14:21與馬太26:24竟然一字不差:“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這裏顯然有抄襲的嫌疑,而且舊約中並沒有此預言。

  <路加福音>描述的又是另一番情形:在分餅敬酒之後,耶穌才說:“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於是門徒們互問這是指誰。可是,他們不繼續查問清楚到底是誰將要出賣耶穌,卻沒頭沒腦地爭論起誰可稱為大(路22:14-24)。門徒們竟個個如此貪婪且無情無義。

  <約翰福音>講述的情形更是南轅北轍:在耶穌說完有人要出賣他之後,門徒們也很想知道這人是誰,耶穌就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於是就蘸了一點餅遞給猶大。猶大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然後耶穌對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耶穌就像在指揮撒但及猶大去迫害自己,而門徒們卻不明白耶穌的話(約13:21-30)。門徒們又個個如此愚鈍。

  新約關於猶大出賣耶穌的記載還有許多可疑之處,比如,耶穌一直是在公開傳教,而且大祭司及文士早就想謀殺他,因此大祭司們完全不需要借助猶大的出賣就可輕易地找到耶穌。又比如,根據馬太27:3-10記載,猶大後來看到耶穌被定罪就後悔了,把作惡獲得的銀元扔在殿裏就出去上吊自殺,祭司長則用那錢買了一塊田;而使徒1:16-18中卻說,是猶大自己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之後就身子仆倒,肚腹崩裂,這顯然不是上吊自殺。按理,這樣一個賣主的叛徒, 死後是一定要下地獄的,可是耶穌卻曾經許願:到複興的時候,猶大要與其他門徒一道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太19:28)。

  據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報導,上世紀70年代在埃及偶然發現了公元300年左右的<猶大福音>手稿,經過專家學者長期秘密翻譯、詮釋後,終於在2006年 4月公開麵世,並曝出驚人內容:猶大竟然是耶穌最知心、最疼愛的門徒。是耶穌自己要求猶大將他出賣,以便讓他早日擺脫肉體的禁錮--讓聖靈早日升天。猶大非但不是叛徒,而是為了成全主人而犧牲個人名譽的英雄12。

(二)為了被捕而被捕

   在<馬太福音>中,彼得為了抵擋猶大帶來的兵丁而砍下了大祭司仆人的一隻耳朵,耶穌卻命令他收刀入鞘,並這樣責怪他:“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麽應驗呢?”(太26:47-56)耶穌似乎做每件事,甚至被捕,都是為了要兌現舊約中的某個承諾,而且還要一邊做一邊解釋,哪怕在這種危急場合下也不例外。

   而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在猶大帶人來之前就吩咐門徒賣衣服買刀,以備即將來臨的戰鬥。彼得後來是在請示了耶穌之後,才砍下那大祭司仆人的耳朵。憑著耶穌的大能,那些兵丁根本不可能製服他和眾門徒,可是耶穌卻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路22:47-51)於是自願被捕。

   可見,<馬太福音>中的耶穌是為了被捕而必須被捕,而<路加福音>中的耶穌則是為了被捕而隻好被捕。

(三)為了釘十字架就無人反對釘十字架

  大祭司及長老一直想殺耶穌,但又不想在節日裏殺他,因為擔心民間生亂(太26:5)。他們的確很懼怕百姓,甚至不敢稱施洗者約翰是從人間來的,因為百姓都認為他是先知(太21:26)。由於約翰自己都宣傳他連給耶穌提鞋都不配,加之耶穌行了那麽多的神跡,所以大祭司們要殺害耶穌應當會更加小心,可是他們後來偏偏就選在逾越節殺他,竟也沒有遭遇到任何抵抗。

  當彼拉多想釋放耶穌時,眾人被大祭司及長老鼓動,一致要求釘耶穌十字架,卻聽不到一絲為他求情辯護的聲音。那麽多被他治好的殘疾人或絕症患者、死後被他救活的人、從魔鬼的折磨中被他解脫出來的人、用衣服及樹枝鋪路歡迎他進城的人、他的家人及門徒們,這些人當時都在哪裏呢?

(四)為了稱王而稱王

  大祭司等控告耶穌的罪行之一是自稱為“基督”(猶太人的王)。在各福音書中,當羅馬巡撫彼拉多審問耶穌是不是猶太人的王時,耶穌都沒有正麵回答。而在士兵及猶太人責打、戲弄耶穌後,彼拉多竟讓耶穌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來侮辱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約19:5,14),並且在祭司長的堅決反對下,命令手下在耶穌的十字架上寫“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彼拉多連殺耶穌都依從了猶太人,為什麽又要如此嚴重地冒犯他們?他既然擔心猶太人向該撒(凱撒)告發他放了自稱為王的人,為什麽卻不怕他們向該撒告發他擅自封王這個更為嚴重的罪?而且還在那十字架上留下實實在在的憑證?

  在各福音書之間,有時長篇的敘事論事都一字不差,而固定在耶穌十字架上的簡短名號卻“一王各表”:“猶太人的王”(可15:26);“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太27:37);“這是猶太人的王”(路23:38);“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

  這自然讓人感覺又是一幕為了稱王而稱王的虛構場景。

(五)為了不尋常的死而死得不尋常

  一般的犯人被釘十字架後,平均還可以再活兩三天,而且很多犯人是經過長期關押、拷打後才釘上十字架的。耶穌是在被抓的第二天就送上了十字架。在此之前,耶穌主要是被猶太人及羅馬士兵戲弄,雖然也受了一些拷打,但所有福音書都沒有顯示那些是嚴重致命的拷打。由梅爾·吉布森(Mel Gibson)導演的《耶穌受難記》曾轟動一時,然而影片中渲染的血腥暴力場麵卻是與各福音書中的描述完全不相符的。再說,耶穌隻要摸一下就可治好大祭司仆人被砍下的耳朵,甚至可以讓死人複活,那麽鞭打又怎能傷他絲毫?然而,他在十字架上卻隻呆了短短的6個小時就斷氣了,比同時釘上去的另外兩個犯人死得還要快。

  有人辯稱耶穌是被有毒的醋毒死的,但這是沒有根據的。一來,各福音書都沒有說明那醋有毒;二來,如果猶太人有意要毒死他,就不會還想用打斷他的腿的辦法來使他盡快死去。

  耶穌斷氣前痛苦地大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可15:34;太27:46),這與“三位一體”的“聖子”所應有的表現不相符,也與耶穌分明知道這是神的拯救計劃不相符,也許這就是為什麽<約翰福音>又讓耶穌在很平靜的狀態下斷氣(約19:28-30)。

  三<對觀福音>中的耶穌死得很慘烈,不僅是由於他痛苦地大喊大叫,而且還因為它伴隨著各種恐怖的異象:長達3個小時的昏天黑地、幔子斷裂、大地震及鬼聖從墳裏複活。但這麽多如此震驚的事件,在<約翰福音>中卻完全不存在。根據路加23:44中的記載,那長達3小時的黑暗天象是個普天下的事件,可是,除了三 <對觀福音>之外,全球各地都沒有任何關於它的曆史記載。

  那些駭人的神跡,又似乎隻是為了感動讀者,對當事人卻反而毫無震撼力。耳聞目睹了以上各種恐怖的異象,按道理絕大多數人都會像那百夫長一樣,認識到耶穌確實是神的兒子。那些戲弄、拷打他的人,那些喊著要釘他十字架的人,都會嚇得跪地求饒--請求神的寬恕。然而,在遍地黑暗的恐怖籠罩之下,兵丁們竟輕鬆地用葦子蘸醋給耶穌喝,並挖苦他,耶穌一斷氣,他們又用槍去紮他的肋膀!十二門徒在耶穌被捕時個個逃之夭夭,但在見證了這麽多驚心動魄的神跡之後,他們絕大部分人還是躲得無影無蹤。耶穌在當日下午3時就斷氣了,而彼拉多到了晚上竟還不知道他死了(可15:42-44)。

  約翰19:35上說:“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可是,就算那人再說一百遍“是真的”,這一切給人的感覺還是像一個編造的悲劇。

  (六)為了複活而複活

  前麵提及,<馬可福音>在結尾關於耶穌複活的描述是後人加上去的。為了讓人們相信耶穌的複活是真的,改編者開了一大堆空頭支票:信的人就會有神跡相隨、就會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喝了毒物也不受害、手觸摸病人病就必好。而且也沒忘記恐嚇--不信的必被定罪。

  <馬太福音>則用官兵嚴密把守及巨石封墓來增加耶穌複活的可信度,但這又明顯與其他福音書所述不符。當馬利亞告訴門徒們她看見耶穌複活了,門徒們卻認為她在胡說。就在幾天前,耶穌才把死去的拉撒路救活以及預言自已死後第三天要複活,門徒們這麽快就將這些事拋到九霄雲外了,反倒是祭司長們卻對此念念不忘(太27:62-63)。

  <路加福音>在這方麵下的功夫就更大。首先,它將<馬可福音>中兩門徒與複活後的耶穌的短暫相遇(可16:12),改編成他們與複活後的耶穌的長時間接觸(路24:13-35)。但他們在向複活後的耶穌介紹死前的耶穌時,隻稱他為先知,而不是稱他為神的兒子或基督;又說他是他們素來所盼望的來救贖以色列人的, 而不是稱他為拯救全人類的。後來,耶穌在向所有門徒顯身時,為了證明自己不是魂,就叫門徒們摸他的手腳,並演示吃燒魚,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複活”(路24:46)。可是,人們在舊約中卻找不到此預言。

  <約翰福音>為了增強可信度,就增加耶穌向門徒們顯身的次數,並拉大每次顯身的時間及空間距離,然而,它清楚記載的三次向門徒顯身的情景,卻沒有一次與三<對觀福音>所提到的顯身記載相同。

  各福音書關於耶穌死後的記載還有許多相互矛盾的地方,如屍體有沒有按猶太人的傳統在裹屍時就塗上沒藥和沉香?第三天是誰最早,又是什麽時候來到耶穌的墓地?他們在墓內墓外遇見什麽人?幾個人?說了什麽話?他們有沒有轉告他人?門徒中又是誰去了耶穌的墓?門徒們有沒有按耶穌生前的吩咐及天使的指示去加利利拜見他?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去查實。

  所有福音書對耶穌複活後的顯身記載卻有一個共同特點:耶穌都是在秘密場合下或在某種不清晰的狀態下向他親近的人們顯現。比如,有兩門徒與複活後的耶穌的長時間的接觸,都是在眼晴被迷糊了且不認識他的情形下進行的(路24:13-35);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時,門徒們卻不知道那是耶穌 (約21:4)。耶穌為什麽不像原來傳教時那樣實實在在地顯現在所有人麵前呢?如果他顯身給彼拉多、祭司長及文士們看,那不是更具震撼力嗎?這就像現在的一些傳教士,總是聲稱神在私下向他們顯現或下達指示,而從不聲稱神曾通過電視講話等來向全人類明示他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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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2. Cockburn, Andrew. “The Judas Gospel.” National Geographic. May 2006: 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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