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人的天性續 第五章攻擊性 ZT (看來基督徒特怕這本書)

(2007-03-28 08:41:35)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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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攻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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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是否具有天生的攻擊性?這是大學研討會、雞尾酒會的熱門話題,它使各種各樣的政治理論家們大動感情,答案是肯定的!縱觀曆史,從狩獵-采集部落到工業化國家,各種社會都使用過戰爭這一最有組織的攻擊形式,歐洲大多數國家在過去300年間大約有一半的時間在打仗,幾乎每個世紀都發生過戰爭,實際上,所有國家在製定十分複雜的指導調節日常商業貿易活動的各種法令條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那些微妙卻又不可避免的衝突形式之時,也針對強奸、掠奪和謀殺等犯罪製定了一係列較為細致的法令加以製裁,不過,更重要的是人的攻擊行為形式有其自身的特點:盡管人基本上也是靈長目動物,其攻擊行為的特征卻有別於其他動物的攻擊行為。除非將“天生”和“攻擊性”從實用的角度重新定義,我們才能說人的攻擊性不是天生的。
  有的理論家否認基因的作用。他們把攻擊性全然歸於各種幾乎完全是和平的社會中很少發生的環境反常。他們忘記了,所謂天生是指某種特性能在某些特定環境中得以發展成形的可能性,而不是指某種特性在所有環境中都能發展成形的肯定性。用這個標準看,人的攻擊行為具有較為顯著的遺傳特征,事實上,問題比我們所作的這個規定更為清晰明確。當今那些最為和平的部族,曆史上大都一度是掠奪者,而且將來很可能又會重操舊業,產生出新的士兵與殺人者。今天,人們幾乎沒有聽說過昆桑族成年人中發生過暴力行為,伊麗莎白·馬歇爾·托馬斯曾稱他們為“無危害的人民”。但就在50年前,當這些“灌叢人”人口較多,中央政府控製較鬆時,他們的凶殺率與底特律和休斯敦的相同,馬來半島的舍麥人表現出更強的順應性,在絕大多數時間裏,舍麥人似乎甚至不知道什麽是暴力攻擊,他們之間沒有謀殺,甚至連一個明確表示殺人的詞都沒有(“打”是委婉的代詞),他們不打孩子,不到萬不得已連雞也不殺。父輩總是小心翼翼地教導孩子們繼承非暴力的傳統習慣。50年代初,當英國殖民政府征召舍麥人入伍,參與圍剿共產黨遊擊隊的時候,舍麥人甚至不知道士兵的職責就應當是打仗和殺人。美國人類學家羅伯特·登坦寫道:“很多了解舍麥人的人們堅持認為,象舍麥人這樣不好戰的民族永遠也不可能產生傑出的軍人”,但是,事實證明他們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恐怖分子殺害了舍麥人防暴部隊部分成員的男性親屬。盡管舍麥人來自一個無暴力的社會環境,殺人也是受人之命,但他們似乎都一下進入他們稱之為“血醉”的瘋狂狀態之中。用典型的舍麥老兵的話來說就是:“我們殺人,殺人,殺人。馬來人會為了搜查腰包、奪取手表和錢財而忘了殺人,我們卻並不在於手表和錢財,我們隻想到殺人。唉,我們真象是被血迷住了”。有個人甚至還是告訴我們他如何暢飲被他殺死的人的鮮血。
  象多數哺乳動物一樣,人類也有一個行為刻度,即對特定情況有無反應的度量。其他許多動物完全沒有這樣的行為模式,在這一點上,哺乳動物與它們有著遺傳性的差異,由於行為刻度相當複雜,並非簡單的反射式的反應,心理分析家和動物學家為了找出人的攻擊性的令人滿意的普遍特征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給大猩猩或老虎的攻擊性下定義時,學者們也會遇到相同的困難,弗洛伊德把人的行為解釋為是內驅力不斷追求釋放的結果,康納德·洛倫茲在其《論攻擊性》一書中使用了動物行為研究的新資料,使弗洛伊德的觀點有了新的意義。洛倫茲認為,人類同其他動物一樣具有相同的攻擊本能,這種內驅力必須通過競爭性體育運動或其他方式才能得到某種釋放,弗羅姆在《人的破壞性分析》一書中提出了一個與此不同,卻更為悲觀的觀點,他認為人受到一種獨特的死亡本能的影響,而死亡本能通常會導致其他動物所沒有的變態攻擊行為。
  上述兩種觀點基本上都是錯誤的。如同其他行為方式“本能”一樣,任何特定動物的攻擊性隻是一係列受不同神經係統控製、定義不很準確的不同反應,我們至少可以劃分7類不同的反應:對領土的保衛和征服,對在組織良好群體中的統治地位的維護,性攻擊,意在結束禁絕狀態的敵對行為,對食物對象的攻擊,對捕食者攻擊的反擊,以及用於加強社會法規的道義性和懲戒性的攻擊行為,響尾蛇就是一個能較好說明各類反應之間差異的例子,當兩條雄蛇爭奪雌蛇時,它們的脖子互相絞纏在一起,仿佛在比試誰的勁大。盡管它們的毒性對於同類與對兔子老鼠一樣厲害,但這時,它們並不會互相撕咬,捕捉食物時,響尾蛇並不給予警告,它們可以從任何位置發起攻擊,但如果捕食對象較大,會危及自身安全時,響尾蛇便盤作一團,頭部在中心,略為前伸,處於進攻的姿勢;同時昂起尾巴,震動響環,發出陣陣聲響,最後,當遭遇以食蛇為生的大蛇時,響尾蛇表現出完全不同的行為方式。頭藏在盤卷的身下,隻是用尾部不斷地打擊大蛇,由此而見,要了解響尾蛇或人的攻擊性,有必要明確各種特定的行為方式。
  動物學研究表明,上述各類攻擊行為沒有一個能成為各種動物攻擊行為的普遍形式。每一類攻擊行為在各種動物的進化過程中都可能演進、改變或者消失,這如同眼睛的色彩會因其陰影部分的不同而異,或者象某一皮膚腺會增加或消失一樣。當自然淘汰加劇時,每一類動物隻需為數不多的幾代,就能使其全體成員都發生這些變化。實際上,從遺傳角度看,攻擊行為是最易發生變化的特性之一,我們不難發現,某一鳥類或哺乳動物具有極其強烈的領土概念,它們棲息地的每一平方米都有明確的界限劃分,它們或者在一起歡歌喜舞,或者大聲吵嚷,或者散發惡臭,把侵入自己個人領地的同類競爭者驅趕出境,但在同一區域內還可能和平共處地生活著另一種相近的,都沒有領土行為的動物,類似的粗略差異也存在於其他幾種攻擊行為中,簡言之,目前還沒有證據表明存在著一種普遍性的攻擊本能。
  生態學研究揭示了為什麽沒有普遍性的攻擊本能的原因,同類成員中發生的攻擊行為多數是因為其居住環境擁擠、攻擊成為一種手段,以控製珍貴的生活必需品、食物或棲息場所,或者控製在其生命周期的某一時刻會變得珍貴的上述資源,隨著周圍同類成員的增加,動物對它者的威脅會升級,攻擊頻率也會大大加快。攻擊行為的結果就是迫使所有成員都竭力擴張生存空間,使死亡率增高,出生率下降。這種情況下,攻擊行為就被稱做是控製數量增長的“密度決定因素”。隨著其強度日益增強,攻擊行為起著放慢增長速度並最終停止增長的調節間作用。相反,另外有一些動物很少或從未發生過生活必需品的短缺,這些動物數量的減少主要是由其他受密度因素影響的捕食動物、寄生蟲或遷居等原因造成的。這些動物一般都能和睦相處,其原因就是它們的數量一般都不是很大。因而,對個體而言,攻擊行為沒有什麽實際意義,既然如此,那就不可能通過自然選擇的方式把攻擊性儲進這類動物的先天行為之中。
  讚同洛倫茲和弗羅姆觀點的新聞記者過去也曾把人類描述成科學還無法解釋的殘酷動物。這當然也是錯誤的,盡管人具有較明顯的攻擊本能,但人類絕不是最推崇暴力的動物。鬣狗、獅子和亞洲長尾猴是人們比較熟悉的三種動物。對它們最新的研究結果表明,它們互相殘殺,殺害幼獸,嗜食同類的比率遠遠高於人類社會,如果考慮每年每千成員之間的殘殺率,人類就隻能算作暴力行為很低的動物,我敢說,那怕就是考慮到戰爭,人類的相互殘殺率仍然不高。鬣狗群內部甚至每天都在發生衝突和殘殺,這種內部的自相殘殺和原始人的戰爭非常相近。牛津大學動物學家漢斯·克魯克曾記載了一群鬣狗爭奪一頭剛死去的大羚羊的情形。
  兩群不同種類的鬣狗咆哮撕扭在一起,但幾秒鍾之後,它們又迅速分開。蒙古鬣狗逃跑了。幾頭羅克鬣狗追了幾步,然後折回到羚羊的屍體旁。另外有十來頭羅克鬣狗撲打撕咬著一頭雄性的蒙古鬣狗,向一切可以進攻的部位發起攻擊,特別是腹部、腳和耳朵。蒙古鬣狗被圍攻了大約十餘分鍾。與此同時,其它羅克鬣狗卻在飽餐羚羊。可以說這頭蒙古鬣狗完全被撕破了。後來,我仔細檢查過它的傷勢。看來,它的耳朵、腳和睾丸都被打掉了,脊骨顯然受了傷,因而無法動彈,後腿和腹部有很大的傷口,全身皮下出血……第二天早晨。我看見一頭鬣狗正在吃這頭死去的蒙古鬣狗,有跡象表明,更多的鬣狗已經飽餐完畢離去了。死鬣狗大約有1/5的內髒與肌肉已被吃掉,真是同類相食!
  類似的事情在其他哺乳動物的曆史上並不鮮見。我想如果狒狒要有核武器的話,它們也許在一周內就會摧毀整個世界。另外,與把殺戮、衝突、殊死博鬥作為日常工作的螞蟻相比,人類簡直是溫和的和平主義者。如果有人想直接證實這一點,美國東部的城鎮就是觀察螞蟻戰爭的好地方。路邊、草坪,到處都可以看見大量的棕黑色螞蟻在拚博戰鬥。參戰螞蟻數以千計,分屬各個敵對集團,戰場通常就是數平方英尺的草地“叢林”。
  最後,人類攻擊性的更為暴力的形式,並非是人類本能衝動周期性地突破壓抑的表現形式。建立在基因遺傳潛能與後天學習相互作用基礎上的更為微妙的新觀點,已經取代了弗洛伊德和洛倫茲創立的“精力釋放”模式,新觀點最具說服力的例子是人類學家理查德·西普斯提出的“文化模式”,西普斯注意到,如果攻擊性象“精力釋放”理論所說的一樣,是在大腦中積聚起來,然後釋放出來的能量,那麽其釋放形式可以是戰爭或類似戰爭性質的其他形式,如強烈競爭性的體育競賽、惡意的巫術、紋身或其他殘損軀體的做法,以及虐待等等。這樣,戰爭應能減少其他較弱的替代形式。相反,如果暴力攻擊行為隻是由後天學習所強化的遺傳潛能的實現,那麽隨著戰爭行為的增加,其他替代形式也會增加。西普斯比較了10個以好戰著稱的社會與10個愛好和平的社會,他發現“文化模式”比“精力釋放”更有說服力:在戰爭發展的同時,競爭性體育運動和其他暴力程度不及戰爭的行為方式取得更大的發展。
  人類攻擊性是遺傳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具有一定的規律,是可以預測的。這一概念與生物進化理論相吻合,也應能使長期爭論不休的先天-後天問題的雙方都能接受,一方麵,攻擊行為的鋌而走險的形式,如戰爭行為、犯罪攻擊行為等,的確為後天學習所得;另一方麵,如第三章所指出,學習是有先天性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先天因素使我們容易產生非理性的敵意,如果對此采取危險的放任態度,敵對情緒會自行發展,最終失卻控製,轉向異化和訴諸暴力,攻擊性不象液體持續向容器器壁施加壓力,也不象倒入空杯的一組活性配料,準確地說,它更象是一劑已經混合的化學物質,隻要加進催化劑,加熱攪拌,便會發生轉化。
  這種中性的神秘變化的產物就是人類特有的攻擊性反應。假定我們把所有動物可能具有的行為方式都列出來,攻擊行為就有23種,分別標為A到W。人類沒有也不可能具備每一種行為方式。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社會形式都考慮進去,人類也許能表現出16種行為方式,即A-P。再者,人類也不是均衡地發展每一行為方式的。一個非常明顯的跡象是,在所有現存的養育兒童的條件下,總共大概能有7種不同的行為方式,也就是說A-G;而另外9種,即H-P,隻存在於極少數文化環境中。可以說這就是遺傳機率模式。我們認為,在每一生存環境中都存在一個相應的反應概率分布。要使上述統計數據具有更大的實際意義,還應將人類與其他動物進行比較,我們發現羅猴隻具有F-J5類攻擊行為,並且偏重於F-G,有一種白蟻隻有A類行為,另一種白蟻隻具有B類行為。特定的人能具有哪些行為取決於自己的文化環境和自身經曆,但其總的可能的行為種類範圍與猴子和白蟻一樣卻是遺傳的,而每一行為方式的演變發展正是社會生物學家們試圖分析的對象。在各種攻擊行為中,領土攻擊行為是可以直接用生物學研究的新觀點來分析評價的。研究動物行為學的學者們給領土下的定義是:通過公開捍衛而直接獲得或通過聲明主權而間接獲得的、基本上獨屬自己的區域,領土區域都有一定的生活資源,包括較為穩定的食物源、棲息所、性交場所和生育場所,通常對於競爭者來說,資源是有限的,而資源有限性又會影響到該區域內動物數量的增長,故起著“密度決定因素”的作用。所以,領土捍衛行為也是防止領土環境發生長期變化的緩衝器。換句話說,領土捍衛行為既能防止群體暴漲或破裂,又能防止數量急劇下降。動物學家們對動物個體的日常生活習慣、進食規律以及能量消耗進行過非常仔細的研究,其結果表明:領土捍衛行為隻有在其主要資源的悍衛代價較低時才會發生,即因領土的保持而獲得的能量和生存繁殖的增長,應當超過所消耗的能量和死傷的風險。學者們在某些問題上的研究更為深入。他們證實,在食物領土方麵,隻要捍衛的區域能產生足以維持生存和繁殖的食物就行了,另外,還有一個“常勝中心”。領土主人捍衛其領土的決心和激烈程度大大超過了入侵者,因而捍衛者一般都能取勝。從特定的意義上講,捍衛者較之入侵者具有較強的“心理優勢”。
  對人類領土行為的研究尚處於初期階段,我們知道全世界各狩獵-采集者部落在保衛其擁有可靠食物源的領土時都具有相當強的攻擊性。巴拉圭的瓜亞基印第安人小心地守護著自己的狩獵領地,把入侵領地行為視為宣戰,火地的奧那人在受歐洲影響而解體以前,凡因追捕栗色駱馬而進入其領土的人,一般都會遭到他們的襲擊。同樣,大盆地的瓦肖印地安人也要攻擊在“他們的”湖裏捕魚或到他們冬季居住區更穩定的部分追捕“他們的”鹿的外人。尼亞尼亞灌叢人堅信他們有權殺死任何在其領土上采集重要食物的近鄰。澳大利亞戈壁的瓦爾比利人特別關心自己的水井。一個部落的人要進入別人的控製範圍,須首先征得同意,任何入侵者都可能送命。早期觀察家們曾記載過一次瓦爾比利人內部因爭奪水井控製權而發生的殊死戰鬥,參戰雙方各死了20多人。
  上述現象早就為人所知了,但直到最近,人類學家們才開始用動物生態學的基礎理論來分析人類的領土行為。R.D·哈德森和E·A·史密斯發現原始人保衛的區域都是其所付代價最低的區域。當食物源稀少而難以估計時,各部落一般都不會去保護自己的居住區域,實際上,各部落還可與他入分享偶爾發現的較為豐富的食物資源,比如,西肖鬆尼人占據著大盆地的幹旱貧瘠地區,那裏動物稀少,植物食物也缺乏,而且兩者都難以估計,西肖鬆尼人人口密度很低,每20平方英裏大約隻有一個人,大都獨立狩獵和采集食物,有時也以家庭為單位。西肖鬆尼人居住區域極大,他們不得不過著遊牧生活。各家經常互通信息,介紹何處有好一些的矮鬆林,何處有較集中的洋槐林。各家互相幫助圍捕野兔。西肖鬆尼人很少長時間聚居,因而無法形成群體和村莊。他們從沒有土地所有權和資源所有權的概念,除了一個例外——鷹巢。
  與此相反的是歐文斯峽穀派俞特人,他們居住區的土地相對肥沃,矮鬆茂密,動物繁多,每一部落由幾個村莊組成,各自占據著峽穀的一部分,向歐文斯兩岸的山區延伸,各部落領土疆界主要靠社會和宗教手段維持,偶爾也訴諸威脅,甚至攻擊,人們頂多邀請其他部落的人們,特別是親戚,到自己的領土內采集一些矮鬆果。
  大盆地部落人所表現出來的靈活性也存在於其他哺乳動物之中,無論是人還是動物,該靈活性總是與居住區內重要資源的豐富程度和分布的廣泛程度相關,至於靈活性的表現幅度,則因種類不同而異,人類靈活性的表現幅度相當大,但仍然不能包括所有動物的行為模式,從這個意義講,人在表現自己領土行為方麵是有先天局限性的。
  領土主義的生物學公式可以輕易地解釋現代社會的財產所有製。如果用不帶感情和矯飾的的概括來描述領土行為,它就會變得親切、熟悉,並受到新的注意,因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就處於領土主義的控製之下。而且很突出,甚至非常特殊的是,說到底,人們攻擊行為特征還隻是一種哺乳動物的特性,每個社會都形成一套特殊的規矩以確保個人財產和生存空間,社會學家,彼埃爾·範·伯格曾對今天西雅圖附近休假者的行為途行過如下描述:
  進入某一家庭之前,來訪者,特別是沒有事先約定的來客,一般都要以某種方式表示自己的身分,引起主人的注意,向主人招呼,為自己的來訪可能造成的打擾表示歉意等等。如果在門外碰上主人,應立刻有所表示。直接見到大人是最好不過了。如果先碰上孩子,要先問其父母在何處。如果在門口沒有見到大人,就應敲門或呼叫以表明自己的到來。隻有得到認可並受到邀請時,才能跨過門檻進入房內。來訪者自由活動的範圍也隻限於起居室,要到衛生間和臥室等其他地方還應征得主人的同意。
  來訪者到來後,度假居住區的其他成員把他視為主人的延伸,也就是說,來訪者的領士權力僅限於主人的居住區。主人還得為客人任何侵犯他人區域的行為負責。小孩們也被看做是父母或成年看護人的延伸,他們本身不具有獨立的地位,所以,孩子們侵犯他人區域的行為,特別是反複發生時,均由父母或看護人負責。
  度假居住區的所有成員均可使用居住區內那條肮髒的小徑。人們通過小徑進入各自的小區域,或者在小徑上散步。主人們在室外相遇時都禮貌地互相打招呼,但未經同意不能擅自進入別人的區域。當然,進入別人區域較之進入他人房內要隨便得多。
  戰爭可以定義為違反各社會團體所遵循的複雜而權威的領土法規的暴力形式,好戰政策的力量在於種族中心主義,即個人對家族和部落成員非理性的極端的忠誠,一般來講,原始人把世界分為兩部分:(1)近環境,包括家庭所在地、本地村莊、家族、朋友、家養動物和女巫。(2)遠環境,包括附近的村莊、其他部落或家族的同盟、敵人、野獸和魔鬼,這樣劃分有助於區別哪些是可以攻擊的敵人,哪些是朋友,把敵人恐怖化甚至降格到非人的地位,更能表明敵友之間的差異。
  巴西蒙都魯庫獵頭人就是如此區分敵友的,他們實質上是把自己的敵人視為大型獵物,蒙都魯庫武士談起非蒙都魯庫人就好象在談論西端和貘一樣,誰獵取了人頭,誰的地位就會提高;人們相信他具有了超自然的森林力量,他也因此獲得了威信,戰爭已成為一門藝術,蒙都魯庫人追捕其他部落人時很講究技巧,象是在追捕一群群極其危險的動物。
  蒙都魯庫人的襲擊計劃得十分周密,他們通常乘著天亮前的黑暗悄悄地包圍敵人的村莊,巫師們大作其法,使被圍者昏昏入睡,進攻於黎明時分開始,一支支火箭射向草屋,人們呐喊呼叫,從森林裏衝進村莊,把居民們趕到空地,盡可能多地砍下成年居民的頭顱。由於要殺光全村人非常困難且風險極大,所以他們往往帶著人頭迅速撤出村莊,一直走得筋疲力竭才稍加休息,然後返回住地,或撲向下一個目標。
  W·H·德漢重新分析了R·F·默菲研究蒙都魯庫人的資料,他提出的觀點是令人信服的。德漢認為,戰爭和狩獵都是蒙都魯庫人適應環境的直接結果,它們給蒙都魯庫獵頭武士的發展和適應性帶來了好處.默菲以傳統的自然科學方法,運用蒙都魯庫人和其他原始戰爭的範例總結出三個互相排斥、互相衝突的假說。這些假說似乎完全排除了遺傳與文化之間存在著一定關係的可能性。
  假說1:原始社會戰爭文化傳統的演變與人的生存繁殖能力沒有關係。人們打仗有各種各樣的文化原因。這些原因與人的遺傳適應沒有內在的聯係,也就是說,與個人及其近親的生存與繁殖都沒有關係。社會生物學的原理並不能圓滿地解釋戰爭。更恰當的理解是,應把原始戰爭看作是一個純粹的文化現象,看作是社會組織和政治安排的產物,而社會組織與政治安排本身與生物學適應性沒有什麽關係。
  假說2:原始社會戰爭文化傳統的演變方式,是有選擇地保留那些能全麵提高人類遺傳適應性的特性。人們進行戰爭,是因為他們及其近親試圖在與其他部落及本部落其他成員的競爭中取得優越而持久的繁殖能力。盡管看起來有些矛盾,戰爭還可能正好是下述規律的一個實例:文化實踐通常具有進化論意義上的適應性。
  假說3:原始社會戰爭文化傳統的演變,是一個推崇武士的自我犧牲精神的群體選擇過程,武士參戰隻是為了群體的利益,他們並不指望能給自己和近親帶來什麽好處。所以,對占優勢地位的部落來說,可以通過增加利他主義勇士的絕對數量來擴張自己,盡管在戰爭中具有這種素質的武士數量會相對下降。暴力攻擊的傾向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它說明在一定程度上文化實踐是受某些遺傳特性影響的;這些遺傳特性對群體有利,但對具有這些特性的個人卻沒有什麽好處。
  上述第二個假說能較好地解釋蒙都魯庫獵頭武士們的行為方式。凶猛殘忍和勇敢無畏會給人帶來直接而具體的好處。目前尚無可靠的人口統計數據,但已有間接的證據表明,由於缺少高質量蛋白質,蒙都魯庫人的發展曾受到限製(現在仍然如此,雖然生活已比較安定),草原上蒙都魯庫人原始居住區中,最重要的“密度決定因素”似乎是獵物的數量。特別在附近雨水充足的森林中有著大量的西豹,狩獵是男人的日常工作。西豹總是成群結隊。因而狩獵者一般也是集體行動,他們獲得獵物後,再根據嚴格的規矩分配給村內各家,附近部落的人們也在這塊界限不明的土地上爭奪同一資源,當蒙都魯庫人襲擊別人村莊,殺害大批競爭者時;他們占有和享受的森林資源也隨之增加。在成功的蒙都魯庫獵頭人身上,戰爭的生物效果是一目了然的。
  然而,蒙都魯庫人自己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進化論意義。他們的尚武行為都帶有濃厚的、強大而又盲目的習慣性和宗教色彩,獵頭僅僅是存在的賦予,在蒙都魯庫人的傳說中,他人的領土防衛或挑釁從來不是戰爭的緣由,非蒙都魯庫人生來就應是獵取的對象,默菲寫道;“可以說,隻要有敵人部落存在,蒙都魯庫人就要挑起戰爭。而敵人這個詞就是指其他任何不是蒙都魯庫人的群體。”蒙都魯庫人傳統的宗教活動主要有兩個內容:乞求上天保佑他們有豐富的獵物資源;舉行儀式,要求人們遵從保護獵物資源的各種條規。蒙都魯庫人相信“母親”這個超自然的精靈,會很快地報複那些僅為獸皮而獵取但任其屍體腐爛的人。所以毫不奇怪,在蒙都魯庫人心目中,敵人的概念從屬於獵物的概念.人們也把成功的獵頭人稱之為“西豹之母”。當然,蒙都魯庫人所以具有上述習慣並不是他們了解生物學相幹競爭、密度決定因素等原理,以及動物和人類統計學。他們心目中的世界是簡單生動的,隻有朋友、敵人、獵物以及起著中介作用的森林精靈,這森林精靈所起的作用,跟科學理解上的生態學相同。
  有組織的暴力行為的特定形式,不是遺傳性的,並不存在什麽基因決定人們是采用平台酷刑,還是采用支柱酷刑,是獵取人頭,還是嗜食同類;是決鬥,還是滅絕種族。然而,在確定攻擊行為的文化組織方麵卻有一定的先天因素,所謂先天因素,就是能將有意識的行為與基因遺傳的原始生物過程區分開來,文化賦於攻擊行為的特定形式,並促使部落全體成員都照此執行。
  攻擊行為的文化演變似乎受以下三種力量的製約:(1)學習集體攻擊形式的遺傳傾向。(2)社會發現自我的環境所強加的各種必要性,(3)群體曆史,它使群體可能否定一種文化形式而采取另一種文化形式,如果按照發展生物學的更為普遍的比喻,經曆著文化演變的社會,可以說正沿著一片漫長的、不斷延伸的斜坡下移,各種有組織的攻擊行為形式就象一道道深溝遍布斜坡,文化不進入這條溝,就會進入那條溝,完全回避是不可能的,溝的形成取決於學習攻占性反應的先天傾向和居住區物質特性之間的相互作用,這些物質特性有利於某些特定的反應形式,社會向什麽方向發展是受其前文化特性所影響的。
  這樣看來,蒙都魯庫人數量的發展顯然受到缺少高質量蛋白質的限製。因此,他們不斷完善獵頭技術以減少狩獵區域內的競爭,委內瑞拉南部和巴西北部的雅諾瑪摩人的情況更好相反,他們正處於暫時的人口發展高峰和區域擴張的高峰時期。雅諾瑪摩人的發展限製因素不是食物,而是女性的可得性,動物社會生物學有一條已部分得到驗證的原理是:當物質豐富,又無凶猛天敵時,雌性就易於成為限製動物增長的密度因素。正如N·查格農指出,雅諾瑪摩人進行戰爭主要是為了爭奪女性,為在爭奪女性中死去的人們複仇。這個結論並不是輕易得出的,也不是偏見。雅諾瑪摩人一直被稱之為“凶殘的人”,這並不冤枉,查格農曾經研究過的一個村莊在19個月內曾被鄰近村莊襲擊了25次,雅諾瑪摩男人中有1/4死在戰場上,但活下來的男人在繁殖後代方麵都卻相當出色,某一村群的創始人有8個妻子,生了45個孩子,他的孩子們生殖能力也不遜色,整個村群中大約有75%的村民都是他的後代。
  很明顯,攻擊行為的特定形式,如采用伏擊還是采用公開的進攻,用石斧還是用竹矛等,都要受到手邊的材料和某些易於沿用的習慣的很大影響,按照克勞德·列維·施特勞斯的絕妙說法,文化是不擇手段的,攻擊性文化的產生過程目前還不十分清楚。我們如果要全麵地理解人類社會攻擊性文化的演變,必須從三個角度來考慮攻擊性的決定因素:(1)最基本的先天生物因素;(2)現時環境的要求;(3)對文化演變有一定作用的偶然因素。
  盡管有證據表明,人類的生物性促成了人類有組織的攻擊行為演變,同時在人類曆史初期的許多社會中起著指導作用,但攻擊行為演變的最終結果是由日益為理性控製的文化過程確定的,戰爭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使我們看到了生物傾向的擴張。原始人把世界分為朋友和敵人,對於外來的,那怕是非常弱小的威脅,他們都會產生迅速而強烈的情緒反應。隨著酋長和國家的興起,這種傾向固定化了。某些新興的社會把戰爭當做執行政策的工具。悲劇在於,戰爭工具用得最熟練的社會也就是最成功的社會,戰爭的演變是一種自動催化反應,是任何人也阻擋不了的,因為,任何人如果一廂情願地企固扭轉演變的進程,就會成為戰爭的犧牲品,這裏是一個新的自然選擇方式在起作用,昆西·賴特在其開創性的著作中寫道:
  文明產生於好戰的民族。和平的采集-狩獵民族被驅趕到偏遠地區,逐漸地消亡或者同化。他們隻能帶著某種莫名的滿足感,觀望著那些曾經非常有效地運用戰爭工具摧毀自己的民族發展壯大,最後反過來又成為戰爭的犧牲品。
  人類學家,K·奧特拜因對46種文化中影響好戰行為的各種變量進行過定量分析,他的研究範圍甚廣,包括了從相對低級的蒂維人、幾瓦諾人到現代社會的埃及人、阿茲台克人、夏威夷人和日本人。其主要結論不出人們所料,隨著社會結構日趨複雜和權力日益集中,會產生出一些十分複雜的軍事機構和非常高級的戰爭技術,社會的軍事技術越先進,越複雜,就越有可能擴張其領土,取代同自己競爭的文化。
  文化演變與有組織的暴力行為交織在一起,促進了文明的進步。在今天這個時代,文明已經發展到距用原子彈自我毀滅隻有一步之遙的境地,然而,每當局勢發展到最後關頭,如在古巴、中東等事件中,各當事國領袖們還是有能力扭轉局勢。用A·埃班關於1967年阿以戰爭的名言來說就是:理智是人們的最後武器。
  不僅如此,甚至整個戰爭的演變都是可以逆轉的,即使是已經根深蒂固的文化實踐也是如此,在歐洲人到來以前,新西蘭毛利人是當時世界上攻擊性最強的民族之一。毛利人大約有40來個部落,他們相互之間經常襲擊,血腥殺戳。各部落都詳細記錄了侵辱、仇視和報複事件。毛利人把捍衛個人尊嚴和勇氣推崇為最佳品質,把以武力取得勝利視為最高成就。研究原始社會戰爭的專家安德魯·維達認為,促使毛利人進行戰爭的主要原因是生態競爭,複仇使爭奪土地的戰爭公開化,進而發展為領土征服,毛利人以親族關係為基礎組成同盟,領土擴張界限分明,以侵占最沒有親緣關係的人的領土為準則,1837手,尼加秘希人分為互相衝突的兩派。當荷基楊卡武士前來助戰時,他們無法決定到底站在哪一方,因為從血緣上講,交戰的雙方與荷基楊卡人關係相同。這一類領土戰爭的主要結果是能穩定人口,當某些群體人口增加而變得擁擠時,他們便通過取代或壓縮其他敵對群體的辦法進行擴張,毛利人的總人口一直保持在一定的密度水平,但其內部各群體、各部落的人口卻始終變化不定。這種現象與肯尼業獅群的情況相類似,領土行為起著控製生態的作用。
  歐洲火藥武器的引入最終打破並扭轉了毛利人這種可怕的平衡,可以理解,當毛利人最初從英國殖民主義者那兒看到滑膛槍時,他們完全被迷住了。
  1815年,一個族行者對這種情形曾有過記載:
  我端起獵槍,瞄準鄰近樹上的一隻鳥開了火,碰巧打中了。殊不知,這竟使全村男女和小孩極為迷惑不解。這些人弄不清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他們大聲喧嚷,其吼聲震耳欲聾。這充分表明,用獵槍打死鳥這件事顯然使毛利人萬分驚奇,我把打死的鳥遞給他們。他們察看得非常仔細。這時,我又向同一樹上的另一隻鳥開槍,又打中了,這再次使他們驚奇不已,其驚歎聲更響。
  沒隔幾年,毛利人頭領們都有了自己的滑膛槍,並且在鄰居部族頭上顯示出巨大的威力,有一個名叫洪傑·希基的尼加秘希頭人從英國商人手中買到了300條槍,開始了征服別人的事業,希基在1828年去世前,他與同夥們進行了無數次征戰,殺害了數以千計的人,盡管他們的直接動機是為過去的敗績複仇,但並不是說他們就沒有擴大尼加秘希人權力和領土的意圖,結果,其他部族為了在不斷升級的敵對行為中重新獲得自己的均勢,也加快了武裝自己的步伐。
  武器競賽很快變成了自我局限,勝利者也要付出高昂的代價,為了得到更多的槍支,毛利人花了大量的時間生產能與歐洲商人交換武器的亞麻布和其他產品,而為了生產更多的亞麻布,很多人不得不遷居到潮濕的低窪地,給果大量的移民死於疾病。在大約25年的滑膛槍戰爭中,整整有1/4的毛利人死於與衝突有關的各種原因,到1830年,尼加秘希人開始懷疑用戰爭的方式進行複仇的必要性與價值。很快,舊的價值觀被打破了,到19世紀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全部毛利人迅速轉向基督教,部落戰爭也完全停止了。
  總而言之,人類攻擊性既不能解釋為天使的瑕疵,也不能解釋為獸性本能;它也不是惡劣環境的病態產物,人類在麵對外來威脅時都會表現出強烈的本能,以幾乎失去理智的仇恨反擊外來威脅,進而戰勝威脅,確保自己的安全,人的大腦看來確有以下功能:能將人分為朋友和異己,就象鳥類能學會識別領土鳴調,會參照北極星方位飛行一樣,人一般對於陌生人的行為都心懷疑懼,都願意以攻擊的方式解決衝突,上述學習法則很可能是人類在長期進化中逐漸演變發展而來的,它們給遵從這些法則的人們帶來一定的生物優勢。
  暴力攻擊行為的學習法則在相當程度上已經過時了,人已經不再是用長矛、刀箭和石斧解決爭端的原始人了,但是,承認這些學習法則的過時並不等於消除它們,我們隻能繞過它們,為了限製它們的作用,我們必須有意識地采取心理發展中困難而稀有的途徑,以控製和減少人類學習暴力的傾向。
  據說雅諾瑪摩人中有這樣的說法:“我們厭倦戰爭,我們並不想再殺人,但是,別人都常常狡詐,我們不能信任他們。”顯而易見,人都會這樣想的,如果把和平作為目標,那麽學者和政治領袖們就應當明白,深入研究人類學和社會心理學,並公開地把人類學和社會心理學知識當做政治學和日常交際學的一部分內容,是頗有益處的,人類應當加強、促進政治和文化聯係,這樣能打破人原有的單一忠誠感,使和平有一個持久堅實的基礎。長期以來,科學家、偉大的作家,實業界的成功者以及馬克思列寧主義者一直在無意識地多多少少地進行著這方麵的工作,如果人們進一步加強聯係,未來的人們就會更難於把其他民族看做是與自己在種族、語言、宗教、意識形態和經濟利益等方麵有著共同特征,然而卻完全分離的各個群體,毫無疑問,還存在著其他方法,使我們能從人類的利益出發,適當地約束人類所具有的攻擊性。

  (錢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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