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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奉獻是神的挑戰. 不交神大怒,降災與你. ZT inside

(2007-03-19 11:27:06)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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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神的挑戰

汪活泉 牧師

經文:瑪拉基三章十至十二節

一位牧師在主日崇拜時,以啟示錄廿二章十七節為經文講解神的恩典,他的重點是,神 的恩典是白白的,凡渴慕的都可以來得。散會後他在門口與會友們握手道別,一位姐妹 對他說:“牧師,我聽你說神的恩典都是白白的,為何在崇拜時要收奉獻?”她的問題 反映出今日許多信徒共有的一個錯誤觀念。他們認為神的恩典既然是白給的,教會就不 該收奉獻,甚至教會的一切東西,都應該是免費的,例如聖經啦,詩本啦,雜誌啦,甚 至主日午餐也應該免費供應。其實世上每樣東西都需付代價,神的恩典是白給,因為耶 穌十字架上為你我付出了最重要的代價。

瑪拉基三章的經文使我們讀後感到驚奇,神要祂的選民,將收入的一部份拿來奉獻,並 且說這是當納的。新約的基督徒與舊約的以色列人,都是神的選民,神向他們說的話, 也是向我們說的。我們要從這幾節經文來思想基督徒的奉獻。

一、為何要奉獻

為什麽神要我們奉獻給祂?或說,神憑什麽向我們作這樣的要求呢?至少有三個理由:

1. 神是創造的神

第十節的話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萬軍”是指神所創造的一切,稱神為萬軍之耶和華 ,就是稱神為創造萬物的主,宇宙的一切都從祂而來。我們是空手來到世界,一切所有 都是神賜與;聰明的頭腦,賺錢的本領,健康的身體,寶貴的機會等,使我們在祂所造 美麗的世界,不但存活,而且享受祂所造的一切。祂既是厚賜與眾人的神,祂也有權要 眾人將收入的一部份奉獻給祂。我們奉獻,隻是一種象征,也是一個提醒,要我們不忘 記,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也是屬於祂的。

2. 神是救贖的主

這裏所說“當納的”是表明神曾吩咐過,要他們將部份的收入獻給神。神在何時吩咐他 們的呢?是把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之後,神先拯救,然後才向他們要求,所以奉獻是所 有蒙救贖的人,向神表達感恩的方式。神藉耶穌把我們從罪惡的淤泥中救出,將我們的 腳放在磐石上,使我們口唱新歌,又賜我們永生,如此恩典,難道不該感恩嗎?我們所 獻的不夠報答祂恩典的千萬分之一,我們應該存喜樂的心來奉獻。家父信主後,慷慨奉 獻,因他經曆到神的再造之恩。如果你已經蒙了神的拯救,也應感恩,實行金錢的奉獻 ,因為神不但是你的創造之主,也是你的救贖主。

3. 神有特別的愛

本書第一章記載著神與選民的一段對話。神說:“我曾愛你們”。他們卻說:“你在何 事上愛我們呢?”神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麽?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以掃與雅 各都是亞伯拉罕的孫子,以撒的兒子,按名份,長子以掃應繼承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 ,然而神卻讓雅各和他的後裔去繼承,並且稱雅各的後裔為自己的選民。這是何等的大 愛,是不應得而得的。神既這樣愛他們,神也要求他們愛祂,奉獻給神隻不過是愛神的 一種行動而已。神對我們也有這種特別的愛,使我們因信主成為祂的兒女,這不是因為 我們比別人好,乃是神特別的愛。我們應該讚賞神的大愛,也應學習愛神。愛神最實際 的方法就是奉獻自己,包括我們的錢財。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心也在那裏”。我 們的心若愛神,就一定肯奉獻。

二、應如何奉獻

1. 奉獻十分之一

神要祂的選民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要他們享用十分之九,或者有人想,為何神要人奉 獻錢財,難道神也有缺少嗎?神說:“使我家有糧。”當時神的家就是聖殿,在聖殿有 祭司和利未人辦理神的事務,他們是分別為聖,專一事奉神的,神要選民奉獻,就是給 祭司和利未人作生活費用。新約也有如此的教訓,保羅曾向哥林多的教會說,這是神的 意思,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所以今日基督徒所奉獻的十分之一,至少作四種用途:

(1) 作宣教的費用。傳福音救靈魂需要費財費力。

(2) 供應牧師或傳道人的生活。

(3) 作聚會場地或教堂的費用。

(4)幫助經濟拮據的人,尤其是本堂的會友。

有人以為十一是神為舊約的選民所定的標準,新約的信徒不必遵守。其實新約信徒蒙恩 比舊約的選民更多,豈能比他們奉獻得更少呢?我們不必以律法主義的精神來奉獻十一 ,但我認為十一奉獻是很好的起步點。如果每一會友都能實行十一奉獻,教會便不會缺 少,神的聖工,也不會受攔阻。願主感動我們各人,樂意地實行十一奉獻。

2. 全部送入倉庫。

倉庫是在聖殿裏,聖殿也就是神的家。神要舊約的選民將十一奉獻送到聖殿,使神的家 有糧,祭司與利未人便可專心為神辦事。新約的時代,神的倉庫是教會,因為教會是永 生神的家。我們應將十一,奉獻在自己所屬的教會裏。神說要全然送入,就是全部的十 一都送入倉庫,這樣不但教會所需的可以充足,教會也可負起責任,每月以固定的經費 ,支持不同的宣教機構。如果個別信徒對某些福音機構有負擔,可在十一以外,憑信心 和愛心作額外的捐獻,這必定會蒙神悅納的。

三、奉獻的祝福

雖然奉獻十一是選民應盡的本分,如果他們認真地去實行,神還賜他們特別的應許,第 十節下到十二節有三個應許:

1. 開天上的窗戶傾福

聖經多處提到“天上的窗戶”如創7:11;8:2;王下7:19; 賽24:18。有的形容降禍,有的形容降福。不論降福或降禍,都是大幅度的,令人難 以置信。這個應許的意思是,神要賞賜他們的,會遠超過他們奉獻給神的。因著主的救 贖,我們也可以享受這個應許,如果我們肯照神的旨意實行。有人說還未見一個窮人, 是因為奉獻而成為貧窮的,我隻見過因樂意奉獻而蒙神大大賜福的人。有位年輕人從小 養成奉獻十一的習慣。進神學讀書時,每周的收入,付膳宿費尚嫌不足,如何能繼續奉 獻十一呢?但他憑著信心,先將十一獻上。不久,奇跡發生,神使他找到一份工作,每 周收入超過以前約兩倍。如此,不但能繼續獻十一,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尚可有積蓄。 以後見證神的信實說:“瑪拉基三章的應許是真實可信的”。

2. 祝福他們的事業

神說祂要為他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他們的土產,他們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 果子,這第二個應許是要保護他們的事業,使他們手中所作的都順利。這應許對新約時 代的信徒是否也有效?美國曆史上的一些企業家就經曆到這個應許如桂格麥片公司的創 辦人,高潔牙膏製造商,並製造開山築路重機器的商人,他們都是奉獻十一的,神按照 祂的應許賜福給他們的事業,使他們的收入越來越多,以致他們不斷地增加奉獻,甚至 到十分之六或七。可見神在今日仍然尊榮那些對祂的話語認真的人。

3. 成為別人的祝福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如果神的百姓肯聽從神,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上,神必敞 開天上的窗戶傾福,必保護他們的事業,並且他們要被人稱為有福的,進而成為別人的 祝福(參亞8:13)。這不是說他們不會遇見難處,乃是,即使遇見難處也會有正麵的 結果,令別人稱羨,成別人靈感。九四年二月,我經曆了一樁意外事件,我的車在車房 被偷走,幸虧我有保險,可是失去的車已三年舊,保險公司又能賠償多少呢?賠來的錢 是否足夠買另一輛車呢?我想的那麽多是因為再一個月我就要退休。感謝神,一個月後 保險公司賠來的錢隻加五百元就可買到一輛新車,並且性能比前車更好,這無疑是神賜 給我一個退休禮物,神是何等奇妙與信實!

神在這裏不但向當時的選民挑戰說:“試試我”。今天也向我們挑戰,要我們試試祂。 如果我們肯接受這個挑戰,憑信獻上十一,我們必定會經曆祂的信實,祂的話句句都是 可信的。



衷心感謝洛杉磯華人教會同工聯會淮予使用此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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