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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裏子:《經學通論》摘錄(44)

(2011-08-11 18:44:27) 下一個

3 群經略說

 

3.6 論語

 

3.6.2

 

    

     就其編輯方式而言,且不說衡之以今日的標準,即使與戰國時代的著作諸如《莊子》、《荀子》、《韓非子》等相比,《論語》也明顯雜亂無章。不僅篇章的劃分與內容無涉,各篇的題目也與內容無關。其中《鄉黨》一篇記敘孔子日常生活習慣,體裁與其餘各篇不合;《子張》一篇通篇記錄孔子弟子的言論,而無“子曰”,恐皆為編輯者誤入。其餘各篇就其內容而言,可以分為道德論、政治論、認識論與雜記四個類別。

 

     但凡論及君子者,皆可歸入道德論。比如: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君子無所爭。”

            “君子不器。”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如是,顛沛必如是。”

            “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司馬牛問君子。子曰:‘君子不憂不懼。’曰:‘不憂不懼,斯謂之君子已乎?’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

“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君子之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          

“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子貢曰:‘君子亦有惡乎?’子曰:‘有惡。惡稱人之惡者,惡居下流而訕上者,惡勇而無禮者,惡果敢而窒者。”

            “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

“汝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君子懷刑”之說,發人深省。當先秦之時,非儒者大都視儒為亂法之徒;儒既興之後,自視為儒者大都鄙視尚法者為“刀筆小吏”。故儒法之不兩立之說,不脛而走。孔子既標榜“君子懷刑”之說,可見孔子必不以崇尚法製為非。由此觀之,但凡亂法之儒與鄙視法製之儒,或即孔子所謂“小人儒”耶?

“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雲雲,亦發人深省。子產,鄭國之執政,曾鑄刑書,法家代表人物。孔子曾批評其鑄刑書,於此則稱道其為人與為政之合乎君子之道。鑄刑書,與孔子鼓吹的儒家禮治思想不合,故批判之;為人與為政與孔子鼓吹的君子之道合,故稱道之。由此可見,在孔子心目中,不僅小人可以為儒,君子也可以非儒。

 

從以上引文可見孔子所謂的君子,其實包含三種不同的定義。

其一,為孔子心目中的標準人格。作為這種用法的對立麵的“小人”,指道德敗壞之徒。“君子之道者三”,“君子有九思”等,可以視為此定義之代表。

其二,指在上位者或應當居上位者。這種用法的對立麵,可以是“小人”,可以是“民”,也可以是“野人”。稱樊遲為“小人哉”的“小人”,就是這種用法的“君子”的對立麵,與道德敗壞與否無關。“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則是與“野人”相對之例。

“先進於禮樂”雲雲,傳統的解釋皆欠通順。由中國科學院哲學研究所中國哲學史組編輯而成的《中國哲學史資料選輯》對這段文言的白話譯文是:“先進於禮樂的前輩,現在卻被看做質樸的野人;後進於禮樂的後輩,現在卻看做文雅的君子。如果讓我來運用禮樂,我還是依從先進。”譯文基本因襲前人之說,稍加潤色,以企言之成理,其實則不僅仍欠通順,而且失諸妄自增添。比如,“文雅”與“質樸”,原文無有;兩句“現在卻看做”亦不知從何而出。

曆來對這段話的解釋之所以欠通,正是因為誤會“君子”在此處之意為道德的模楷。《選輯》之所以會妄增“文雅”與“質樸”,亦因如此誤會所致。其實,此文中之“君子”當理解為“在上位者”或“在朝者”,與“君子”相對而言的“野人”則當理解為“在下位者”或“在野者”。倘明乎此,則不難明白孔子這句話應當理解為:“精通禮樂而身在草莽,荒疏禮樂而身居廟堂;如讓我在這兩種人中選擇可用者,我選取精通禮樂的人。”《選輯》把“如用之”的“之”釋為“禮樂”,亦非是。

其三,第一、第二兩種定義兼而有之或模棱兩可於第一、第二種定義之間。比如,“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中的“君子”,兼第一、第二種定義而言。“人不知而不慍”是孔子所賞識的一種高尚品德。然而,就一般小民百姓而言,自然如此,無須有修養方能臻此地步。隻有對於在上位的人或自以為應當居上位的人來說,“人不知而不慍”方才構成一種高尚人格。“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中的“君子”,則為模棱兩可之例。

            孔子所謂的君子之所以會具有如此三種不同的定義,當是因為在孔子心目中,但凡在上位的“君子”,都應當具備“君子”這種標準人格;不具備“君子”這種標準人格,也就不配為在上位的“君子”,因而“君子”的第一、第二兩種定義應當吻合,從而出現第三種貌似混淆實為統一的第三種定義。

如今廣為流行的曆史理論是:先秦屬於貴族社會,貴族社會的特點之一,是能否居上位,視血統而定,其餘無與焉。血統非王、非侯、非公卿、非大夫,則居上位無望。考之以史實,則並不盡然。比如,蘇秦遊說不成、大困而歸之時,被人譏笑為不守經商者的本分,可見蘇秦並無貴族血統而是商人出身,卻在日後憑借口才貴為六國之相。呂不韋本是陽翟大賈,非貴族出身甚明,因以錢財交接秦國公子而後得以執秦國之政。雖不能位極人臣,卻也貴為王侯之坐上客者,如魏公子信陵君的門客侯贏、朱亥,前者為門房,後者為屠戶,更是出身下賤的所謂市井小民。可見在春秋戰國之時血統固然為出身的途徑,尚有其他的途徑在,而孔子所主的途徑在“君子”人格。

            然則,何為“君子”人格?竊以為“君子有九思”中的“九思”,可以視為“君子”人格的具體定義或者細節定義,而“君子之道者三”中的“三”者,則可以視為“君子”人格的抽象定義或原則定義。“九思”之說明確淺顯,勿庸深論。至於“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中的三“者”字,皆承襲“君子之道者三”而來,指“道”而不指“人”。但凡解釋為“人”,比如,釋“勇者”為“勇敢的人”者,皆失之。

 

            關於“仁”與“恕”的探討,也當歸入道德論之類。比如,“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說“君子”是孔子的人格標準,那麽,“恕”就是孔子的道德標準。然則何為“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恕”。

基督教信奉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的教條,意思是:“己之所欲,施之於人”。或以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與“己之所欲,施之於人”有異曲同工之妙。其實不然。何以言之?曰:前者保守,後者激進;前者假設人之所不欲者相同,後者假設人之所欲者相同;前者不屑談“欲”,後者忘卻“不欲”;前者或無功,後者難免無過。“己之所欲,施之於人”,不無以己之意強加於人之嫌,故前者雖出於兩千年前的中國人之口,卻更符合當今西方強調個人意願的原則。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凡兩見於《論語》。其一為以上引文。其二見《論語·顏淵》:“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

既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解釋“仁”,又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解釋“恕”,可見“恕”與“仁”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孔子向來以“仁”為修身的最高準則,而對於子貢之問卻不以“仁”字而以“恕”字作答。何以如此?當是“恕”較“仁”的範圍為狹,因而更能符合“一言”之問。由此推之,“恕”當為“仁”的組成部份之一,或更精確地說,當為“仁”的核心部份。《論語·裏仁》:“曾參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其意正與此合。

 

            最能體現孔子對“仁”的定義的另一說,見《論語·陽貨》:“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純粹屬於修身的範疇,“恭則不侮”雲雲,則由修身進而至於治國,可以說是對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引伸。以修身為基本,以治國為目標,此正孔子學術之特色。

 

           

《論語》所錄孔子論政之言甚少,最能體現孔子政治思想者為以下三例:

其一,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其二,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其三,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的說法,以誇張的手段無限地強調“取信於民”的意義。“道之以政”雲雲雖然明顯以“禮治”為首選,亦未嚐否定“法治”,不過視之為其次的選擇而已。“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之說,表現出十分強烈的實用主義色彩,實開“少談主義”論與“黑貓白貓”論之先河。

 

     《論語》所錄孔子有關認識論的言論也不多,大致有以下七點:

     其一:“吾嚐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其二,“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其三,“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

            其四,“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其五,“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其六,“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其七,“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其一,說明孔子不主張“悟”,認為思考本身不能產生“知”,想要有“知”,必須通過“學”。

其二,說明孔子認為“學”與“思”是產生“知”與“識”的互補手段,二者不可一缺。無“學”則無“知”,無“思”則無“識”。

其三,說明孔子認為可能存在“生而知之者”。

其四,說明孔子實際上並不見得認為存在“生而知之者”。

其五,說明孔子認為“認識”的範圍由人決定,人不受“認識”的限製。

其六,說明孔子認為未來的事情可以預見。

其七,說明孔子對於生前與死後皆取避而不談的態度。但凡宗教,皆以生前與死後為其認識或者說信仰的核心。孔子不談生前與死後,故孔子的認識論與宗教無關。

 

但凡不能歸入以上三類者,不妨一概歸入雜記類。雜記內容龐雜,其中最能引起爭議與致誤會的言論莫如以下兩則:

其一,“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

據此而批評孔子對於女性的見解未能超越其時代,可。據此而將中國曆史上女性之遭受歧視歸咎於孔子或儒家思想,則未見其可。女性之遭受歧視,實為人類社會所共有的普遍現象。認為男女應當平等的觀點遲至近代方才出現,即使在最早提出男女應當平等的社會,女性至今未能取得與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但凡曲解“女子”與“小人”以企為孔子辯護者,純屬多餘。

其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不讚同孔子的“正直”觀,可。據此而抨擊中國傳統法治思想不如西方之公正,則不可。何以言之?因為西方法治思想未嚐不與孔子之思想同。舉例而言,美國無論刑法抑或民法,皆予配偶拒絕指證對方的特權(英文稱之為 marital confidences privilege marital communications privilege)。配偶雖非父子,允許“夫為妻隱,妻為夫隱”與允許“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皆為置親情於司法公正之上的反映,就法治公正與親情的取舍而言,並無二致。抨擊孔子之“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有礙司法公正而放過西方法製的“夫為妻隱,妻為夫隱”,倘若不是出於對西方法治思想的無知,就必然是出於對西方法治的盲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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