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是神話,必然會破滅。
前不久,Google 在中國遭政府封殺。
今日,Wikileaks 首先在美國遭到政府與媒體封殺,然後在世界範圍內遭到封殺。
有什麽不同?
Google 在中國提供中國政府不願意公布於眾的消息。
Wikileaks 向世界提供美國政府不願公開、其他國家政府也未必願意公開的消息。
Wikileaks 的命運,證明“言論自由”不過是一個神話。
無論政治製度為何,一旦觸及政府的利益,“言論自由”必將被冠以“反動”、“叛國”、“泄密”等等的罪名,遭到國家機器甚至國際機器的摧毀。
Wikileaks 成立伊始,其創始人遂遭政府以強奸的罪名起訴。
時間的巧合,不能不令人心生疑竇:
該人當真是強奸犯?
抑或政府企圖強奸“言論自由”?
難言之。嘿嘿!
或曰:何足為奇?言論自由從來是相對。
其實,以為言論在西方民主社會絕對自由者,並不乏其人。
或以為言論自由本來就應該是有限製的。
柞裏子以為:政治性的言論自由應該是絕對的。
或以為Wikileaks 泄露的內容可能導致多少多少士兵喪命,所以,封殺之,理由充分。
其實,令士兵喪命之說,不過是虛聲恫嚇。自從Wikileaks 泄露有關美國正在參與的戰爭消息以來有日矣,有多少士兵因此而喪命?未曾見諸任何報道。
此外,倘若美國政府封殺Wikileaks的真正動機在於保全士兵的性命,則泄露伊始,便當立即封殺之不遺餘力。
事實卻相反,隻是在Wikileaks泄露的秘密牽涉到美國政府要員的形象時,美國政府才對Wikileaks使出殺手。
據報道,Wikileaks在公布消息之前,曾邀請美國政府檢閱,遭美國政府斷然拒絕。如果美國政府封殺Wikileaks的動機當真是為保全士兵的性命,為何拒絕檢閱並從而刪除有關內容?
由此可見,美國政府的目的,顯然是要全麵封鎖,而不是選擇性地封鎖有關戰爭的內容。
有人視能否謾罵政府為言論自由的標準,以能夠謾罵政府為滿足,並從而得出西方民主製度確有言論自由的結論。
其實,就社會而言,能夠謾罵政府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允許謾罵的政府,比較聰明;不允許的,比較笨。
如此而已,並無本質性的區別。
能否觸及政府的利益,那才是本質之所在。
就聰明與笨而言,Wikileaks 的遭到封殺說明兩點:
其一,一旦觸及本質,無論聰明與笨,都不幹了。
其二,所謂聰明,其實也有限。真聰明,怎麽會令Wikileaks事件發生?
嗬嗬!
要不你呆在這幹嗎?
如果你沒看到,沒關係。
如果看到了,裝不知道,那就不地道了。嗬嗬
沒看見這篇報道:
http://news.yahoo.com/s/ap/20101204/ap_on_bi_ge/wikileaks_37
LONDON – WikiLeaks became an Internet vagabond Friday, moving from one website to another as governments and hackers hounded the organization, trying to deprive it of a direct line to the public.
The organization that has embarrassed Washington and foreign leaders by releasing a cache of secret — and brutally frank — U.S. diplomatic cables found a new home after an American company stopped directing traffic to wikileaks.org. Then French officials moved to oust it from its new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