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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裏子:扶貧與入黨

(2009-01-10 09:20:22) 下一個

     據報道,中國中央財政部將於春節前下撥90多億元人民幣,為7,400多萬城鄉貧困人口發放生活補貼。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50元,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建國前入黨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每人180元。

     扶貧是善事,倘若出自個人的慷慨解囊,絕對值得褒獎。既然不是出自個人而是出自政府,是否依然值得褒獎?這就不是不可爭議的了。何以言之?善事並不等同善政,而政府的職責卻恰好是在於施政。

何為善政?一言以蔽之,令舉國上下無貧可扶方才是善政。有貧須扶之時,扶固然善於不扶,畢竟隻是權宜之計而非上上之策。既然有貧須扶,作為政府,應當反省、應當深思、應當為徹底消除貧困而不遺餘力。倘若滿足於扶貧,或者甚至以扶貧為功,顧盼自喜,沾沾自得,則未見其是。

     就扶貧而言,無論資金來源於何處,皆應當以貧困的程度為唯一的扶助標準。但凡附加其他條件,則不能不令人對扶貧的動機產生疑問。在扶貧之時給予城市貧民以高於農村貧民的扶助,可。因為城市物價高於農村。在扶貧之時區別黨與非黨,予入黨者優於不入黨者的待遇,則非政府所宜為。因為政府的職責,是為全國人民服務,而不是為某個別黨派服務。

     倘若以為黨員應當格外犒勞,則應當由黨中央從黨費收入撥款,以政治名目頒發。在扶貧之時考慮政治因素,實為混淆扶貧與犒勞、混淆政府的財政收入與黨的政治收入、混淆政府的職權與黨的功能之陋習,亦未見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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