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日昨看到一段新聞:某人在某公司上班25年,每逢工作日,皆開車上班。近來因為汽油太貴,未免捉襟見肘,決定改開車為騎車。本月15日,此人第一天騎車上班之時,被射殺於途。事情發生在Toledo, OH,凶手如今尚無著落。
讀罷新聞,不禁想起2年前的一次事故。那年感恩節前一日,朔風凜冽,彤雲密布。午後霰飛如撒鹽。幸不多時即止,路麵並無積累。柞某在高速公路的中線星馳電掣,突然,前方慢線一輛黑車180度倒轉,以飛沙走石之勢向某砸來。不暇思索,未及反應,輛車業已對撞,然後分頭撞向公路中間的水泥隔牆。不幸中之萬幸:路上車輛稀少,快線上無車,沒有第三者介入。
肇事車為SUV,重約4000磅。柞某所開者,亦為SUV,重量大致相等。倘若柞某所開者為小車,結果恐怕就不是車毀人存,而是車與人同歸於盡了。事發前幾日,親眼目睹一輛Honda Civic 被一輛SUV撞翻在溝。據次日新聞報道,Honda車主當場死亡而SUV車主安然無恙。
車毀了,得換。兩年前的汽油價格雖然遠較今日為低,已經足以令人叫苦不迭。柞某的SUV高速公路上每加侖汽油隻能行走16英裏,倘若換成省油的小車,油費開銷或可省半。換輛Honda Civic?倘若不是前幾天目睹那車禍,說不定就這麽定了。結果仍舊換輛SUV,換湯不換藥。
兩年來,油價一路高漲。正頗有些懷疑兩年前的決定是否明智之時,騎車人之死的新聞如醍醐灌頂。畢竟,錢為身為之物。人之不存,錢將焉附?但凡想省油錢者,皆不妨再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