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非馬:《最後的刺客·曹沫》(32)
§7 (2)
戲場在柯邑的迎賓館正廳,日子是八月十五,戲是正午差一刻的時候開始的。那時候,齊侯作為主人,已經在廳前走廊上恭候客人。魯君作為主客,首先拾級而上。徐君不曾來,鄒、莒、滕三小諸侯依次跟在魯君之後。每位諸侯都由一名大夫陪同。陪同魯君的,不用說自然是曹沫。曹沫那日披一襲猩紅絲袍,腰下掛一把長劍,劍鞘包金,在猩紅絲袍的襯托之下格外搶眼。曹沫剛剛登上走廊,站在廊邊的司儀大喝一聲:“解劍!”兩個錦衣護衛應聲奔到曹沫麵前,曹沫好像大吃一驚,忿忿然瞪了護衛兩眼方才慢騰騰把劍解下來。我立在齊侯身後,看見曹沫的表演可圈可點,心中不禁暗笑。
五諸侯依次各就賓主之席,接著鍾鼓齊鳴,隨後是一曲排簫與笙的合奏。樂聲停下來之後,齊侯起身離席,走到廳子中央。魯、鄒、莒、滕四國諸侯見了,知道齊侯要致歡迎詞,紛紛起立。曹沫假做攙扶魯君,向前跨了一步。沒人留意,也沒人覺得有必要留意。刀劍不是都解下來了麽?還有什麽可擔心的?所謂沒有人,當然是除我之外。我不僅留意到了,而且也有些擔心。擔心什麽?擔心曹沫失手。如果曹沫不能一出手就得手,那他麵臨的隻有死路一條,誰也不可能出麵救他,包括我在內。這一點,那一日我在望雲樓對曹沫反複交代清楚了。萬一曹沫失手了,他曹沫死而無憾,也絕不會怪我。這一點,那一日曹沫在望雲樓也再三對我講明了。不過,我知道話雖這麽說,曹沫絕不會真的死而
無憾,我也絕不可能對他的死問心無愧。這麽一想,我忽然產生一種衝動,想要製止曹沫出手。不過已經晚了,就在這衝動產生的那一刹那,曹沫出手了。他手上雖然沒有劍,卻依舊用了一招石破天驚,那既是最凶狠的劍式,也是他最擅長的劍式。我同齊侯比過劍,齊侯不是我的對手。如果曹沫手上有劍,齊侯絕對接不下這一招。不過,曹沫手上既然沒有劍,如果齊侯能及時拔出劍來,曹沫的手臂能不被砍下來麽?我沒功夫細想,也沒有必要去細想,因為結局已經在一瞬間完成了。齊侯不僅及時拔出了寶劍,而且及時砍下了一劍。不過,齊侯那一劍砍空了,不是砍錯了地方,是曹沫及時收回了手臂,不僅及時收回了手臂,而且還在收臂的同時甩出了衣袖。不是女人請安時的那種甩法,沒有那麽瀟灑、那麽飄逸。曹沫甩出的衣袖像一股繩,或者不如說更像一條蛇,衣袖不僅纏住了齊侯的劍,而且纏住了齊侯的手腕。但見衣袖一抖,齊侯“啊喲”一聲,劍脫了手,身子一個踉蹌,正好跌入曹沫懷中。曹沫閃開身,伸出右手,一把從背後揪住齊侯的衣領,左手從腰間抽出那雁翎來,架在齊侯喉結之上。廳上頓時一片混亂、一片喧嘩。雍廩率領立在台階之下的衛隊匆匆奔上廳來,看見曹沫手中握著那雁翎,大驚失色地喊了聲:“雁翎刀!”這三個字一出口,廳上頓時鴉雀無聲。一廳子的人好像都被人點了穴道,一個個呆若木雞。
曹沫躊躇滿誌地笑了一笑,說:“不錯。雁翎刀!算你識貨。都把刀劍給我慢慢地放到地上,然後一個個給我慢慢地退下台階去。否則,我就一刀宰了齊侯!”
曹沫說罷,略微放鬆了右手,給齊侯一個喘息的機會,齊侯接連咳嗽三兩聲,勉強吐出:“還不照辦”四個字。
等雍廩領著衛隊退下之後,我對曹沫說:“你雖然手握雁翎刀,隻可惜你並不是雁翎刀主,這裏也不是江湖。你以為你有了這把雁翎刀就能胡作非為了麽?”
曹沫說:“笑話!我曹某人是胡作非為的人麽!”
“那你究竟想幹什麽?”
“討個公道。”
“討個公道?”我說。“那倒巧了。今日齊侯請魯、鄒、莒、滕四位諸侯來,意思正是要請四國與齊國結盟,一同維護公道。”
曹沫冷笑一聲說:“齊人也知道什麽叫公道?”
我說:“你別欺人太甚。你倒說說看,什麽叫公道?”
曹沫說:“齊人要是還知道什麽叫公道,怎麽不歸還侵吞魯國的領土?”
我聽了假做一驚,說:“怎麽這麽巧?要不是你竄出來搗亂,把刀架在齊侯脖子上,齊侯這會兒恐怕早已把歸還魯國失土的聲明當眾宣讀完畢了。”
曹沫聽了也假做一驚,說:“什麽?宣讀歸還魯國失土的聲明?休要哄我!”
我說:“這麽大的事情我怎麽敢哄你。你不信,你問齊侯。”
曹沫把雁翎刀從齊侯脖子上移開一寸,氣勢洶洶地問齊侯:“管仲說的可是真話?”
齊侯與我交換了一下眼色,然後點點頭說道:“千真萬確!”。
這場戲是怎麽收場的?齊國國史有如下記載:魯刺客曹沫脅持齊侯,請與魯君歃血為誓,歸還魯國失土,齊侯處之泰然,欣然應允。魯、鄒、莒、滕四諸侯深感齊侯舍利取義、大公無私之德,心悅誠伏,共推齊國為盟主。這記載雖然忽略了細節,基本屬實。齊侯受了一場虛驚,唉聲歎氣地在床上躺了好幾天。外麵對曹沫劫持齊侯一事的看法不盡相同。有人相信齊侯的確本有歸還魯國領土的意思,有人認為那顯然是被曹沫逼出來的結果。不過,無論是持哪種觀點的人,都佩服齊侯臨危不亂的本事和重諾守信的品質。於是,沒隔多久,徐、衛、陳、許、蔡、燕等國就相繼遣使來臨淄,請求加盟,齊侯於是不再唉聲歎氣,打起精神,興高采烈地做起盟主來。
至於曹沫呢,回到魯國之後,名聲大噪,不僅魯國人把他視為英雄,外邦諸侯卿相也都佩服他的勇氣與膽量,爭相與他結識。麵對這暴起的名譽,曹沫本人卻似乎不怎麽感興趣。我怎麽會知道?因為曹沫在那期間給我來過一封信,信中對絕口不談脅持齊侯的壯舉和功績,卻寫下這麽一段話:
少時一貧如洗,怎麽能掙大錢竟然成了唯一的奮鬥目標。俗話說:饑不擇食,慌不擇路。窮慌了,什麽都幹。甚至連走私與殺人這類君子不齒的勾當,不僅肯幹,而且幹起來還居然問心無愧。後來無意中獲得雁翎刀,原以為是飛來鴻福,豈料化作一場隱禍。不敢再在江湖上混,不得已而藏身軍營。本以為從此沉淪士伍,再無出頭之日。豈料又因禍得福,從無名小卒一旦而為三軍之帥。於是,折矢誓誌:事君以忠、報國以功。又豈料事
與願違,三戰三敗,喪師辱國。正以為山窮水盡、無地自容之際,卻又忽然時來運,……真所謂:命不由人,運不由己!不知究竟是人生如夢呢?還是夢如人生?
看完曹沫的信,心中感到點兒什麽,也許是愁,也許隻是悶。信步走出大門,險些兒與鮑叔撞個正著。我說:曹沫可能要隱退了。你說什麽?鮑叔睜大眼睛問。他當然不是沒聽清楚我說的是什麽,隻不過是不相信他清清楚楚聽見的話。鮑叔屬於急流勇進那一類,他不能理解曹沫的心境,不足為奇。你不信?我反問。鮑叔搖搖頭頭。咱賭什麽?鮑叔又搖搖頭頭。我笑了,我知道他之所以不肯賭,不是因為擔心他自己輸,是因為擔心我輸。半個月後,消息從魯國傳來:說曹沫堅請辭職,魯君再三挽留不住,隻好聽他去了。他去了哪兒?沒人知道,包括我在內。他為什麽要隱退?也沒人知道,不過,這當然並不包括我在內。至少,我自以為如此。我知道曹沫是個贏得起的人,不能急流勇退,還怎麽能算得上贏得起呢?
曹沫隱退之後大約過了半年,有個陌生人在我的門房裏留下一個包裹。我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輕得很,肯定不是想走我的門路的人送來的金玉珠寶。我把包裹的封皮解開,裏麵又是一層封皮。不過,這一層封皮不是麻布,是絹。絹上有四個字,四個什麽字?“物歸原主”。我沒有再打開這一層封皮,因為我已經知道這裏麵的東西是什麽。我沒法按照曹沫的意思去“物歸原主”,因為雍廩不巧在一個月前就病故了。不過,我也並沒有把那雁翎刀據為己有,而是親自把它送回了青陵。雁翎刀的真正主人難道不雁翎刀主麽?這才是真正的物歸原主,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