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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非馬:《最後的刺客》(26)

(2007-03-15 16:03:56) 下一個

司馬非馬:《最後的刺客·曹沫》(26

 

§4 (2)

 

所謂遊閑公子,並不是公子糾、公子小白這般貨真價實的公子,不過是江湖大盜雁翎刀主的別號。雁翎刀主當然也隻是個別號,並不是真名實姓。同一個人而有兩個不同的別號並不稀奇,稀奇的是雖有兩個別號而沒有名姓。也許這人當真來曆不明,所以沒有真名實姓。也許這人故意隱姓埋名,所以雖有真名實姓而不為外人所知。究竟如何,無從考核。更稀奇的是,這人平生隻做兩種案:或者是殺人而不劫財,或者是劫財而不殺人。殺什麽樣的人?劫誰的財?為什麽殺?為什麽劫?都令人琢磨不透。不過,有一點卻清楚得很:殺人而不劫財的時候,這人自稱雁翎刀主;劫財而不殺人的時候,這人自稱遊閑公子。說這人自稱,其實有點兒不妥,因為這人作案的時候從不開口,作案之後則照例從容不迫地留下一方竹製的名刺。殺人而不劫財的時候,名刺上寫的是“雁翎刀主”,劫財而不殺人的時候,名刺上寫是“遊閑公子”。沒人願意同被殺發生聯想,所以沒人敢稱這人為雁翎刀主,隻敢稱這人為遊閑公子。即使在這人死了多年、早已不再能殺人之後,依然如此。這人死後,據說下葬泰山之陽的青陵。按一般規矩,隻有天子或諸侯的墳墓才配稱之為陵,可是沒人敢把這人當做一般人看待,生前沒人敢,死後也沒人敢。於是,這人

的墳,就被人尊稱之為“青陵”。“青”,意思是長青不老,因為這人自入道到入土,橫行江湖五十年,從沒遭逢過敵手。憑什麽橫行?憑一把雁翎刀?那是傻話。憑一套使雁翎刀的刀法?那是不怎傻卻也不夠聰明的說法。有刀,得會使。有刀法,得有刀供驅使。刀與刀法,二者不可缺一。也許是因為這世上聰明的人少、傻的人多,也許是因為雁翎刀法已經失傳、不可複得,總之,很少聽人談起雁翎刀法,卻時時聽到人議論雁翎刀,好像隻要有誰得了那把刀,就也能橫行江湖似的。

            “笑話!”曹沫對我的問話嗤之以鼻,“天下哪還能有第二把雁翎刀?”

            “遊閑公子的雁翎刀不是陪葬青陵了麽?你要是沒盜過墓,這賊贓怎麽會在你手上?”

            曹沫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卻說出下麵這麽一段往事:        

            那是五年前,我當時正在齊魯邊境夾穀走私。有一天一個同我做過幾趟買賣的熟客叫做壺生的領來一個生人,說那人有一件東西想托我攙在走私貨物中帶往臨淄。那人把貨遞過來,是一個半尺來長、三寸左右寬的包裹。我拿在手上掂量一下,輕得令我吃了一驚。絕不可能是黃金白玉,我想,多少有點兒詫異。我問那人到了臨淄把東西交給誰。那人說他五天以後正午時分在臨淄望雲樓等我。我說:你既然自己也去臨淄,這東西為什麽還要托我帶?那人說:聽說你是武功高手,東西帶在自己身上哪有交給你穩當?我說:這麽說,你這東西想必是件值錢的寶貝了!那人顯然是個生意老手,立刻聽出我的言外之意,爽快地說:你平常收取多少錢?我加倍。我說了個數目,具體是多少我記不清了。

不過,肯定比平常真正收取的價錢高出很多。你別笑我奸滑,做生意的規矩,照例漫天要價,等著對方就地還錢。不料那人二話沒說,立即解囊,按照走私行當的規矩預付了定金。這麽輕易就發一筆小財,出乎我的意料。我拍拍那人的肩膀說:果然是件值錢的東西,你就不怕我給拐跑了?那人冷笑一聲,說:拐?諒你也不敢!一邊說,一邊捋起左袖,讓我看到他左腕內側刺著一朵芄蘭。我立刻後悔了。芄蘭幫是齊魯一帶最有勢力的走私幫派,誰也得罪不起,包括我在內。不過,我後悔,不是因為得罪不起,我隻是開玩笑,絕對無心拐帶那人的東西。我後悔,是因為我懷疑這裏麵有什麽圈套。像我這種做零散走私生意的人,委托芄蘭幫代為走貨,既合乎情理,也時有所聞。反過來呢?那就是既不合情理,也從來沒聽說過的了。我能不懷疑麽!可懷疑有什麽用?做走私生意憑的全是一個“信”字,接了定金就是接了這趟買賣。再想推辭,除非你是想金盆洗手,不再在這一行裏討飯吃。

            曹沫說到這兒,停下話來,捋須一笑,眉眼之間透出一絲得意,也透出一絲感慨。我猜他之所以停,之所以笑,一定是在想:如果當時早知有今日,一準會金盆洗手。不過,我什麽也沒說,隻是靜靜地等著。曹沫瞟我一眼,見我沒有插嘴的意思,就又接著說道:

            上路之前,我有好幾次都想把那包裹拆開來看看裏麵究竟是什麽東西。可是我終於忍住了,或者說終於沒敢這麽做。包裹的包皮有封漆,封漆上有個相當複雜的圖案,拆開了,肯定不能還原。走私這一行有那麽幾條不成文的規矩,不經貨主允許不得拆包是其中之一。違犯了這一條,也是絕對不可能再在這一行裏混飯吃。我那趟生意,從齊國過來時販的是私鹽,從魯國回齊國去時帶的是織錦。我把那包裹塞在一包織錦裏,一路上格外小心謹慎。豈料一路無話,比哪趟買賣都順暢。我早一天到達臨淄,先把織錦交付了。次日正午進了望雲樓,按照那人的吩咐,在二樓找個臨窗的席位坐了。久等那人不來,隻好先點了些酒菜獨自品嚐。說是品嚐,其實隻是做些品嚐的樣子,心裏頭如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哪有品嚐的興致?酒喝過三巡,菜吃下四碟,仍舊不見那人蹤影。我覺得有點兒不對頭,決定不再等。起身下樓的時候,四下張望了一下,也許是出於無意,也許是心存發現那人的僥幸。沒看見那人,卻看見雍廩。他獨自一人坐在盡頭靠窗的角落裏,臉朝窗外。我沒心思同他打招呼,正想轉身下樓,卻不料他恰好扭過頭來,與我打個照麵。我兩人都約略遲疑了一下,又不約而同地揮手招呼。他起身走過來問我:怎麽一個人?我說:剛在附近送走一批貨,趁便過來吃午飯。我沒必要在雍廩麵前隱瞞走私的勾當。事實上,我走私的第一批貨,就是在這望雲樓交付給雍廩的。不過,我不想把那人托帶東西的事情告訴任何人,所以我就這麽胡亂地應付他。你在這裏接貨?回答過他的問題,我問他。他嘻嘻哈哈地說:接誰的貨?接你的貨?你如今生意做大了,還記得關照我?我沒心思同他廢話,我也看得出他其實也沒心思同我瞎聊,結果自然是很快就分了手。

            依據走私這行當的慣例,收貨人不如約收貨,貨物就歸走貨人所有。可是一想起那人左腕上刺的那朵芄蘭,我就打定主意把那東西原封不動帶回去交還給那人。沒想到等我回到夾穀的時候,那人已經死了。怎麽會死了?我找到壺生問。壺生說:被人在脖子上切了一刀還能不死?同什麽人動手來著?我問。壺生搖頭說:那人本來是打算在你走後第二天啟程去臨淄的,豈料就在你走的那天當晚在客棧被人殺了。房間裏翻箱倒櫃,連地板都被撬開過。該不是尋找托我帶走的那東西吧?聽了這話,我這麽想。壺生接著說:我一直為你涅一把汗,怕你在途中遭逢不測。現在你人回來了就好了。顯然,壺生也是這麽猜想來著。人回來了就好了嗎?但願如此,可我不敢這麽相信。壺生也未必就敢這麽相信,不過這麽說說罷了,既為給我壯膽,也為給他自己壯膽。有人向你打聽過那件東西的下落沒有?我問壺生。壺生搖頭,反問我:那東西還在你手上?我也搖頭,說:我在臨淄沒見著那人,就知道準是出了什麽事兒。我怎麽還敢把那東西留在身邊惹禍!那你把那東西怎麽了?壺生追問。扔了唄!我說,難道還敢賣了不成?壺生說:那就好!那就好!

            回到下處,我匆匆把那包裹拿出來,剔開封漆,解開包皮,看見裏麵是一個犀牛皮匣子。那犀牛皮匣子顯然有些年頭了,皮麵上本來有個壓製的圖案,已經磨損得依稀仿佛,不可辨認。匣子裏麵盛的究竟是什麽東西?用不著我說,你當然已經猜到了。沒過幾天,有人來告訴我說壺生失蹤了。在走私這行當裏混飯吃的人大都神出鬼沒,忽然失蹤本來並不稀奇。可我立刻有種不祥的預感:該不是死了吧?果不期然。三天後,有人在玉米地裏發現了壺生的屍體,也是被人在脖子上切了一刀。那時我已經接了趟去臨淄的生意,本來是想歇一兩天再走的,聽了壺生的死訊,我決定當晚就離開夾穀,……。    

            曹沫說到這兒,把話頓住,打了個冷顫,大概是因為天上忽然飄下幾點雨來。我抬頭一望,這才發覺太陽早已不知去向,一層厚黑的雨雲正從河對岸緩緩地向這邊蔓延開來。我覺得有點兒涼,於是提議去春滿樓喝幾杯。曹沫說:你這主意正中下懷。我知道他這話是由衷之言,因為他穿得比我還少。我說:雖然正中貴懷,這回卻得讓我做東。為什麽?曹沫問。因為你說的這段往事值錢得很,我說。曹沫聽了一笑,不是會心的微笑,是誇張的、做作的大笑,說明他其實並沒有聽懂我的意思,也說明荒涼並不能使他頭腦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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