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沿革
不像文字,語言必定是自然形成的。既是自然形成,形成之時自然並無標準依從。既無標準依從,發展時必然出現差異。所謂方言,就是同一種語言因地方不同而出現的差異。一般來說,一種語言流行的地域越廣,方言的種類就越多;流行區內的地形越複雜,方言的種類也會越多。理由很簡單:地域廣袤,地形複雜,遂不便交流;交流稀少,差異遂得以發生、發展、保留與固定,從而產生方言。漢語方言眾多,南方方言尤多,正因為此。
簡單地說,漢語語音可以分作南北兩個係統。這種分類法由來已久。《詩經·鍾鼓》“以雅以南”中的“雅”,指北音;“南”,指南音。先秦也用“雅言”指普通話或官話,可見當時以北方讀音為標準音,視南方讀音為方言音。當時所謂的北方,指中原地區。這地區流行的所謂雅音,其聲韻見之於《詩經》。當時的南方方言主要有楚語、吳語、與越語。楚吳越在春秋都是非華夏體係的諸侯國,中原諸國視為蠻夷,其語音不被視為正統,如水之走下,勢在必然。楚語分布於長江中遊,吳語以於蘇州為中心,越語流行於杭州一帶。時至戰國,吳越先後滅亡,吳語與越語卻依然存在;楚國的疆域與國都則逐漸向東北遷徙,楚語的流行區也因此逐漸擴展至淮泗流域。
秦國統一天下之後,曾進行一係列的“統一”工作,包括統一文字在內。不過,似乎並未致力於統一語言。西漢揚雄著《方言》,對漢代方言進行了全麵與細致的分析與研究。先後曆時二十七年,而《方言》似乎仍是一部未完成之作,可見任務之艱難,也反映出漢時方言的複雜繁多。反過來,也正好證明秦朝似乎未對方言采取統一行動的推測。
對方言的發生與發展影響最深的人為因素,莫過於戰爭與動亂。比如,五胡亂華之時(時在晉永嘉年間,因而史亦稱之為“永嘉之亂”),北方由匈奴、鮮卑、羌、氐、羯先後或同時割據,大量華人南遷。結果之一,是北音的流入南方方言。唐代詩人張籍《永嘉行》有“北人避胡多在南,南人至今能晉語”,即其證。八百年後,北宋南遷,也造成同樣的後果。南遷人士大都是貴族大戶,南遷之後因而大多居於京城。東晉都金陵,南宋都臨安。金陵如今為南京,臨安如今為杭州。正因為此,如今南京方言與杭州方言同周圍地區極不相同。
統治當局的語言政策,其影響也不可忽視。比如,雲南貴州一帶,方言本來極其難懂(自然是對外地人而言),明沐英強行推廣明代製定的洪武正韻,遂令滇黔方言皈依所謂西南官話係統,至如今反而成為最易懂的方言。
近代的方言狀態如何,近代學者章太炎與劉光漢均作過係統的研究。章太炎分方言為九種,劉光漢分方言為十種,大同而小異。劉說較易明了,茲介紹入下:
河北關西 (所謂關西,泛指函穀關或潼關以西)
河南淮北
淮南江北
漢水南北(包括川北)
浙江 (指長江流域南京以東)
皖南 (指長江流域南京以西)
湘贛 (包括川南)
粵西滇黔
閩中
粵東
這種分類所依據的,其實是這些地區內的所謂官話或普通話,並不是說,在某特定地區之內,語音完全相同。換言之,在這些方言區內還有流行區域更小的方言存在。在南方方言區內,因多山多水,往來不便,更是如此。縣與縣之間,甚至鄉與鄉之間,語言不通之例,在湘贛地區屢見不鮮。反之,籠統地說,如今方言仍舊可以依遠古之說,分為南北兩類。
方言不是漢語獨有的現象,各種語言都不免。比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流行於非洲與印度等地的英語,都是英語的方言。美國黑人的英語,也是英語的一種方言。德法意西俄等等也都有各自的方言。不過,印歐語係的方言,讀音之差異往往隻表現在元音上,而漢語的方言,往往元音輔音都不盡同。有些西方語言學家於是倡一種論調,說什麽漢語的方言,其實是不同的語言,隻是因為漢字不用拚音字母書寫,所以方才能統一為一種語言。無可否認,漢言方言之間的差異,大於各印歐語方言之間的差異。不過,竊以為並不能據此而斷定漢語的方言其實為不同的語言。就印歐語係而言,發音是其語言中最為重要的部分,許多語法規則都因語音而來,或者說,都為讀音而設。英國甚至有人寫過一本完全根據語音來闡述語法的著作,作者好像叫Parmer,書名好像叫《Spoken English Grammar》,多年前讀的,記憶不清了。
漢語不是拚音語言,語音不是漢語的基礎,詞匯與句子的機構,才是漢語的基礎。記錄漢語的漢字不是拚音符號,就是一個極好的證明。漢語方言雖然可以不同到相互聽不懂的地步,寫下來,卻仍是同樣的句式和大同小異的詞匯。而且,漢語方言詞匯的不同,大都隻是選取的不同。比如,粵語說“企立”,普通話說“站立”。“企”字的這種用法,在普通話中並非不存在,隻是沒有被選用於這種場合。普通話有“企鵝”(站著的鵝)一詞,就是證明。
語音變革
南北語音差異究竟何在?簡言之,北音渾厚,南音清軟。何以會如此?據說孔子的解釋是:南方是生育之鄉,北方是殺伐之域。這說法玄而又玄,姑置之不論。較為切實的說法,最早的當推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顏氏家訓》。顏以為語音受地理環境的影響,北方山川深沉,所以語音厚重;南方水土溫柔,所以語音輕揚。後來的語言學家如《切韻》的編纂者、隋代的陸法言,《經典釋文》的作者、跨越隋唐的陸德明,皆承襲顏氏的自然環境說。
語音不僅因地域之不同而產生變異,也因時代的推移而發生變化,各種方言皆不能免。所以,語音學例有古音與今音之分。然而,古今音如何斷代?向來並無定論。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以秦漢為古今音之界。遠古語音變化如何,難以分析,大都依《詩經》為準。《詩經》作品取自十五國,涵蓋年代近千年,而聲韻不變。於是有人據此而斷定古音無變化。這說法並不可信,因為詩歌的聲韻完全可能脫離實際語言的聲韻。比如,自宋以降,無論是普通話還是方言,語音經曆過種種的變更,而作詩填詞,依然以宋代製定的韻書為準,而宋代製定的韻書,又以魏晉的普通話為準則。
漢以降,既有韻文,又有韻書,語音變化基本有軌跡可尋。魏晉不同於南朝,隋唐不同於兩宋,金、元、明、清,也各自不同。顧炎武的劃分法,於所謂今音,顯然過於籠統和簡略。也不適合於當今之世。如今的普通話,讀音與聲調基本皆以元代的音韻為準則。竊以為可以據此而把古今音的斷代定在宋末元初。至於古音,可進而劃分為先秦,秦漢,魏晉南北朝,唐宋四個階段。
研究聲韻,韻書是最主要的工具。所謂韻書,就是按元音分類的字表。稱之為“字表”而不稱之為“字典”,因為韻書並無解釋,甚至也不注明輔音。編著韻書的目的,原本並不是為音韻的研究,而是為作詩填詞樹立標準。最早的韻書,當推魏李登的《聲類》與晉呂靜的《韻集》,可惜,兩書皆早已失傳。梁文學家沈約著《四聲譜》,依魏晉之音為標準音,該書也早已佚散。隋陸法言編的《切韻》也失傳,近發現唐代手抄本數種,據近人考證,有的極為接近原作。宋陳彭年等根據《切韻》而作《廣韻》,所謂“廣”,就是推而廣之的意思。換言之,所謂《廣韻》,是一部增補的《切韻》。《廣韻》分韻為二百零六部。所謂二百零六部,也就是說有二百零六種韻的意思。
隨著時間的推移,語音的變化並不限於元音,也同樣涉及輔音。因此,就究語音的變化而言,韻書的功能也是有限的。也許因為輔音與作詩填詞無關,曆來雖不乏探討輔音變化的學者,類似韻書的專著卻不可得。簡言之,輔音的變化大致由重摩擦變為輕摩擦,由輕摩擦變為無摩擦。比如,p->b, b->v, v->f, f->h, g->h, m->v->w。這種變化往往可從對外語所作的音譯中找到證明。比如,浮屠(Buddha),吐蕃(Tibetan),回紇(Ouigour)三詞,可以證明“浮”古音讀作“不”,“屠”古音讀作“獨”,“蕃”古音讀作“般”。又如,唐朝名將蘇定方,其名姓見諸藏文史料,據藏文的音譯,“方”在唐讀作“邦”。輔音的這種變化,在方言中也可找到證據。比如,“文”在北京音讀作wen, 在很多南方方言均讀作ven,在粵方言讀作 men。充分體現了m->v->w 這樣一個過程。
有意思的是,這樣的變化趨向,並不限於漢語。比如,西班牙語b的發音趨近於v,與漢語不謀而合。眾所周知,西班牙語與漢語風馬牛不相及,何以雷同如此?不敢置喙,留待高人。
四聲略說
自先秦以至於宋,無論普通話還是方言,聲調皆有平上去入四聲之分,每一聲又分陰陽兩部。上文提到梁代文學家沈約著《四聲譜》,於是有人誤以為古無四聲、四聲出自齊梁,或者古音四聲不全。據近人考證,皆為無稽之談。茲舉一例,以資管窺。據《史記》,正月之“正”,之所以讀作“征”,乃因避秦始皇之諱。如果秦時無四聲,就不可能出現這種避諱的方式。
北宋南遷之後,北方先後為金(與滿清同為女真族,故清本名後金)、蒙古所統治,因金(或者說滿)語、蒙語的混攪,入聲漸失,混入平上去三聲之中。南方方言不受此影響,因而大多四聲俱全。不過,如今無論是哪種方言,四聲陰陽俱全的,已經不複存在。絕大部分隻保留陰平、陽平、陰去、陽去、上、入等六聲據說,有極少數方言保留七聲,未知確否。
元周德清作《中原音韻》,名為中原,實以北方方言的讀音為準,為北曲的創作而作。分九十韻,每韻分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部,無入聲。入聲的喪失與韻部的大大縮小,說明不少音與調在北方方言中皆已失傳。明依之以修《洪武正韻》,雖有改良,未能恢複唐宋音的舊貌。如今普通話的四聲,也是以元代的《中原音韻》為準,所謂的四聲,不指平上去入,而指陰平,陽平,上聲,去聲。選用北京音為普通話的讀音,全國推而廣之,遂令入聲頻於絕響,讀古詩詞,也往往不能合韻。
究竟什麽聲是入聲?如果你的方言中有入聲,那麽,“入”字在你的方言中的聲調就是入聲。如果你的方言中沒有入聲,那麽,想要知道入聲是怎麽回事就不容易了。在某些方言中,入聲是通過尾音表現的。比如,粵音中但凡以k,t,p (或作g,d,b) 結尾的字,都是入聲字。紐約唐人街有條街道,英文作Mot,中文作“勿街”。用北京音讀“勿”,與“Mot”風馬牛不相及。粵語的“勿”,正好是一個以“t”結尾的入聲字,讀作“mot”,用來音譯英文的Mot,簡直是天衣無縫。在某些方言中,尾音已經喪失。入聲同其他三聲一樣,是通過聲調來體現的。比如,長沙方言就是如此。
常見的入聲字有:
木,俗,速,穀,獨,讀,竹,肉,祝,術,玉,佛,勿,不,月,雪,血,切,穴,削,族,卒,足,曰,樂,嶽,合,法,甲,鴨,乏,插,八,列,烈,劣,說,閱等等。
有興趣的人,不妨找部韻書看看。
注音與方言
漢字注音,有四種方式。最原始的,用字注字。比如,某字讀若某字。自東漢以至於民國,最為流行的注音法為反切。比如,“可,肯我切”,意思就是用“肯”字的輔音配合“我”字的元音及聲調,注“可”字的讀音。“反”與“切”有什麽不同?或者說,什麽情況下用“反”?什麽情況下用“切”,如今已經說不清楚,大抵通用。
選取什麽字為反切,極有講究。首先,用於反切的字當是常見易讀的字,否則,本身都讀不出,還怎麽注音?其次,根據反切讀出的音,必須放之四海而皆準。所謂四海,指所有的方言。換言之,同一個反切,用廣東方言讀之,為粵音;用北京方言讀之,為京音;用蘇州方言讀之,為吳音,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行家因而能夠通過掌握反切字的方言讀音,了解方言的全貌。
嚴格地說,注音字母不始於創設“波坡模佛”的民國而始於唐。唐因翻譯佛經之須,取某些漢字,派作字母之用。始於民國的注音字母,隻不過是用非漢字符號為字母的首創。不過,“波坡模佛”在大陸大力推行卻是四九年以後的事情,自拉丁拚音出始在大陸廢止。與用反切法注音的情形不同,注音字母與拉丁拚音字母都不是漢字,如何讀音,與方言無涉,是由行政機構統一規定的,所以,無論是用注音字母注音,還是用拉丁拚音字母注音,其結果必然是語音的統一化,或者說標準化。換言之,推行注音字母或拉丁拚音字母拚音法,如果徹底成功的話,必然導致方言的消失。
方言消失,是好事?是壞事?還是不相幹的事?答案如何,想必見仁見智,正如北京城的胡同應當拆?還是應當留?所不同的是,胡同該不該拆?有人關心,甚至有洋人上書中國政府。方言該不該亡?無人問津。
本文有關音韻學的介紹,大多依據近代語言文字學家馬宗霍著《音韻學通論》(商務印書館, 1933),該書於古代音韻的種種,皆有詳細深入的論述,有興趣者,不妨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