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一案的終審終於落下帷幕,包括網絡在內的媒體已經有諸多評論。不過,柞裏子以為仍舊有幾句話可說。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俗話說:“將心比心”。柞裏子以為這是為人的最起碼的準則。有誰會願意別人從自己手中搶走其子女?柞裏子以為無有。由此推斷:但凡同親生父母爭奪其子女者,絕對不可能是什麽正人君子。故貝克夫婦之為小人,不待終審於其不利之後,企圖利用電視做垂死的掙紮而後知。不過,貝克夫婦隻是貝克夫婦,並不代表美國人。賀梅一案的終審之所以能夠有如今的結局,貝克夫婦企圖利用電視的行徑之所以立即遭到法官的警告,正是因為美國人並不都像貝克夫婦那麽卑鄙無恥。
如果媒體的報道屬實,賀梅的父母也極可能不是什麽善類,至少不是什麽明白人。不過,賀梅的父母隻是賀梅的父母,並不代表中國人,其道德與智力上的缺陷並不足以丟中國人的臉,正像其打贏這場官司並不足以為中國人爭光一樣。國人在中文網絡上對賀氏夫婦的批評甚多,正是中國人並不認同賀氏夫婦的明證。但凡企圖從賀梅一案而推論美國人與中國人稟性之差別,或分析美國文化與中國文化之異同者,皆失之。
賀梅案的裁決是否應當考慮賀梅的利益?柞裏子以為不當。不過,不是因為賀梅的利益無關緊要,而是因為無法對“什麽對賀梅有利”作出正確的判斷。中文有“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說法,英文有“The end is good, all is good”的說法,說明無論中西文化都認識到命運的不可逆料。但凡根據眼前的種種而作出賀梅歸貝克撫養更有利於賀梅之將來者,即使其動機絕對善良純淨、認識絕對充分正確、分析絕對客觀周全,這樣的結論也極可能被將來的事實證明為絕對的錯誤。
柞裏子既不信鬼、也不信神,卻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理。無論賀梅父母的人品如何,也無論其當初將賀梅托付他人撫養出於何種動機,其索回賀梅撫養權之舉,乃出自父母對子女的親情,這一點無可質疑。無論貝克的人品如何,也無論其當初收養賀梅出於何種動機,其拒絕將賀梅交還其親生父母之舉,乃是對親情的公然踐踏,這一點也是無可質疑。在人際關係之中高,有什麽能夠高於父母對子女的親情?柞裏子以為無有。如果明目張膽地踐踏親情之舉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與維護,試問天理何在?賀梅案終審終於推翻初審的裁決,將賀梅交還其親生父母,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但凡藐視天理以逞己欲者不可不察,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