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主流社會”,不過是個婉轉的說法,其實就是“強勢群體”。混入“強勢群體”?這說法大有削尖腦袋趨炎附勢之意,難登大雅之堂。於是,雅士們就創造出“主流社會”這雅言。混入“主流社會”?聽起來不再是勢利小人之所為,而是有誌之士奮發圖強之舉了!
何為“強勢群體”?一言以蔽之,曰:“有錢有勢的群體”。有錢通常有勢,但並非必定如此。比如,西方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以前,其資產階級就是隻有錢而沒有勢的群體。在中國自東漢以降,商人也是隻有錢而沒有勢的群體。怎麽叫“有勢”?從大處講,政權操於其手;從小處看,警察心甘情願為之服務。
有時候,“有錢”可以轉換為“有錢有勢”,有時候卻又不能。即使能,從“有錢”到“有錢有勢”,往往需要經過一個過程。時間是這過程的因素之一。在這過程尚未完成之時,“有錢”不等同“有錢有勢”。有時候,這過程極其緩慢,甚至在可見到的將來根本沒有實現的希望。比如,美國的猶太雖然是“有錢”的群體,其進而為“有錢有勢”,希望尚渺茫。東南亞的華僑也是“有錢”的群體,其進而為“有錢有勢”,希望似乎更加渺茫。
當今之世,美國強勢群體成員的基本條件是:白色人種、以英文為母語、信基督教。國人大多非基督徒,不過,宗教可以皈依,隻要願意或冒充願意,加入基督教的行列不難。難在非白,也難在不以英語為母語。
非白,爭如明日黃花,無可奈何。怎麽漂也無濟於事,因為所謂白人,其特征不止於膚色,還包括麵形、體形,眼色、發色,胃氣、腋氣,以及汗毛與雀斑的多寡等等。即使有錢而且有誌如黑人流行歌手麥克·傑克遜,也不能不功虧一簣、飲恨終身。
或以為模仿講英語不見得難於登蜀道。其實,其難,絕不亞於上青天。除非出生於美國,或來美時尚未入小學,否則,口語不會沒有口音,語法不出錯的可能性也極小。即使當真能夠語法無錯,嘿嘿,也別高興得太早。因為以英語為母語者並非不犯錯,所以,你不犯錯本身就是錯。想模仿人家的“本門錯”?沒門。無論是搞得好還是搞不好,都必然是東施效顰,授人以柄。此外,與語言有關的問題還不僅限於發音與語法,因語言的不同而產生的思維方式和文化背景的歧異,同人種的不同一樣,乃是不可逾越的障礙。
既然如此,“如何混跡美國主流社會”這問題不是死路一條了麽?還有什麽談頭?嘿嘿,別急。正所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又一村何在?曰:在第二代。身為第一代移民,混跡美國主流社會雖然不可能,第二代卻大有希望。希望何在?曰:在於通婚。第二代隻消與美國主流通婚,混跡美國主流社會的問題基本上解決一半以上。
倘若第二代為女,一旦不恥下嫁,順利完成和番的任務,為父母者就可以功成身退、高枕無憂了。第三代絕不會再麵臨如何混跡美國主流社會的問題。當然,換一個角度看,也可以說:第三代更本就不存在了,因為國人的姓氏不會再延續。
倘若第二代為男,問題稍微複雜。第一,好像和番的任務始終是女孩兒們的天生職責,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男孩兒們若不加倍努力,恐怕就會有辱使命了。第二,即使討到金發碧眼的媳婦,國人的姓氏仍舊可能為第三代憑空增添沒有必要的煩惱。據柞某所知,歸化入籍之時可以更改姓氏。柞某建議:但凡姓氏拚音中有X,Q,Z等等,因而令美人不知所雲者,或者姓He、姓 She、姓Hu等等,因而令美人難以忍俊者,一定要改姓胡姓。其餘的人,也不妨幹脆趁此機會改作Smith, Brown, White。既替美國主流社會省卻麻煩,也替自己的子孫斷絕後患。利人利己,何樂而不為?
或曰:如此這般,不是誨人以背宗忘祖麽?柞某這文章,是寫給以如何混跡美國主流社會為憂患者讀的。既有如此憂患,心中何嚐還有祖宗?況且,即使無此憂患,既然背井離鄉、不遠千裏而來,心中又何嚐仍以祖宗為念?換言之,但凡如此質問者,皆並非自願移民美國之同道。道不同,不相為謀,笑罵由之。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