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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訂的<勞動合同法>應該尊重市場經濟

(2007-03-06 17:59:15) 下一個

中國新訂的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的應有權利是進步的。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一個法律,即要保護員工的合法權利,
又要保護雇主的合法權利,兩者不能缺其一。新訂的勞動合同法
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規律,充分尊重員工與雇主雙向選擇的權利。
雙向選擇就是雇主有選擇員工的權利,員工有選擇雇主的權利。
雇主可以因企業經營的原因"自由雇用或自由解雇員工",
員工有"自由接受雇主的工作機會或自由辭職的權利"。

商場如戰場,市場經濟千變萬化,經營企業也要順應這種千變萬化的市場,
不可能千年不變,企業為了應付這種千變萬化的競爭,應該擁有充分
的用工自由,<勞動合同法>如果對公司規定太嚴格,否則就又回到計劃經濟的大鍋
飯了,同時也會傷害到企業用工的自主權,減弱企業的招工願望,打擊企業的競爭
力。
歐洲之所以在信息時代無法產生大的與美國抗衡的企業(如甲骨文,英特爾,
惠普),很大原因是因為歐洲的<勞動合同法>太嚴格,用工不自由,企業發展時不敢
招工(因為害怕將來很難裁員),造成企業作不大,企業作不大,就很難積累技術革
新資金,很難在世界市場上競爭,結果就是企業負擔太重,條條框框限製太多,科
技行業不發達。

總之,企業有權以"企業經營原因"或"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解雇員工;企業不應
以員工的"民族,種族,性別"為依據解雇員工。這樣,即保護企業的合法權利,也
保護員工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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