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的反貪汙機構夠多了
(2007-02-15 19: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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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反貪汙機構夠多了:紀委,反貪局,檢查院,法院,監察部。再設置個預防腐
敗局,能起多大作用呢? 現有機構機製不理順,再設立1000個預防腐敗局,也隻能
是個聾子的耳朵:擺設! 而且還造成機構膨脹。
我看不如把現有反貪汙機構夠機製理順,讓他們有用武之地,大展拳腳。關鍵是防
止各級黨委和政府對紀檢監督等部門的幹涉。各級紀委就算現在直轄了,但是還是
害怕
同級黨委書記和省市長,因為現在省市紀委可以監督省市委書記省市長,但是將來
省市委書記省市長有可能作為第5代接班,一旦上調到中央,掌握了實權,回不回搞
秋後算帳呢? 比如A省紀委書記"大無畏"在A省挖出很多貪官,並且十分賣力的監督
A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但是得罪了A省省委書記,而A省省委書記將來又上調中央主
管紀檢工作,成了A省紀委書記"大無畏"頂頭上司,很有可能就收拾A省紀委書記"大
無畏"。
以上例子說明,光考紀委部門直轄,並不能解決監督和預防腐敗的問題。要想找到
解決之路,一種方法是考慮民意測驗的方法。
在提拔一個官員時,要暗中搞民意測驗,在該省市轄區內悄悄的不同範圍搞民意測
驗,作為評定該幹部業績的標準之一,比重可以占到50%。也就是說一個幹部幹得好
壞,50%的權重由改省市民意測驗來決定。搞民意測驗也是一個科學,要科學的搞,
要悄悄的搞,否則會被某些人利用,成為其謀權的工具。總之最好請專家設計民意
測驗的方式,範圍,問題,評定,等等一係列的環節。也可以請世界知名的公司傳
授我們這方麵的經驗,要使民意測驗的結果決定一個官員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