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那天,坐在星巴克外的露天休閑椅上百無聊賴,看著來來往往的各色人群,頂著一張張冷漠麻木的麵容行色匆匆,每個人都仿佛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驅趕著,爭先恐後地奔向自己不可預知的未來。
午後的陽光很充分,溫暖又輕軟,透過搖曳的樹蔭,灑落一地的斑斑駁駁,伏在地麵與桌椅上。細密的光線穿過玻璃窗,投在咖啡廳裏客人們的眉宇間,讓人們在閑談舉止中都彌漫著一種懶洋洋味道。這樣的環境,睡覺太浪費,注意力無法集中,連思索都變得很奢侈。
遠處有一大一小兩個孩子在過往行人中糾纏乞討,大一點的孩子比較有策略,能察言觀色鑒別對象,成功率多半是高的,總能在每次的穿梭往返中贏得數量不等的毛票,一來一往中口袋很快充實起來。小的孩子還不得要領,隻會一味撒潑打滾地與各色行人糾纏,努力地擠出鼻涕眼淚糊在行人們的衣袖褲腿間,行人有實在拗不過的,也會丟下幾枚硬幣奪路而逃,遇見脾氣差的,推搡怒罵也能換得一身解脫。再遠處的街角邊,一個年輕女人百無聊賴地走走停停,偶爾也向這邊張望,孩子們兜裏剛要來的大大小小的碎錢票,總是輾轉幾個回合,沒多久都攥在年輕女人手中。
象每一個大城市一樣,這樣的景象熟悉得讓人麻木。既然每個人都能理直氣壯地用一套自以為是的信念討生活,勞動形式被開發地琳琅滿目。在欲望的擠壓下,道德已變成人們茶餘飯後的奢侈品,是非的界線無法不模糊。
不遠處的樹下,坐著一名流浪歌手,一把吉它,一個背包,一身粗舊的衣服隨意但是幹淨。陽光透過樹蔭,散落了一地悉簌破碎的亮片,投在歌手懶洋洋的麵孔上,襯托得五官格外柔和,談不上英俊,但是自然灑脫的神態讓臉龐很生動。
歌手不知已唱了多久,反正麵前的盒子裏已堆了好些零零整整的錢票。靠在樹上,信手撥弄著吉它,歌聲並不慵懶,反而專注而熱忱,一首不知名的歌曲,忽遠忽近,隨風飄來:
並非相逢都是偶然,我們在未知的空間碰麵。
在愛與不愛的邊緣,你總是不打燈就並線。
我茫然失措,不知道哪裏是起點哪裏是終點。
你說相處就要隨緣,我寧願看著你慢慢走遠。
因為我堅持相信,離開是另一種成全。。。
遠處的孩子們大概要錢有些累了,或者也被歌聲吸引,慢慢地向歌手走過來。但是聽歌的神情並不安分,總是笑笑鬧鬧地拍拍打打,喧鬧與歌聲穿插其間,倒也熱鬧自在。歌手並不介意,仍然專注唱歌,歌手的沉默讓孩子們越發大膽了,有時打鬧甚至跌撞在歌手身上,歌聲中斷了,但是很快又恢複,臉上仍是一片泰然。
孩子們折騰累了,或者被歌手泰然自若的神情激怒了,決心找點更刺激的辦法。於是大孩子把小孩子拉到一邊商量了些什麽,然後一臉壞笑地度回歌手麵前。歌手仍然專注地唱歌,聲音生動自然,投入的神情使音律間流動著快樂的味道。大孩子使了個眼色,兩個孩子迅速而默契地撲向歌手麵前的盒子,準確無誤地摘出一張五十元和一張二十元的鈔票,然後奪路而逃。我猜,那一定是盒子裏為數不多的幾張最大麵額的錢。
這一次,歌手卻連歌聲都沒有中斷,在琴聲與歌聲的起伏交錯中,依然能看到一張認真而單純的臉,甚至還淺淺微笑了一下,清澈的眼神在陽光的映照下格外溫柔。一曲結束,歌手換了一支任賢齊的“飛鳥”,甚至沒向孩子們逃跑的方向望上一眼:
聽飛鳥說你從冬天經過,冬天沒有葉落雪地很寂寞;
聽飛鳥說你從海上經過,海上沒有風波浪花很寂寞;
聽飛鳥說你從夢裏經過,
夢裏沒有顏色夢很寂寞。。。
生命太匆匆太寂寞也可以過得很快樂,
流星的眼眸太溫柔,我是起火的宇宙隨你殞落。。。
輕揚起伏的歌聲中,歌手的神態依然故我,一顆心坦率到近乎赤裸,從容得讓人羞慚。我被深深感動著,那洋洋灑灑的姿態,在我內心深處攪起一片深沉的溫柔。就在那個瞬間,我愛上了他,愛得毫無保留,愛得純粹痛苦。即使他全然不知,可是,我專注的心,曾那麽那麽清晰的怦動了,即使最終遠去了,但是那份純淨的感動,就象音律一樣,久久流蕩在我心中,誠懇熱烈,銘心刻骨。其實,所有美麗的愛情傳說,往往都在瞬間定格。
那一刻,我愛得很徹底,對於曇花或是飛鳥,這已是一生了。
(下篇):
天色漸漸暗淡下來,日落的餘輝悄無聲息地塗遍了城市的每個角落。斜陽、咖啡、忽遠忽近的歌聲,索索繞繞,一切都溫柔得讓人心碎。人的情緒很奇怪,當心靈被溫暖包裹的時候,思維會變得極度滯緩,所以象我這樣坐在桌前發呆的人,永遠比來喝咖啡聊天的人多。
城市又逐漸暄騰忙碌起來,匆忙往返的車輛笛聲和行人步履打破了咖啡廳外一下午的安靜慵懶。星巴克的客人們已經換了好幾撥,服務員們的殷勤招呼讓蒼蠅都飛得格外賣力。
孩子們顯然有些疲憊,乞討也不再賣力了。小的孩子甚至已經沒有鼻涕眼淚,隻是隨便抓住過往行人的衣角,喃喃自語地嘀咕著,不論被怎樣推趕,也不放手。急切想回家的人們,多半還是會用些零碎錢打發了事。大的孩子在路邊坐了下來,配合著歌手的音樂時高時低地附和著,口齒不甚清楚,但是節奏掌握得不錯。
歌手也有些累了,有時隻是單純地彈奏,並不從頭到尾地唱出來。聽歌的人三三兩兩的,間歇地有一聲叫好,但是往盒裏丟錢的人始終不多。我想聽歌是需要知音的,否則盒裏不會有五十元的大票,即使被孩子搶走,它的存在也至少體現著一段知遇。
城市的這一天,和每一天一樣毫不起眼地要結束了。年輕女人終於有意思讓孩子們收工了,想到孩子們搶走的錢,我想他們今天一定比往日更有收獲。女人把孩子們招呼到身邊,顯然在商量到哪裏犒勞一下自己一整天的勞動。最後是麥當勞戰勝了肯德基,隨著一聲歡呼,孩子們興衝衝地奔向遠處的M型的霓紅燈。
女人拍拍身上的塵土,雖然一天中沒付出什麽具體的勞動,但是看起來仍然有些疲憊和煩躁。她上前緊趕了幾步,想抓住孩子們的手,又象想起什麽似地回頭喊了一聲:“你是和我們一起吃還是給你打包帶回來?”
我四顧無人,一時沒能明白女人的意圖,卻見歌手停下了手中的吉它,漫聲應著:“你們先去,我等會就來!”女人拉扯著孩子走遠了,嘴裏兀自嘀咕著,“明天還得去東邊,還是那邊賺得多!”
這一刹那,我震驚而惶惑,原來他們認識,而且還是一家人! 隨即,我沒有辦法不笑,笑自己安靜而純粹地熱愛了一個下午,結局卻是如此地庸俗和無聊。
其實,事情的真相從來都是這樣的,不過是我們自己,總是要用一種一廂情願的方式去加注解,然後被這些無中生有的注解感染著,迷戀著,推動著。。。境由心生。佛不用說話,隻要拈花微笑就能普度世人。然而懵懂的人們,卻永遠都分不清風動、旗動還是心動的道理。
原來的原來,許多時候,感動自己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本身。因為內心願意被感動,拒絕看清事情的真相,用期望的心感知期望的結果,過程很美,結局卻很受傷。那麽,愛著或恨著的一個人,是不是真的就象自己理解或希望的那樣值得去愛或是恨?。。。
於是我終於明白,就在那個下午,我愛上、也愛過了他。從此,不再輕易感動。
(說明: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原創小說,請勿擅自盜用,轉載請注明出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