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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級開學,兒子就開始在校內作義工,工作是他自己找的,給學校數學係主任兼付校長當助手,問他怎麽找的,他說:我就直接找他,介紹我自己,然後問他是不是需要個助手,他就把我留下了。在這位老師的辦公室作了一個學期,對兒子的能力和表現,這位付校長給予很高的評價,畢業時還為兒子出具了一封推薦信。
我和LG商量著幫兒子找個地方去做個科研課題,也好有機會參加英特兒競賽,剛有一點眉目,兒子已經自己找好了校外義工的落腳處,他決定去紐約市議員辦公室工作,每周二四放學後去作兩個小時,星期六作一整天,另外有兩個暑假都在那裏全日工作,按工作時間來說,他作的已經是學校要求的幾倍,兒子是真心喜歡那份工作,其實,工作也隻是一些很平常的事,接待來訪人員,幫助那些求助的人,有時提著油漆上街刷郵筒,有時作一些社會調研,或是移民走訪,選舉時期就上街搞宣傳,競選服務。。。純粹的社會服務,他卻樂此不疲,他對我說:作義工對我幫助很大,麵對各色各樣的人,經手很多真人真事,我現在學會怎麽與人打交道,也敢在公眾場合講話,還學著怎麽勸說別人。。。
是的,兒子長大了,他學會關心人了,偶爾看到我一臉疲憊不堪時,會體貼地拉我坐下,倒杯熱水遞我手中,拍拍我的肩膀:媽媽,你沒事吧?遇到小女兒哭鬧要去公園時,也會拉著妹妹:走,哥哥帶你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