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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後二十年,用了十年的時間學著一點點忘卻,試著一點點放棄,盡管不舍盡管不容易。隨後十年,漸漸適應沒有你的日子。
常常會想,如果當初沒有那次奇遇,也許生活會完全不同。雖然從認識你到分開隻有短短的三天,算了一遍又一遍,和你在一起的時間怎麽也超不過二十四小時,然而,你高大挺拔的身影,你英氣逼人的音容笑貌,更有你溫情浪漫的舉手投足,如此深深地鐫刻在我的心田。我寧願相信那不過是一場夢,你隻是我夢寐以求的白馬王子為著慰藉我孤獨的少女情懷,在夢中曇花一現。然而,你搭在我肩頭的手曾傳遞了你的熱情和執著,也曾並肩站在大樹下,你說:看見大樹的眼睛了嗎?是睜著的。讓它見證我們的愛情。縱然你或許會忘記,我或許會忘記,但請相信它不可能忘記。
我明白,你說作為一名軍人,一名負有特殊使命的軍人,你往往身不由己。你不能講出你所在的部隊,不能告訴我你的地址和電話,甚至不能給我任何承諾。分別時你卻忍不住對我說:等我,等我來娶你。我含著眼淚點頭。
難道說,十年的等待還不夠嗎?如果當初你告訴我,二十年後,你會來找我兌現承諾,那麽我想我可以再多等十年,任憑青春和愛情在漫長的等待中老去。隻是,二十年後,你已不再是你,我也不再是我,你心中那個一身潔白的純情少女再也無法找尋,那份她對你的無與倫比的崇拜和依戀也無法尋覓,那麽,你依然可以望著我的眼睛對我說:我愛你。會嗎?
回想當初,也許是因了你特有的軍人氣質,還有你身上剛從對越自衛反擊戰的戰場上帶回來的硝煙彌漫的氣息,使我不由自主地愛上了你。之後許多年,你成為我心中的極致,沒有人能夠逾越。
邂逅也許隻是偶然和巧合,你當初隻是心血來潮,臨時決定在那個中途轉車的然而向往已久的陌生城市逗留三天,而我千裏迢迢到那個城市隻是為了參加好友的婚禮,在熙熙攘攘的車站廣場,偷我錢包的小偷被你當場抓獲,你英雄般地站在我麵前,使得我從一開始就不曾設防,當了解了彼此隻有三天的計劃,你微紅著臉,搔著腦門問我:那麽,我想,不知道你可否允許我陪伴你?你怕我不信任你,還掏出軍人證遞給我:我是軍人,這是證件。我掃了一眼,看到杜小兵你的名字,順手還給了你,我想我沒有必要檢查你的證件。
那天我們一起吃了晚餐,然後在街頭漫步,又一路走回去,在人來人往的候車廳聊了一整夜,第二天,你送我去參加好友婚禮時,我已經不想離開你了。你說,第三天,你會在車站等我。我去的時候,你就等在我下車的站牌下。你帶我去了公園,然後拉著我的手站在繁華的路口,看來去匆匆的人群,幻想著將來的某一天,你我也象他們一樣,平凡地為生活打拚,為柴米油鹽的瑣碎拌嘴,那一刻,我想我讀懂了你的無奈和向往。
這一切曆曆在目,二十年,不曾忘記。
你短短的一封電子郵件,使得我發呆了一整天。
我是杜小兵。
如果你能夠看到這封郵件,我想讓你知道,我不敢忘記對你的承諾。如果你還記得這個名字,請你盡快回複。
說實話,我真想問你討一個理由,一個二十年一別無音信的理由。但是,望著小女兒天真的笑臉,猶豫再三,我還是刪除了你的郵件。人生沒有更多的二十年,你也許有充足的理由二十年不識人間煙火,但既然你選擇獨自經曆也許精彩也許磨難的人生不與我分享,那麽任何的承諾早已失去了意義。
因此,希望你也象我一樣,學著忘卻,試著放棄。我不再責怪你,青春年少的夢想不可能一一兌現,就讓我們放手,讓往事如煙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