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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3月19日 - 花瓶黨民主同盟

(2008-03-19 17:19:20) 下一個





1941年3月19日,民盟在重慶秘密成立,當時的名稱是“中國民主政團同盟”。

其時,由於“皖南事變”的發生,國共合作遭到破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危機四伏。國共兩黨以外一些主張抗日的政黨和人士,迫切希望聯合起來,為堅持團結民主抗日而鬥爭。於是,即以部分國民參政員於1939年11月成立的“統一建國同誌會”為基礎,成立了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參加者有: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後改稱民主社會黨)、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改稱中國農工民主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的成員及其他人士,公推黃炎培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旋黃炎培辭去主席職務,推舉張瀾任主席。

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機關報《光明報》發表《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對時局主張綱領》(簡稱“十大綱領”)。1942年,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遂成為集合“三黨三派”的政治黨派。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張是“貫徹抗日主張,實踐民主精神,加強國內團結”,並積極組織成員參加國民黨統治區的民主憲政運動。
  
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重慶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名稱改為“中國民主同盟”,由團體會員製改為個人申請參加。同年10月,發表《對抗戰最後階段的政治主張》,響應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政治報告》《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國民主同盟綱領》《中國民主同盟組織規程》。會議產生了第一屆中央委員會,推選張瀾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會議明確提出了“反對獨裁,要求民主;反對內戰,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張。
  
1946年1月,民盟參加在重慶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在政治協商會議和國共兩黨和談過程中,民盟與中共代表團密切配合,力促和談成功。與此同時,參加和支持學生民主運動和廣大人民群眾反內戰、反饑餓、反迫害的鬥爭。一批優秀的民盟盟員如李公樸、聞一多、杜斌丞、楊伯愷、於邦齊等在爭取民主自由的鬥爭中,慘遭國民黨反動派的殺害。尤其是在反對國民黨非法召開“國民大會”的鬥爭中,民盟與中共一致行動,拒絕出席,並先後將投靠國民黨反動派的青年黨、民社黨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國民黨政府悍然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11月,民盟總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組織和盟員轉入地下鬥爭,民盟的海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繼續與國民黨反動派進行鬥爭。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開一屆三中全會,成立臨時總部,公開宣布同中國共產黨攜手合作,為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實現民主、和平、獨立、統一的新中國而奮鬥。同年5月,民盟與各民主黨派一起,通電響應中國共產黨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五一口號”。1949年3月,民盟總部由香港遷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籌建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民盟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為民盟的政治綱領,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積極參加新中國人民政權工作和國家事務管理,推動盟員和盟所聯係的知識分子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努力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特別是在參加國家文教建設方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956年2月,民盟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一切為了社會主義”的口號。為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民盟積極發揮作用,就知識分子問題和文化教育問題提出了一係列有遠見的意見和建議。1957年,由於“左”的錯誤,特別是“反右”擴大化,使民盟受到嚴重挫折。
  
“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破壞,民盟各級組織被迫停止活動。粉碎“四人幫”以後,民盟逐步恢複組織活動。
  
民盟現有成員15.7萬餘人,其中高教界占24.8%,普教界占35.3%,文化藝術界占5.7%,科學技術界占11.2%,醫衛界占7.7%。省級組織30個,市、縣級組織384個。盟員中有近1.4萬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近400人擔任縣處級以上政府部門的領導工作,還有一些人擔任特約檢察員、特約監察員、特約審計員、教育督導員。

民盟中央主辦有向盟內發行的機關刊物《中央盟訊》和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月刊《群言》,設有群言出版社和群言科技谘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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