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最不喜歡的事兒,數起來要算是理發了。
把自己身體的最關鍵部分,交給陌生人整治,無疑是天下最最悲哀的事兒。每次規規矩矩地坐在那旋轉椅子上,理發師把圍裙往脖子裏一勒,我頓時坐上了電刑的椅子。任憑那人又摸又搓又抓又撓地,還動用一些金屬的甚至電動的工具對付自己的腦袋。當那鋒利的剃刀環繞自己的脖子,我就會不由自主地命令自己的寒毛立正待命。
不僅是這些,每次剪完修好洗洗吹吹,那人還假惺惺地遞過來一個鏡子:“您看,還滿意嗎?”“廢話!不戴眼鏡我看得見嗎?”——心裏這樣想,我當然不會這樣說,主要是怕那人再來一遍。浪費了我的時間,讓那人玩爽了,末了還得自己付費。你們大家評評,天底下為什麽存在這樣荒唐的交易?
討厭理發,似乎最大的理由就是浪費時間。我的父母並不這樣認為,他們告訴我。小的時候,一個挑著剃頭挑子的啞巴,最喜歡給我理發,每次都不要錢或者收很少的錢。這不是沒有代價的——結束的時候,他都要照著我的後腦勺拍一巴掌。我雖然沒有當場哭出來,肯定也不會把好臉色給他。並且從此,我便把對剃頭啞巴的仇恨遷怒給了天下所有的理發師。
反正我討厭理發,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特別是我離開父母後,我的頭發便獲得了相對的自由,不到迫不得已,是不會動之絲毫的,不惜被人冠以“長毛賊”的美譽。記憶中最虐待頭發的那一次,是在大學裏“學雷鋒做好事”,上街為路人理發服務。當時同學們沒有幾個會用推子剪刀的,隻能相互切磋練習。身為班長,我的頭發不幸因公殉職——先分、後平、再板寸、再推圓、最後是刮光,足足折騰了兩個小時,他們的手藝煉成了,我則坐在那裏呆若木雞。
從此我不再輕易虐待我的頭發,不趕發型的時髦,也不怎麽養護,隻是任其自然生長。有一段時間,和一幫畫畫的朋友走得近,跟著他們留起了長發。時而披肩飄飄、時而馬尾甩甩,著實讓頭發享受了充分的自由。到了夏天,你還別說,還真有點熱。一直挺到了頭皮生出了痱子。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隻得忍痛割愛,唉!
我確信我這樣愛惜頭發,不是從我父親那裏遺傳過來的。但我不明白,我這個性格,為什麽會遺傳給了兒子?而且他比我更甚,惜之如命!在熱帶的獅城,我尚且知道入鄉隨俗,不敢也不能再留長發,但他卻我行我素一如既往。每次催讓他理發,都會鬧一場不大不小的不愉不快。今天,我沒有注意太陽從哪邊出來了,他主動讓我剃了他的頭,代價是:六個肉餅,並因此撰文紀念。
嚴酷的事實證明,他的頭確實是天下最難剃的——自來卷、三個旋、還有一個小小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