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公理係統
(2007-04-12 11:39:33)
下一個
佛教以"六道輪迴","四諦"等基本教義為基礎,發展出一套對於眾生日常生活(假設除人以外,其他生命都有日常生活,這是佛教一個極其重要的特點)和關於萬物生前死後各種問題的解釋係統.就是說,它的任何一個較後的解釋都可以歸溯到其基本教義.
同樣,基督教以上帝創世紀,人具有原罪,對原罪的救贖導致死後是升天堂還是下地獄,耶穌是救世主可以幫助人自我救贖等思想為基礎,同樣發展出一套對於人生日常生活為和關於人死後各種問題的解釋係統.
伊斯蘭教以真主創萬物,先知穆罕默德,審判日,真主得救命定論(Al-Qadar)等思想為基礎,把伊斯蘭教生活的結構構築在伊斯蘭教的五大支柱即:信仰的證詞、禮拜、施天課(幫助窮人的生活)、在齋戒月份期間禁食,以及一生之中到麥加朝覲一次(如果有能力的話)之上.
三大宗教,佛教對於具體的世俗生活規定的最少,基督教次之,而伊斯蘭教則嚴格的規定了世俗生活的方方麵麵.但是所有宗教都是先規定一些外部的教義,然後延伸到人的生活,實際上還是為了解決人的日常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種種需要. 那麽能不能反過來,從人本身的需要出發,從一些基本的行為出發,建立一套類似的公理係統,使人們生活快樂,精神愉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