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故意消失已快兩年。
曾經覺得這樣也好,眼不見心不煩;眼下,除了經濟上窮一點外,精神上反少了很多麻煩。
我是一切以兒女為重,事情已發生,我不能左右對方,但我至少可以從我這邊,多從孩子考慮,盡量減少對他們的衝擊與傷害。對這件事,其實我是不能做什麽,隻有選擇被動地接受,不能做決定就不做,等到該水落石出時,事情該怎樣就讓它怎樣。我想這也是聖經裏頭說的:萬物皆有其時的意思。
這不,最近與兒女談起,是否想爸爸時,女兒是極力主張找到他,對爸爸繼續進行“責任感”的教育和傳福音給他,讓爸爸向神懺悔;並要向那女人說一聲:你雖然搶走我爸爸,但絲毫沒影響我們,反而讓我們變成更善良的人。兒子的心裏,還是有點眷戀小時候在一起玩鬧時的父子之情,卻又知道爸爸做得不對,口裏卻不好講出。當我問起是否要去找他時,兒子不置可否。女兒何等聰明,立馬說道:媽媽,這樣下去,我們的心裏總是有一個空洞,與其在那兒空著,不如去麵對該麵對的,填滿這個洞,我們繼續過我們的日子,也就好了。
好,那就著手做這件事吧!為了兒女的身心,不繼續受折磨;為了兒女的宏願,不至於耽擱。不管什麽高山海壑,還是虎穴豹宅;也不管是什麽妖魔人精,魅惑鬼怪,我願與上帝站在一起,微笑著說 : 神啊,相信你既開端,就必結束。出於你的,我必不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