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網絡,一直用電話線上網,我甚至為省 5 刀,摳門到隻用慢速。為此,懂事的女兒倒不說什麽,她要麽讓朋友幫她查資料,要麽跑到朋友家去查。時間長了,不好意思總麻煩人家,她便偶爾也在家裏上網。可其速度慢到不行,直到有一天,她弄出一則笑話。
一天,她查西班牙語課要用的資料,那該死的網,上上下下,慢慢騰騰;又是死機,又是掉網,折騰了近三個小時,也沒查到。不行,眼看作業完不成,她遂打電話給朋友,朋友一邊講電話,一邊說找到了。我女兒問朋友,這麽快?你用了幾分鍾?朋友答: 5 秒。女兒告訴我時,笑嘻嘻的。我雖好笑,眼淚卻止不住流了下來。
喜歡玩遊戲的兒子,天天都要上網折騰幾下。隻要他在電腦上,我便被他快折騰瘋了。他一邊上,一邊罵;一邊敲鍵盤,一邊拍屏幕。並不時地嚷嚷著: Mom , I told you that Daniel’ home is using optimum internet, it’s so fast. We need a fast one, too. 我被他弄煩了,有時隻好讓他去朋友家過過癮,但一回來又更嚷得凶了。
我隻好許諾女兒兒子,等我們搬了家,再考慮安一個快點的網絡。兒子玩遊戲心切,此刻也不管我們的房子了,(快被銀行沒收),隻求快點搬走。還每天問我,什麽時候搬出這個房子,去租房住。女兒便大聲斥責他,我隻好聽之任之。
話說去年底,動了寫作的念頭,加上女兒也愛寫,我便嚷嚷著:我想買一台筆記本電腦,但隻容許我們仨用來寫作。女兒兒子當然舉雙手雙腳讚成。買回來,朋友來家幫我安裝,並試試網絡,一試不打緊:啊誒!?你們家,有無 --- 限 --- 上 ---- 網 ---- 誒!朋友是電腦專家,一下就明白,不知哪個冤大頭鄰居做的好事,讓你小“女”撿了個大便宜。我看天上掉餡餅來了,可也不能立馬往嘴裏塞,萬一毒死了也不知咋回事兒。可朋友拍著胸脯:沒你的事,你就放心的用吧。
遂所有人興奮異常。筆記本電腦是隨時可上了,我便把原來那個,慢得比烏龜爬還要慢的網絡,給取消了。並聽從朋友的建議,買了個小調節裝置,安在大電腦上,可還是上不去網。朋友估計那個冤大頭鄰居,在我房前的對街,要我試試看,是否隻在我家的前半部有信號,可以上網,後半部則不行。我於是抱著筆記本電腦,滿屋轉悠,還真對。為了讓兒子不來打攪我,從沒裝過電腦的我,居然用了不到十分鍾,就把大電腦從後麵的書房,轉移到前麵的客房,並一舉上了網,(有時還是掉下來,或上不去,也不知啥原因)。我當著兒子的麵,衝著自己,又是豎大拇指,又是讓兒子稱讚他老媽: My mom is great!
女兒本已因新電腦高興得不知所以,現更是恨不得抱著電腦上網到睡著。兒子卻又棄大電腦於不顧,與我爭搶筆記本。他不是罵大電腦慢,就是說我自私,隻是自己買小電腦來用。女兒還好說服,兒子就難辦。我再三強調,這個小電腦隻可用來寫作,決不可用來玩遊戲,他仍不聽。我氣得又想把電腦退回給商店,又恨不得把無限上網給去掉。
隻是電腦還可能退還,那網絡卻是,彌漫在我家前半部的各個角落,“陰魂不散”,趕也趕不走,取不掉了呀。
您說,我咋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