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天生遺傳,還是後天的教育養成,女兒從小便有一種忘我的慈善性格。我有時實在忍耐不住,及至諷刺挖苦,或蔑視不理。(別怪我,我也是迫不得已。)
舉凡她看見,任何乞丐,殘疾人,在街上乞討,不論真假,一律要施舍;我怕有假的,提醒她,她說:Mom, nobody will pretend to be a begger;看見商店和餐館的捐款箱,也無一能逃脫她的法眼;她還總能發現在路旁,以賣花或兜售小禮品的另類討乞者。在街上走路或逛商店,她毫無心思在買東西上,往往告誡我:媽媽,我在那兒等著你!但舉凡老人,小孩,或需要幫助的人,她卻無法不理。
有一次,一個美國白人,看不出是否殘疾,女兒非要把她僅有的五刀給她,她問我,我不理,隻是快步走過,女兒不依不饒的追著我。我隻好說,這是你的零花錢,你不用了?女兒如釋大負,快步折回去,笑容滿麵的,恭恭敬敬的,把五刀放進了那個也許比我還有力氣掙錢的男人麵前的小罐裏。 我此刻倒不是小氣,而是擔心,這孩子連一點自我意識都沒有,她以後怎麽生活呀?!
這三年,她把所有手上的零花錢,阿姨們送的紅包禮物,全部捐給了教會。 她不是按十分之一的概念,而是有多少捐多少,一分不留。所以我才多次提醒她,你要先把你自己的生活照顧好了,才有能力幫助別人那!女兒卻天真地說:媽媽,上帝會照顧我們的!哎,我怎麽說呢!
今年的聖誕,我問倆孩子要什麽禮物,女兒馬上說,不要。又想了想,說:媽媽,如果你或者阿姨們非要給,那就給教會或者慈善吧。我看她給天使活動(給父母在監的孤兒們送聖誕禮物)已買了不少衣物了,全是新的,她自己卻很高興穿別人送的舊的,我沒吱聲。
隔壁快八十的勞拉,性情古怪,沒別的朋友,兒女也不來。我和兒女便是她唯一能說話與交往的人。舉凡, 小到她要我和兒女幫她掃樹葉,扔垃圾,打字,用電話; 大到要我開車帶她去銀行,買東西,不亦樂乎!再忙,我也不敢推辭。不然,我兒女都會責備我。我倒不是不願幫她,隻是怕兩點:一是開車帶她,我實在怕出事,說不清; 二是她如不去,她又非要買某一特定的商品,決不通融,我已被折騰的煩不勝煩,價格,庫旁,牌子都要對,她還特別精明,心算比我還快。一項不對,不是讓我去換,就是一概不要了,讓我還回去。可憐我一個單親媽媽,平時忙得已是三頭六臂,像一個武俠了,哪有時間來回折騰,隻好自己吞下。女兒多次說:媽媽,這個錢,我以後會還你!窩不窩心呀!